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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代理合同集锦8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代理合同集锦8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为处理与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合同债务纠纷事宜,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包括:通过发律师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与债务人谈判和解、申请并参加调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代理法院民事一审阶段诉讼、代理法院二审阶段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执行和解、代理执行调解、代为签收相关款项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应款项的事项。

三、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双方签署的委托书。

四、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律师道德规范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办律师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经明确乙方全权代理且不须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应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处理文件送达、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无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师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因为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讯中断客观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处理该相关业务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的情形。

紧急情况消除的,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指定原来的承办律师恢复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办律师继续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其他律师为新承办律师。乙方应及时将新承办律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承办案件,不影响约定的律师费。

十二、为维护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可以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转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负担。

十三、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律师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同第九条约定含义一致。紧急情况解除的,乙方应该及时解除转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继续转委托。

十四、因紧急情况转委托则由甲方承担费用。

甲方承担费用过于不合理的,则乙方也可以承担部分费用,但是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总转委托费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师费的总额。

十五、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对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线索而导致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如果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代理期内变更联系方式,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时办理或者是转交款项的的,乙方不能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则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导致案件败诉的,则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确提醒:乙方不能保证谈判后债务人付款、到法院起诉可能败诉、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阶段不能令甲方满意。

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意见,均不代表承办律师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胜诉的保证。

十八、乙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的实际情况建议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建议甲方及时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债权的实现。

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甲方拒绝采用起诉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权利的实现,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须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甲方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等有关费用为拒绝采用合理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表现之一。

十九、非归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最后实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丧失债权,乙方丧失律师费。

非归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债权无法最后实现,包括但是不限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务人破产且无剩余财产、法院的判决、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无法找到债务人、债务人被注销、债务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结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二十、经向甲方介绍XX市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后,甲方选择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比例、缴费时间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条约定办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签约当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乙方承办律师来往的交通、差旅费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债务人的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给乙方作为律师服务费。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则每日按照未付律师费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扣除30%作为律师费以后,将剩余款项及时转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转交的,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也可根据客观需要,可以直接将全部款项转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项的规定支付律师费。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乙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执行费)、申请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材料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乙方垫付的,由乙方凭票据向甲方据实结算。甲方拒绝结算的,自拒绝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结算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结算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将剩余款项转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项规定的费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师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作和劳动,都不再增加或者是减少收费。

二十六、因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导致以非货币财物抵债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甲方取得财物所有权之日。

上述财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财物变现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

二十八、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公平起见,在整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前,甲方不能变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变更代理人,则推定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须按请求的标的额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

但是乙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更换代理人并不支付费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必须予以返还。

二十九、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双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处理该案件。

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赔偿损失。

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乙方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在调解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律师的书面建议书建议的范围内,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同意以后,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通过会谈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为为双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证明双方意思一致的,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款项执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正式合同,取代之前双方之间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三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双方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XX市律师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为了发展我国文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为乙方提供便捷、有益的交易机会以及维护乙方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条约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全权策划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

二、活动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活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在合同签订前,甲方制作详细报价表给乙方,即本次策划制作所需所有款项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注:甲方制作报价表不包含全案所需税费。

2、在合同签订时,乙方支付所有款项的______%给甲方,在节目策划制作完成验收之时支付剩余______%。

3、全案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本次活动策划、音响、灯光、舞美及现场执行。

2、甲方保证活动现场的音响、灯光、舞台舞美效果,以及现场执行正常。

3、甲方在活动执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外界纠纷概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工作,保证合同正常执行。

2、乙方负责活动的组织,宣传及流程安排。

3、乙方负责活动的场地使用,以及安保工作。

4、若乙方未能按事先约定,配合甲方做相关所有事宜,所致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解约及违约责任

1、若发生违背合同条款的违约事项时,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

3、若乙方未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致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若因乙方未尽通知义务延期或终止活动,所致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若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致后果由甲方承担。

6、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活动无法如期进行,所致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7、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等)导致活动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若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事项,遵从国家法律法规。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进行变更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授权方):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地址:

法人:邮箱:

开户行:银行账号:

乙方(被授权方):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地址:

法人:邮箱:

开户行:银行账号: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并委任乙方为其在省市的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授权的产品及商品。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守约执行。

第一条代理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内,独家销售安徽天鹰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系列产品,分别是

第二条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授权的产品及

第三条最低业务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上述代理区域内销售上述商品的订单价值不低于人民币元。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1、交货/订货,由乙方下定单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交货时间,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按期将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的地方。(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每次订货量运输费用有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票据-本代理协议之营销价格全部为不含税之价格,如代理要求发票,则在代理价格上加收税款。每一笔交易的货物价格应由乙方与买主通过谈判确定,并须经甲方最后确认。付款使用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买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信用证须在装运日期前XXXXXX天到达甲方。

第五条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中国顾客销售或出口第三条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中国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也不得招揽或接受以到中国以外地区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中国其他商家的有关代理产品的询价或订单转交给乙方。

第六条商情报告

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的进口与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第七条佣金

对乙方直接获取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订单,甲方按净发票售价向乙方支付XXX%的佣金。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笔订单的全部货款后XXXXX天内向乙方支付。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XXXXX年,从2XXXX年XXX月XXX日至2XXXX年XXXX月XXXX日。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协议期满后将延长XXXXXX个月。

第九条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甲方:XXXXX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

(签字)(签字)

代理合同 篇4

代理商编号(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 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便民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http://_________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付款/结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www._________)上相关条款执行。

6.2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付款,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 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进口 设备及零件;鉴于乙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 的公司,具备经营进出口业务的资质和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口商品情况:

1、进口商品名称:救援液压工具及零件。

2、进口商品的包括:

(1) 进口商品规格及数量

(2) 进口商品总数量

(3) 进口商品产地

(4) 进口商品单价及总金额

(5) 进口商品的包装

(6) 需要进口的时间

(也可以约定:以上情况以甲方致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进口商品的审批文件,准确提供进口商品的情况,协助乙方确认进口商品的海关商品编码。

2、收到乙方交来的与外商签订的商品进出口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确认。如发现同协议要求有不符时,应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

3、在确认乙方与外商签订的'进出口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进出口合同价款的0.5%的代理费。

4、在乙方向外商付款前三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划入乙方账户。

5、货到目的港后,积极配合乙方的港口货运代理办理货物的交接事宜,并在货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报关费、商检费、港杂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及进出口合同价款的0.5%的代理费。

三、乙方义务:

1、 与外商签署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次日前将该合同副本交付给甲方进行确认。

2、 按与外商签订的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 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

4、 如需向进口商索赔,在收到甲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及时代理甲方按乙方与外商签署的合同规定索赔,索赔利益归甲方所有。

5、 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准备。

6、 收到外商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及时向甲方结算。汇率以乙方实际向外商付汇日汇率为准。

四、保密:

乙方有义务对所知悉的甲方进口事项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除为实施进口商品的需要外,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进口商品事项的任何信息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对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甲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乙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对外商的责任。

2、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受托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进口商,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3、如外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免除对甲方的责任,但应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并及时通知甲方。

2、汇率变更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索赔处理:

1、甲方指定的外商,如发生迟延交货或不交货及其他违约问题,乙方应当及时处理,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向进口商索赔。在甲方同意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按进出口合同的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

2、 如外商系由乙方自行确定,如发生迟延交货或不交货及其他违约问题,由乙方及时进行追索,并支付索赔的费用。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的代理费,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2、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而迟延支付的,每迟延支付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款项的万分之三作为迟延给付的违约金。

3、 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自行承担一切对外责任。

4、乙方拒绝或延迟向外商索赔以及提起仲裁或诉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进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按进出口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对外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觉得是否另行签订进口代理合同。

2、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 ,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办/代理甲方之_________会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主办的_________会议全部交由乙方承办。会议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主会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提供如下会议服务:

1.礼仪及接待

2.会议交通

3.会场布置

4.会议餐饮安排

5.会议秩序维持

6.会议秘书服务

7.会议代表住宿安排

8.会务考察安排及夜间娱乐支持

9.返程票务服务及站场接送

10.财务协助。

■各项服务分叙如下:

1.礼仪及接待

乙方提供____名礼仪小姐,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分别安排____名礼仪,设立标识(甲方提供企业或行业标识,乙方制作),引导甲方人员报道及安排商务车辆前往下榻酒店。在下榻酒店大堂设立专用接待台(乙方负责设立),乙方提供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会务组人员进行代表签到、房间安排、发放会议指南(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告知代表会议注意事项,编制会议名录。礼仪工作时间为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月____日____时,下榻酒店接待人员工作时间为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月____日____时,乙方提供一条接待热线电话,热线电话开通□国内长途□国际长途,费用按酒店商务电话收费,记入甲方会议支出——除非甲方工作人员许可,乙方人员不得使用热线电话。

2.会议名录制作要求为:

开本________,____色印刷,内文纸张为________纸,封面为________,制作____份,单价为________,交货时间为____月____日前。

会议名录资料要求在____月____日前以________格式上传给________________网站。

3.会议发言材料制作:

开本________,____色印刷,内文纸张为________纸,封面为________,制作____份,单价为________,交货时间为____月____日前。

■会议交通

1.站场接送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必须于___月___日___时至___月___日___时安排辆座空调巴士,7座面包车___辆,5座轿车___辆至_________机场(汽车站、火车站)。按照先到集合,统一运输的方式,安排与会代表前往下榻酒店。双方同意所有费用按运输趟次结算,其结算标准见下表。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得预订的车辆空驶,甲方按照大巴_____元、面包车_____元、轿车_____元结算。所有交通工具的运行命令由甲方发出,并在行驶单上签字。

送站场费用同上述约定。双方应在___月___日前,确认需要送站场的名单。甲方应该本协议签署前告知乙方此部分费用的分摊方法(会务组支付或者个人支付),甲方确认:

下列人员由会务组承担送站场费用,除此之外,均由个人承担。

或者:甲方确认,所有与会人员的送站场费用由会务组承担;或者全部与会人员的送站场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甲方确认:需要会议期间提前送离的人员有,具体时间是___月___日___时,乘用车标准为___座______车。

2.会务交通

乙方必须于___月___日___时至___月___日___时安排___辆___座空调巴士,7座面包车___辆,5座轿车___辆至_________酒店,用于接送会务人员至会常甲方(或者乙方)负责通知并集合需要乘坐商务用车之人员。用车行程为(往返/单程,选择)。

于___月___日___时至___月___日___时安排___辆___座空调巴士,7座面包车___辆,5座轿车___辆至_________酒店,用于接送会务人员至晚会/宴会现场(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车行程为(往返/单程,选择)。

乙方于___月___日___时至___月___日___时提供______吨货车______辆,负责运输会议材料,行程为______至______。包括装卸,费用合计为______元。

代理合同 篇7

本着诚信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将"网络电话"在 区域内的网上经销权授予 (简称乙方)。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享有在代理区域内网上独家销售权,甲方保证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以任何形式发放网上经销权。

甲方保证网电的性能以及质量,达到网电说明书上提供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甲方有义务按时,按量提供网电给乙方,甲方在网电短缺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乙方的供货。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网上代理区域内直接同甲方联系的用户信息资料。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网上经销所在地为 ,加盟等级 ,购入价为 ,长途时段首次购买额为 。

2,乙方首次必须购买 分钟,以后每月购买 分钟。如果某一个月不购买或未达到标准购买量,本合同自动失效。

3,乙方有义务进行网电咨询,介绍等服务,为用户提供一定的售后服务。

4,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品牌的网络电话。

5,乙方若违反以上任何一项,甲方有权撤消网上总代理资格。

三,公司给予总经销的权利

在该区域的网上独家销售权。

强势的网络广告支持。

免费提供三套群发的软件(邮件群发,qq群发,ip群发),按级别配送测试卡(开户卡)。

四,违约责任:总体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1,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甲方,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的有效期为两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贰日内汇款生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形,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在这期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其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代理费,是指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资格权益。

3、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布置和管理,切实强化专卖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代理费用的确定:

1、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 ,此代理为 代理,不含: 。乙方经营地址是 省 市(县) 区 路(街) 号。

2、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期限为 年。从 __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营运和促销方案;

C、形象识别CIS系统;

D、企业文化和荣誉;

E、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F、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

G、店堂装修、商品陈列方案等。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的宣传。

2、为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产品的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技术培训。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6、为维护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广告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区域垄断经营权

A、代理商正式确定后,未经代理商同意,总部不在其区域发展代理商、加盟专卖店。

B、省级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代理商及加盟费,其业务继续由总部垂直管辖和办理,与乙方无关。

2、价格自治权

代理商可制定自己区域内商品的供货价格,定价原则需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场分店权

代理商可自办专卖店,进行零售业务,其零售价格须“同城同价”。

4、区域招商自治权

乙方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最终目的,须加强专场市场的维护与管理,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为帮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代理商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总部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可独立收取加盟费)。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

5、商品配送权

(1)、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公司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2)、乙方每月总货额不得低叁仟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进货,且无任何文字说明,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合同终止,并另行安排。

6、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享有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将总部招商政策、经营理念、经营技术资产全部提供给代理商。

8、乙方发展加盟店时,须与加盟店签订合同书(包括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应一式叁份),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店主身份证复印件、交款票据(注:乙方收取加盟店费用)复印件、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乙方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否则视甲方违约。

9、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情况,以提升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10、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按甲方《营运手册》的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店面的产品品质、维护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1、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是智力、技术的出让。

第六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招商时可收取加盟店的加盟费,但不得以收取此费用为最终目的。

2、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执行“同城同价”的零售价格原则,同一城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专卖店零售价协商不一致时,先签约的专卖店享有价格确定优先权。

3、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到总部培训、学习、加盟店应使用总部提供统一的开业配送物,但甲方负责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4、总部为乙方提供的开业配送物品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告。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

5、乙方不得跨区域经营。

第七条:进货、退换货

1、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代理商首次铺货运费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现款进货起,运费由甲方承担,款到发货。(限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对货物的认可)。

2、到货即损的产品发回总部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3、代理商可要求总部直接代为将货物发往加盟店所在地,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由于自身产品质量而产生的货物实行退换,并承担运费。

5、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对乙方滞销、积压产品实行全程退、换制度,运费由乙方承担(特别注明的特价及促销、赠品除外,商品调换不超过三个月)。

第八条:代理商的利润及返利

1、在代理区域内,加盟店商品由乙方统一供货,甲方对乙方返利按所在区域的进货总和进行返利。

2、从第二批进货起,乙方每进货壹拾万元,甲方返乙方代理费壹万元,(返完为止),代理费返完后,乙方每进壹万元商品,甲方返权益金壹仟元(返完为止),若乙方达不到进货量,则不享受该政策。

3、代理费返完后,凡年度累计进货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

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乙方累计进货 万元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装修费 元;累计进货达 万元以上,甲方给乙方返利 %。(上述返利以现金形式返还)。

第九条:付款方式(人民币)

合同签订双方盖章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代理费 ____元整,权益金 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生效,甲方免费铺货 ____元。

第十条:合同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发展的专卖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合同约定的代理费另加代理费的35%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及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确认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续约权利,可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免收任何费用(含代理费)。

5、本合同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最后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代理商正式确立条件为:本合同签订及乙方应交纳的代理费首笔款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

7、合同签约地:甲方所在地

8、本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招商政策,相关费用等。甲乙方双方有义务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同业、同行泄密,否则视作违约。

第十一条:其它

1、甲方可以在乙方所在地进行直投招商广告,同时将招商信息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招商工作,同时对信息及时反馈。

2、在乙方的同意下,甲方可以受理乙方签约地区的加盟店申请,并可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相关合同向乙方备案。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返还至乙方账户(加盟费、保证金、进货的代理差价)。乙方对该加盟店享有与签约区域其它加盟店的同等权利及义务。

3、在授权区域外,甲方授权之下,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招商工作。对于招商成功签约的,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 壹仟 元,同时给予该加盟店每年进货额的 5 %作为招商奖励。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公章)(盖公章)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