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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林承包协议书

甲方:

橡胶林承包<a href=协议书" title="橡胶林承包协议书">

乙方:

根据省、市政府土地承包的有关规定,甲方为缓解目前的经济困难,急用钱,所以承包一部分橡胶树林地给乙方经营管理,经双方认真协商后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橡胶树共计面积 亩,除风断树和零下树以外,正常胶树 株,总价值额人民币 万元(元整)承包金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二、承包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至 年 日止。

三、承包期内经营权由乙方经营,如果被国家征用一切安置赔偿都由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四、承包期内若有外人干涉争土地、争橡胶树,收取不合理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在承包期内,此地胶树被盗割及破坏或盗长流胶,甲、乙双方必须出面共同协调处理。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转租,甲方无权干涉。

七、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用此地上的任何种植作为一切买卖及其它用途在进行抵押、再次转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八、在承包期间,若有乙方发生意外,乙方的亲属享有合同 1

继续履行权。

九、在承包期内,此地乙方可以种植任何经济作物和养殖合法的养殖动物。

十、合同期满后,甲乙有权收回土地,但土地上的一切作物归乙方处理。在此,如果乙方想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违约责任:

1、如单方违反合同条款,经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40倍。

2、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必须按承包费的50倍赔偿给乙方,加上每年管理费。

十二、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小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小组: 村委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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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林承包协议书 [篇2]

甲方:杜斌

乙方:田国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流转林地基本情况及期限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基诺乡巴来村委会巴伞二队村旁(曼岭水库引水沟穿山洞对面)48.9亩的橡胶林地(1250多株橡胶树)的所有权(即: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此块地属二类荒区,荒山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四至界线;东:以曼岭水库引水穿山洞对面南板桥河上方150米处为界,并与南面的种植沟平行(即:东北角的面积部分协调归还乙方,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南:以大青树小路为界;西:以四乡曼龙站村小组波端橡胶地为界;北:以国有林小沟为界。转让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上面积和附图为准。使用期限30年,从2015年1月1日至2036年1月1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流转后,乙方亨有流转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流转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前期开垦、种植费及涉及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对流转让林木有偿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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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有荒山使用出让金、交易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林业局,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南板桥至胶地150米道路开通,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产生的费用,林地修路由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外,另罚该次转让承包总额壹倍的罚款给对方,并承担法律责任。

7、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59万元,签订该合同时乙方预付20万元给甲方,剩余39万元,待所有手续办完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8、如合同出现纠纷,可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9、其它事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新的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附:1、林权证一本

2、原合同一份

3、甲方上交林业局出让金收据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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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林承包协议书 [篇3]

甲方:景洪市嘎洒镇南联山乡坝沙一组:刚初、门飘、初生

乙方:景洪市嘎洒镇温泉路14号:郭加学、高加荣

根据州、市政府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有关规定,甲方为缓解目前的经济困难,急用钱,所以承包一部分橡胶树林地给乙方经营管理,经双方认真协商后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橡胶树共计面积22亩,出风断树和零下树以外,正常胶树660株,总价值额人民币168300万元(壹拾陆万捌仟叁佰元整)承包金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二、承包期限为23年,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37年11月30日止。

三、承包期内经营权由乙方经营,如果被国家征用一切安置赔偿都由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四、承包期内若有外人干涉争土地、争橡胶树,收取不合理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在承包期内,此地胶树被盗割及破坏或盗长流胶,甲、乙双方必须出面共同协调处理。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转租,甲方无权干涉。

七、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用此地上的任何种植作为一切买卖及其它用途在进行抵押、再次转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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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承包期间,若有乙方发生意外,乙方的亲属享有合同继续履行权。

九、在承包期内,此地乙方可以种植任何经济作物和养殖合法的养殖动物。

十、合同期满后,甲乙有权收回土地,但土地上的一切作物归乙方处理。在此,如果乙方想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违约责任:

1、如单方违反合同条款,经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40倍。

2、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必须按承包费的50倍赔偿给乙方,加上每年管理费。

十二、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小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小组: 村委会: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