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合同协议

关于林地承包合同模板汇总九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林地承包合同模板汇总九篇

林地承包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兹有xx乡xx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xx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x,东至x,北起写,南至x。共计x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x棵),李树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

三、承包期为x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x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xx村委会

代表人:xx(盖章)

乙方:xx(盖章)

林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及简称“甲方”)

乙方: (以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地块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所属指定地块林地位于:工作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内容:西域集团院内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该上述工作应该在 双方约定时间 前完成(因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时间除外)。

四、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清除的杂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过cm。

五、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1、无故延迟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块合同总价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标准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产工具

1、乙方自备除草机(配件、油料、运输、修理等由乙方负责)。

七、割草时间:一年共计 次,分别为:因草长势情况不一,再做其他调整。

八、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按照每除草一次 元;一年共割草: 次;共计: 元。

2、该价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员工资、劳动保险、劳动机具购置费(除甲方提供外机具)、管理费、利润、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第三方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乙方承包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损害(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后附测算方案)

3、乙方自行组织劳务人员。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该地块为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负责人确认即付款。

2、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务(包括中途主动退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因此而发生的承包费用按照乙方已经实际完成任务的 70%结算。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林地承包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林地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开发山林坡地,发展农村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发包林地的面积、位置:

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具体面积、位置以山林证附图为准)发包给乙方使用,该林地四至范围:

位于东江山的林地,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计______亩;附发包林地的《林权证》及四至范围图复印件。

二、林地承包的用途及经营范围:

乙方承包期内林地用途为发展生态农业、种植茶叶、果树、兴建茶叶生产加工厂房、仓库和宿舍,开发经营农业科技园艺、旅游观光业,农艺科技培训等。

三、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该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叁拾伍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林地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该林地______年承包款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担地上附着物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补偿款(补偿标准按甲方原定的补偿方案执行)。

2、______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五、承包林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原甲方地上附着物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内由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砍伐手续,手续到位之后三个月内砍伐完毕。无需办理砍伐手续的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清理完毕,不得拖延时间妨碍乙方进场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归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满后除由乙方投资的生产设备、花木苗场内培育的苗木归乙方处置外,地面不动产(包括厂房、宿舍、办公处所等所用房屋、水电及道路设施、观光景物以及茶园、果树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毁坏。

六、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包的林地必须为无争议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完成国家发包林地的有关手续、解决村民因发包林地引发的矛盾,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等方面的问题。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现有道路畅通,并无偿提供现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承包期内国家对农村林地的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自负盈亏,并负责缴纳经营生产过程中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缴的各种税费,承担修缮通往林地通路的责任和义务,如需改变道路现状(扩大路面,改变走向等),甲方应提供协助,但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在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在不影响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承包范围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如山洞)为乙方开发利用,但不得破坏。

5、乙方经营生产的项目、品种,如遇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补贴归乙方所有或所用。

七、为确保甲乙双方用水安全,山溪两侧的竹林保留。

八、合同的分包、转让

在承包期内,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资或重新发展,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和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开发,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妨碍本合同的执行。

3、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或变更,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及政策性征用该林地时,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种农作物,建筑设施等林地附着物,政府给予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因甲方人为随意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水资源紧张时,乙方应先满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后,才能取水生产。

6、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约,双方应提前_____个月进行协商。同时,甲方有权公开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不成时,乙方应按时依约迁出,逾期不迁出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迁出后乙方遗留的财物超过一个月,甲方视作乙方放弃物权处理。

十、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严重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其一切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应作说明,未作说明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为准,补充协议作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扩大经营范围,不得种植对环境及生态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树,亦不能让原有的桉树再生。不得进行工业生产。不得在林地内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和存放各种违禁品。

2、 乙方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包括养殖的禽畜的粪便,不得污染环境,尤其是水源,各种排放物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 乙方不得在林地内进行任何矿产资源的挖掘和开采,包括土方,应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变。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公证机关保留_____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林地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湖南省 市 镇(乡) 村委会 组(自然村)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森林土地资源,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促进油茶产业的发展,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面积

甲方同意将辖内具有稳定权属的林地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营造油茶林。林地总面积为 亩,其中扣除非宜林地 %(具体林地小班面积、四至界线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用l/10000地形图勾绘确定红线界图为准,详见附件一)。

  二、承包林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林地承包经营期为 伍拾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价款及其支付办法和时间

1、乙方支付土地承包费第一年至 年 元/亩**年(人民币),第 年至 年调整为 元/亩**年,第 年至 年调整为 元/亩**年,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于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专户或支付现金,不得逾期。

2、甲方在收到承包费时,应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上述费用之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义请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承包林地的移交方式和时间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及时处理该林地上的树木、竹木及其他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 15天起,无论甲方是否作出移交,均视为该林地已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进驻该林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无偿在该林地范围内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林业设施,并拥有其合法权,其所需投资由乙方自行解决。

2、该地块一经移交给乙方接管,乙方即有权依法处理该地块遗留的树木、竹林及其它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请求乙方补偿。

  五、承包林地的权属及投资收益的确定

l、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拥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有权排除来自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不法干预。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承包范围内从事不利于乙方生产经营的活动,包括砍伐林木、开荒垦地、放牧、采石采矿、构筑固定设施等。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的投资及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并受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承包地必须具有稳定的权属,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当地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和组织及村民协调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如在承包经营期间内发生权属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调处;如因权属纠纷对乙方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3、发包林地内原有放牧山、薪柴山、风水山、坟墓地和不能造林的石头山及山体坡面极为陡峭等地段,不能作为应付地租的地块。

4、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林带、林区公路)无条件保留,无偿提供乙方使用。

5、除财政生态公益林基金补贴3.5元/亩·年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单方面申请外,其它因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而申请获得国家、省、市、县(市)、乡(镇)各级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方面的资金、物资均归乙方使用和所有,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甲方不得单方面以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申报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即使申报所得,也应全数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林地的流转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而取得的该林地承包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经营方式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若涉及有关审批手续需要办理的,甲方应当无条件积极予以配合。流转合同生效后,由流转而获得的收益由乙方收取。乙方仍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履行支付承包费。

  七、征(占)用林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地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乙方投入的固定设施、林木、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已付当年承包费,则甲方应退还承包费予乙方。

  八、承包林地的收回

承包期限届满,如甲方将该林地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包给乙方经营,并重新订立新一轮经营合同;如甲方终止该林地对外发包或协商不一致的',乙方应将林地上的林木无偿转让给甲方。移交前,乙方可处理在经营期间添置的设备、设施,但不得损坏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

  九、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和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

违约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时,则应在此范围内免除其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未及时通知对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1、乙方因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基础设施应当在不占用甲方的水田情况下进行,确实需占用的,在甲方的协助下,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按照计划安排分批种植林木。严禁在种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经营遭受到人畜破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妥善处理。

3、承包经营期间,如在承包地内发现矿藏,矿藏属国家所有,甲乙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开采,必须维持矿藏原状到承包经营期满。

  十二、特别约定: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

1、l/10000地形图(四至界线图)即红线图;

2、山林权属证明文件;

3、村民代表集体决议;

4、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应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也可在本合同生效后另行签署确认。

  十五、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权属登记,将承包山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积极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其中:甲方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一份,用于办理有关林地、林木权属证件。

甲方: 镇(乡) 村委会 自然村(组)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民代表: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鉴证单位:

(盖章) (盖章)

林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xx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xx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 户主: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附图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页,附件 页。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二0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

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

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9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合同范本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