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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书面合同模板(通用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道路货物运输书面合同模板(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道路货物运输书面合同模板(通用5篇)

道路货物运输书面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土石矿运输

三、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提供车辆运输。运距平均_____17____公里之内。

四、运输价格:甲方以每吨_______ 元结算给乙方。

五、合同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应办的各项事情.批文.税收等手续。

2、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时间,为乙方提供食住场所,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处理施工场所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果木等保护工作及路政_._.运管等工作事宜。(施工道路上超载及一般违章由甲方负责,若车辆因此被扣车超过24小时,甲方补偿乙方每天三百 元人民币。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如车辆在本工程运输过程被政府部门没收,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由甲方赔偿给乙方(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

4、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村民百姓的关系(保障道路畅通,专人修路。)

5、甲方保证乙方每天有充足的货量运输,保证每天至少有四车的货量,不能满足乙方运输货量时,甲方按一天四车补足乙方工程款。

6、因甲方工程款不按时支付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甲方除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外应承担乙方的误工费,每台车叁百人民币日,(甲方有特殊原因而停工,必须事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需经得乙方同意为准)。甲方超过7天不支付运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讨所欠运费和误工费。并索求两万 元的合同违约赔偿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晚上10点前。____台20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6点3米工程车,人员,按甲方要求到达指定施工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乙方车辆超过规定进场时间3天及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以后根据工程量需要再增加,服从甲方安排,听从指挥。

2、乙方车辆工作暂定每天时间在12小时内(从早上6点至下午6点可以进山。)出山时间不限制。乙方在可以开工的时间内必须全力进行运输作业不得怠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山运输情况下必须进山运输。在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必须马上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首批不少以____台20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6点3米工程车进场,时间为 年 月 日晚12点前。首批车辆前3天作为磨合工作协调熟识路况测试。达到甲方承诺情况下乙方同意于3天后开始分批调配车辆到达,并按约定时间全部到齐。如乙方不能按时把车辆到场必须赔偿给甲方五千员人民币误工费。如测试情况不达到甲方承诺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车辆离场。

4、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处理好,由于施工而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建设单位(住户)的关系。

5、承担工程中本身的生产安全责任,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有关事故和生命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如乙方中途无故停工或不能完成甲方的运力要求,或不依照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找其他车队进场施工。并拒付前工程款及赔偿给甲方两万 元的误工费。

七、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八、工程款结算:凭过磅票据,以吨数结算。

九、付款方式:

乙方首批车辆____台按期到达后,开工前由甲方借支人民币15000员给乙方作为生活经费,一周后在运费中扣除。

结算方式为一周一结,每天收工后乙方把运输单以及加油单交由甲方,甲方开具收据证明。每周星期一下午5点前结算前一星期的运费。第2周开始乙方从运费中扣出人民币两万员作为误工费合同保证金

十、甲方如继续需车辆运输的话,在同等的条件下先优先照顾乙方车队。

十一、乙方必须能证明本身拥有车辆产权不小于两辆,本合同乙方不接受非车的签注。一旦发现乙方非车辆产权所有者视为违约,本合同马上自动终止。

十二、任何因为天气原因,道路维修,车辆故障维修保养,安全检查,政策变动等甲乙双方非人为原因做成停工,由双方自行承担风险,双方不承担对方的工补偿责任。

十三、以上协议均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商定,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协商解决,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在双方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当地有关司法部门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道路货物运输书面合同2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危险货物,并与承运人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________________ 。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道路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 。

3、收货人是指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中托运人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

4、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是指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证明,是货物交接单证。

5、危险货物装货清单是指记载所装危险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6、承运人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货物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7、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8、本合同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危险货种类:

□爆炸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腐蚀品□杂类

2、托运人保证合同期限内向承运人至少托运________________(吨、件、箱)的货物。

第三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

1、运费:____

2、每月____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3、托运人在收到《费用清单》后的____日内,审核确认后发回承运人,由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4、托运人按结算期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在结算期届满前____日,支付上月运费。结算期为____________ 。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____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 %。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____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____ 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四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

□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 否

□ 是牭テ被跷镒芗鄢过 ____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____ 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五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____小时递交《道路危险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其他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____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六条 货物的交接: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七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托运危险货物和对危险货物进行作业。

2、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承运人承运,并须查验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承运人应当具有的证书、证照或证明,如委托外省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在沪承运的,必须查验本市交通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复印后与货运单一并留存。并比对《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明确承运车辆。

3、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和证明文件送交承运人。

4、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技术条件》(GB12463)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和其他规定,妥善包装货物并在外包装上设置标志。

5、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书面提供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托运整箱时,需提交危险货物装箱清单。

6、自理装卸货物的,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装卸作业应当遵守《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并指派装卸指导员,并对其行为负责。

7、托运人不得在危险化学品中夹带普通货物,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

8、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9、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承运危险货物。

2、承运人应当查验托运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许可证,复印后与货运单证一并留存,不得为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3、承运人应当提供其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其车辆及从业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及已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4、承运人不得将承运的危险货物转交其他无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运输。

5、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的危险货物的需要,提供性能良好、经济适用的载货车辆。载货车辆技术性能和技术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及与所载运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承运车辆必须是正常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被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

6、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接收货物时,应当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核实货物的品名、编号、规格、数量、件重、包装、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应急措施以及运输要求,并认真检查包装的完好情况。

7、承运人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货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车。

8、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承运人对危险货物进行装卸、运输时,应当遵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限量装载危险货物,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

9、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托运人下列原因而导致车辆、机具、设备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未正确说明所托运的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2) 未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货物妥善包装,并未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 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危险货物,未添加或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3、托运人错报、瞒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日的违约金,在____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5、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数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____%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

(3)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4)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5)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6)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2、由于承运人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而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应负违约责任;逾期到达的,超过____ 小时后,以____ 元/小时/(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4、货物发生灭失损坏的,如果托运人在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并已支付保价费的,按保价金额赔偿。托运人未对货物进行保价或虽在货物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但未支付保价费的,承运人支付的赔偿数额为灭失损坏货物运费的____倍,迟延交付的赔偿数额为迟延交付货物运费的 ____倍。

5、承运车辆未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未被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而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应当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始,至 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三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道路货物运输书面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提高货运效益,明确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

1、货物在日前从河南省西峡县回车镇花园村运到。联系人:电话:。由甲方负责押运。 年 月 日前到达对方仓库。

2、运输期间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运输途中,发生一切货损,由甲方照价赔偿。

3、车牌号码:发动机号:司机名字

4、货物名称:香菇,共 件,净重 公斤,每箱净重 公斤,运费人民币 元,货到由方付款。

5、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包赔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另附协议,另附协议同时生效。

7、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货物运输书面合同4

承运方(乙方):

托运方(甲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货物托运与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经营商品委托由乙方负责运输。(即指:杭州—地区)。

二、乙方有责任按双方约定时间和地点收货,并在甲方所托运的货物速递单签字确认,甲方必须在乙方的速递单上写清物品详细名称以及数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详细地址、电话、收货人、完整外包装,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就发往以上地区各网点的货物,原则上为每件人民币:________ 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数量货物,价格可商量调整,原则上在接到货物的次日送达,但次日也不能超过下午18:00点(特殊情况除外),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即收货人签字或盖章)。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破坏、丢失(除发生战争、地震、水灾、特大台风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负责任外),赔偿如下:

1、未保价物品破坏损失按托运协定赔偿。

2、保价货物按照货物保价额赔偿,保价额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

五、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货,承运方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即原则上为2天免费期限)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甲方承诺在乙方无过错和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也不得将货物转交其他货运公司,在运价有竞争的情况下,应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发货权。

七、对托运人包装不善,收货人地址不详、电话号码错误或未声明特殊物品,承运人不承担递送延误,破坏的赔偿责任。

八、交接货物时,因承运人不可能对所托运的物品全部开箱清点验货,故以外包装完好无损为交货标准,收货人在签收时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货运合同履行完毕。

九、索赔必须在托运日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物品价值证明、经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以接到书面通知形式一个星期工作日解决完毕。如发生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则自动延长合同。

十一、结款方式________。

十二、除上述条款外,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内容约定: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为甲乙双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货物运输书面合同5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水泥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白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教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