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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土地承包合同汇总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土地承包合同汇总7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 亩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规定;

一、转让土地四至

东至 为界,西至 为界

南至 为界,北至 为界。

二、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 亩。

三、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 )计算,共计 元整,作为征地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所有权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转让期限

由于本次转让,乙方已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补偿费,因此,转让期限永久。

六、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 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屯______亩耕地承包给乙方。

  二、 承包期限:从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土地承包费____元,分两次性交清。第一笔款自签字日交首笔款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在 年 月 日全部交完

  三、 边邻四至: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 。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只能用作耕地。

2、 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利。

3、 耕地的国家补贴款有甲方享有。

  五、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单方违约将付给对方土地承包费两倍的违约金。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村民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决定将合同约定山林进行发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位于村南_____与_____柳林交界处南北[_____]米,东西[_____]米,合计面积[_____]亩;_____以南与_____、柳林交界处南北[_____]米,东西[_____]米,合计面积[_____]亩。以上共计面积[_____]亩。

边界:_______________。

上述约定与政府核发的《林权证》不一致的,以《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

1、承包费用

承包费标准以每亩每年____元标准计算,共计金额为[____]元整。

2、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定金[____]万元,此定金为保证双方不得反悔违约之用途。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没收定金,若无违约则抵顶乙方应付承包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双倍返还定金。

3、承包费支付

承包费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____%。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____%。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结清承包费用。

(4)如上述付款时间届满时,因甲方原因导致林权证未办理完毕,上述付款时间顺延至林权证办理完毕(以乙方收到林权证为准)之日。

  四、林权证办理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其他政府规定的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2、办理林权证的费用按照以下第(____)种方式承担:

(1)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承担。

(3)由甲方承担____%,乙方承担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承包范围内原有的树木享有所有权,乙方不得随便采伐。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在承包范围内的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对自行种植的树木享有所有权。

3、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护林房屋以便于管理。

4、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对林权进行处置,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对山林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权,(子女亲属有继承权)。

6、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甲方承诺:对甲方已经承包给他方的山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承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系村民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而导致本协议无效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万元。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3、承包期内,甲方强迫或者阻碍乙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调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七、其他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终止合同,则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林苗补偿以及预期收益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需退还剩余承包期间的承包费用。对于征用补偿标准由乙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甲方无权代理协商。

2、甲方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块,详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一、设定抵押要合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是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依附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其本质就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所有都可以抵押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土地才可以抵押:

(一)只能适用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承包;

(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上述农村土地,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

(三)须经发包方同意抵押。超过上述范围,例如将其承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是无效的,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抵押条件要具备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合法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法合规的农村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场、林场、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四)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或渔业、林业)用途。

三、价值认定要合理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根据抵押当事人提供的'有资质的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意见书)进行确认;

(二)或按照当地政府有权部门公布的同期辖区内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准价格协商确认。

四、抵押登记要合规

(一)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及时到县级政府指定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一般为农村经营管理局)。

(二)抵押登记应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等);

3、地上附着物价值情况说明;

4、抵押合同;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6、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7、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或评估确认书;

8、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农村信用社在取得相关抵押登记权证后,根据借款合同才能发放贷款。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县 乡(镇) 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裁判要旨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为方便耕种管理,对其取得的承包土地进行互换,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因未签订书面协议、未向发包方报备而无效。互换协议履行后,一方不得以未约定互换期限为由主张随时解除互换协议。案情 1999年,原告陈绍良以户的名义承包水田30年。20xx年,他与同村村民李荣仔口头商定互换承包地。之后,在交换的土地上,陈绍良挖塘养鱼,李荣仔种植水稻。20xx年初,李荣仔又改种茶树。同年底,陈绍良提出换回原承包地,被李荣仔拒绝。陈绍良认为,二人互换承包地既未签订书面协议又未向发包方备案,且李荣仔改变用途种茶,因此互换协议无效。并且双方互换承包地未约定期限,属不定期合同,故自己可随时要求收回土地。20xx年8月,陈绍良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荣仔将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并返还。

裁判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互换土地不违反法律规定,口头互换协议有效。互换土地向发包方备案仅为公示,不是互换协议的生效要件。互换后的土地均为农业用途,原告主张改变了土地用途与事实不符。互换未约定期限,互换期限应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原告不能以未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协议。遂判决驳回了陈绍良的诉讼请求。

陈绍良不服,上诉至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陈绍良与李荣仔之弟李小俤达成新的土地互换协议,申请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

评析 承包地互换是一种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本案所涉及的未订书面协议、未备案、改变土地用途、互换合同解除等问题比较常见。

1.承包地互换的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互换是经营权权利主体发生变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即为有效。实践中互换土地大都以口头方式进行。合同法明确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关于“互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其立法目的是鼓励、引导承包方订立书面合同以防范纠纷,不是互换合同生效的要件,也不能据此认定非书面互换合同无效。

2.承包地互换未备案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采取互换等方式流转的,应报发包方备案。立法目的在于发包方及时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作为行政管理手段,备案的性质仅为公示,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当前农村土地互换备案制度不完备,以未经备案为由否定互换协议的效力,不符合农村客观实际,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基于此,《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4条明确规定了承包方依法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3.承包地互换后改变用途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可见,“不得改变农业用途”是法律对于流转土地的禁止性规定。改变农业用途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在承包地上建房、建窑、建坟等建设行为;在承包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土壤、植被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互换土地后,前期种植水稻,后改种茶树,均为农业用途,不能认定为改变农业用途而导致互换无效。

4.承包地互换合同的解除问题

互换中,当事人往往未对互换期限进行约定,当一方提出解除互换合同时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互换合同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租期不明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来确定互换合同的剩余期限,承包期内不得主张解除互换合同。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互换不同于转包、出租,转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而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即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对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对换得的土地取得了经营权。正是由于流转方式性质的不同,《解释》第十七条仅规定承包地“转包、出租”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而不包括“互换”这一流转方式。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并实际履行后,不能以未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