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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合同范本3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快递服务合同范本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快递服务合同范本3篇

快递服务合同范本3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范围

航空、汽运。

第二条:甲方其他服务要求

保险费:甲方付给乙方保险费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 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 年 7 月 1 日止;

第四条:服务确认方式

(4.1)甲方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乙方委托业务。

(4.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

(4.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手续,并按服务标准开据工作单,

第五条:运送进程中的安全要求

(5.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标准包装的,甲方应根据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加以包装或委托乙方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包装,甲方付给乙方包装费。(包装费根据包装材料和包装规格定)

(5.2)甲方为防范事故所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3) 延误7天以上的免收单票运费的50%,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晚点,乙方不承担责任(航班延误或取消、自然灾害、交通堵塞等),但乙方有务及时通知甲方可能造成延误的原因。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6.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详见合同附件)

(6.2)乙方于每月的 3 日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的工作单, 并做成结帐明细表。甲方在核实无误后,于当月 5 日前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6.3)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6.4)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仍按本合同附件所列价格体系执行。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

(7.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7.1.3)甲方有义务提供准确详细的收货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如因甲方提供的收货人名址及联系方式有误所造成的货物延送,乙方不承担责任。

(7.1.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责任。

(7.1.5)甲方有义务承担因对方拒收货物而造成的退货运输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运送货物服务,在车辆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7.2.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向甲方提供承运服务执行情况的存根。

(7.2.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

(7.2.4)在甲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

(8.1)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

(8.2)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解决是解除合同,或者部分不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8.3) 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更改无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全称:

乙方公司全称: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公司开户行:

公司账号:

地 址:

地 址: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快递服务合同范本3篇2

甲方(收件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发件方):

法定代表(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流(快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区域及价格见合同附表(不管物价上升或下降),此表价格不含税,若索要发票,按10%的税率计算。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利拒绝接受该货物。

2.2 对于直接接收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 将乙方交接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果乙方要求改变送货目的地,所产生发费用由乙方负责。

2.5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派送(限于凤冈县城),签收的查询服务。

2.6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

2.7 同一地点,同一收件人,按批量结算。

2.8 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但不提供塑料袋和包装箱。

2.9 只要外包装好,若有内损(质量、数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必须签收。

2.10 若乙方在发货过程中夹带违禁物品或有价证劵、支票、现金、发票、手机、首饰、高贵物品,导致有关部门没收货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还要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12 甲方有权拒收邮政管理部门规定三超物品(重量大于100公斤,长度大于2米,三边之和大于3米)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包管的要求。

3.2 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 第一条的区域及价格支付邮费。

3.4 在运输或保管过程中外包装若受损,乙方有权开箱验货,并按照中通速递公司的赔偿办法处理。

3.5 乙方指定的发件网点属于超区范围,乙方自行提取。

3.6 乙方交给甲方的货物被运输车辆错运到其他地方,乙方有权按当时面单指定地方货收货人,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结算方式

4.1 以现金方式:每月1号—5号结算上月的邮寄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20 年4月1日—20 年12月31日。

第六条:争议处理

6.1有关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达不成的,移交上海中通速递公司总裁部处理。

第七条:其他

7.1 本合同未见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合同协议为附件。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4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意见再签订下一年合同。

7.5以上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递服务合同范本3篇3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客服热线电话:华北区: ;华东区: ;华南区:

客户账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大田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 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 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 《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 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 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 ‰。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 = 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 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 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 (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 寄件人付费 □ 收件人付费 □ 第三方付费

◇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 可多选 ) :

□ 单票现金结算

□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 每月25日 □ 每月30日 □ 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 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 现金 □ 支票 □ 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大田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 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负责人: (签字)

负责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