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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服务合同合集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服务合同合集六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为保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维修站点项目顺利实施,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全权委托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承担承担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作。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程名称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三条 工程项目及技术服务内容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四条 工程工期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派工单并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信天线的调试及布线工作。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提供所使用卫星的参数、信标及验收标准。

2 负责制定工程计划及组织协调工作。

3 负责待调试站点管理协调工作。

4 全权委托乙方承担调试任务。

5 按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工程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通信站点4.5M天线的调试及天线到机房位置的布线工作。

2 乙方负责向甲方用户交流天线调试及线缆的铺设情况。

3 站点调试完毕及线缆铺设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端站维修报告。

4 在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信誉,

5 乙方保证小站的正常接收和发射。

第六条 卫星远端站工程技术服务费

湖南人防4.5M通信站点的调试及布线工程:人民币7000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以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币7,000元,以方安排工程师上门对站点进行调试,同时乙方应就合同全款为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按照本合同发生的任何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由双方在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给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补充说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乙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合同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合同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变更分红方式、基金转换和变更联系方式。

第二条 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

2.甲方已经在乙方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且该帐户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

3.甲方办理申请认购或申购业务的,不迟于乙方《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所规定的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届满之时将认购或申购资金足额划(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在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时限内其交易帐户中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甲方已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表格,签署有关文件;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传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30—15:00(认购期内为9:30—16: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权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要提出业务申请,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生效。

第四条 保密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汽修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服务业务,乙方拥有各品牌汽车售后服务的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汽车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汽车维修售后服务业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20x年月日至年月日。地址:商南县城关镇五里铺村。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根据建立维修售后服务需要,双方各出资50%,分别占合作股份50%。

①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②设备添臵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臵,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汽车维修售后服务业务。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派财务会计对汽车维修及售后服务业务的所有帐务进行定期清算、审查。双方在本协议生效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50%、乙方50%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对汽车维修及售后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及时收集反馈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②负责汽修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②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负责做好汽车维修及售后服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具体管理工作。

②将原有的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③为拓宇所销售车辆做好售后服务,维护公司名誉。

八、特别约定:

①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本县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②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①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②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十、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编号(_________)股改字第(_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是根据_________市政府【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和_________市工商局【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依法从事国有、集体性企业股权转让挂牌交易、鉴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见证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机构。

第一条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句和表述在本协议中应按如下解释:

1、股份制改造:甲方作为有限公司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状态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或者甲方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

2、股权转让见证:为配合股份制改造,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出具《股权转让见证(鉴证)书》(详见附件1乙方《股权转让见证业务指南》)。

3、股权登记托管: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以促进乙方的股权交易和融资渠道顺畅(详见附件2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指南》)。

4、工商代理变更登记: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代为办理甲方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注册资本门槛降低的外部形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外结合疏通公司融资的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服务机构(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期限

甲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之日止。

第四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内容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参与甲方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根据甲方各股东的具体要求起草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决议并由甲方各股东签字确认。

2、受甲方或者甲方股东的委托并根据股东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代为办理如下股份制改造事宜:

(1)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交甲方各股东审议后确定(内容可能包括公司的股权重组方案、资产和财务重组方案、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方案等);

(2)拟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股东会决议的起草;

(3)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股权转让见证事宜;

(4)联合中介机构提供股份制改造中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

(5)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3、甲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乙方为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托管服务。

第五条 股份制改造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采取何种股份制改造方案;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并提出合理要求;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股份制改造必须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在股份制改造期间,甲方认认同并遵守乙方参照主管机关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制订和修订的各项业务规则及其相关细则;

(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所交服务费用乙方概不退还。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股份制改造服务;

(2)乙方不得泄露股份制改造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应退还甲方所交服务费用全部退还,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外。

第六条 股份制改造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书签订之日,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制改造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乙方;

2、在完成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的股权托管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后每年度的股权托管服务费,甲方应在本合同每年度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3、甲方股份制改造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后,由乙方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发布股份制改造及登记托管信息的公告,甲方承担公告费用_________元。

4、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股权托管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按照未付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5、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主管机构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以上标准进行调整,则以新颁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条 合同终止情形

1、甲方股份制改造事宜全部完成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九条 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2、无偿使用(由学校投资建设的)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各种附属设施。房屋内的各种设备,根据江西日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xx年6月10日)的《关于江西师大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正文)》的总价值为536,007元,也无偿使用。设备明细帐目详见《江西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说明和资产评估明细表》,未列入评估明细表的设备作报废处理。已列入评估明细表设备,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

3、今后由学校投资建设的学生餐厅和辅助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乙方无偿使用。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由后勤集团自行投资建设的餐厅及购买的各种设备,使用权归乙方。

4、积极采取可行措施,加强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伙食成本。在饭菜的供应上,做到早点的品种每餐不少于15个,中晚餐莱肴的品种不少于50个。在制作上体现“粗菜细做,细菜精做”,高、中、低相互搭配。在价位上,米饭的价格比照南昌高校的相关标准执行;莱肴的价格应做到确保每餐都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o.5元/份、o.8元/份的低价位的菜肴出售。

5、采取可行措施,建立责任体系,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

6、自觉接受上级职能部门对食品卫生、排污防污等的检测与监督。

7、建立多渠道、多层面的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饮食服务质量检查组的作用,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议”,征求对饮食工作的意见,增加膳食管理的透明度。

8、加强锅炉房的管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锅炉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浴室、开水房按时开放。

9、按规定组织炊管人员到卫生部门体检,持证上岗。

10、对食堂米、面粉、猪肉、食油等大宗物品,应在合法经销商处实行定点采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按规定索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原料,确保质量。

四、今后,学生食堂的设备到了报损年限(或该报损)的按正常程序报损。新购置的设备,由甲方购置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购置的归乙方所有。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二0 年 月 日至二0 年 月 日止。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

第十六条 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未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瘦身美容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 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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