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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转让合同汇总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厂房转让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厂房转让合同汇总7篇

厂房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产权人为佛山市中建博美五金装饰城有限公司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为_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_______,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厂房转让合同 篇2

出卖人: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地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付款方式】

5.1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为房产税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2)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卖方指定代理人

6.1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6.3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二:开户银行:账号: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过户

7.1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税费承担

8.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交接

9.1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违约责任

11.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自愿将 厂房出售给乙方,总价格计肆拾叁万元人民币,厂房及周边所占土地以甲方与土地承租方协议为准,即年租金每亩双八百斤粮食(夏季小麦800斤、秋季玉米800斤),按当年政府收购价折合人民币后每年结算一次。第一期土地征用期限至年月日。土地合同期满续签时,甲乙双方共同与土地出租方商谈续签事宜。续签后,甲乙双方享受同等续签待遇。

甲方责任:

一、此合同甲方签字后,乙方按约定的付款时间付给甲方后,无论何时,甲方都无权收回所出售的厂房及合同中规划的土地面积。

二、甲方转让的土地面积为:厂房所占面积,厂房西侧米,厂房东侧米,厂房南侧米,厂房北侧米。大门以里道路至南北通道西边,这块道路面积的'50%属乙方所有,总面积为亩。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路、电、水畅通,如有需要随时协助乙方解决。

四、此厂房甲方是以食用菌合作社的名义建设,乙方购买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能在此厂房内进行食用菌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如政府及其它干预不能保证乙方的其它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愿将全部购房款退还乙方,并按银行贷款利率付息给乙方。乙方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此厂房出售前,不能有任何因此厂房所产生的合同纠纷包括用此厂房和场地在银行或个人的抵押贷款,如有应在合同签订前告知乙方。如隐瞒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加罚甲方违约金肆拾万元人民币。

六、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土地征用合同,厂房建设政府部门的相关批文,包括师寨镇政府、土地办、建设办的批准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乙方责任:

一、合同一经确立,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房款如数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付给乙方50%即21.5万元,剩余21.5万元三个月内付清。

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协助甲方共同维护整个场区的秩序和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三、每年按时交纳土地租让费,土地租让总面积亩,每亩每年按双八百斤(夏季小麦800斤、秋季玉米800斤),按当年政府收购价折合人民币后及时付给甲方。

四、因不可抗因素,如地震,洪水、战争及政府征用土地,该场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遇政府征用土地及该地面附属物,政府的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政府异地安置时,乙方与甲方同样享有异地安置权。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已认真阅读,双方均无异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 手机:

乙方: 手机: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愿意将位于东王疃村天福石料厂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 签定合同之日一次性交清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使用期限以村民签订合同为准。

二、工厂四至:东至刘运佳石料厂,西至东王疃村公墓林,南至大路,北至树林。

三、本合同签定日以前对任何转让物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和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转让协议,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签字定日后,所转租的土地厂房及其附属的相关权益,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有协调周边关系的义务。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合同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有异议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交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即甲方):受让方(即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 宅基地坐落于XXXXXX边,排线X米。具体位置为:前朝XX路,左邻XXX家宅,右邻XXX家宅,后靠XXX旱土(以石墙为界)。

二、 转让金额:双方协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 (大写)。(¥小写元)

三、 付款方式: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给对方。

四、 产权归属: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

五、 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甲方全部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如乙方违约,甲方将收取乙方的转让金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所有权、处置权与甲方无关。该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20xx年8月

厂房转让合同 篇6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经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同意受让青岛双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车间(以图为准),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香店工业园内,刘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积5.85亩,转让给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车间、办公楼、警卫室等,以附图为准。

三、厂房及土地的转让价格为80万元,乙方签订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60万元,余款于____年___月____日前付清。

四、乙方办理厂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将政府已缴纳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时转让给乙方),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债务与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7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租赁的厂房和自搭部分厂房,厂内所有建筑及生活用品等转让给乙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1、甲方将所有坐落在南康区龙岭镇岭子上村 自搭厂棚和生产设备及生活用品等转让给乙方。(生产设备生活用品清单见附件,如交接前数量或样数不对,按市场价扣除)

2、厂内原有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在20xx年9月10日前由甲方出资并负责全部运出或处理。20xx年9月10日后未处理的,在此期间乙方可以自行处理,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原来租赁厂房内土地,由甲方办好相关移交手续,由乙方继续租赁。

第二条:甲方已交纳租金及厂房押金伍万元,全部生产设备及生活用

品等,总折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本协议成立同时,乙方先付定金甲方人民币 伍万 元整,剩

余金额由甲方办理好相应手续(汽车过户)在20xx年9月25日全部付清,由甲方指定帐户,并甲方开收据。

第四条:双方定于月司办公室交接。

第五条:特约事项

1、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两人以上,负责办理。

2、厂房交收之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均由甲方

负责理清,与乙方无关。

3、厂房交收以前,所有积欠的一切税务、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概

由甲方负责。

4、甲方现有雇佣的职工,均由甲方负责遣散。

第六条:如甲方在日前未能办妥相关手续交付乙方,由乙方

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付款,并赔偿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支付转让款或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当地村政府各执一份为凭,

双方股东签字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见证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