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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代理合同锦集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代理合同锦集10篇

代理合同 篇1

红酒代销合同范本

红酒买卖需要代理商被授权分销,就销售价格,市场分销等方面达成协议,下面是红酒代理合同范本

红酒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总代理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___ __________________是澳洲葡萄酒讴布特(讴布特嘉本纳干红

Olddbutt Cabernet Sauvignon)中国地区红酒经销总代理商,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级、地级、县级)该产品的唯一代理商,销售地 域为 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1、订货数量由乙方自行确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销量。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 _____(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据乙方订货明细保质保量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市场支持

1、甲方按乙方每次订货量给予乙方 % 的费用支持(产品或礼品形式)

2、乙方完成代理销售定额,甲方应给予乙方 % 的销售返利。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fanwen/1578/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确保地区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其他个体及位团体发货。

5、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定期巡查市场,杜绝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

6、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市场拓展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4、确保代理区域内的经营,监管各经销商及区域内网点,防止窜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保乙方的区域代理销售权益,私下向乙方区域放货;监管不力,导致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号:

签约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_____、_____代理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独家代理商。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1、产品相关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电汇、现金、汇票。

3、结算方式:乙方和甲方直接按供货价结算。

4、合同标的额。

本合同乙方首次进货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销售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如一年内乙方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双方协定的条款,乙方同意自下一年度开始年任务自然增长____%,本合同可自然续签。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协定的条款,经双方同意协商可根据所在区域的情况,调整任务量后续签或解除合同,其它约定不变。

6、首批进货额货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将首批进货款交达甲方指定帐户(款汇出时请传真通知)。如延期十五日未交足约定款项,则视为乙方自然解除合同,解约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原代理地区继续诚招独家代理商。

8、甲方对各代理商的代理地区执行区域货物编码管理。

8、1首批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____日内发货。(以银行收到日为准)乙方以后进货应提前十天填报发货申请单并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款到后五日内发货(货运单传真给乙方)。

8、2合同交货地为: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点的费用),到达交货地后短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8、3乙方收到货后,若货物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质疑,并将承运的货物损失证明材料邮寄至甲方。

9、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各地代理商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促销、优惠活动等)降低零售价格(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以杜绝不正当竞争

9、1乙方应保证无串货,无违价行为。如发生串货、违价行为,乙方自愿接受处罚,若再次发生,取消其独家代理商资格。

9、2乙方有负责办理所代理区域内产品上市的相关手续的义务。对甲方产品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的义务。

9、3有按照甲方要求按月、季上报销售统计表、代理商制订全年计划上报公司和新增或撤消销售网点登记表义务,并且终端不得断货。

9、4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退回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等,否则,甲方将按知识产权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或在媒体上曝光。

9、5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影响,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附则:

1、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货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的修订内容写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3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 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 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 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 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_ 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 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 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民用航空货运代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

2.本合同所称托运人是指为运输货物与承运人订立合同,并在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记录上署名的人;代理人是指在航空货物运输中,经授权代表承运人的任何人;承运人是指包括接受托运人填开的航空货运单或者保存货物记录的航空承运人和运送或者从事承运货物或者提供货运其他服务的所有航空承运人;航空货运单是指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线上承运货物所订立合同的证据。

3.航空货运单应当作为本合同文本的附件。

4.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5.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须载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

代理合同 篇4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xxx

性别:x

生日:xxxx年x月xx日生

家庭住址:家住xx省xx县xxx街xxx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受委托人:xxx

性别:x

生日:xxxx年xx月xx日生

工作单位:xxxxxxxxxxxxx

职务:xxx

住址:xxx

电话:xxxxxxxxxxx、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xxx与被告人xxx在xxxxxx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xx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包括本案应诉、庭审、增加和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委托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地址:大同市城区新建西路1号

乙方:

地址:

为推动山西通信业的发展,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和使用山西电信的通信产品以及办理电信各项业务,乙方自愿申请代理代办甲方电信业务。甲方按照规定的申办条件和管理规定,经审核确认乙方具备代理代办甲方业务的条件,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电信业务。为保证营业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 乙方代理电信业务范围:

(一)代办电信公司客户的入网、缴费、各种卡类的销售业务等业务。

(二)受理用户有关业务咨询、投诉业务。

(三)手机终端产品的零售业务。

(四)手机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

(五)甲方允许代办的其他新业务。

以上第1-2项、5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办理,第3、4项乙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手机终端销售及售后维修的相关资质,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审核乙方代办资格,对乙方开业的准备情况验收后,同意在申办的场所内使用带有电信VI标识的门头及其他营业标识。如果接入营业终端,甲方进行营业网点与计费联网的一次性投资,并给予乙方第一年内网络月使用费全部减免的政策,第二年以后的网络月使用费的减免政策根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负责在代理业务上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及时通知乙方执行业务规定和促销计划,如遇业务资费和业务流程调整,甲方应及时以业务通知单形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按照规定和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分配号码及卡体并在营业系统内负责对乙方进行配号,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市场情况对乙方号码库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配。

(四)甲方按照规定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号源分配原则,禁止乙方跨区放号,销售跨区号源。

(五)甲方按照规定和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提供各类数据卡。

(六)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客户入网登记表、业务变更登记表、业务宣传资料等营业用品,乙方根据营业用品的库存情况提前申请,并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代办的业务进行稽核,包括对客户资料、帐务、发票、业务量进行稽核。

(八)甲方按月对乙方销售情况、服务质量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须提供发票,作为代理费凭证。甲方结帐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代理费支付原则上不晚于次月月末。

(九)对乙方代办业务中发生的疑难问题,甲方积极予以处理。

(十)甲方授权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各项业务时使用甲方的营帐系統,并委派或指定专人对营业终端进行操作。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协议、违反业务规定、服务质量等问题进行处罚。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代理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相关资质,必须维护山西电信的企业形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经营,按章纳税。

(二)乙方负责提供经营场地,乙方服从甲方在经营业务上的管理,执行甲方确定的业务资费标准和业务规定,乙方的营业人员服从甲方委派的业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乙方营业人员如需要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准后方可调整,乙方的营业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获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三)乙方负责营业场所的安全、防火、保卫;负责营业场所的房租、水电、人员工资、营业材料、办公用品等费用,乙方经营自负盈亏。

(四)乙方必须确保移动终端产品进货渠道正当,并具有进网许可证,负责所销售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若乙方所售手机产生售后服务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分配的号段办理客户入网手续,按照甲方的业务流程办理各类业务,认真稽核客户身份,准确、及时录入客户资料。

(六)乙方向甲方申领各类业务入网登记表、入网协议、发票、宣传单页等必须提前向甲方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备好后,由乙方签收领取。

(七)乙方在每日结束营业后,将代办甲方业务所得款项按甲方要求,做好日帐后存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必须做到日帐日结。

(八)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业务量进行认真、真实的统计,不得虚报业务量。

(九)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业务规定的流程、资费标准,实施营销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执行、若乙方执行确有困难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写明具体原因与甲方商讨。

(十)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客户资料、业务发展数量等甲方的企业机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十一)乙方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经营手段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十二)乙方代办的相关资料,应定期交至甲方业务部门,如遇甲方结帐期或业务需要,急需汇总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保证未交接客户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凡因乙方私自泄露客户资料所引起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应妥善保管各类卡体和号码,各类卡在售出之前不得产生任何话费。若由于乙方原因而产生话费纠纷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号源分配原则,禁止跨区放号或销售跨区号源;必须将卡号码提供给用户公开自由选择,不得收取选号费。

(十五)凡由乙方代办的用户入网业务,一旦出现恶意欠费且属于客户资料与证件不符或资料遗漏等情况,甲方有权进行停机处理,并由乙方交纳客户欠费金额,由此引起的客户申告或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六)乙方遵守甲方的资费标准,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办理业务时,规范开具甲方提供的发票,同时加盖业务章,不得使用甲方的发票、业务章办理非甲方委托办理的业务,否则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七)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营业系统的安全运行,妥善管理营业工号和密码,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危害营业系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八)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押金,作为甲方品牌维护及风险控制之保证, 若甲方认为乙方所交押金无法保证风险控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加交纳押金;代理合同终止并进行业务清算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的90%;其余10%的押金在一年后退还,如在一年内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从剩余部分金额进行扣除,剩余金额不足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四、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业务代办酬金按协议签订之时甲方现行的酬金标准执行,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及考评标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五、协议终止条件:

(一)协议到期后,双方之一提出不再续签。

(二)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如认为应提前终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如遇甲方进行政策性调整,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2.协议履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停止营业,并经甲方同意的。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4.乙方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六、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视乙方为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须向用户进行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一)乙方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伪劣产品故意坑害消费者,经政府相关部门查实,危害甲方信誉的。

(二)乙方拒不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或服务质量低下,经甲方警告置之不理,并在一个星期内无明显改善的。

(三)乙方故意虚报假帐、私自将甲方提供的发票或各类卡挪做他用。

(四)乙方私自转让代理权。

(五)乙方擅自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泄露甲方机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乙方责任并处理不当造成甲方的客户发生严重投诉,造成恶劣后果的。

(七)乙方擅自停止营业超过一天的。

(八)乙方代理行为超越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权限的。

(九)乙方在代理中如有套机、套卡或诱导用户弃卡、欠费等有损于甲方利益的。

(十)乙方擅自将甲方的企业标志、商标应用于其他与本协议无关的事项中。

七、若乙方在协议未到期前擅自停止业务合作,则甲方将扣除乙方所交全部押金。

八、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二)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20xx) 第(01602)号委托代理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并达成以下合意:

1.乙方终止代理甲方与的纠纷,乙方不再承担原委托合同中的代理义务;

2.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乙方应配合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

4.甲方应当出具收到诉讼费退款的收据;

5.甲方自收到诉讼费用之日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乙方不再因委托合同而对乙方承担任何义务;

6.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律师: 乙方主管: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下列条款为本合同的内容: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苏谦律师为甲方代理人。代理事项为:代理甲方签署协议。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律师的权限为全权代理。

全权代理包括:在甲方与相关方协商过程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主张,代为和解、调解、签署相关协议、法律文书;(3)其他约定事项:。

三、代理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事项办理完结之日止。

四、代理费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人民币贰仟圆整(¥20xx)。

五、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云天大厦6层网址:电话:029-86563216传真:029-86563219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六、乙方承诺:代理律师将认真办理受托事项,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秘密。

七、甲方承诺:甲方将积极配合代理律师办理受托事项;为代理律师提供办理受托事项所需的条件。

甲方未协商或通知乙方而自行对本合同委托之事项作出处分的,乙方免除委托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足额缴纳律师费用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已付的律师费用不再返还。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提请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委托方):(签字)

乙方(受托方):

代理合同 篇8

新的合同法中,首次写入了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这既是对我国合同制度的一种创新,又是对我国民商事代理制度的有益补充与完善。本文拟从对代理制度的不同设计的比较分析入手,提出对我国代理制度设计的一管之见。

一、我国原有代理制度简介

我国原有的代理法律制度基本上沿用了大陆法的传统。大陆法在代理制度中对于代理人、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上十分强调“名义”标准,并特别强调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须以本人的名义,这就是所谓的直接代理。而对于既不披露本人姓名、名称,又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活动就不能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代理,这种情况被称为间接代理,在实践中被称为行纪。由此来对照我国的立法,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只规定了直接代理。《外贸代理暂行规定》中调整的代理,除了直接代理外,还有基本类似于大陆法上的间接代理(行纪)。但这一部门规章难以有效弥补我国的代理法律体系的不足,且适用范围较窄,具有较强的部门保护主义色彩。

二、合同法对代理制度的改进与缺憾

合同法进一步完善了代理制度的基本理论框架。在委托合同一章中明确规定了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并以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及第二十二章构建了基本完善的间接代理法律体系。因此,以委托合同对代理关系中的内部关系加以调整,以民法通则中代理一节对代理的.外部关系进行规定,并以合同法第二十二章的行纪合同对间接代理制度进行了明确,从而健全了我国的代理制度。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可以说是对我国代理制度的一个较大的改进。该条之规定突破了大陆法僵化的间接代理制度,以全新的姿态借鉴了英美不公开本人身份代理制度。英美的代理制度认为,代理人与本人的行为并无差异,究竟是以谁的名义订立合同不能成为划分代理的标准。相反,普通法从适应商业现实需求的立场出发,以由谁承担合同责任为标准来对代理进行划分,分为:1.由本人承担责任的代理;2.由代理人承担责任的代理,即指代理人不公开本人的身份,也不表明其代理人身份,而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交易的情形。

我们可以看出:第一种情形与大陆法上的直接代理基本吻合,而第二种情形与间接代理类似。但在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上,二者有很大的分歧。大陆法认为,在间接代理中,既然代理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则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当由其先为承受,而后再根据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将权利、义务转移给本人承受。若本人想向第三人直接提出请求,则须由代理人进行合同变更与转让,使本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后,本人方可向第三人直接提出有关请求。英美普通法系在这一问题上仍基于商业便利,肯定了在排除一些不公平的情形下,本人可以直接介入代理人代其签订的合同,直接向第三人行使请求权,如有必要可向第三人起诉。而作为介入权的必然结果,第三人如发现了本人的存在则享有选择权,即可以在代理人与本人中挑选承担合同责任的人,而一旦选定即不可更改。可见,普通法系的规定比大陆法系更有灵活性。

英美法的这一作法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已抛弃了大陆法系的“名义”标准,而更多地采用了英美法的观点。且在第13条第2款规定,当代理人

因第三人不履行或其它理由未履行其对本人义务的,本人可以对第三人要求代理人代表本人取得的权利;当代理人无法履行其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发现了不公开的本人后,可以直接向本人行使其从代理人那里取得的权利。(这一款的规定是针对第13条第1款规定的不公开本人的代理)

我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受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很明显,新合同法中对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已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大陆法系的限制,类似于英美法的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但在第四百零三条赋予当事人以介入权、选择权时作出了比普通法更为严格的限制,即须有本人或第三人违约时,方可行使权利。因此,第四百零三条的两款规定虽然从形式上类似“不公开本人身份代理”制度,但其在实施上只是一种违约救济制度,是以间接代理而独立成为一种新型的代理种类。这一规定与《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的规定极为近似,都是作为一种救济制度而存在,但又比“公约”规定得严,因为公约规定的介入权与选择权的行使条件除第三人、本人单方违约外,还包括代理人违约、代理人破产发生履行不能及出现不可抗力、情事变更的情形,基本上将各种履行障碍均予以了概括。笔者认为,对选择权和介入权的限制条件可作如下概括:

1.当代理人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以至严重危及本人预期利益,经本人指正仍不改正者;或代理人因第三人原因无法向本人履约或基于其它原因而无法履约的,本人可以向第三人行使代理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如果该权利的行使违反了合同中的默认或明示条件时除外。

2.当代理人未履行或无法履行其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发现本人后,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代理人或本人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但一经选定即不得变更。

另外,合同法第二十二章专门规定了行纪合同。重点对行纪人不同于一般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做了规定:1.行纪人支出的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其负担;2.行纪人可以充当第三人,即进行自己代理,但必须买入时有市场定价且未违反委托人的意思表示;3.明确规定行纪人作为当事人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发生违约的情形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行纪人承担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据四百零三条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可以绕过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在行纪合同中立法排除了本人的介入权,这是立法者对商事代理特殊性的认同。商事代理中的代理人(如行纪人)都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市场交易经验,且通常以法人而非自然人来充当代理人,有雄厚的财力与良好的信誉,并且以抽取一定比例拥金为代理的最终目的。因此,商事代理的代理人比一般的民事代理人具有绝对的优势,相应地,其担负的责任也必然多于民事代理人,因此,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之规定具有相当的科学性。但也应看到,第四百一十四条在对行纪合

同界定时,将行纪人所代理的行为定义为“贸易活动”不准确。通过上文分析,这里的贸易活动即指商事活动、商行为,将一个日常生活用语作为一个立法文件的用词,是不准确的,加之没有专门的商事基本法,普通当事人很难区分一般的民事代理人收取一定费用从事一定经济活动与这里的行纪人的行为的不同,也很容易造成适用法律上的矛盾。这可以说是行纪合同中的一个缺憾。

三、结论

鉴于合同法对于诸如介入权、选择权的行使条件、行纪与一般民事代理的冲突等问题的解决、处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在现有的立法体系下,希望能通过恰当的立法、司法解释来加以弥补,以更好地发挥新合同法的效用。但从长远来看,为适应世界范围内的商事代理立法专门化的趋势(不仅传统的大陆法国家对商事代理专门立法,就连英、美等国也都先后制定了《商人代理法》、《特别公司》等商事代理专门法),因此,在今后的立法规划及法学研究中应加强对商事代理、商行为乃至商法典独立性、特殊性的研究,适当时考虑制定我国的特别代理专门立法。与此同时,在制定我国的民法典的同时,也应考虑对代理制度基本理念及其体系的重新定位与安排,使之真正成为统帅民、商事各领域的“基本法”。

代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为拓展销售市场,提高“_____________”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甲方将现生产经营的“_____________”牌运动手表(含所有表业公司注册的“_____________”商标的包装品、物),特许给乙方在 (省、市、县、区)辖区内为甲方在该地区的销售总代理。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在委托乙方特约经销期间,提供给甲方有关的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证照复印件、特约经销牌匾和授权委托书;乙方应遵守经销原则,只允许在(省、市、县)所辖的范围内代理经销,不得在其它非辖区内转让和销售;甲方同样不出售“_____________”商品给乙方所在总经销辖区内的其他经销商。

2.以协商为前提,乙方在特约经销开始之前或一周内必须提交一份包括如何在当地构建市场销售网络、如何确保特约经销初期“_______”在当地销售量不发生聚减、如何响应消费者需求,在短期内提升销售量,和一年内具体时间、地点、拟销数量等内容的可行性经销计划给甲方。以便甲方确立发展方向、规模和作为甲方检验乙方经销能力的依据。

3.乙方在特约经销期间必须确保代理经销的月销售量最低下限,依据现有的月销售量和区域大小,现确定乙方销售甲方“______”产品每月不低_________只,约价值_____万元。

4.甲方给乙方的货款垫底资金为**元。垫底以外的资金必须每次结清:即每次订货,乙方应提前_____天下订单,并与货款一起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在收到货款后的____天内发货。

5.关于运输方式和问题交涉:甲方按乙方的意愿进行包装送站托运,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货后应立即清点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书面传真告知甲方,否则,概由乙方自负。

6.关于经销期限和年检审:甲方委托乙方经销期限为一年,以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那么乙方每年年底交回授权委托书,经由甲方年检审后重新授发。

7.如果乙方擅自违约或变更经销方案造成甲方形象损害或营销渠道受阻的,甲方有权利随时取乙方的代理经销资格。

8.此份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省)区域内广泛的社会资源、优秀的项目管理运作团队和可供本项目运作的资金优势。

乙方:

①、拥有自主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的经验;

②、品牌在国内司法取证行业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③、拥有规模化的生产能力、服务机制和产品优势;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省)以乙方系列产品总代理名义销售乙方产品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相关约定:

1、甲乙双方的关系是销售代理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均属于独立的法律经济体,独立承担自身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不因本协议而过度到对方。

2、甲方在本协议授权区域,可以以乙方总代理名义或办事处名义开展市场工作,但不得以办事处名义与客户签约;严禁使用乙方名誉私刻办事处公章进行商业活动。

3、如因市场需要以乙方名义开展专案性工作(如投标、签约等),甲方需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乙方批准后提供相关专案授权书面证明,甲方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乙方名义开展工作。

4、未遵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________________”字样注册任何形式的经营机构,否则,乙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直至以侵权行为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5、甲方作为乙方区域独家总代理,乙方将相应区域内的所有既有客户均交付甲方维护,该客户(含产品经销商、最终用户)和未来开发的各类客户。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此协议期满后,甲方可于期满前十五天申请再行续订协议,否则协议自行终止。

三、代理条件及规定:

1、甲乙双方就系列产品项目的代理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金额支付代理年费________元。该笔资金作为甲方的预付货款,当货款使用完毕后,应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代理年费补齐,否则本协议无效。

3、甲方签订本协议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纳代理年费伍拾万到乙方指定帐号,做为本协议的履约和区域市场的独代保证,否则本协议无效。

4、代理年费退回:本协议终止后,甲方结清所有货款后乙方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退回甲方。

5、甲方在代理乙方产品时,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__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外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甲方都应将其转交给其它区域代理商,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系列产品的技术信息及报价。

2、甲方对乙方的价格及销售政策有保密及维护的义务。

3、甲方应主动向用户提供完善及有效的售后服务,并定期向用户进行售后的电话查询。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经销计划,反馈产品的市场状况,以便乙方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并调整市场策略。

5、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有责任维护乙方公司的渠道体系、价格体系以及市场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于乙方或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以及所代理产品形象的行为。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将向其他合作伙伴公开公布甲方违约行为,并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6、甲方有义务对代理区域内的分销商和最终用户进行产品技术培训。

7、除乙方明确要求,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产品包装、序列号、产品标识、

8、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号。若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不再续约,甲方不能再对外宣称自己为乙方的代理商。任何未经乙方许可的宣传和署名,将被视为恶意的商业行为。

9、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代理身份转让于他人。

10、甲方保证不将所代理产品销售至代理区域以外,如有上述事实发生,甲方需对其他区域代理商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甲方需在授权区域内完成不低于________%的市场占有率;如在签约后较长时间内甲方代理业绩无法达标,乙方有权收回本协议的总代资格终止本协议;甲方不再享受总代理政策,乙方收回原交给甲方代维客户,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干涉。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代理产品的供货。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和更新所代理产品的价格体系清单。

3、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及服务培训,并尽力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解答有关产品功能。性能相关的问题。

4、乙方提供代理产品的维修服务。

5、乙方对甲方的销售情况及时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其业务销售情况来评估代理商授权资格。

6、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协议确定的授权区域内的唯一代理商。

7、若在代理期内发生其他省份授权代理商跨区销售的事实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乙方会要求其他区域代理商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会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

六、货款结算:

甲方订购产品货款从代理年费中冲减,代理年费用完时,须按约定进行补充。

七、价格管理和约定: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总经销价,该价格为交货价,从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的运费由甲方支付(具体细则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变化随时调整部分产品总经销价,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市场秩序的管理:

1、乙方保护甲方正式代理商情况下签约其他省份的总代理权。

2、本独家经营权仅限所签约指定产品的独家经营权,非签约产品的市场销售和开发不受本协议约束。

九、订单、发货、质检、换货的规定:

1、乙方受理甲方订单的依据为甲方指定有效业务接口人的签名传真经确认后乙方予以下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下单。

2、在要求现款提货情况下,乙方严格执行现款发货原则,否则乙方拒绝发货,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确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可在收到货物的三天时间内,书面要求乙方换货,乙方查实后应予以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运费;过期乙方概不受理甲方的换货申请。

十、售后服务规定:

1、甲方支付的代理年费中,预留________作为售后周转配件保证金。该保证金不作为预付货款,不可以进行货款充抵。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周转部件、设备应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借货协议的条款进行约束。并且及时将问题部件及设备如数返回乙方。

3、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应退回乙方所有配件,经乙方确认无误,无损。该保证金退回甲方。否则,乙方按照相关部件成本价格予以扣除。

4、乙方为售出的产品进行一个自然年内的保修(产品保修期以乙方出厂日期为准),过保产品按国家三包法相关约定进行维修。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具体事项和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对方均有权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如一方出现严重违约或确实不能完成本协议义务,对方有权提前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地定于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4、乙方为了业务发展所出台的涉及本协议中的合理的管理规定、政策等一经宣布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