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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合同范文锦集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房屋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村房屋合同范文锦集7篇

农村房屋合同 篇1

原告与妻子吴某于1988年在*村*组修建房屋150平米,吴某于1999年去世。现原告发现被告尼某某未经其允许于20xx年将该房屋作价3.5万元售予被告王某某,且,王某某是安徽人,不符合在南京地区购买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资格。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判王某某返还房产。

被告王某某辩称:

尼某某出售房屋时已经与家人协商一致,且原告知情,房款已经付于尼某某。现被告王某某已经居住该房屋多年,原告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应驳回。

被告尼某某辩称:

本人将父母房屋售予王某某时未经原告同意,请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判决】:

涉案房屋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上产权人为吴某,吴某去世后未进行继承析产,该房一直由尼某某居住。在尼某某以自己名义将房屋卖给王某某时,有证据证明原告尼某是明知的,但交易过程中没有提出质疑。吴某除尼某、尼某某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诉讼争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所有性质,王某某系外省户口,王某某与尼某某所签协议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买卖协议应属无效。

但,基于尼某某交付房屋多年,原告尼某未提出异议,王某某也在此居住多年,买卖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保护交易安全与维护诚信原则,减少当事人损失,讼争房屋已不适宜返还。据《合同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王某某与尼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二、驳回原告尼某要求被告王某某退还房屋的诉讼请求。

吴延波律师提醒:买卖房屋是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大事,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并谨慎处理,否则,后患无穷.首先,产权上不要有争议;其次,房屋质量要做到心中有数;还有,合同一定要所有的权利人签字;其他诸如有无空挂户,违约责任有无明确约定等也不能大意.特别是对于国家法律的特殊规定,更要慎重.比如案中当事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农村房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帮甲方拟建___栋___层楼房,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石头、钢材、管道等建筑材料。还要负责路通、水通、电通,水电费由_方负责,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施工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为砖混框架结构,按甲方施工图为标准,屋体为___层,第___层高___。___米,第___层高为___。___米上檐,天面前头缩朵盖瓦,后为平顶,前头缩朵前后左右墙增高为___米,按半层计标面积。

2、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建房除劳动工具外其他材料由甲方提供。

3、乙方按图从地串粱以上完成甲方的主体工程,不包括水电、木模、装修。

4、乙方在施工时,要求墙体平整、垂直、不得放吊口。

三、其他事项

1、乙方在施工期间,除开始和结尾外,生活费由乙方负责,每层倒混凝土期间生活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满足乙方的施工材料,材料经检验后才能使用(架树、架板等),如果违反操作规程,谁违反、谁负责。

3、施工前,甲方保证___通,即通水通电,道路场地平整。

4、甲方以每平______元的单价发包给乙方,包括钢筋工在内。

5、收方结标:第___层的总长度加上前后桃子长度,雨棚___半,乘以屋的总宽度,楼梯棚罩按___层计标。

6、付款方式:每层砌好砖后,经检验,付每层的___%,到好楼面后付每层的___%,房屋盖好瓦后,结清余款。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份,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房屋合同 篇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国籍: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国籍:____电话:____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国籍: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国籍:____电话:____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位于第__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不包括±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见证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农村房屋合同 篇4

(一)宅基地使用权本质的厘清——从“利用”到“所有”

通常认为,在法制史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物权制度,即罗马法的物权制度和日耳曼法的物权制度,代表了两个不同的倾向,亦即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对立。罗马法以所有权之绝对处分力为中心,强调物的全面支配。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乃为一时的限制所有权之支配权,限制物权消灭,则所有权自动的回复其完全支配力。因此产生于罗马法的地上权制度主要是阻止“地上物属于土地”的附合原则,其以地上物为中心,如果没有现实的可支配的地上物存在于土地之上,就不认为有地上权的存在,强调对地上物的独立权利。因继受罗马法的结果,德国、瑞士、奥地利民法的地上权都是以地上物为中心,认为没有地上物就不得成立地上权,其本质在乎“有”而非“用”。与此不同,日本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现行“民法”则是以“利用”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地上物的有无不是地上权的成立要件,地上权也不因地上物的灭失而消灭。

笔者认为,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应当同其社会经济的现状相适应,地上权本质从“有”到“用”的转变也正是因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生。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没有采用地上权的概念,与地上权概念最接近的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实践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人在权利期限内可按土地用途自由使用土地,地上物的有无并不影响权利的存续或消灭,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土地利用”。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不是以经济利用为目的,考察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制度,能够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局限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只有符合建房条件才可以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物的利用目的不同,保有地上物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虽然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均属地上权性质,但我们没必要将两者的本质认定一致。《物权法》未采用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涵盖入内正是由于两者的制度差异太大,因此应当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保障地上物的所有。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

新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可见,占用、使用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里的国家有关规定所指为何呢?市场经济是以分工为基础的交换经济,交换之所以能够进行必须要满足“有商品和货币、商品和货币所有者能自由处分”这两个条件,物权法是以规范财产归属关系和保障财产归属秩序为任务的,其与债权法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两大法律基础,是民事基本制度之一,宅基地使用权规定在物权法用益物权编内,其也应属于民事基本制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中规定“民事基本制度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因此,上述所谓“国家有关规定”应解释为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现行的国家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宅基地制度的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宅基地有关制度进行了规定,该法条只言明“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并没有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反之该条肯定了农村村民可以出卖、出租住房。从理论而言,宅基地使用权系由我国学说所创造,传统民法上与此相当的概念为地上权,而收益是传统地上权制度的应有之意,因此,在无法律相反规定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可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之规定,通过体系解释的方法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收益的权能。

(三)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流转制度的构建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带来的'巨大利益可能会导致权力寻租、违规批发宅基地使用权情况的大量发生,对国家的土地政策造成冲击,但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以期杜绝上述现象,是通过侵犯农民房屋所有权的手段规避了本应通过其他手段实现土地控制的国家责任。因此要有效控制宅基地的数量,应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流转制度上下功夫。

如前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保有地上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改变,一方面农村还实施着一贯的土地制度,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又已融入了市场经济之中。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应有两层含义。

一层含义是保有农民的房屋,重点在于实现农民居有定所,相应的分配制度可分为原始取得和转让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经审批获准从集体经济组织中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取得是指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经审核批准购买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并取得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应明确的是,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具有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这种分配是无偿的,具有村民福利、社会保障的性质。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即意味其不需依靠这种福利,集体经济组织无须将有限的资源花费在有自立能力的村民身上,因此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不予批准。

另一层含义是保有房屋这一地上建筑物,重点在于物尽其用,使房屋在流转中实现其交换价值,目前相应的流转制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能否流转法律也无禁止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其成员的福利,目的是为其成员建造房屋提供权利基础。收益权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之一,体现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即是,农村村民出卖房屋的价款不仅仅是房屋的建造成本,因为农民在出卖房屋后不可能再申请到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有限性必然会体现在房屋的市场价值中。由此,农村村民在房屋买卖中将宅基地使用权的福利性货币化,实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权能,这也是宅基地使用权福利性的自然延伸。为了使买卖中实现的房屋价值能得以保值,避免社会财富的浪费,在农民出卖房屋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随之转移,但这种转移与“房地一致”原则不同。“房地一致”原则是在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分开作为各自独立的物权客体的情况下规定的,而宅基地使用权从属于房屋,是为房屋的存在而存在。故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受房屋物理状态的限制,当房屋倒塌或新的房屋所有人以翻建、加盖、改变结构等方式对房屋进行实质建设时,应认定地上物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保有地上物的存续理由已然消失,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宅基地所有人可依物上请求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宅基地。

农村房屋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甲方拟建房屋一栋,位置在******村,由乙方负责承包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房屋建设承包合同。

一、项目基本概况 建筑一共两层,地基长11.8米,宽10米。(具体尺寸形状见图纸)其中第一层高3.4米(包括楼板),第二层高3.2米(包括楼板),房檐向外伸出8至10cm;楼梯两层,阳台、厕所现浇,屋顶在预制板上做现浇天沟盖石棉瓦,女儿墙1.2-1.5米高。

二、承包内容 内容包括:基础土方施工、垫层、地基施工、基础土方回填、地面层薄膜隔潮、墙体、圈梁、结构柱、楼梯、楼面、扎钢筋、阳台卫生间现浇混凝土、地面找平、门前台阶、房屋前向挑檐及盖瓦造型、盖瓦、现浇天沟;屋面上阳台现浇盖板;外墙三面水泥砂浆抹面,外墙正面(前面)贴瓷砖(10厘米×20厘米),天花顶板、内墙用混合沙浆打底刮平(刮白);屋面雨水排水管接到地面;楼、地面水泥砂浆地面找平;外墙周围散水、门窗洞口粉刷等。不包含:门窗、室内水电。

三、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 乙方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责任承建甲方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米费用包干。工程面积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乙方自带一切工器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建筑面积计算方式及承包单价:经甲乙双方协商,建筑面积按相关民俗方式计算,具体房屋面积按计算按: 1、一层按建筑物外墙边长×宽计算;二层按建筑物外墙边长×宽计算;如一层外墙四周出散水,则按所出散水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承包价格按: 元/平方米( 元每平方米)包干,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

四、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付定金 元整(大写:壹仟元整)给乙方,该费用在完工结算时从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大宗材料进场施工,甲方付工程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二层楼面板施工完成,甲方付工程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屋面板施工完成,甲方付工程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剩余部分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完成付清。

五、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的水电,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 2、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如不按期开工,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同时,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施工地基、梁柱、屋面等关键部位时必须通知甲方现场验收,并保证质量安全。 4、乙方采购的材料如果没按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5、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说明和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施工。 6、乙方自行解决其员工的工资、劳保、保险、吃住生活等。 7、工程不得转包。 8、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由乙方保管。 9、甲方应购买国家标准的预制构件,包括预制板、踏步、门窗过梁,安装前应通知甲方现场查验。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3、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水泥用南方水泥厂水泥(砌墙和粉刷水泥用合格的32.5兆帕国标水泥,梁、柱用合格的42.5兆帕国标水泥); 2)、钢筋用涟钢、湘钢产的;红砖、混凝土空心砖、预应力空心板、楼梯板等必须用正规厂家生产的; 3)、所有使用的砂要求用河砂;4)主体结构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5。 4、不得出现: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主体柱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横梁断裂、露筋;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屋面、外墙面漏水等等,如发现有以上现象,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并承担赔偿一切损失。 5、卫生间现浇并保证不漏水。 6、基础下设垫层,砖采用240×115×53粘土砖(基础埋深:室外地面以下埋入不少于300mm)水泥砂浆砌筑;一层墙体为240×115×90粘土砖水泥砂浆砌筑,墙厚240;二层为390×190×190混凝土砌块水泥砂浆砌筑墙厚190;圈梁布置要求每道墙上全部布置。 7、门窗洞口按图纸预留,内墙上的洞口粉好,外墙上的门窗甲方安装时由乙方补缝。 8、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严重建筑质量问题,由乙方重新修缮直到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工时费用和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9、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七、安全要求及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甲方付给乙方500元(伍佰元)用于乙方购买本房屋建设期间的`保险(该费根据乙方要求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伤亡和财产安全险以及第三责任险。 2、乙方必须按照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或乙方对施工 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及第三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八、工期要求 工程工期为35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不能因任何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期超过15天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见证人签字(章): 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甲方的房屋漏雨及漏雨带来的相关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协议,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维修标准:维修房屋必须在保证不影响甲方居住安全、正常起居等前提下进行。维修项目:楼顶做防水、室内因漏雨产生的起皮、掉漆的房间墙面、屋顶的维修等。维修费用: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维修要求:

(1)乙方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维修时间,以便甲方做好准备。

(2)乙方在维修时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甲方指定的品牌乳胶漆,并按照常规居民室内墙面装修流程维修。

(3)乙方维修后负责清理维修所带来的垃圾杂物。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损坏甲方物品,应按照当前市场价赔偿。

(5)未尽细节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3、维修工期:在正常天气下 天内完工,否则,延期按照每天50元的标准赔偿甲方误工等损失。

4、维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维修完工。

5、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执行,乙方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拒绝交纳物业费,直至房屋漏雨及漏雨带来的相关问题完全解决后,再补齐物业费。

6、如本次维修后,房屋再次漏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继续维修直至问题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附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房屋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男,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女,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男,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即房屋状况

1、该交易房屋坐落 县 镇 村 庄(或 路 旁)

2、该房屋为(如两层砖混结构楼房), 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共 层。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左紧邻 的房屋,右紧邻 房屋。

3、该房屋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镇开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文件编号: )

第二条:合同房屋交易价款:人民币 万元整

大写:

第三条:付款时光及方式

1、 在 年 月 日 付人民币 万元。

2、 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 人民币 万元。

3、 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

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后因出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在合同签订前确实专属自我所有,出具村级以上单位对甲方专有该房屋的证明并交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价款并有义务开具收据交付给乙方。

3、甲方应保证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对该交易房屋主张任何未被告知的权利状况。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属于已被或已确定将被列入新规划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围。

5、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该房屋的质量状况。

6、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宅基地审批文件等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7、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该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我的行为致使该合同无效。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甲方该交易房屋价款并向甲方索要收据。

2、乙方购买该房屋后,若根据有关规定能够办理相关权属登记的,甲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第六条:个性约定

1。 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群众土地上建筑,改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用心全力配合乙方一齐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 若今后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用心配合。

第七条:违约职责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在必须期限内改正,违约方应当改正。

2、甲方违反第四条的有关约定导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无法对该房屋行使所有权的,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房屋价款及其相对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全部房屋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能够透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光: 签约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