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合同协议

关于承包合同范文锦集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承包合同范文锦集6篇

承包合同 篇1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

1.1 本合同当事人

1.1.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1.2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三条 标的房屋

3.1 标的房屋为位于 市 路 号 的由发包人持有的“ ”项目地上第 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3.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五条 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5.1 共用条件及构成

5.1.1 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5.1.2 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提供 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免费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 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8.1 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8.2 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8.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则上不得经营 F~ 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8.4 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8.5 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9.1 发包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 年 月 日为起租日。

9.2 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十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0.1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第五年后

10.2 承包人应于 内向发包人支付该 的租金, .

10.3 除不可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10.4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十一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11.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11.2 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11.3 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11.4 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13.1 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13.2 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14.1 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

14.1.1 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14.1.2 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14.1.3 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4.1.4 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14.2 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4.2.1 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14.2.2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14.2.3 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30日负责修复。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14.3 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30日内更换完毕。

14.3.1 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14.3.2 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14.3.3 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14.3.4 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14.4 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14.5 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14.5.1 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14.5.2 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14.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14.6 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14.7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六条 投保责任划分

16.1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6.2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八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18.1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8.2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8.3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8.4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8.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8.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8.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8.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8.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8.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8.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8.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二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2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0.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20.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20.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20.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0.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

20.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20.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20.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20.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20.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20.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20.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20.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21.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21.2 合同期满,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二十二条 保密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共同适用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责任或追索债权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差旅费等所有因此发生的费用。因发包人违约而经有效司法文书确认的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可直接抵扣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

第二十四条 生效条款

24.1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印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尽一切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

1.标的房屋平面图;

2.《标的房屋交付标准》;

3.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

下列形式的文件,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北门村彭家村小组

乙方:彭文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村前有一口小水塘,承包给乙方搞养殖业。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自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止,承包期暂定五年。

二、承包金。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金壹佰元,承包金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承包甲方水塘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村民在干旱期间保持水塘水深1米以上。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若有变更,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单方无权毁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2月15日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14队

承包方: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开发岭地资源在搞种植业发展农村人民生活增加经济收入,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地点及面积,甲方将六燕村14队所有集体的山岭约500亩左右。

二、承包时间:从二0一四年三月一日起至二0二四年三月一日止。

三、承包方式:1、甲方岭上原有树木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砍伐,原有树木归甲方所有,私人原种树木及房屋保持原状。

2、乙方承包期间,乙方所种的树木,每次所得收成与甲方分成七、三开(甲方所得收成的金额30%,乙方所得收成金额70%)。

砍伐木材甲方委派代表现场监督和结算。

四、甲方负责:

1、本承包岭地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在承包期间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的,甲方必须出面解决。

2、甲方及甲方群众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破坏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谁破坏谁负责。

五、乙方责任:

合同期满时,乙方种在甲方场地的树木,未砍伐成材的幼树、及岭地应无偿归还甲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不愿给乙方继续承包的,甲方必须赔偿惭方历年的投资款70%。

2、如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不愿继续承包的,乙方所种的树木归甲方所有。

七、合同期间,如国家需要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树木补偿70归乙方所有,甲方得补偿款30%。

八、其它:

1、本合同生效后,需要补充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发包方将北门工地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名称:北门工地( )

二、工程地点:桐梓县北大门

三、工程承包内容:施工现场甲方需要挖运的土石方;施工图纸范围内基础及地下室土石方开挖工程,包括:所有土石方全部挖、运及场地平整等。另外,机械不能完成作业的死角,由乙方采用自行处理,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范围及标高控制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安排)。

四、工程承包单价:

1、基础及地下室图纸范围内土石方(紧方)为:32元/m3。( )

以上合同单价包括:土石方挖运机械费、挖运土石方铺设道路所产生的费用(材料费、机械费)、施工现场场地平整费、弃土场场地费及场地平整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不包括税金,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为准。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已考虑了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以及可能出现

车队和村民阻挠施工等一切影响工程的因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和市场变化(如:油价涨跌)等可能影响施工的因素。土石方挖运上需要的相关手续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市政、环卫、城管、运管等相关部门上报、审查手续,土石方弃点、挖方、装车、运输等费用及各种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使用费用、施工场地内道路铺设(材料费、机械费)、运输道路的清洁、运输车辆遮盖及清洗费用、乙方施工人员的保险)。

除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调整单价,所有协调费用均在合同承包单价之内。

五、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开始施工及施工过程中,甲方不预付工程款。整个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10日内支付工程价款60%,余款待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第1次工程进度款后10日内付足。

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从甲方书面通知至工程完工,总工期 天。 合同签订时乙方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车队和村民阻挠施工等一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工期不予调整。因施工现场停水、停电无法进行土车辆轮胎清洗,工期顺延;遇下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及政府部门运土道路交通管制无法进行土方挖运,工期顺延;因工程量增加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总工期顺延。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以安全为重,施工步骤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杜绝野蛮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安全,密切关注周围情况,确保施工安全。在土方开挖及土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或责任造成本土石方工程终止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已完成工程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的50%进行结算,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聚众闹事。

九、合同签订: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后开始有效。工程完工,甲、乙双方结清所有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建筑工地木工承包合同。

一、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模板人工费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承包包工按平米包干,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以开发

商面积为准。(不含模板方料、支撑,其它材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自备工具、材料(电锯、电刨子、小电箱、白线、墨汁、水平尺、安全帽、雨衣,机械维修费用自理)。

3。承包内容:

乙方所承担承包工程内的所有木工包工(木制作安装及水暖洞口吊模)和宿舍搭建的木工活,室外附属工程,待工程完成时,负责把钉子起完,木材放整齐。自焊楔余子,负责装卸模板、方料返库。

4。管理内容:

①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②无论任何班组如有工人偷、盗工地材料,罚款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每次罚款贰仟元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③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三、合同工期:自

年 年

月 月

日开工 日竣工

四、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甲方验收才能进行下步施工,平时工程完工后,模板、方料堆放好,且钉子起掉,不能防碍车子进出和施

工程序,否则扣除乙方工程款,合同范本《建筑工地木工承包合同》。现浇砼时,由于制模、涨模的问题出现漏掉混泥土 ,由乙方立即组织清理并加以利用,否则甲方请人处理,乙方出费用。

1。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发现跑模、胀模、爆模要凿混泥土由乙方负责处理,否则甲方派人乙方出费用。

五、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施工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长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乙方自负。乙方在工程上发生一切安全质量事故,所发生事故费用全部乙方承担。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 六、材料管理: 1。执行材料消耗定额。

2。限额领料,乙方必须指派专人领料,不得随意锯方料,模板,否则照伍倍材料价格赔偿。

3。超出限额消耗材料,用料不合理,材料丢失浪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原价伍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龋

4。模板全部新材料进常 七、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不清理甲方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加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取,乙方人员上班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的材料运到现场,乙方负责卸车并入库,堆放整齐,文明施工。

3。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无条件加班,加班费用由乙方负责。押金RMB5000。00元,按收据为准,基础完工返回乙方。

八、付款方式:

九、违约责任:

1。对中途不干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已发生的人工费甲方概不负责。

2。竣工验收后,如乙方达不到验收标准,扣罚承包费用的20%。 3。对不按工地要求和违反工序施工造成其它工种窝工损失,由造成者(乙方)负责。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间接损失均按实际计算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工者,每延误一天扣罚承包费2%。 5。若由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窝工、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6。必须不必影响其他工种施工时间和总工程进度,否则乙方出其他工种误工费用,在乙方人工费中扣除。

十、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严禁方料模板等建筑材料随意乱抛,乱扔,必须通过升降机上下运输,保工地上整洁,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和费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予以补充。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终止条件: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承包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2。甲方中途辞退乙方或乙方中途不干,本合同随之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______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两方共同签订教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_________宾馆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_________宾馆财务管理: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但要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室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优先安排来校进行外事、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宾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学校承接的各种会议服务,在接待校长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时其住宿标准按当时对外的最低价再优惠10%收取(实际收费标准与上述规定的差价由学院签单),在确保以上任务的情况下,寻找机遇,开拓市场,挖掘潜力,争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 甲方监督学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六条 乙方年承包费为50万元人民币,五年总承包费为250万元人民币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费50万元人民币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月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承包数的构成为现金、银行转帐及学院签单方式。关于学院内部签单结帐事宜:甲方内部各种签单结帐以院办签单为准。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装璜时间八十天,期间免交承包费,其余费用全部自理。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两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两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

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四、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宾馆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两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二、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三、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_________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当学院需宏观调整房屋使用用途时有权提前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具体事宜甲乙两方协商处理。

七、宾馆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一、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如乙方经营需要,对宾馆进行改造更新,及宾馆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甲方认可。对零星购买,以不影响乙方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审批程序的原则,可由甲方事后确认。院审计室每年度对宾馆的装修改造和固定资产投入进行一次审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按实际造成损失的2倍给予处罚)。

四、乙方若以_________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负责宾馆的装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以乙方所报甲方审批同意的维修改造方案为准,且乙方在五年内投入装修改造及购置设备费不得低于 110万元人民币),以审计结果为准,五年投入的改造资金少于110万元人民币需以现金方式补齐,如乙方超额完成上缴数,超额部分可以冲抵。负责甲方移交资产的保管维护工作,杜绝资产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乙方有处置权。

三、严格按照省市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兑现对职工培训费用的承诺,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四、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价执行)等费用。

五、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物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在校园内进行经营宣传和广告设置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单方面或遇学校重大决策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两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两方协商解决。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交纳违约金50万元。

第十六条 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装修改造费用较高,第一年缓交上缴费用,其50万元上缴费用在以后两年补齐,即第二年上缴70万元,第三年上缴80万元,后两年每年上缴50万元。按以上标准,如果乙方当年完不成上交学院承包金额的80%或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对于甲乙两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两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合肥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两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两方各执5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