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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的应急预案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水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水的应急预案15篇

供水的应急预案1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原则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由市城管、水利、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供水应急事件处理的统一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供水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调度、保障重点、计划供应、节约用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三)应急期供水优先顺序

1、居民生活和党政机关用水;

2、学校、医院用水;

3、重点工程用水;

4、宾馆酒店用水;

5、重要园林、绿地用水;

6、一般工业、建筑业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点保障区域

1、城区主要居民生活区;

2、市委、市政府办公区;

3、学校和医院;

(五)在供水应急期间,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的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权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抢险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xxx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为保证城市供水,调用农业等其它用水造成损失的,给予适当补偿。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积极参加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的义务。对在应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预防和应急准备

(一)水利、城管、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订本单位供水应急预案,报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供水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水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2、供水应急工作方案;

3、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储备和调度;

4、供水应急信息收集、上报制度;供水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培训和演练。

(三)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调和督促供水安全隐患的处理,核定重点单位供水调度方案;

2、根据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发布供水应急公报;

3、编制全市供水应急抢险经费、物资年度计划,并监督管理供水抢险经费、物资的使用;

4、监测、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报告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

5、经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授权,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6、完成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供水企业供水应急期间的工作职责

1、建立内部完善的安全供水保障体系,并制定科学有效的供水应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2、设立企业内部供水应急指挥系统并定期演练应急措施方案;

供水的应急预案2

1、遇校内大面积停电或全部停电时,由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立即与电力维修人员查找停电原因;及时向后勤管理处及校分管领导报告事由及解决方案,并以多种方式通知用户。

2、由于学校产权的供电线路或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停电事件,如属低压部分,领导组成员马上组织采购人员备料、维修人员抢修;如属高压部分出现故障,领导组成员应马上联系供电局,并派专人为其抢修创造便利条件,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由于产权属供电局的供电线路或供电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突发停电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与供电局联系,咨询可能停电的时间,并派专人督促其抢修,如属长时间停电,领导组应及时与学校重点部门联系协助其租赁发电机电。

4、接供电局计划停电通知,电力站负责人应立即上报主任,时间较长的停电必须向处领导报告。

5、突发外线事故停电,必须立即向分管学校领导报告。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争取供电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尽快恢复供电;突发内线事故停电,供电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如事故较严重,主任立即向分管处领导汇报。

6、电力值班人员应准确报告事故的发生情况,电力抢修人员应详细分析原因,制定抢修方案,准备工具与器材,采取有效措施抢修,确保安全操作。

7、在校区的水电服务中心全体电力站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到中心配电室,参与或协助抢修,并完成其他任务。

8、办公室应立即请示主任是否起草停电通知,上传网页、张贴或电话通知,并安排人员在办公室接转询问电话。

9、办公室要立即联系机动车辆并迅速赶往现场待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应对准备。

10、因供电主电缆出现故障导致的停电,要及时联系供电局查找故障并协助其做好电缆的抢修工作。

11、事故抢修期间,电力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离开校区。

12、抢修工作完成后,电力站组织人员及时送电。

供水的应急预案3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以保障高坝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根据《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条例》、《xxx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旱防汛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防汛的现代化水平。

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村委会主任,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村、分单位负责。

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

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坚持依法抗旱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

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抗旱防汛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组织指挥体系

XX镇人民政府设立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镇政府办公室、镇水管站、派出所、国土所、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镇统计站、镇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学区辅导站、供电所、镇卫生院、镇广播站构成。

职责分工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抗旱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抗旱防汛抢险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调度指令和批准的防洪抢险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旱情、水情、汛情、灾情,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及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督促有关站、所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镇武装部: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等工作。根据汛情、灾情需要,协调民兵连队协助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抢险任务。

镇水管站:负责全镇防汛抢险及所属重点水利渠系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镇抗旱防汛抢险各类预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预报,;负责实施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

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旱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工程及通信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抗旱防汛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预报和预防工作;负责全镇范围重点区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及泥石流防御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镇财政分局:负责落实、解决防汛抢险经费;及时下拨省、市、区下达的抗旱、防汛投资并监督使用;根据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的急需程度,筹措、调剂、落实防汛经费。

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水旱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统计站:统计旱情、汛情、险情、灾情,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镇农技站、畜牧站:负责做好本行业的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水旱灾害动态,组织、协调、落实灾区农、牧业减灾、救灾措施。

镇林业站:负责全镇造林地抗旱保苗预防工作。

学区辅导站: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时掌握并上报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做好学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供电所:负责全镇抗旱防汛及抗洪抢险期间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广播站:负责根据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时向群众发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抢修、抗洪救灾知识的宣传

指导工作,做好严厉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犯罪行为的宣传报道。

3预防及预警机制

预防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灾人口、农作物、群众财产;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灾情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组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汇总灾情,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重大险情或重大灾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同时组织核实灾情,并及时将核实的灾情上报。

旱情信息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应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出科学依据。

灾害发生后,各村组及时收集旱情灾情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抗旱行动应随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预防预警行动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抗旱防汛责任人、抗旱防汛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抗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重点地段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问题的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定严格的抗旱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各村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可按险情、灾情需要统一调配抗旱防汛物资,以应急需。

供水的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预防、妥善处理学校供水、供电系统的暴雨灾害,建立统一组织、分级负责、职责分明、反映迅速、处置有力的防范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协同合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后勤管理处防汛的任务要求,特别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后勤管理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根据中心各部门所需防范的重点部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在灾情发生时,做好各项保障和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响应工作

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可能发生的暴雨的量级,拟发出三种等级的防汛指令。

1、启动重要防御预案,

2、启动紧急防御预案,

3、启动特级防御预案。

确立各种情况下各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启动重要防御预案(三级预案)

1、根据气象台发布暴雨预警,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即采用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将暴雨可能出现的灾害、汛情及时通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各部门防范措施如下:

综合站:对防汛救灾物资进行检查、保养、更新、采购。

电力站:对易遭洪涝灾害的各配电室、箱变进行检查,预备沙袋,随时进行堵漏。水暖站:对易遭洪涝灾害的各水泵房进行检查,预备沙袋,随时进行堵漏。

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落实各部门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各种应急抢险物质(如临时发电机,抽水泵,临时照明灯具,沙袋等)是否到位。

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二)启动紧急防御(二级预案)

1、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分析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提出抢险救灾的工作要求。

2、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小组组长带班制。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灾情的发展情况,并根据学校、后勤管理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指令,通知并检查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部门防御措施如下:

电力站:对总配电、北配电、新配电、东配电、南配电、1-6号箱变等易发灾害部位,都必须使用沙袋进行堵漏工作,抽水泵全部准备到位。

水暖站:对北区、中区、南区等易发灾害部位,都必须使用沙袋进行堵漏工作,发电机、抽水泵全部准备到位。

(三)启动特级防御预案(一级预案)

1、此预案为暴雨造成的灾害已对校内供水、供电系统造成灾害,全校范围内停水、停电。

2、防御措施 各配电房、水泵房等重要部位值班人员全部到位,密切观察洪水水位的涨势,随时进行抽水,保障配电房、水泵房的安全。根据配电房的安全情况,随时与上级供电局取得联系,视灾害的严重程度做好停电的准备工作。

(四)灾后清淤整洁工作

水暖、电力站负责抢修各配电房及水泵房各项设施的安全,如水泵房被淹,应组织抽水、清理、维护等。其余工作人员负责各自的办公场所清理工作。

(五)责任分工

1、办公室 负责人:

工作内容:

a、组织中心相关人员及防汛设施就位。

b、督促和落实各项工作的进行。包括各易发灾害部位沙袋预备及堵漏的检查组织工作。

c、根据汛情,对中心人员进行机动调配。

d、并对后勤管理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反馈。

e、依照上级指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综合站 负责人: 工作内容:

a、负责防汛物资、器材的采购工作。

b、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进行。包括各易发灾害部位沙袋预备及堵漏的检查组织工作。

c、并对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反馈情况。

3、水暖站 负责人: 工作内容:

a、北区、中区、南区供水站值班

b、领用抽水泵等相应的防汛物资,做好排水准备工作。

c、观测供水站水位,做好应急排水及拉闸断电准备。增设防洪挡板及沙袋堵漏工作。

d、并对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反馈情况。

4、电力站 负责人: 工作内容:

a、总配电室值班,各配电室巡视检查。

b、领用抽水泵等相应的防汛物资,做好排水准备工作。

c、观测易淹配电室水位,做好应急排水及拉闸断电准备。

d、安排维修人员协助做好防汛工作中的应急维修任务。

e、并对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反馈情况。

供水的应急预案5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村范围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 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 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 应急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机构

成立菜花坪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欧阳中胜(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 ,副总指挥由余霆(镇长)、王斯(人大主席)担任,农业办、综治办、党政办、环保站、文化站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办主任徐运川兼任。各村(社区)相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2)部门分工及职责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饮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乡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相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协调指导事发地相应指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学安全。

三、预防与预警

重点预防对象及其责任

供水的应急预案6

为加强对医院水电的管理,有效防止水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的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切实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关于做好水电安全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水电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一、成立领导组,加强领导。

医院成立水电安全应急指挥领导组,加强对水电安全的有效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水电安全应急指挥领导组职责全面负责医院水电事故救援的领导工作和现场指挥救援和善后工作,下设四个专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科,由叶其贵担任水电救援领导组主任。

(一)救援行动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工作部署,并视情况开展救援工作。

(二)医疗救援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转送相关医疗机构。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负责通信联络、人员疏散,物资供应保障。

(四)心理疏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负责人员心里疏导和人员安抚工作。

二、水电事故的一般救援程序

1、值班人员(目击者)发生险情后,迅速关闭水电气总阀,第一时间上报医院。

2、接到报告后医院立即通知各工作组开展救援。

3、各工作组迅速集结,了解水电事故基本情况,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位置开展水电救援行动。

4、救援结束后,及时清点人员和物资,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并在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注:如遇到复杂情况,自己不能解决时,应请专业人员有资质的公司帮助救援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三、善后工作

(一)保护事故现场;

(二)查明事故原因;

(三)调查事故损失;

(四)追究事故责任。

(五)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四、责任的追究

对造成水电事故的责任人或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供水的应急预案7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特别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供水的应急预案8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提高对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尽量杜绝因各种原因引起的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各类可能引起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统一领导、分部负责。行政办负责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完善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应急处置体系,对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和可能发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4、要重视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置的培训,组织员工广泛参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

1、应急指挥组织及职责

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时,行政办牵头成立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协调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行动保障工作。

2、日常管理机构

设立专职的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监测机构,该监测机构负责日常定期监测水质情况、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巡查,预防水质污染事件发生,若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则由该监测机构直接向行政办汇报,并配合行政办协调处理应急处置工作。

三、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采取的措施

1、立即停止一切供水,封存保护二次供水现场,以便相关部门检测;

2、二次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向行政办、卫生行政部门等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3、行政办牵头成立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及时配合卫生医疗部门救治因水质污染受害的病人;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检测等工作,待水质污染事件有效控制后,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恢复供水。

四、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1、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结束后,各部门在行政办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水质污染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置措施情况、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教训,提出需该进的意见。后期的总结报告由行政办进行存档备查,同时将事件总结报告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2、对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培训与预演

1、邀请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行政办不定期开展模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

3、对各部门员工广泛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指导员工以正确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

六、严格执行,责任到人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供水的应急预案9

为了预防、控制学校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暖突发事故的发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学校水、电、暖设施及供水、供电、供暖的安全运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配合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达到及时控制,保障水电暖供应和安全。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水电暖员工和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水电暖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依法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生突发事件后启动应急预案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突发停水

1、校内大面积停水或全部停水时,立即查找停水原因,并向后勤集团及学校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及事由。

2、由于供水管网破裂引起的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采购人员备料,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供水泵组发生故障时,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调整供水管线,并组织相关人员或联系设备厂家尽快来人修复。

4、局部区域出现管道溃漏时,供水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关闭该区域控制阀门,组织维修人员尽快修复。

5、如遇大范围长时间停水时,要及时通知学生处、保卫处、饮食服务中心等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可联系水车运水或购置大量桶装饮用水应急,确保校区稳定。

3、由于水质污染造成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应立即报告处领导及学校领导,与环保部门、防疫站等联系化验,查找污染源,如属人为投毒,还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处理污染,并请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向用户供水,中毒人员由校医院负责处理。

(二)突发停电

1、校内大面积停电或全部停电时,立即查找停电原因,并向后勤管理处及校分管领导报告

2、由于学校产权的供电线路或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停电事件,如属低压部分,动力服务中心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如属高压部分出现故障,领导组成员应马上联系供电局来维修。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由于产权属供电局的线路或供电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突发停电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与供电局联系,咨询可能停电的时间,并督促其抢修,如较长时间停电,领导组应及时与发电机租赁单位联系,租用发电机向学校重点部门供电。

(三)突发火灾事故

1、由于供电线路短路引起配电室或供水站火灾或爆炸等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切断所有电源,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保卫部,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2、由于使用电、气焊引起火灾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向保卫部报告,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四)重点部位不得擅自进入

1、未经中心领导同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水电运行场所。

2、工作人员不得将任何朋友、亲属带入水电运行场所。

3、发生问题由各部负责人承担责任。

四、总结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针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2、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表现,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3、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紧急调配,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4、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五、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保障。本预案要求配齐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学校或中心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财力和物资保障。中心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三)技术业务保障。要根据实际和预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和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地面供水供电供暖的应急预案8

1、遇校内大面积停水或全部停水时,由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立即与水暖维修人员查找原因,提出维修方案;及时向后勤管理处及学校分管领导报告事由及解决方案,并以多种方式通知用户。

2、由于学校产权的供水设施、设备故障引发的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成员制定维修方案后,马上组织人员备料、抢修。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由于自来水公司管网或供水设施出现故障,造成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与自来水公司联系,咨询可能停水的时间,并派专人督促其抢修,如属较长时间停水,领导组应及时向消防部门或自来水公司求援,请求用水车向学校重点部门及居民定时供水。或与水务部门协商启动学校自备井供水。

4、由于水质污染造成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应立即报告处领导及学校领导,与环保部门、防疫站等联系化验,查找污染源;如属人为投毒,还应与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处理污染,并请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向用户供水。中毒人员由校医院负责应急处理。

5、供水出现异常时(自来水公司及学校内部供水管线出现溃漏、自来水厂因故障停供水、水质异常等),发现问题或接到通知的相关人员(供水站或办公室人员)应于第一时间上报副主任,并由其上报主任。如果影响时间较长或问题较严重的,主任必须立即报告处领导。

6、因自来水公司供水系统原因造成临时停水的,副主任应随时与自来水公司相关部门联系,督催对方尽快修复,或要求其采取其他应急供水方案,问题较严重的可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随时向主任报告。

7、供水机组发生故障时,副主任及有关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调整供水管线,并联系设备厂家尽快来人修复。

8、校内供水主管线出现溃漏时,副主任及有关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抢修,并将现场情况随时向主任和办公室报告。

9、局部区域出现管道溃漏时,供水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关闭该区域控制阀门,组织维修人员尽快修复。

10、办公室接到停水通知后,应起草停水通知张贴并上传网页。

11、如遇大范围长时间停水时,办公室要及时通知学生处、保卫处、饮食服务中心等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可联系水车运水或购置大量桶装饮用水应急,确保校区稳定。

12、水质出现异常时,副主任及有关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查找原因,问题较为严重的,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取样送小店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水质检测。恢复供水时,应组织人员进行管道冲洗,直到水质正常。

供水的应急预案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着力提高物业公司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XXX”小区饮用水卫生安全,为物业公司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平安和谐社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价值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事做起,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三、具体措施(及预防措施)

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水户。若断水时间超过 2 天以上,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并对二次供水设备的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部门人员联系检测部门对水池、水塔、水箱等进行检测,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发,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管网恢复后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120 ,救护、治疗病人。

3、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若需公安部门配合,立即拨打电话。

5、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供水的应急预案11

一、编制目的

做好全镇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水农(20xx)230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水农(20xx)436号)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大庄镇农村供水实际情况和大庄水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突发事件分类

大庄水厂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五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干旱,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4)传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庄镇区域内发生的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活动。

五、重大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建

大庄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由大庄镇人民政府组建。

(2)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制定和不断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对于供水突发事件,按照不同类型分别由大庄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3)大庄水厂供水应急领导机构

大庄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组长由大庄镇镇长曹志强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镇长周光法担任副组长,成员:孟庆飞、韩昌清、郭振军、于洪武、张珊珊、陈强、姚进、董宏洲、韩慨、罗营、张公胜、杨礼权、于海、汤敏刚、张成峰、许光武、张继永、孙丽妹、贾兴民、刘立标、卢尊好、许永松、许桂华、许凯、黄云先、孙明章、彭增彦、房家义、苏成平。

(4)大庄水厂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镇卫生院、防保所、镇属各中心卫生站所、中小学校及受益村村委会等。

(5)防疫部门:大庄镇第三人民医院、大庄镇防保所。

(6)应急小组职责是:

组织有关人员认知学习领会本《预案》精神。

统一部署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安监、公安、卫生、环保、泗县清泉农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勘察、处理。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适时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六、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大庄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1)预警机制

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2)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情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a)报告情况

对水厂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b)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c)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3)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镇政府决定发布。停水期间,向全镇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恐慌心里。

(4)应急处置

(a)对于水厂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b)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他水源。

(c)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坚强对清水池的保护,防止地表水进入,一旦地表水污染清水池,应立即关闭清水池,并在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7.1处理管网断裂事件中,大庄自来水厂备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他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他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7.2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自来水管理员在迅速切断污染源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他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7.3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大庄水厂备足沙土、编织袋给排水设备,严防地表水污染清水池,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确保供水安全。

八、宣传及培训

为确保大庄水厂供水突发事件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及生效。

供水的应急预案12

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现状

1.5 适用范围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3 组织体系图

3.预警级别

3.1 一级预警

3.2 二级预警

3.3 三级预警

3.4 四级预警

3.5 各级预警响应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4.3 现场的保护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报告内容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自救措施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6.2 供水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9.附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1.2.2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学,处置快捷

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

1.3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1.4 现状

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1.5.2 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1.5.4 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1.5.6 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1.5.7 传染性区域疾病;

1.5.8 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1.5.9 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1.5.10 干旱季节,取水水源严重缺乏。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城建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建设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供水部门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 县供水企业建立常设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县政府,纳入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4)督促加强水质检查检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5)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6)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2.2.2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接处警工作,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4)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

(5)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

2.2.3 供水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抢修工作;制定各项供水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做好相应的各项物质储备重要设施、设定建立后备措施;加强备用水厂的建设和保护;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2.4 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建设局:承担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修改供水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检测、接受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协调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

卫生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展开城市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供水事故医疗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质,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

安监局:协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现场,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

广电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电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水事故应急供电畅通。

文塔社区: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2.3 组织体系图

县政府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

新闻媒体通讯部门供水部门供电部门社区组织

3.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分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3.1 一级预警

3.1.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8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1.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3.2 二级预警

3.2.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5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2.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异臭、异味或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3.3 三级预警

3.3.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3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3.2 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漏,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3.4 四级预警

3.4.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2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4.2 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漏。

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或管线设施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3.5 各级预警响应

3.5.1 一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2 二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3 三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4 四级预警: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现场亲自指挥。

4.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或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2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必须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4.2.2 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4.2.3 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2.4 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3 现场的保护

4.3.1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内容

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县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4.1 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4.4.2 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4.4.3 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5 事件的简要经过。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4.7 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4.8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9 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1.1 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5.1.2 现场指挥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应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1 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县政府。

6.1.2 应急处理办公室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6.1.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属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防疫部门。

6.1.5 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报请县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6.1.6 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6.1.7 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6.1.8 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6.2.1 调度中心(室)

(1)调度中心(室)为供水企业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项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令区位。

(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5)随时掌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2.2 生产技术部门

(1)接到调度中心(室)的报告后,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

(4)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6.2.3 水质检测部门

(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检测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

(5)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1.1 各水厂对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7.1.2 明确各水厂的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关,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安全防范检查,及时抓整改。

7.1.3 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发单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由安全鉴定检测队伍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源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2.1 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现时迅速果断地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7.2.2 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按“紧急回厂有关人员名册”通知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到岗(夜间或双休日由厂值班人员暂时担负指挥工作)立即启动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地区街道报警。

7.2.3 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按各自职责,分头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7.2.4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压罩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开启中和设施、隔离水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泄漏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如果支管泄漏,应立即关闭相应数氯瓶和针阀或钢球阀,并开启中和设施。

7.2.5 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备好交通运输工具。保卫治安人员应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抢修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救指令迅速进行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7.2.7 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出现大面积泄漏时,由现场救援人员迅速报119特警大队,请求支援。

7.2.8 医疗人员与消防人员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并对其他人员采用简单的防护措施。

7.2.9 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3.1 维修110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7.3.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

7.3.3 由维修人员关闭距爆管点两端近点阀门,并进行抢修。

7.3.4 由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3.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4.1 迅速报110

7.4.2 由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泵房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7.4.3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鉴定检测队伍对泵房设施或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处置意见。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7.5.1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抽干泵房的积水。

7.5.2 由物资供应部门迅速调集阀门、电机到位。

7.5.3 由抢修人员更换电机、阀门。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5.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1.1 处置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供水企业内部实行董事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8.1.2 应急处理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县政府的工作预案,服从县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援、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件单位和供水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8.2.1 对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 对在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 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具体由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的应急预案13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条例》、《xxx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组织机构

xxx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预防预警信息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预防预警行动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供水的应急预案1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充分做好我市城乡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我市可能发生的严重水质污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突发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范围内的供水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无锡市关于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无锡市环保优先八大行动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无锡市所属各市(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所造成的大范围或者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情况。

造成我市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影响因素有:

(1)太湖、长江、横山水库等主要水源地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理、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的;

(2)我市各自来水制水企业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的;

(3)我市因地震、地质塌陷、洪涝、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的;

(4)因战争、投毒、有意破坏或恐怖活动造成制水、供水设施严重损毁的;

(5)水源地水源严重不足或枯竭的;

(6)水厂输水母管、供水干管爆管、断裂或氯气钢瓶发生爆炸、严重泄漏的。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机事件防范体系,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反应应对能力。针对不同供水危机事件和级别,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使供水事故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加以应急演练,增强政府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素质。

2 事件分级

受上述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因素影响造成停水事件或可预见性的停水危机,根据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影响)严重性和危急程度,现将供水危机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区80%以上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9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在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50%以上或江阴市、宜兴市80%以上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毒理学、微生物学、化学或放射性等指标严重超标,且12小时内无法达标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5人以上或中毒、受伤50人以上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急剧严重下降或面临水源枯竭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已经威胁到水源地绝大

部分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主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时。

Ⅱ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城区50%—8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80%—9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30%—50%或江阴市、宜兴市50%—80%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一般化学、微生物学等指标超标。且在12小时内不可能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3—5人,或中毒、受伤30—49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下降严重,将严重影响取水口取水量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逐渐威胁主要水源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会造成重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重要取水口时。

II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明显下降,造成七区20%—5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30%—8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生活饮用水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无锡七区10%—30或江阴市、宜兴市30%—50%居民不能正常使用,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5人、中毒30人以下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地水位下降或不足,将影响取水口正常取水时;

(2)因生物灾害威胁部分水源地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将会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污染,需要关闭部分取水口时。

Ⅳ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制水或供水能力减少,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水厂生产工艺流程中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生活饮用水水质的4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供水主要管道发生爆管、断裂,24小时内无法修复时;

(4)当制水机械设备或停电事故造成个别水厂停产,局部片区停水,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因生物灾害或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事件(故)造成生活饮用水源地局部污染或可预知造成局部污染,或造成有人轻微中毒,需要关闭个别次要取水口时。

3 组织体系

3.1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为我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全市城乡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等部门和两市七区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违法案件的查处。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3.2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主要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事业局。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平时指导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做好日常应急应对工作。负责落实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开通市政热线,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危机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向市政府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供水企业和水质检测部门建立先行应急行动组,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危机事件;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和兄弟城市,组织供水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供水应急工作。

发生供水危机事件时,负责甄别供水危机事件级别,提出实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级预警发布的建议,决定一般预警发布和启动相应供水应急方案。市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后,担负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分工组织供水水质、水量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抢险方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3.3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1)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

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是事件发生后成立的临时机构,根据事件级别的大小分别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组建,事毕后即行解散。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水危机事件时,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决定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发生较大和一般供水危机事件时,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次生、衍生性事件,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Ⅰ级、Ⅱ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分别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改委、经贸委、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以及所在地区市(县)、区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 3.4节。

Ⅲ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公用局局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及发生地,分别由市政公用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和所在地区(市)县、区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Ⅳ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

副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分管局长、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分管领导。

成员: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主要影响供水企业负责人等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2)现场指挥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① 贯彻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② 领导和协调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③ 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向省以上政府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

④ 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⑤ 负责全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传递、通报;

⑥ 组织协调各应急小组按照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⑦ 负责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⑧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⑨ 当发现事故可能导致重大溢出或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可承担任务的机构进行检测调查;当确定已发生二次危害,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⑩ 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3.4 现场处置工作小组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分工负责供水、送水、调水、监测、救护、打捞、抢修、监察、接待、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新闻发布、后勤保障等事宜。各职能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供水组

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市水利局、卫生局、房管局、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负责紧急制定或调整自来水供应应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落实自来水供应水源,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在生活饮用水源地无法取水的情况下,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

市水利局:负责制定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取用井水单位的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

市卫生局:负责监测入户自来水或井水水质是否达到卫生标准。

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房产管理单位管理的城市小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洗和完善工作,保证自来水在小区内能够正常入户。

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来水供水应急工作和紧急启用地下水工作。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执行。当需要启用地下水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执行。

(2)送水组

由市市政产业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和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园林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团市委、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产业集团和水务集团:负责紧急实施或调整应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调集应急送水车辆,分工将自来水送达各无水小区适当地点,及时向无水小区居民发出通告。

市交通局:负责社会专用送水车辆的征调、运输等车辆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当需要取用地下水时,负责地下水取水点定位与协调等技术指导工作。

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为应急供水车辆提供线路保障。

市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负责启用本单位专用和特种运水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取水、送水和放水。

市教育局:负责供水危机发生期间动员学校和学生采取积极措施,为学校解决接水、运水、送水问题,保证学生饮水安全和学校稳定,并动员学生为社会接用水提供帮助。

团市委:动员和号召广大青年、团员为社会搞好接水、运水和送水服务工作,为社区孤寡老人和贫困户提供义工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困难家庭饮用水提供。

事故发生市(县)区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帮助落实送水和集中接水地点,组织用水发放,维护好现场秩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见附件2)执行。

(3)调水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环保局、气象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控制入湖入江河道闸口,向市政府及时提出应急调水方案。市政府通过应急调水方案后,及时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监控调水水质,防止劣质水源进入饮用水水源地。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详尽、准确地提供危机期间的气象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增加地表水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见附件3)执行。

(4)水源地保护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市农林局和水源地所在区政府、街道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域的监测和保护,严密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和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市经贸委:协助市环保局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其外围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

市农林局:协助市环保局监控准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执行。

(5)蓝藻打捞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农林局、环保局、无锡军分区、沿江湖河市(县)区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蓝藻的打捞工作。

市农林局:协助水利局做好蓝藻等水生植物的打捞和后期处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水体内水生植物密度的检查。

无锡军分区:负责协调驻锡部队组织人员对水生植物进行打捞支援。

沿江湖河市(县)区:负责蓝藻的打捞、运输、存放等项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见附件5)。

(6)应急卫生保障组

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市(县)、区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卫生局:负责紧急救治受伤、中毒、染病的工作人员和因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生病群众;负责自来水管网水监测、传染病控制和其它卫生监测;必要时将伤病员送往其它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各市(县)、区政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员救治工作和卫生监测、疾病控制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情况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执行。

(7)水环境检测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卫生局、科技局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江河湖水体水质监测,沿湖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自来水水源厂上下游水质和制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的跟踪检测,严格控制自来水出厂指标。

市卫生局:负责市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包括自来水管网水和饮用井水,严格控制饮用水卫生标准。

市水利局:密切监视入湖水流断面和各水质功能区断面的水质水量等水文情况,跟踪河流入湖水质达标情况。

市科技局:为各种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和有关方案中的检测条款执行。

(8)市场纯净水供应组

由市经贸委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局、物价局分管局长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经贸委:负责为市场调配纯净水(桶装、瓶装)。

市卫生局:负责市场出售纯净水的检测。

市公安局:负责根据需要发放供水车辆通行证,保障纯净水供应车辆的畅通无阻。

市质监局:负责对纯净水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质量。

市工商局:负责对纯净水供应市场的检查,保证良好的经营秩序。

市交通局:负责紧急情况下协调纯净水的运输。

市物价局:见本节第9条。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执行。

(9)水价监管组

由市物价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无锡工商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物价局:负责平抑供水危机事件期间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市场饮用水价格,打击对供水危机期间有蓄意囤积、哄抬物价行为的商贩。

市经贸委:见本节第8条。

无锡工商局:负责检查经营市场售水单位和企业的合法性,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执行。

(10)社会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

负责维护应急抢险事故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打击阻挠供水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督、维护事故发生地区的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附件10)执行。

(11)专家咨询组

由市公用事业局会市科技局建立供水危机专家咨询库(名单报市政府备案),专家库专家有国家、省和市三级部门及有关大学和科研单位专家组成,需要时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随时向专家发出邀请。当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发生的等级需要迅速组成有关专家组成的临时专家咨询组。专家组由市科技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科技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由各级卫生防疫、水质检验机构、环保、规划设计、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及城市供水、供电企业等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小组成员。

专家咨询组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建议等;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技术支援和支持等。

(12)公告、宣传、信息发布组

组长由参加应急处置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情况的报道,确保报道内容的客观、真实;授权向公众发布供水信息和有关通报;向省市领导提供有关的舆论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方案》(见附件11)执行。

其它处置小组可根据事件发生情况随时成立。江阴市、宜兴市因有独立的供水体系,可在事件发生时参照上述组织方式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参照相应分方案制定适合当地需要的处置方案和措施。

供水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市(县)、区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上级指挥部和各处置小组的工作。

3.5 市(县)政府组织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江阴市、宜兴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组建相应的应急指挥和处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领导和处置工作。

4 预警预防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 信息预测预警

市有关部门、市(县)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1)城市水源地周围水域发生蓝藻大面积爆发,水域或陆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2)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3)地震、塌陷、城市供电系统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生产和安全的。

根据早期发现和监测到的信息,对可能引发供水事故的级别进行预警。预测和预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级别判定、发展态势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4.1.2 信息报告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有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都有及时上报的权利和责任;发生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都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对事件紧急或可能发生重、特大供水危机事件的,可以立即越级向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应急办上报,但上报后应对当地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进行补报。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各供水企业要立即如实向当地供水行业行政主管报告,先期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后书面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伤亡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 预警级别的确定、转化与发布

4.2.1预警级别的确定

政府有关部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初步判断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在此基础上,要迅速组织专家研究确定事件级别,有针对性的实施预案和措施。

4.2.2预警级别的转化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控制情况变化,应该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在红色(I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之间转化,可以跳级进行。

4.2.3预警级别的发布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Ⅰ级(红色)预警。市报省批准,由市发布;

Ⅱ级(橙色)预警。市报省同意后,由市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确定发布;

Ⅳ级(蓝色)预警。由市市政公用局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报市同意后发布。

4.3 预警预防措施

4.3.1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相关市(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有关应急方案;

(2)发布相应预警公告;

(3)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

(4)指令应急处置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即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及有关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4.3.2预防措施

无锡市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预防工作,市市政公用局、环保局按照部门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城市供水质量(水质、水压)和城市供水水源质量进行监管。

(1)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城市供水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共享体系,掌握水质动态。

(2)开展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专项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建立供水应急人才资料库和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4.4 先期处置

供水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方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先发现先处置、边报告边处置”的原则,与事件抢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迅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原则

应急供水坚持“属地为主、重点保障”的原则。通过合理调度,尽可能保障所有用户有序用水。在无法保障全部用户用水时,要确保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重点保障饭店宾馆等服务业基本用水;重点保障学校、医院、部队等社会重点事业单位的食堂用水;重点保障城乡运行生命线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外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用水;优先保障市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合理用水。

5.2 分级响应

Ⅰ级、Ⅱ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由市决定、市长签发,并报省批准或同意,向社会发出红色或橙色紧急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方案。并着手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和相应级别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或国家有关部门,必要时请求、兄弟城市、外地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军队紧急支援。

Ⅲ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批准,向社会发出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Ⅳ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决定并报请市批准,发出蓝色预警信号;重点供水企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向事发地市(县)、区提出请求,由事发地市(县)、区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批准后,向所影响区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所在市(县)、区政府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办”。

5.3 响应程序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开展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修改、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3)组建调整各应急处置小组,进行人员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物资和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向有关方面报告和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决定紧急处置的供水危机其它重大、重要事项。

5.4 指挥协调

(1)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部指挥员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需要,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听取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展开指挥工作。指挥现场分工人员按预案和规程迅速展开;向有关人员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随时调用所需人员参与应急工作,使应急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同、有条不稳地展开行动。

(2)现场协调

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为救援队伍协调提供必要的装备、工具和设施,为救援人员协调提供安全保障;协调专家组迅速开展工作,向专家组及时通报应急状态和应急信息,特别是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安排好专家的生活起居,维护好专家的身体健康,为专家迅速展开分析、研究和评估等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及时听取专家对事件危害范围、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所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积极协调专家参与供水水质情况、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艺改进、水源地环境保护、跨流域调水、临时启用地下水等重大决策措施上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3)召开现场办公会

召开各种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支持,动员一切所需力量为应急处置工作服务。

5.5 紧急处置

5.5.1处置措施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的情况较多,一般措施应有:

(1)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自来水供应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并在处置过程中根据具体发生的情况不断修正和改进处置措施。

(2)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管网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证自来水正常供应,且在8小时内无法恢复时,应立即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组织实施(见附件2)。

(3)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供电系统瘫痪,立即启动恢复电力供应应急方案,自来水电力系统恢复方案由市供电公司另行制定。

(4)当水源地水源出现严重污染,自来水制水企业取水受到严重威胁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水源地水质。

(5)当遇到枯水期,水源地取水口水位偏低,无法正常取水,或受污水团聚集长时间影响不能正常取水时,应视情启用《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调水方案》(见附件3),提高水源地水位,加快水源地水的流动,稀释和冲击污水团,缓解水源地水量和水质压力。

(6)当水源地遭受蓝藻等水生植物严重危害时,应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附件5)组织打捞,清除蓝藻等有害水生植物。

(7)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无法提供足够供水或地表水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且判定短期内无法正常恢复时,应考虑启用地下水资源,即采取《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

(8)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市场纯净水出现脱销,连带与水相关的食品、饮料、蔬果等生活用品的市场供应紧张,市场纯净水和应急所需器械、器材、物资的供应必须首先得到保障,必要时采取非常措施从外地或周边地区紧急调入。所在地区市(县)、区、街道等在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做好相关保供工作。具体应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和《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实施。

(9)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区域内出现或暴发传染性疾病,或部分市民因食用不洁自来水而出现不良身体反应,或氯气泄露引起市民中毒等,按照《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紧急实施,卫生部门要加大抢救、卫生监测和监查力度,迅速查明卫生事件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护。

(10)当因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并出现一定程度的市民恐慌时,指挥部应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见附件10)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以上措施可根据情况需要合并进行。

5.5.2应急监测

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市卫生局都负有供水质量应急监测责任,分别对自来水出厂水、水源地保护水和自来水管网水进行不间断的监测。Ⅰ级和Ⅱ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在全市各网点的监测都不少于每2小时取样化验一次,以保证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标以及自来水各饮用指标每2小时报告一次。有关技术负责人和指挥部领导也要不间断的深入水厂、水源面亲自查看,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掌握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和预测,不断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5.3应急监察

市市政公用局监察机构组成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监察组,负责III级以下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监察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在I级和II事件发生时组成监察组,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时的监察工作。事件发生地的供水主管部门监察室配合应急监察组工作。应急监察组在接到监察任务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后果、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监督、协助指导现场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的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5.6 应急安全与防护

(1)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如氯气泄漏、水上作业等),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2)受影响群众的安全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性质(如氯气泄漏、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向群众宣传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根据需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为群众提供食物等。

5.7 应急支援

当供水危机事件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且连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有进一步发展的危险,我市处置遇到较大困难时,要及时向中央、省委和、兄弟城市、有关科研单位和有相关性的大中型企业发出求援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国家和外事机构向国际友好城市和单位及个人发出求援信息,以争取国际支援。

5.8 信息发布

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无锡市供水事故有关重要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市政府认定,由市政府相关机构对外发布,以满足居民知情权。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供水企业及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恶意和不负责任的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和预警号令,随着事态的发展和处置进程的展开,逐步发布真实信息和预警转换号令,及时解除群众的思想疑虑,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

5.9 应急结束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同时撤销。预警号令发布机构根据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应急情况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向社会宣布解除号令,应急状态终止。

6 后期处理

6.1 善后处置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地的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危机过后的有关工作,弥补损失,消除影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6.2 费用清算

对供水行业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危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危机发生地居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有关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3 综合评估

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对供水危机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市政府做出报告。综合评估报告应根据事件等级,应分别在应急终止后的30天、20天、10天和5天内完成。

综合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分析、评估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结论、主要经验教训,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

6.4 事件总结

综合评估结束后,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政府。

7 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子方案做好供水危机的应对工作。要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有效保障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1 队伍保障

各应急处置机构都要建立自己的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和供给保障队伍,根据事件发生的级别和工作实际随时调用。

(1)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由城市供水、供电行业相关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应急保障和支援队伍:由各应急职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半专业性力量组成,平时要做好一定的计划准备,必要时也可以临时从社会征集。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供水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并与水利、环保、农林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协调和组织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对供水危机进行应急处置。

7.2技术保障

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的监测、化验、试验分队和专家库都是供水危机应对的重要技术保障力量,要及时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技术信息和人力帮助,要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专家组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和水质情况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配备先进监测和分析处理仪器设备,为应对供水危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7.3 交通和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的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局负责并依法实施有关航运管制,同时组织、协调各类应急保障物资的调运。相关市(县)区要协助做好交通和运输保障工作。

7.4 通信保障

市电信主管部门和江苏电信无锡分公司、江苏移动无锡分公司、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等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各级政府、省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专家通信联络的需要。

(2)开发全市突发供水危机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突发供水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突发供水危机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各类突发供水危机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

(3)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手段。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现场与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

7.5 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危机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7.6 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市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件所在地区县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群防联防,配合公安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严惩借供水危机造谣生事、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

7.7 物资保障

建立和完善应对供水危机的物资保障机制,满足处置工作的需求。

(1)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由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和事发地区群众日常用水的市场供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2)建立突发供水危机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提升经济动员能力,确保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同时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

(3)建立与其他省市和地区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8 资金保障

市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基金,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提供资金保障。平时相关部门应备有足够的应对突发供水危机应急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

7.9 教育和培训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节水、环保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基本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和各有关方面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组织方式,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保证质量,切实提高其专业技能。

7.10 演习和演练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同市有关部门对处置突发供水危机的各项子方案进行演习,检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和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市应急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各区县(区、县供水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8奖惩与责任追究

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1奖励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全市各级各类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供水危机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对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调查、处置、人员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有新的发现时,由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修订。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的主体部分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作为本预案重要内容的附件部分各方案,由市各相关部门制定,并由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适时修改。江阴市和宜兴市区域供水应急预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报市政府备案,并列入本专项应急预案附件。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0 附件

附件1: 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略)

附件2: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略)

附件3: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略)

附件4: 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略)

附件5: 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略)

附件6: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略)

附件7: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略)

附件8: 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略)

附件9: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略)

附件10: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略)

附件11: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宣传方案(略)

附件12: 江阴市突发供水危机专项应急预案(略)

附件13: 宜兴市突发供水危机专项应急预案(略)

附件14: 无锡市供水危机预案框架图(略)

附件15: 无锡市供水危机工作流程图(略)

供水的应急预案15

为了确保我乡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农村供水保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春节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各供水工程人员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员对各供水工程进行检修维护,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保证节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应急小组。

乡水利工作站成立供水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由乡长罗富松任组长,分管领导邹仙华任副组长,水利站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为组员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及联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沙芜乡水利站站长李霖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村应在各供水站及村委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乡水利工作站及各村春节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员及电话详见附表)

三、处置机制

(一)预警机制

1、建立千吨万人水厂、重点千人以上村级水厂、供水矛盾历来较为突出水厂、存在重大旱情隐患水厂的联络人制度,春节期间每天通过微信、短信实行“零报告”制度。

2、春节期间乡水利站、供水单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

3、春节期间乡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报当天当地供水保障情况并预测第二天供水预期情况,同时根据预测情况开展相应预防工作。

(二)报告机制

1、对水厂供水突发事件,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必须客观真实。乡水利站及各村委会对饮水突发事件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事件的发展趋势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2、乡水利工作站将在乡内主要媒体网站上公布春节期间值班电话,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盯紧本辖区内“e三明”、值班电话、邮箱等投诉信访案件。一旦接到投诉信访,各地要立即问询核实,启动应对措施。

(三)处理机制

遇到水厂突发事件,根据“属地为主”原则,当地要指派专人第一时间前往核实处理。

1、各地应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预警措施,遇到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响应处理,并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报警电话后,应及时组织供水管护人员到现场核实险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同时在24小时内向乡水利工作站和乡应急管理站上报险情。

3、乡水利工作站接到缺水报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派技术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提出处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连篇缺水或缺水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应向乡应急管理站上报险情,乡应急管理站接警后,根据险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抢险预案,报县政府值班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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