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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1

为认真做好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办学和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组织机构

领导组组长:王彩玲

副组长:杨焕珍关红梅

成员:全体班主任

二、评价原则和内容

(一)坚持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多样化和评价工作民主化原则,充分体现过程性、发展性、激励性评价要求,注重质性评价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二)评价内容

小学毕业综合素质评定内容:学生的学习与探究能力、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能力,审美与表现,体育与健康五个方面,从五个维度23个要素,若干个突出表现对小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评价方案

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1、学生自评:学生通过自我陈述、自我鉴定,按评价内容的方面对自己在小学里的成长过程,所取得的.成绩(如:荣誉证书、书画作品等)及今后努力方向进行充分展示和自我描述,并给出自评等级。

2、家长评价:以各学生法定监护人对学生在家庭中生活、劳动、习惯等方面表现给学生进行评价。

3、同学互评:全班同学在听取学生个人自我陈述,展示和作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互相评价。

4、教师评价:由了解学生的5名教师(含班主任1人)组成评价小组,根据学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与探究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审美与表现、体育与健康五个方面给予全面评价并给出评价等级。

同学评价、教师评价采取多档生效或中档生效的原则进行,严禁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一人填写等级,使评价过程化。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2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

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从而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主要评价指标:

(一)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二)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四)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五)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管理制度。

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机构。

学校应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六、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程序。

学校应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完成自评;指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互评;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协调社会各界参与考评;校长进行综合评价;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在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努力探索科学的、简便易行的评价方式,有条件的市(区)和学校可尝试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借助网络操作平台,开展测评工作。

七、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标准。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xx]6号),根据《xx省“xx”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xx年度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区教体局xx年暑期校本培训指导方案要求,特制订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1、以“立足课堂、聚焦课堂,提升技能,引领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有效学习评价”为主题。

2、培训主要内容:提升师德修养、研修教师专业标准、提升教师信息素养、研修有效学习评价等

3、面向全体教师,以提升教师有效学习指导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培训时效性为重点。

4、开展班主任主题培训,强化班主任班级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二、培训内容

板块一:教师师德培训

1、培训内容观看优秀教师师德报告会视频,弘扬高尚师德,增强教师的职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教师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结合价值观教育,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

2、形式:观看优秀教师师德报告会视频,进行自我反思剖析活动。

3、要求:教师个人撰写师德反思报告或教育反思等。

板块二:教师专业标准学习

1、培训内容:分学科研读教师专业标准。

2、培训形式:结合课标的学习,组织教师进行分学科培训,邀请外校骨干教师进行单元教材分析和教师说课活动。

3、培训要求:每位教师撰写一篇教育叙事,字数xx字左右。进行教师专业标准试卷测评,对前期已制定的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分教研组进行修改完善。

板块三:班主任专题研修

1、培训内容:专家讲座,主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培训形式:专家讲座,班主任经验交流。

3、要求:每位班主任老师撰写班级管理总结报告,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设想。

板块四:有效学习评价研修

1、培训内容:学习课程标准中“评价建议”的内容,以教师说课为基础,进行评课议课活动。结合北师大教授即将在下学期开展的`课例研究活动,进行课堂观察量表的学习和使用的培训,将评课中的“123” (即“1”个亮点“2”个商榷“3”个建议)要求与课堂评价进行整合,让老师学会如何评价教学效果。

2、培训形式:课例研讨,观课议课。

3、培训要求:学会使用课堂观察量表,分三个教研组分别分析一节优秀课例,在评课中将评课中的“123”说清楚。

板块五:信息素养提升培训

1、培训内容:45岁以下教师开展多媒体课件制作和微课制作的培训,45岁以上教师开展多媒体课件制作和使用的培训。

2、要求:开展专家讲座和个人自学制作相结合的形式。每位教师根据学科教学要求撰写一篇教学设计,并制作相应的课件;学校骨干教师针对本学科制作一节微课。

板块六:教师读书交流活动

1、目的:开展教师读书活动,提升教师素养,指导学生阅读活动的开展。

2、内容:教师读书内容为教师专业发展类、课堂教学类、班级管理类等,暑期应完成6本书的阅读。

3、形式:以教师自学为主,举办读书沙龙,畅谈读书感悟,交流班级阅读活动开展的方式和方法。

三、校本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窦

成 员:

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教师校本培训的计划、实施、管理和总结工作;

2、负责校本培训方案的制定、实施和考核工作;

3、整理、留存有关继续教育的资料、考核成绩、建立培训档案等。

四、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每位教师每天应及时签到,如要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学校同意方可。

2、校本培训考勤将纳入绩效考核中。

3、每位教师应积极对待校本培训工作,将校本培训作为提高自己专业的重要途径。

4、每位教师应及时完成培训作业,认真填写培训研修录,各项材料及时交教导处留存。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4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精神,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坚持素质教育内容的时代性和全面性;通过公正、客观、科学的评价,引导广大小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结合我校课程改革以及学生评价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本着“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原则,我校将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发展的多元化评价。淡化甄别与选拔,关注个体的进步和多方面的发展潜能。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功能。通过评价,让每名学生都能体验成功,把握优势,增强自信,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评价原则

1.导向性原则

评价应坚持素质教育的正确方向,引导学校正确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从德、智、体等诸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与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全面性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要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着眼于全面性,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发展性原则

评价要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为学生的发展服务。评价中既要考虑学生的过去,重视学生的现在,更应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注重评价的过程,使多元评价更进一步深入学生发展的进程,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4.多元化原则

评价内容应体现多元,即从过去过分重视学业成绩转向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通过评价,使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健康素质及兴趣特长表现等多方面得到综合发展。其中科学文化素质及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更要关注学生掌握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与方法以及与之相伴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

5.差异性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在坚持评定内容全面性的前提下,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体现学生见的差异性,要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6.可操作性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然要经历一个实验、积累、总结、完善的过程,要逐步完善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要做到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简单、易行、科学、合理。

7.人文性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的评价观念,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评价的激励和改进功能。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通过评价使每个学生在原有的水平上都能得到发展和提高,激励学生增强自尊性、自信性和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评价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及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考核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兴趣特长表现、教师寄语及班主任评语。

1、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说明

思品习惯及心理素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对学生在文明礼貌、遵守纪律、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劳动习惯、与人合作、不怕挫折、爱护环境的八项指标进行评价。统一制定评价标准,各年级依据标准做认真细致的考核。

科学文化素质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对学生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思品、艺术(音乐、美术)、劳动共八门学科在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学习水平的五项指标进行评价。统一制定学科素质发展标准,各年级依据标准进行测试。

2、考核

情况语文学科素质的发展、知识的掌握;数学学科素质的发展、数学学科知识的掌握。学校统一命制试题,对校学生进行集体与个别考核。

身体健康情况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标准。

1)运动与健康知识考核成绩(由相关教师提供学生的考每位核试卷);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由相关教师提供);

3)学生到校率(由班主任提供,并签字);

4)参加体育课活动的情况(由相关教师提供,并签字);

5)参加学校与校级以上体育活动的情况(由相关教师提供,并签字);

6)参加学校与校级以上体育活动获奖情况(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兴趣特长表现兴趣爱好、社会活动、特长认定、获奖方面。

1)学校创设环境;;

2)定期组织社会活动

3)关注学生的个性特长。

3、实践能力

研究性学习、技术与设计、信息技术考核成绩(由相关教师提供每位学生的考核试卷)

1、研究性学习成果(如:各学科的小制作、小设计、各类总结、活动报告、小论文等);

2.小制作、小论文、小发明,以及课题方案、报告等的获奖情况(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研究性学习、技术与设计、信息技术考核试题,由学校组织人员拟订,统一组织考试;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5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3、自主性原则。学生是评价的主体,要充分发挥评价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4、动态生成性原则。

评价活动本身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教育过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评价可根据学生年龄、年段特点,根据校本实际及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实化过程,凸现行为习惯的培养与达成。

5、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三、评价的基本内容、标准、结果呈现方式。

1、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品德行为、学习能力、合作交往、强身健体、审美表现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要素、关键表现提示等。

2、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

一是等级评定。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分别用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呈现。

二是综合性评语。由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家长心声四个内容组成。自我描述:记录一学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绩;同伴赠言:记录自己最信任的同学或同龄朋友的希望与祝愿;教师寄语:记录班主任或你最欣赏、信任的老师对自己一学年的评价;家长心声:记录家长的'反馈意见。

四、评价操作程序与方法。

1、本评价方案给每个学校以创造的空间,学校可以根据本评价标准制定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评价细则,体现校本特色。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每月评价记载表来呈现。

3、学生综合素质月评价要按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体系》,依据年段具体行为目标达成情况,在征求老师、同学、家长等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生自己记载完成,但每次评价结果必须得到老师、家长、同学的签字认可。

4、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由班主任依据月评情况,分析学生发展状况,给予客观评定。

5、学生综合性评语,在每学年即将结束时形成,其整理归纳活动,强调多元主体参与。评价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和“家长心声”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学年报到时反馈给班主任备案。

6、材料整理粘贴栏,可根据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实施。主要粘贴学习过程的记录材料和关键表现的材料。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7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落实《长沙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长沙市教育英才工程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学历(学位)层次,积极投入全市教育系统“六个走在前列”竞赛活动,确保教师队伍建设走在前列,强化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20xx年、20xx年我市举办了两期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班。20xx年,计划由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推荐若干名中青年市级骨干教师参加第三期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学员报考湖南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提升骨干教师的理论水平与综合素养,以适应我市经济与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为做好第三期“英才工程”·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班的生源组织与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计划性原则。根据我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第三期“英才工程”·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

2、学用一致原则。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提升培训班学习,要与各区县(市)、各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以及教师本人专业相结合,做到学用一致。

3、择优培养原则。同等条件下,各学校应优先选派师德高尚、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骨干教师参加学习。

二、专业方向与培养方式

1、20xx年暂定八个专业方向: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思政)。实际开班专业按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足的专业不开班),总招生规模不超过170人。

2、主要采用不脱产学习模式。参照相关专业人才提高综合素质的`需要实施教学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集中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日。

三、报名条件

1、在职、在岗、在编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市属学校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以高中教师为主;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心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

3、20xx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4、已具有3年以上的在职工作经验;

5、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以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研机构的教学管理人员为主;

6、报考现代教育技术和学科教育(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思政)等专业,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指标分配

教育管理专业:市属各学校和高新区教育局可推荐2名教师;其他各区教育局可推荐4名教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教育局可推荐6名教师。

学科教学(含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思政、等六个专业方向):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和高新区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2名教师;其他各区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3名教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6名教师;原则上须为中学教师。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推荐名额与学科教学相同。

五、学费标准与奖励办法

1、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全程收费标准:12000元/人。教材费、食宿费自理。

2、本培训班学员自愿报考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4000元。本培训班学员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为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或通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硕士学位,其在课程班期间所缴纳的学费(12000元)可直接冲抵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费用,另应补缴12000元(包括研究生实习、开题报告、论文指导、评审及答辩费等,不含国家规定的相关报名考试费用)。

以上费用先由学员自己支付。

3、奖励办法

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由市教育局奖励10000元。在学员考试通过,获得硕士学位入学资格后,一次性拨给湖南大学,抵充学费。市属单位的学员由所在的单位另行奖励6800元,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区、县(市)所属学校的学员在市教育局外的其余奖励标准由区、县(市)和学校自行制定。

只获得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结业证书、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者不予资助与奖励。

六、管理与保障措施

1、举办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是我市推进教育英才工程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学习。

2、学员学习期间,计算工龄、教龄、参加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认定校本培训学时,学校的一切待遇不变;凭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课程学习计划与教学安排认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必要的教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参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3、学员必须接受高校的校方管理,在政治思想上、生活上、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争当优秀学员。学习期间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安全、交通事故,一切责任自负。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则不再享受以上学费奖励。

4、学员在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并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和取得硕士学位后的三年(从入学开始累计六年)内,非组织行为不得申请调出本单位。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同意调出的或申请辞职的,必须先退还学费奖励金额以及报销的有关费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学员在录取后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有关协议

5、有关单位和学校要为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积极创造条件,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优评先、晋级、竞聘上岗中,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做到学用结合,努力为我市创建“教育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8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这个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地区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各小学要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校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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