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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招生方案模板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招生方案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招生方案模板10篇

招生方案 篇1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我校招收推荐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推荐生招生计划为120人。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学生必须是经初中学校按教育局规定推荐的学生;

(2)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

(3)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提交一封自荐信;

(4)两名初三任课教师的联名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

三、选拔程序

学校在审查学生成长记录材料、教师推荐信和个人自荐信的基础上,通过综合素质测评、面试、实验能力考查等方式,对推荐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成立学校推荐生选拔领导小组

2.审查初中学校提交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

3.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实验操作和面试答辩(含英语口语)。

四、测试时间与录取公示

测试时间:5月25日(星期六),考生上午8点前到校,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工作后,学校将录取的推荐生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

五、本实施方案由济南市城历第二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方案 篇2

生源是学校生存发展的命脉,为了激发和调动全校员工参与招生工作的热情,扩大生源规模,提高生源质量,促进幼儿园的发展,特制定招生工作奖励办法,落实奖励政策,鼓励全员积极参加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人员予以更丰厚的奖励。具体方案如下:

一:户外招生活动的时间:

上午或下午,一般是1.5-2小时左右/次活动 (视天气和现场情况而定)

二:户外招生活动内容:

发简章、发气球(吸引孩子注意力)、发小礼物(吸引孩子注意力)、组织大型活动———发体验卡(针对即将入园的宝宝)—————咨询讲解————登记资料

说明:简章发放每人30张(视情况而定)。

三:奖励政策落实:

完成户外招生活动工作人员予以以下奖励

1)活动补助:20元/次/人(下班时间后)

2)登记有效资料: 5元/份

说明:

有效资料:电话可以接通,能联系到孩子的父母.

无效资料:

a:索取的联系方式是座机,电话可以接通,但是经过招生老师回访三次未联系到孩子的父母等情况,被视为无效资料。

b:索取的联系方式,经过招生老师回访三次,出现无人接、

空号、挂断、无法接通、错号等情况被视为无效资料。

3)报名学生:200元/个,通过户外招生活动索取信息资料,经过招生老师回访跟踪后报名的学生,提成奖励(获得分成的包含小组团队每位成员、招生老师)

4)如果该幼儿入园不满一学期即退托,该老师的招生奖励要如数追回。

5)该奖励由招生办主任于次月3日前公示在园务展板上。

附加总体说明:每次户外招生活动结束后,需要在前台填写(户外招生活动明细表),并报告给招生办主任确认;同时如果未按照园长、招生办主任提出的要求完成户外招生活动的工作人员,不予享受招生活动奖励政策。

招生方案 篇3

5月25日下午,海口市教育局召开20xx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今年中考将于6月25日-27日举行,海口仍采用考后估分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若想报考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等省一级学校,中考各科需均达到C等以上,综合素质达到B等以上。

海口市中考报名条件:

1.具有海口市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在海口市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2.在海口市就读的海南省其他市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海口市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3.户籍不在海口市,但在海口市应届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4.户籍不在海南省而在海口市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为在海口市就业的常住人员,且具有海口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可以在海口市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5.已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据悉,3月1日前,省中招办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全省初三年级学生信息统一导入省中招系统,并自动生成考生准考证号。4月11日-15日,具有海口市常住户籍的外省市回琼升学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等到市中招办(海口市考试中心)报名,市中招办(海口市考试中心)应当场向考生反馈准考证号等报名信息。3月8日-4月30日采集考生电子相片。

单报生4月15日在报名点(海口市考试中心)进行拍照确认身份,4月18日到海口市第二中学(海甸岛一东路)参加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4月19日上午在海南侨中初中部参加体育考试。

20xx年海口中考估分报志愿分批次录取填报时间:6月27日-7月6日中午

据了解,今年海口仍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6月27日-7月6日中午12:00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7月7日-10日中午12:00为市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

20xx年海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家庭经济状况,依据录取批次,自主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1.提前批: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校志愿。

2.第一批:省一级学校(详情见附表)。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3.第二批:经申请获批部分计划在本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设2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2所学校。

4.第三批:有五年一贯制招生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设3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3所学校。

5.志愿录取顺序是:先录取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6.第一批录取学校的统招计划分两段进行录取(海口市第四中学等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除外),第一段录取的计划数为该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部分;第二段录取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海南中学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县(单位)。第一段录取后,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修改或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修改。第二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二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今年中考6月25日-27日举行

据了解,今年海南中考全省统一考试时间:6月25日-27日。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和体育8科。考试科目成绩以学科等级和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呈现并公布,不公布单科原始分。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目均采取实分制评卷,体育学科采取实分制换算,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直接采用等级呈现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卷面满分120分;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体育科满分50分。考试科目8科满分共计810分。生物、地理的考查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

各学科成绩等级划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生物、地理的考试、考查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各学科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生物、地理各学科成绩等级根据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以考生所在市县(单位)当年考生人数按比例依次确定,各等级人数占本市县(单位)考生总人数的比例与上述比例相同;体育考试成绩各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F等0-19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各等级人数比例不限。

省一级学校录取条件:各科均考C等以上综合素质B等以上

按《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海南的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海口市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要求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C等及以上,对考试学科等级不做限定。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确定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的原始分总分;第三,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继续全部或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本市县(单位)范围内招生。

有海口市初中学籍且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海口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可报考海口市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5%的公费生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8%的公费生。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市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线。

招生方案 篇4

一. 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 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 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 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 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招生方案 篇5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姚爱萍范国文 严秋明

成 员: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韩 英

下设办公室 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xx〕11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xx〕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xx〕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xx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xx〕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xx〕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招生方案 篇6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16号)和《江干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三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所属服务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1、常住户籍学龄儿童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区

2、非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动态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景秀社区 五福社区(新塘路以东)、三堡社区、钱江苑社区、钱塘社区、运新社区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2、23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凭预登记码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均在我区的学生,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四、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6月14-16日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6月17日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6月21日下午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进行政策培训

46月22-23日学校报名登记

46月24-28日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7月2日前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7月7日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7月8-26日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7月28日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8月25日(暂定)一年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8月31日前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招生方案 篇7

(一)报名

时间:20xx年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00-下午4:00

地点:曲阜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球类馆,考生凭县区报考证、二代身份证报名。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时 间:20xx年2月28日

考试时间:上午:8:00-12:00

考试科目:

1.碑帖背临:在所列碑帖范围中任选一帖,背临该帖指定内容。

2.创 作:指定内容,考生自选书体创作。

分值:背临40%,创作60%。

(三)考生须知

1. 美术学(书法)、美术学(篆刻)专业可兼报。

2. 学校测试号报名时随机产生; 考试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不须填写姓名和考号;学校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

3. 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待监考老师验证后,按号就座,考生只需携带必需的书写工具。

4. 考生不得携带碑帖、字典、手机进入考场。

5. 背临帖范围:

楷书:勤礼碑、九成宫醴泉铭、胆巴碑、张玄墓志、郑文公碑、褚遂良倪宽赞、张猛龙碑、褚遂良雁塔圣教序

隶书:史晨碑、曹全碑、乙瑛碑、张迁碑、礼器碑、石门颂

行书:蜀素帖、集王雁塔圣教序

篆书:李斯泰山刻石、吴让之小篆代表作品

6. 背临与创作考试时间为四小时,前段时间为背临,后段时间为创作,时间由考生自主安排。考试开始先发背临试题纸,考生上交背临试卷后领取创作科目试题纸。

7. 山西考生请参照外省招生计划表中的规定参加考试。河南省计划使用河南省书法统考成绩。

招生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的创新人才,结合普通高中深化课程改革的进程,进一步落实、深化高校优质生源基地学校建设的各项工作,经市教育局同意,我校将面向州湖市区提前招收理科创新实验班。

二、与人数

州湖市20xx届市区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共招46名。

市区学校按近三年州湖中学公办录取的学生比例,确定各学校推荐人数。

三、班级特点

1. 提前录取:州湖中学提前录取的学生经教育局核准后,组成理科创新实验班,不再参加中考;

2. 提前入学:2月下旬理科创新实验班的学生按专门制定的课程计划进入学校学习;

3.过程管理:在提前进入学校后,学校加强管理,对不适应理科实验班的进度和要求的同学,分学期分批调整进入其他班级学习。

四、招生办法

(一)学校推荐

1.名额分配

(1)根据初中生源学校近三年州湖中学公办录取的学生比例(定向降分录取除外),确定各学校推荐参加综合测试人数;

(2)按上述公办录取比例测算不到1人的初中学校,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考试。

2.推荐要求

(1)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学习和创新能力强,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

(2)文化课成绩优秀,且在数学、科学、信息技术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创新发展潜能。

3.推荐程序

(1)初中生源学校预先确定推荐办法,并在校内公示;

(2)根据确定的办法推荐学生,并将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3)被推荐学生据实填写“20xx年州湖中学理科创新实验班推荐表”,所在班级班主任作出品行评定,学校签署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将推荐学生汇总表和推荐表等相关材料于1月6日前交州湖中学教导处,学校对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综合素质测试

1.1月13日前州湖中学将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学生名单和准考证发至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将准考证发给学生;

2. 1月20日在州湖中学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综合素质测试由州湖中学组织,市教育局相关部门予以监督。

(三)录取与公布

1. 综合素质测试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州湖中学网站上公示;

2. 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 州湖中学将录取通知书寄发给有关学校;

4.录取的学生列入州湖中学当年招生计划。

招生方案 篇9

z一中国际班20xx年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现予公布:

招生规模

面向全市五县三区招生4个班,招生计划224人。

报名条件

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综合素质好,20xx年中考文化课成绩635分及以上,自愿报考国际班的学生,本人凭中考准考证、原始分数条到z一中报名。

报名时间

7月8日、9日、10日三天。

报名地点

z一中学术报告厅。

录取办法

按报名学生中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7月12日上午,学校公布z一中国际班新生录取名单。被z一中国际班录取的学生,不能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7月12日、13日缴费,逾期不缴视为自动放弃。

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财政局六价费〔20xx〕6号核定标准收费。

1、学费:三年共2.7万元/生。分学期收缴,每学期4500元/生。

2、教材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用书目录和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收取。

3、住宿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六价费【20xx】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管理模式

优化组合国际班师资,精选外教师资,班主任择优,授课教师统配。按照现代教育理念管理,培养学生国际化视野,确保质量,为学生的预备升学、出国留学奠定坚实的基础,打造富有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

招生方案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xx〕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xx]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循序渐进、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中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民办初中招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广受社会关注的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取消考试招生,采取“报名+面谈+摇号(电脑随机选择)”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今年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面谈”和“摇号”录取比例分别为75%和25%,市区外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取。

㈠招生录取要求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各民办初中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以报名学生是否参加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不得以“奥赛”等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规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

㈡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市区和市区外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和面谈录取办法。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招生总数的5%以内。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实施执行。

㈢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xx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市区、市区外)、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学费收费标准、可否安排住宿及住宿收费标准等内容。

㈣组织报名工作

⒈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方式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或参与报名。

⒉规范报名资格。报名不设门槛,凡20xx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不得以是否参加培训等理由拒绝学生报名,并严格按市区和市区外学生户籍分类报名。每名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学校办学特色,理性选择1至3所民办初中报名,但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学校超出3所,或弄虚作假,将视为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

㈤确定面谈名单

各民办初中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可参考《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小学五、六年级综合能力检测结果等,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筛选,确定不少于本校市区招生计划3倍的面谈名单。报名人数不足本校市区招生计划3倍的学校,应当组织全部报名学生面谈。各校须将入围面谈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本校公告栏和校园网公布。

㈥自主面谈录取

各民办初中通过面谈确定录取本校市区招生计划75%的名单。面谈必须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集体评价的方式,由多名教师进行共同评价、多元评价。各民办初中要在规定时段内,对入围面谈学生进行面谈(自动放弃的除外)。面谈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谈结果。同时参加2至3所学校面谈,又同时被2至3所学校提出录取意向的学生,只能选择1所学校录取。确认录取的手续是:学生和家长在报名登记表上共同签名,学校盖章,同时将《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交给确定录取意向的学校;各民办初中以学生和家长共同签名、学校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和《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作为最后录取凭证,并将面谈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面谈未录满的学校,其剩余的招生指标将放到下一阶段,通过摇号录取。各校的市区外招生计划必须用于招收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按照上述要求和程序通过面谈确定,并将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

㈦公开摇号录取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摇号(即电脑随机选择),确定民办初中各校市区招生计划25%的录取名单。摇号对象是入围面谈但未被录取的学生。摇号顺序由相关民办初中抽签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一名学生同时参加2至3所民办初中摇号录取的,以先摇中的学校为准,其资格在之后的其他学校摇号名单中自动删除。市教育局组织第三方摇号软件开发单位和民办初中全程参加摇号,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行风评议员、家长和学生代表、新闻媒体等进行全程监督,当场公布摇号结果。摇号的过程和结果由市公证处公证。

㈧公布录取名单

各民办初中须将所有新生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㈨公办学校兜底

民办初中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按照政府划分的学区服务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向公办初中直接分派学位。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学生,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招生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日程,按照“接受学生报名——公示入围面谈名单——面谈——上报面谈预录名单——市教育局审批面谈录取名单——公布摇号名单——摇号——公布摇号录取名单”的程序,认真完成20xx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如在规定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要补录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录取,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㈡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小学要通过宣传栏、家长会、校园网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市20xx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时间安排,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了解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理性选择报读初中学校。民办初中学校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对社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做到诚信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日程安排,及时通过学校公告栏等场所,以及本校校园网等网络媒体公布入围面谈学生名单、面谈预录学生名单、摇号学生名单及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要以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共同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㈢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对涉嫌违纪的行为,将移送相关部门依纪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