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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大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1

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在北京奥运会举办前后进京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农产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县农牧局,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科学妥善作出处理,按照各自的职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农业生产因素引起的农产品污染安全事件,造成可能对农产品安全构成潜在的危害,并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县农牧局成立“进京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领导小组下设5个行动组,即:种植业生产安全组、养殖业生产安全组、供京蔬菜基地检测组、农业投入品检查管理组和信息安全组,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四、报告制度

1、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程序

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各乡镇、村及有关企业和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县农牧局报告。县农牧局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五、应急保障

(一) 信息保障

各乡镇、村及有关企业和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队伍保障

县农牧部门及局属各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准确、高效。

(三)技术保障

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队伍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测、预警、监测和应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术的研究,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建立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建立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参谋、咨询和指导作用。

(四)物资保障

各乡镇、村及有关企业和单位应当保障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

(五)事故处理

1、一旦发现有进京质量安全隐患的农产品,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乡政府及县主管部门。

2、县进京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派出检测组及相关人员深入到现场,对有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进行相关调查和取样鉴定。

3、对存有质量问题的蔬菜运输车辆,县农牧局要及时会同公安、工商、质检部门予以扣留,并进一步核查,如核查属实,则就地销毁。

4、在蔬菜生产过程中及上市前,发现使用违禁农药的,要就地销毁。如属用药方法不当,要继续监控,直到合格为止。

5、事故处理完毕,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大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全面提高农业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平安瓷都”建设。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金溪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初级农产品,在种植、养殖、包装、运输、流通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对公众健康重大危害,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监测,建立健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发现有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应迅速查清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分级管理。根据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机制。

快速反应。建立健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控制事故发展,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事故分级

按其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五级:

(一)Ⅰ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跨越省级行政区域,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 2 个以上设区市行政区域,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的;

4、其他对公众健康或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省人民政府认定属于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三)Ⅲ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的;

3、设区市人民政府认定的Ⅲ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乡镇的;

2、造成伤害人数 30-99 人,但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Ⅴ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指挥部组成

县农业局成立金溪县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局长任总指挥,各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并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联络。

2、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向县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组成

由县农业局办公室、财务股、市场信息股、政策法规股、粮油站、

经作站、科教股、能源办、蔬菜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水产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土肥站、经管站、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兽医局、种子管理局等单位组成,必要时邀请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或专家参加。

4、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的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车辆调度和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财务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市场信息股:负责综合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处置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