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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应急预案(汇编15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应急预案(汇编15篇)

运输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和消除灾害损失及影响,维护人民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级标准

本预案所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交通运行中断,需要及时进行抢修保通、恢复通行能力的,以及由于重要物资、人员运输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紧急事件。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作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标准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3.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造成高速公路、普通国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并影响到周边省域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正常运行,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2)造成国省道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失踪的;

(3)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域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省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

(4)其他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

1.3.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

(1)造成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2)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造成国省道大桥、中长隧道发生垮塌、火灾、爆炸等安全事件,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

(4)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发生一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5)危险货物(含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爆炸、泄漏,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区域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6)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市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

(7)其他需要由本省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

1.3.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

(1)造成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

(2)造成县道、乡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造成国省道中桥、短隧道或者县道、乡道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发生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

(4)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发生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5)危险货物(含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爆炸、泄漏,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道路环境污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区域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6)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

(7)其他需要由设区市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

1.3.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

(1)造成县道、乡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

(2)造成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桥梁、隧道发生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

(3)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发生一次3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4)危险货物(含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爆炸、泄漏,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道路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影响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5)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县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在县域内紧急安排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

(6)其他需要由县级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各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政府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按照公路交通事故等级分级进行组织、指挥和处置。

(2)职责明确、科学规范。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全省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响应体系。

(3)以人为本、平战结合。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平时预防工作与战时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预防和预案准备,提高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1.6预案体系

(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全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为省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公布实施后报交通运输部和省应急厅备案。

(2)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是省交通运输厅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主要涉及行业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并公布实施,报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备案,抄送省应急厅。

(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公布实施,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4)企事业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各公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及时组织企事业单位层面应对可能发生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公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组织制定并实施,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组成。省政府设立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下设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市、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预案,分别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2.1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2.1.1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

副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省公安厅分管负责同志

武警陕西省总队分管负责同志

省消防救援总队分管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陕西银保监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陕西省总队、武警第一机动总队交通第二支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省政府可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

2.1.2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决定启动和终止Ⅰ、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启动;领导、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区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审议批准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2.1.3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舆论引导工作,指导事件调查处置部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及时组织和指导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按照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调出省级应急救援物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协调省内应急物资的生产;提供救援行动所需无线电频率,保障无线电通信秩序。

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协调属地公安机关维护应急工作秩序和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组织避灾疏散;负责交通管制、处置交通事故、疏导交通,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省民政厅:负责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导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本级财政资金用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有关地质灾害相关信息收集、分析;组织和指导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协调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恢复公路交通的用地保障。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对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城市供水、城镇供气等设施,保障供水、供气等生命线正常运行。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收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组织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实时掌握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突发事件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公路抢通工作;组织公路水路应急运力;指导灾后公路交通恢复重建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提供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有关的省内主要河道的水情,指导事发地做好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发的县城、农村供水设施抢修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省商务厅:协调解决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挥、组织开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需求,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给予援助;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预防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省应急厅:统筹指导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省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协助重大以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事发地受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牵头组织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提出全省受灾群众生活安置类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

省国资委:督促陕西交通控股集团做好所辖车站、客运站场经营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协调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应急抢险队伍参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省广电局:指导和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应急工作信息。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省地震局:负责提供因地震导致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地地震背景资料和地震预警预报信息。

省气象局:负责组织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根据需求,组织开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监测预报,提供污染气体扩散的气象条件分析,组织开展公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以及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陕西银保监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承保保险公司及时做好查勘理赔工作。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协调有关航空公司组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伤(病)员的运输。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运力,根据指挥部及现场应急处置需求,优先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物资等运输工作。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抢修恢复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设施,保障应急抢险用电。

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根据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民兵、视情协调驻军部队参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武警陕西省总队:根据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抢险救援;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和治安。

武警第一机动总队交通第二支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

2.2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各成员单位确定的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协调全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工作,及时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Ⅱ级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建议;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评估工作;协调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指挥各设区市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研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指导全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2.3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

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在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在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

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分为综合保障、公路抢通、医疗救援、安全保卫、调查监测、新闻宣传、专家咨询七个应急工作小组。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可启动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

2.3.1综合保障小组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商务厅、省气象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职  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气象预报、铁路运输、道路运输、空中运输、通信保障、电力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受灾群众临时救助等善后处理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我省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以及统一协调指挥全省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2.3.2公路抢通小组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成员单位: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陕西省总队、武警第一机动总队交通第二支队、省消防救援总队、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职  责: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中人员及物资运输、隐患消除、公路通行能力恢复和鉴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等工作。

2.3.3医疗救援小组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省民政厅、陕西银保监局

职  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故现场伤(病)员的救治、转运及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民政部门做好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做好查勘理赔工作。

2.3.4安全保卫小组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成员单位:武警陕西省总队

职  责:负责设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发地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3.5调查监测小组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成员单位: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

职  责:负责对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动态监督,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3.6新闻宣传小组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广电局

职  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按照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供的权威信息进行新闻宣传报道;根据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预警信息发布。

公路抢通小组、医疗救援小组、安全保卫小组、综合保障小组在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Ⅰ、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调查监测小组、新闻宣传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2.3.7专家咨询小组

省公路交通应急专家咨询小组,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业内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咨询;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及趋势进行应急评估,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成因分析意见;对突发事件处置后,事发地公路能否恢复通行进行评估,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交评估报告。

3预防和监测预警

3.1预警和预防机制

预警和预防是通过监测与收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作出相应判断,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重点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和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接收和汇总工作,健全预测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预测预警及出行信息发布系统。针对各种可能对公路交通运行产生影响的情况,按照相关程序转发或者联合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预防与应对准备工作,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和提示信息。

3.1.1预警信息内容

(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主管部门发布的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道路结冰、大雾、霾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强地震(烈度≥Ⅶ)监测信息。地震震级、震中位置、发震时刻、预计影响范围、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

(3)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强度、预计持续时间、受影响公路名称与位置、受灾人口数量、疏散(转移)出发地、目的地、途径公路路线和运力需求。

(4)洪水、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信息。洪水的等级、发生流域、发生时间、洪峰流量和当前位置、泄洪区位置、已经和预计影响区域与堤防决口和库区垮坝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经和预计影响区域、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需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出发地、目的地、途径路线和运力需求。

(5)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突发疾病的名称、发生地点、传播渠道、当前死亡和感染人数、预计受影响人数、需隔离、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该疾病对公路交通运输的特殊处理需求,紧急卫生和救援物资运输途径公路线路和公路、交通枢纽管理、运力需求。

(6)环境污染事件影响信息。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运输泄漏事件的危险品类型、泄漏原因、扩散形式、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所在路段名称和位置、影响范围、影响人口数量和经济损失、预计清理恢复时间,应急救援车辆途径公路路线。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事件的原因、疏散(转移)人口数量、疏散(转移)时间、出发地、目的地、途径路线和运力需求。

(7)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影响信息。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人员伤亡、公路中断、阻塞以及造成公路设施直接损失情况,预计处理恢复时间。

(8)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度波动引发的紧急物资运输信息、运输物资的种类、数量、来源地和目的地、途径路线、运载条件、运输时间要求等。

(9)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和重要客运枢纽旅客滞留信息,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公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积压的车辆数量、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绕行路线等。重要客运枢纽车辆积压、旅客滞留的原因、发生时间、当前滞留人数和积压车辆数及其变化趋势、站内运力情况、应急运力储备与使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等。

(10)其他需要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3.1.2信息来源

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主要信息来源包括:

(1)公众信息部门(气象、水利、卫生健康、地震、自然资源、公安等)。依托信息发布媒体,收集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公众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信息。

(2)省政府及其他政府部门。依托政府办公信息网络及信息通报制度,收集来自省政府总值班室以及政府部门(自然资源、水利、地震、气象、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通报的地质灾害、水文监测、地震灾害、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重点或紧急物资应急运输需求、重大交通安全、刑事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

(3)交通运输系统。依托全省各级公路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可能诱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

(4)其他。有关机构及公众发布或提供的监视、监测、分析信息。

3.2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面向交通运输行业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预警支持系统;建立各级预警联系人常备通讯录及信息库;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风险源数据库;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和信息报送及发布系统;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分析机制;建立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长效预警机制。

省交通运输厅在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指导下建立、完善陕西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公路交通应急平台体系,并实现与全省应急广播体系的对接。

3.3预警分级

为便于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根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公路运输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紧急运输事件等对公路交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升级、降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进行预判,启动相应预警。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Ⅰ级、Ⅱ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各市、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分别负责Ⅲ级和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红色预警(Ⅰ级):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时。

橙色预警(Ⅱ级):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时。

黄色预警(Ⅲ级):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时。

蓝色预警(Ⅳ级):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时。

3.4预警启动程序

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Ⅰ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时,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1)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Ⅰ、Ⅱ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Ⅰ、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Ⅰ、Ⅱ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分别向应急部、交通运输部报告,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3)Ⅰ、Ⅱ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各应急工作组、设区市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下发,并确认接收;

(4)根据情况需要,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定此次Ⅰ、Ⅱ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如需要,预警文件由新闻宣传小组联系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布;

(5)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查监测小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6)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公路抢通小组和综合保障小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

Ⅲ、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各市、县、区参考Ⅰ、Ⅱ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3.5预警终止程序

Ⅰ、Ⅱ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情况下,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1)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Ⅰ、Ⅱ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或撤销时,应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Ⅰ、Ⅱ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2)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Ⅰ、Ⅱ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应急部、交通运输部上报预警终止文件,各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自行撤销;

(3)如预警降级为Ⅲ或Ⅳ级,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知预警涉及的设区市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由设区市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涉及的县(市、区)启动预警;

(4)如预警直接撤销,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24小时内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设区市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Ⅲ、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市、县、区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参考Ⅰ、Ⅱ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色,自行编制;

Ⅰ、Ⅱ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

3.6应急物资征用

Ⅰ、Ⅱ级预警启动后,公路抢通小组和综合保障小组应根据预警事件的特征和影响程度与范围,提出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源征用方案,经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同意后执行。

在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征用通知下发后24小时内,相关省级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按照通知的要求,负责组织和征用相关应急保障资源,签署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源征用通知书并下发相关单位,征调的相关公路抢险保通和运输保障的人员、车辆、装备和物资,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Ⅲ、Ⅳ级预警启动后的应急物资征用程序由市、县、区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参考Ⅰ、Ⅱ级预警应急物资征用程序,自行编制。

3.7预防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公路交通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公路交通应急所需人员和物资、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公布咨询电话;

(7)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和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报告时限和程序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在发现和接到预警信息或社会公众的报告,并经核实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本级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并于1小时内向上一级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首报可以采取电话报告形式,后续书面报告要在1小时内报送。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对于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要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1小时内直接向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型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并根据抢救救援情况及时续报。

4.2分级响应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

4.2.1先期处置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立即进行先期处置,调度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采取控制事发现场及事件态势的措施,严防次生、衍生危险发生。

4.2.2Ⅰ级、Ⅱ级响应

当省内发生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及交通运输部报告,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Ⅰ级响应。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当省内发生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前期处置情况并提出Ⅱ级应急响应建议。

(2)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研判后,由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召集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市、县、区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召开电话或视频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应急处置行动;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新闻宣传小组负责向社会发布。

(3)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开通与事发地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指导督促事发地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处置建议,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小组要按照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部署本部门开展协同应急处置工作。

(5)按规定程序向交通运输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视情况请求交通运输部支援。

4.2.3Ⅲ级、Ⅳ级响应

发生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时,市、县、区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

4.3现场应急处置

4.3.1总体要求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驻军、武警做好公路抢修、运力调度、应急运输、受灾群众转移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先期处理,控制和缩小影响范围,防止事态扩大;

(2)应急处置要立足于快速反应、运转高效,依靠专家力量,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4.3.2现场控制与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事态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各公路交通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如下措施:

(1)维护现场秩序,迅速划定现场工作区和交通管制区,并设置警示标志;

(2)进行现场调查、专家咨询,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涉及范围、受影响人员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组织制定科学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对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3)对受损公路加固、抢修、保通,确定绕行线路,确保公路运输畅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定事件疏散区域,及时疏散受影响群众,以各种媒介为载体告知单位和个人应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

(4)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5)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时清理现场。

4.4安全防护

4.4.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提供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并发放使用说明,进行培训教育,做好安全防护。

4.4.2群众的安全防护

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根据事发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负责组织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确定紧急情况下群众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组织指挥群众安全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以及做好紧急避难场所、医疗防疫、疾病控制、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事发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4.6信息发布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信息,新闻媒体根据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发布的信息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4.7应急响应终止

4.7.1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公路交通恢复通畅;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等危险隐患已排除)已经结束;

(3)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4)涉险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4.7.2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终止,解除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并报省政府。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1.1征用物资的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紧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的单位应提交征用物资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被征用物资投入使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

(2)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

(3)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4)其他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5.2社会救助

对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对因参加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有关部门要协助调查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相关记录。

调查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结论;

(4)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及改进的建议;

(5)应急预案效果评估情况和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必要的附件。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要畅通相关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通信设施系统,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和互联网络等多种形式,确保在事件发生时通信畅通。

6.2物资装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负责做好公路、桥梁、隧道抢修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要明确物资储备的部门,制定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并将物资储备的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建立社会应急物资储备机构,采取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法,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

应急物资包括公路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公路抢通物资主要包括:沥青、碎石、砂石、水泥、钢桥、木材、编织袋、融雪剂、防滑料等;救援物资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饮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帐篷、燃料、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及常用维修工具、应急救援车辆等。省级普通干线公路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中心主要以满足区域普通干线公路大型灾害应急抢险为主,兼顾覆盖区域其他道路应急需求。

6.3应急队伍保障

6.3.1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作为国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专业应急队伍,武警第一机动总队交通第二支队纳入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专业应急队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3.2公路交通应急救援保通队伍

我省共有由省应急厅授牌的公路交通应急抢险队2支,分别是由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高速公路应急抢险队和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管理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应急抢险队,按照规定参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保通工作。

6.3.3公路交通应急运力保障队伍

我省共有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管理的省级道路运输应急救援保障车队1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有一定规模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与其签订车辆调用协议,并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组建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6.3.4公路交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我省共有公路交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4支,分别为西安机动通信局、陕西移动公司应急通信保障队、陕西联通应急通信保障队和陕西铁塔公司应急通信保障队,其中西安机动通信局为国家级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其他为省级队伍,按照规定参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3.5其他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其他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各设区市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4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在现有的资金中统筹安排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所需经费。

7监督管理

7.1宣传与培训

7.1.1应急宣传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公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值班电话和部门。编印各类通俗读本,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携带方便、快速查询,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图书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

7.1.2人员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教材,组织公路交通有关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原则上,各级公路交通有关工作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实施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7.2修订与演练

为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及不断完善,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针对当地的应急工作实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省级专项预案每2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部门预案及地方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7.3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编制,经省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根据实际需要定期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评审结果需修订或更新的,报省政府批准;原则上每3年进行修订更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要参照上一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

7.4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对本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7.5责任与奖惩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公民参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

本预案中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运输应急预案2

为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靖州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靖州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春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春运期间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确保疏运分流旅客工作安全、及时、顺利完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安全股,由肖帆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xxxxx。

二、应急程序

(一)因旅客大量滞留,汽车客运站正常秩序出现混乱的紧急情况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报告。汽车客运站立即向运管所报告,运管所向局春运办报告,局春运办向市春运办报告。

2、开通广播。汽车客运站开通广播,讲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给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时办理退票手续。

3、疏运旅客。运管所负责调配客运车辆疏运旅客。运管所、运输企业增派人员维护客运秩序。

4、维护秩序。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汽车客运秩序时,立即向县政府春运办申请增派公安、武警人员维护客运站秩序。

(二)汽车客运站出现突发事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驻站办、运输企业、客运站等管理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隐蔽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立即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汽车客运站、客运车辆、旅客等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运管部门、运输企业等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协助公安等部门实施救护。

4、汽车客运站、客运车辆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春运办报告,运管、企业要增派力量,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维持现场及周边的交通秩序。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同时向卫生部门和局春运办报告,并就近当地及时隔离,运管部门、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卫生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水上船舶、浮动设施遇险时,所有人、经营人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海事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救助,同时向局春运办和上级海事部门报告,局春运办向市春运办报告,同时组织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救助。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人员,由海事部门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遭遇冰雪等自然灾害而致使公路交通中断,公路管理机构要及时修复,同时报告局春运办。公路部门难以及时修复时,局春运办立即向市春运办报告,同时组织局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抢修。如有必要报告市春运办,请求部队支援。

三、部门职责

局春运办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工作。各单位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按各自职能制定本单位的春运应急预案。

(一)局春运办

1、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

2、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二)道路运输管理所

1、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维护道路客运秩序。

2、及时掌握各汽车客运站动态,并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

3、负责安排应急客运车辆。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客运车辆,疏运汽车客运站滞留旅客。

(三)客运办

负责全县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公共交通运输运力协调和保障,确保全县公共交通的畅通。

(四)公路管理局

1、准备好麻袋、砂砾、防滑剂、润雪剂、工业盐等防滑物质,同时,保持采购抢修物资渠道的畅通,做到抢修物资补给及时。

2、及时维修铲土车等各类重型机械,保持公路抢修设备的良好状况。

3、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公路抢修人员到达指定点,实施公路抢修,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五)海事部门

1、准备好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工具。

2、及时维修水上交通应急船舶,保持应急船舶的良好状况。

3、造册登记全县水上客货船舶经营户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备突发事件时,就近征用。

4、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海事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水上救援。

(六)局属其它各单位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人员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机构成员名册及通信联系方式,并设立值班电话。

(二)装备保障

各单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要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队伍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规定召集、出动程序,并明确增援组织与保障预案,确保救援抢险快速反应和持续保障能力。

以上各项保障措施报局春运办备案。

运输应急预案3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 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 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 印永营 王淼 印涛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皖M-23766 皖M-23889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 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 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 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 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 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皖东业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运输应急预案4

本预案主要为了确保对化工产品及油类等危险品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尽可能减少由于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对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应急情况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为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

(2)职责

1)组长领导各关键人员针对潜在的紧急情况进行检查及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指挥工作。

2)各成员负责化学品、油类等泄漏、爆炸与火灾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助组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进行指挥、指导、疏散、抢救工作。

3)组长负责落实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长负责落实对外联系,针对工程所用的物资及时收集每种物资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制定发生环境事故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2、应急预案

(1)仓库管理员对储备的化学品检查时发现化学品泄漏,应采取措施拦截防止污染面扩大,并根据泄漏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清理,能回收的尽量回收。

(2)氧气、乙炔等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方法、漏气容器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3)酒精、乙二胺、丙酮等易燃液体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切断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区域。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池,大量泄漏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

(4)硫酸、盐酸等腐蚀化学品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池。大量泄漏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5)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时,责任人应及时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报告应急情况领导小组,火灾较大时,应立即拨打“119”通知地方消防队。

运输应急预案5

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或减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进行控制和处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公司设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XXX

成 员:XXX、XXXX

办公室:XXX、XXX

(二)、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

我公司一旦发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负责指挥、协调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协调落实救援车辆、器材和设备,并率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发生地,配合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赶赴事故发生地,参与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保持与各单位部门信息联系,负责制订、修正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人员演练,定期检查救灾灭火器和设备。发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立即向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统筹安排救援力量,调配救援车辆、器材、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负责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

(三)、公司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牢记各部门应急救援电话,随车必须携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

公司主要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公司危险货物道运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指导直接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密切配合公司及上级各部门调查处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程序:

(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生事故后,值班员或安全员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伤亡情况、简要经过、事故报告单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根据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确定的事故类型(如火灾型、爆炸型、泄漏型)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委。并采取以上的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和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三)、公司在接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成员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配合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进一步了解情况,随时向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后续情况。

四、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领导小组成员要落实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1、值班电话:XXXXX

2、领导小组组长电话: XXXXXXXXX

3、领导小组副组长电话:XXXXXXXXXX

XXXXXXXXXXX

4、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XXXXXXXXXXXX

5、其他有关部门急救电话: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交警122、

五、各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事故的救援措施

(一)危险货物运输硫酸车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硫酸外观形状是无色透明液体,其特性有遇水暴溅、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燃烧、遇氧化物会产生剧毒气体、有较强的腐蚀性、其蒸气有毒、有吸湿性和强氧化性。

1、 硫酸车辆一旦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的处置方法;

(1)、发生硫酸泄漏或硫酸倒出,事故现场的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同时迅速采用自身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如:就地利用水对泄漏的硫酸进行冲洗,沙土掩盖撒出的硫酸,用泥土堵截继续流出的硫酸,严禁直接人员去堵截和关闭阀门及管道,然后迅速疏散周围群从,设立禁戒线,等待有管部门和救援组的到来。

(2)、有人员烧伤、蚀伤,立即向最近的医疗救护“120”求救并将伤员抬离现场,如皮肤烧伤用大量水或小苏打水冲洗,重者等待救护车送医院。

(3)、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到信息后,火速赶到现场指挥施救,并通知安监、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抢险技术人员参加救援。

(4)、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积极向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取得联系,迅速运石灰把硫酸所流到之处撒上,疏散围观人群至200米外。

(5)、灾情控制后,迅速与当地政府基层组织联系发布信息杜绝人畜饮水。如硫酸流到田、塘、湖、河、江。

(6)、现场清理,由环监部门对水进行抽检,随时掌握水情报告,事故现场的酸碱中和物清除干净后用大量水冲洗。

(7)、环监部门的报告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现场的封锁并撤离现场。

(二)危险货物运输油罐车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产生静电等特性,在装卸、运输作业过程中,安全不稳定因素较大,为加强成品油的`运输安全,有效防止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2、油罐车一旦发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处置方法:

(1)、事故现场的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向最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同时要迅速采用自身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设备实施抢救,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事故有人员伤亡,应立即向最近的医疗机构拨打“120”求救,并将伤员做一些简单的处置后,抬至离开现场安全处,等待救护车。

(3)、事故发生后如果有火灾,当时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利用车载干粉灭火器对准火苗的根部灭火,控制火情,疏散围观人群至安全地带。防止罐体发生爆炸。

(4)、发生事故的车辆如果严重受损,应立即调用其它罐车转移所运的危险货物,并要指派专用的装卸及管理人员进行实施,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5)、事故现场的清理,对撒、漏在地面的成品油要进行冲洗和清理。

(三)、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车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爆炸品遇明火、电火花、震动、撞击有引起爆炸的危险,爆炸品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会给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环境造成极大伤害,为加强爆炸品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社会环境,特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3、爆炸品车辆在运输途中一旦发生事故。

(1)、事故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同时迅速疏散周围群众,设立禁戒线。

(2)、爆炸品车辆途中发生事故,应尽可能将车上货物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落实指派专人负责守护,对撒落在地上不能转移的,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设立禁戒线。

(3)、如果事故发生了火灾,首先要充分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苗的扩大。

事故发生后,公司救援组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出事故原因,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和查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我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置,是公司各科室、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救援组全体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公司一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救援组的指挥,无条件的立即行动起来,如有见死不救、行动迟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

运输应急预案6

1总则

1.1应急救援方针为首先保护生命、其次保护环境、最后保护财产。

1.2为快速有效地实施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应急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于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总公司外雇车辆参照本预案执行。

2企业概况

2.1公司现有机动车416台,其中吊车40台,原油及油品专用车辆70台,液化气运输车辆2台,小型车45台。车辆主要分布在南阳市宛城区、桐柏县、唐河县、新疆博湖县和焉耆县境内。年行驶里程1000多万公里存在着重大交通风险。

2.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

2.2.1类型:交通伤亡事故、原油及液化气泄漏、着火和油罐爆炸事故。

2.2.2原因:

⑴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驶、超速行使,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⑵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⑶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转弯半径、宽度及坡度不符和规定等。

⑷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冰雪等恶劣气候。

⑸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2.2.3可能后果:车毁人亡、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总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抢险现场指挥部(简称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总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现场副总指挥:安全机动部主任、武装保卫部部长、生产协调部主任

成员:党政办、工会办和基层单位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现场指挥一级交通应急事故的应急救援。

(2)调动总公司应急保障队伍实施应急行动。

(3)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门或环境保护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3.2现场指挥部应设在处于上风向的安全区域,并配备防爆照明、高音及手提广播、通信等设备设施。

4应急保障系统

4.1发生一级交通应急事件时,总公司各应急后勤保障队伍按照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总公司成立7个应急后勤保障队伍如下:

序号:

队伍名称:

职责:

组长、副组长:

1善后处理组

1、负责转移、安置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安置遇难者家属,落实死者丧葬费用和伤者医疗费用,妥善处理遇难者尸体,作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调解和理赔等工作。

2、负责联系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

总公司工会主席任组长,安全机动部主任、武装保卫部部长任副组长

2专家咨询组

负责组织各方面专家,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应急救援,组织和参与事件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主管技术副总经理任组长,安全机动部主任任副组长

3交通运输组

负责落实应急抢险的各类车辆,应急行动时,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生产协调部主任任组长,运行分公司经理任副组长

4物资供应组

负责应急抢险物资和工、器具的供应。

计划与财务部主任任组长,供销分公司经理任副组长

5工程抢险组

负责事故现场工程抢险作业,及时控制险情。

基层单位组织,单位负责人任组长

6通信保障组

负责应急通讯网络检查。准备无线电通信设施,保障与事件现场、上级部门、各级政府及救助单位的通信畅通。

党政办主任任组长,生产协调部副主任任副组长。

7机动抢险队

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机动应急抢险。

武装保卫部部长任组长

运输应急预案7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道路货物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指南。

三、工作原则

(一)分级分类。根据疫情低、中、高风险不同级别,结合当地疫情发展和交通运输转运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交通运输转运措施,防止“一刀切”简单化防控。

(二)科学精准。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遵循客观规律,精准制定交通运输转运措施,着力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工作效率,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防止过度防控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三)协同联动。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强化上下协同联动,做好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工作合力。着力健全应急运力储备,切实保障交通运输转运需求,确保各级指挥调度体系畅通高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锦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的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机构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运输股,办公室主任由王力超兼任,联系电话:18947090589。

六、转运措施

持“红码”、“黄码”人员进入我旗的,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部门要求,执行转运和隔离措施。持绿码人员进入我旗,如需转运及集中隔离,则遵循以下转运措施。

(一)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

员由辖区疾控部门具体负责转运事宜。

(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1.车辆消毒通风

(1)车厢内部消毒频次:每次转运后1次。

(2)行李舱消毒频次:每次转运后1次。

(3)设置污染物品放置区域。

(4)配备消毒及防护用品(包括快速手消毒剂、消毒液、消毒湿巾、消毒干巾、备用医用防护口罩等)。

(5)转运过程中出现人员呕吐、吐痰等情况时应急消毒要求: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6)重点人员产生垃圾处理要求: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处理。

(7)车辆开窗通风要求:每次转运后1次。

(8)注意事项:车辆包括道路客运车辆、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原则上每次通风≥10分钟。

2.运输组织

(1)从事重点人员转运的车辆管理要求:专车专用。

(2)车辆驾驶室与车厢隔离要求:全封闭物理隔离。

(3)转运过程中车辆客座率要求: ≤50%。

(4)注意事项:转运过程中同车人员应间隔就坐。

3.人员防疫要求

(1)防护要求:穿戴面罩、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手套、防护服。

(2)管理要求:执行闭环管理,岗位固定,禁止交叉作业。

(3)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开展高频次核酸检测。

(4)健康监测要求:执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

(5)移出闭环管理要求: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6)注意事项:提供运输服务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统一回收;人员移出闭环后方可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防护用品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负责。

4.防疫宣传

通过车载广播、视频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督促重点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

(三)出院病例和解除隔离人员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解除隔离后,要尽快返回家中,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减少相互交流。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司机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执行车辆的`消毒、通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普通人员

乘客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减少相互交流。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司机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执行车辆的消毒、通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核酸检测样本

1.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向旗交通运输局提出用车需求。

2.旗交通运输局按照需求组织送检车队。

3.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向送检司机发放必要的防疫物资。

4.司机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位置等待。

5.各个点位的核酸采样开始后,采样点的工作人员合理安排车辆,提醒司机做好准备,确保每个核酸采样点的样本可以及时送往实验室。

七、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

出现疫情后,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

1.激活应急工作机制。接到市交通运输局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后,要及时主动对接辖区公安、疾控等部门,立即启动交通运输转运工作机制,实行实体化办公,完善人员设施设备,保障正常运转。

2.建立调度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上下级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准确掌握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形势,建立与一线交通运输转运工作机构、人员协同的调度指挥体系,明确工作重点,保障应急调度指挥顺畅高效。

3.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事项台账,按照“一事一协调、一事一处理”原则,及时协调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中的问题。

(二)应急措施

1.预案启动后,应当立即组织应急车辆、应急人员到位。要确保应急道路畅通,保证相关人员和检测样本的及时运输,有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开设绿色通道。

2.全旗共计安排235辆应急保障车辆,其中出租车160辆、客车15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60辆(附件1)。接到市交通运输局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征调运力指令后,根据转运需求和起止点,就近调度,确定应急车辆和人员的调配,配备合适的车型、人员和足够的运力。同时将执行转运任务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转运人员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随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

(三)响应终止

转运任务结束后,对转运的车辆及车内设备、污染物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杀。

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本预案随即终止。

八、后期处置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结束后,在市交通运输局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总结转运工作中的经验教训。

运输应急预案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在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指挥并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抢救、抢险、运输保障、现场处理及善后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运输危险废物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抢救、抢险、保障运输、现场处理及上后工作,服从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三、报告程序

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危险废弃物泄漏事故后,驾驶员、押运员必须采取抢救伤员、迅速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警部门及本企业报告,企业在接到报告后对情况做出分析和决策并有XXX上报上级所属

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

相关应急电话:环保:12369交警:122公安:110消防:119医疗:120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单位、车辆、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四、应急指挥

领导小组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告或政府有关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运输时,立即启动本预案,由组长或副组长率领相关人员赶赴目的地进行现场指挥,遵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抢险施救、事故处理和运输保障工作,并即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应急车辆

1、应急指挥车辆:XXX为应急指挥车,XXX为运输保障车,确保应急之用。

2、应急车辆储备:根据需要,随时调派;储备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尽量保持相对固定,在相同条件下允许作必要的调整。

六、处置措施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组长或副组长应率领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并做好善后工作。

危险废物运输在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时,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向当地环保、公安、交警部门和企业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名称、危害和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本企业接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运载的危险品性质、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造成危害程度等情况,组织人力、物力,迅速、有效、妥善地进行处置,服从有关部门的指挥,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七、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查清不放过、驾驶员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还应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运输应急预案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经理层研究,特制定本《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时,用于指导事故抢险救灾处理及日常培训和演练。

二、主要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九)《煤矿安全规程》(20xx版)

(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

(十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号)

(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59号)

(十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xx〕196号)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xx)

(十五)《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预案级别

本预案为企业级。

四、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主要有:

(一)矿井机械电气事故。即出现机械电气设备故障,易造成全矿停电、停风,提升运输、排水中断或人身触电、机械损伤等,危及生产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二)矿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现主提升绞车断绳跑车,易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矿井主辅运输事故。即出现主运输皮带断带,电瓶车撞人、追尾、斜井运输跑车等重大事故,危及生产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五、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时间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解除事故对人身的威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六、响应分级

根据机电运输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灾难度,将重大机电运输事故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Ⅰ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生产中断12小时以上,不能及时恢复的。

Ⅱ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生产中断6小时以上,不能及时恢复的。

Ⅲ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生产中断,6小时以内能够恢复的。

七、事故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为做好机电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机电副经理、副经理兼总工程师

成员:其他副总经理、副总师和各有关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职责:一是负责本专项应急预案的救援队伍组建、配备相关器材和装备。二是负责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贯彻、演练和实施。三是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启动本预案后,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四是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五是指挥、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和救援物资、善后处理等;六是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其它相关专项预案。七是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八是批准本预案的终止。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工区、通防工区、供应科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协调各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发布应急救援的有关情况。

职责: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物资、设备、后勤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现场、技术、物资供应、资料(宣传)和后勤等5个专业工作组。

(一)现场工作组:由机电副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生产副总师、安全监察处和救护队等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紧急调动一切人员、物资、设备,争取将机电运输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技术工作组:由副经理兼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工区、通防工区、供应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分析事故特征、性质,预测将波及的范围及趋势,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参与事故的'协助调查和分析处理。

(三)物资供应组:由供应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供应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确保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供应。

(四)资料(宣传)工作组: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生产技术部、机电工区、通防工区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受威胁职工、群众撤离避让的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五)维稳后勤工作组:由分管后勤的副经理任组长,成员由保卫科、工资、财务、卫生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设置警戒、抢救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后处理。

八、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矿井供用电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⑴主要监测监控措施

微机监控;电气试验;保护整定。

⑵主要预防措施

A、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B、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C、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D、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E、认真开展雨季“三防”检查、整改工作,供电线路定期检查。

F、井上、下电气控制设备、动力变压器、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可靠。

G、积极推广采用综合自动化控制设备。

H、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交接班,加强设备巡回检查。

I、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调整工作,执行两票和施工措施。

J、对电气设备和电缆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做好电气试验。

2、矿井提升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1)、主要监测监控措施

A、投入运行中的提升装置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检查,每一年进行一次测试。

B、每班要进行一次过卷保护试验,维修工对保护定期试验。

C、每天必须对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检查。

D、主提升绞车必须有后备保护。

E、绞车司机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主要预防措施

A、应用自动化控制设备。

B、坚持设备维修、检查、保养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D、涉及安全生产的煤矿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

E、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F、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措施操作。

G、提升钢丝绳在运行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H、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试验,做好记录。

I、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要做定期检验,检验的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时必须更换。主提升装置必须具备绞车说明书、电气系统图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资料,并妥善保管。

J、主提升绞车配备正、副司机,严格正规操作,按章作业。

K、作业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3 、矿井主辅运输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1)、主要监控措施

A、采用矿井轨道运输信、集、闭系统;应用主运输皮带集中监控系统。

B、每年对使用和备用的电瓶车进行年审。

C、对使用中的矿车连接装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试验。

D、对斜巷提升钢丝绳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拉力试验。

E、对架空人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试验。

F、加强监督检查。

(2)、主要预防措施

A、加强对电瓶车的安全检查,电瓶车的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时,都不得使用该电瓶车。电瓶车运输时,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在行车、行人道口处要安装使用平巷语言报警装置。

B、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按信号和调度指令行车,开车前必须发出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C、电瓶车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至少100m的距离;禁止行车行人,电机车在行至行车、行人道口时,司机要减速慢行。

D、严禁扒、跳电瓶车。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E、斜巷运输严禁超挂车,钢丝绳按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钢丝绳出现压扁、破股、断丝超限和锈蚀现象要立即更换;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要做到齐全、可靠。

F、安装应用皮带断带保护装置、在线监测系统,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烟雾、超温及自动洒水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G、加强对架空人车电机失压、短路、断相、过载动作、掉绳脱槽、越位保护动作、人车欠速、过速保护动作的检查和试验,做到安全、可靠。

(二) 预警行动

1、对可能造成机电运输事故的危险源加强调度、检查。

2、对可能酿成较严重机电运输事故的预兆,基层单位要立即上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立即通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按领导指令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事故报告和处置程序

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迅速将灾害情况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根据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破坏程度、严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围或事故扩大的可能性,决定现场及影响范围内人员的安全撤退路线、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必须有联系电话)。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指挥决定启动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一)预案启动后处置程序

1、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由指挥部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编制事故抢险救灾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和事故有可能扩大的应急措施,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时,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方案和处理措施的修改。

3、救护队应首先到达现场组织侦查工作,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现场的通风瓦斯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4、指挥部对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统一指挥,并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的登记、报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区域发放许可证制度。凡出入警戒区域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持有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灾区站岗人员必须严格盘查,认真记录。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签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时间、地点和人员出入情况。

5、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扩大的可能性决定切断区域供电,并挂上停电牌,严格执行停送电的管理制度。未经指挥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电。

6、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确保井下供风系统正常、可靠、稳定,未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同意,不得随意停风或改变风流方向。并落实好停电、停风撤人的措施。

7、安排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指挥部布置的监测监控地点,对事故区域内的瓦斯变化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有关需要检测的相关数据、参数进行定期的监测监控,并及时将收集的情况资料和实测数据提供给指挥部,以便指挥部及时做出决策或调整抢险救灾方案。

8、处理事故期间,根据抢险救灾需要,有关设备、设施、器材、物资等要及时供给、迅速到位,确保抢险救灾的顺利进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电事故处理

⑴、矿井一回路停电后,立即查找原因,断开故障点,投入另一备用线路,恢复矿井供电;在全矿停电或通风系统停电后,如不能即刻恢复时,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受影响的地点,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内。

⑵、停送电操作要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进行,不准擅自操作。

⑶、在电气设备、电缆着火时,立即切断电气设备、电缆的电源,再用相应的灭火器材来灭火。

⑷、由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其它相关预案。

2、触电事故处理

⑴、迅速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受电流危害的状态。

⑵、将脱离电源后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较好、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

⑶、对触电者进行心脏复苏、人工呼吸和创伤包扎。

3、提升断绳及伤亡事故

⑴、矿井出现断绳事故时, 救援小组安排专业人员携带安全用具、专用工具以及通讯工具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对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和升井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⑵、处理好现场及周围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护,控制过往行人和车辆。

⑶、抢救小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⑷、现场抢救过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

4、主辅运输事故及机械伤亡事故

⑴、发生主辅运输事故或机械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要及时对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和上井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⑵、处理好现场及周围的不安全因素,控制过往行人。

⑶、抢救小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⑷、现场抢救过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

十、现场人员自救、互救和紧急疏散、撤离

(一)现场任何人员发现出现机电运输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

(二)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要利用现有的条件抢救伤员,现场条件不许可时,不得冒险营救,以免出现新的伤亡。

(三)区(队)长、班(组)长在接到撤退命令后,要立即清点本施工班组现场工作人员,按指挥部的命令及规定的路线,撤离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预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点后,区(队)长、班(组)长应立即重新清点本班组人数,清理完毕后,立即汇报给调度室或本单位值班室。

十一、扩大应急措施

当发生的机电运输事故仅靠矿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机构和相应救援队伍进行联系请求支援。同时向集团公司信息化调度中心报告。

十二、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对事故现场要进行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一切手段现场救助、救护受伤人员,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在抢险救援过程中,为抢救受伤人员必须移动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三)尽可能的对现场物证进行收集、并将收集到的物件注明地点、时间、物件名称、收集人员,收集到的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须不少于两人一组。

(四)对现场要采取措施进行认真地保护,凡与事故有关物件、痕迹、状态等均不得破坏。

十三、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情况,确认符合如下条件时,可终止应急救援程序:

(一)受伤人员和死难者转移出事故现场,死难者善后已得到妥善处理。

(二)事故危险解除,事故周边地区人员不再受事故伤害。

(三)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已结束,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

(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事故终结。

十四、生产恢复措施

救援工作结束,确认事故区域内已无危险源存在后,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复供电、生产系统。

十五、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标准表

序号 名 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灭火器 MF-8 个 4

2 矿用真空断路器 VS1-6/1250 台 4

3 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 ZN5-10/110-20 台 4

4 避雷器 FZ-110J 个 3

5 避雷器 2XFZ-20 个 1

6 冷缩三芯中间接头 QS20xx-1 套 4

7 高压电缆 YJV22-8.7/10kV

3×185mm2 m 500

8 喷灯 PD-3 个 2

9 塑料绝缘带 20mm 盘 20

10 汽油 120# Kg 10

11 断线钳 500mm 把 2

12 安全带 条 20

13 雨衣 身 20

14 葫芦 5吨 台 4

15 声光信号装置 DX-1 台 6

20 对讲机 对 3

十六、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通信联系方式

单位或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或职务 联系电话

调度室 #号键或8993 0874-4072985 工资科 8859

总经理 8866 供应科 8831

生产副经理 8862 财务科 8858

副经理兼总工程师 8869 综采工区 8886

生产技术部 8868 掘进一区 8810 8812

安全监察处 8818 8819 掘进二区 8820 8821

机电工区值班室 8897 8895 枣矿集团调度室 0632-4081158

通防工区值班室 8806 8809 墨红煤管分局 0874-4072031

综合办公室 8828 0874—4072637 矿兼职救护队 8840

保卫科 8840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运输应急预案10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紧急处置反应速度和综合指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桂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泄露、起火、爆炸,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和车辆严重滞留的紧急情况。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和县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由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应急救援组、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指导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维权信访组、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宣布启动本预案,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

必要时,大队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值班大队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任务安排。

任务:

1、负责指导基层开展现场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

2、具体实施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据事件现场情况及应急管理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力量或决定采取其它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3、加强与周边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情报信息。

4、加强与县应急指挥、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维稳保畅。

5、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或上级指令,指导交通分流。

(二)信息联络组

组 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值班长

人员:办公室人员及队属各单位内勤。

任务: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传达、督促落实应急管理指挥部的指令。

2、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县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并传达上级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县道路交通路况、气象、堵点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动态,了解辖区主干道、旅游景区交通流量。

4、汇总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对策。

5、第一时间调取事故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信息,编发给赶赴现场的处警领导。

6、按市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县应急指挥中心的要求,填报《交通事故上报信息表》。

(三)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组

组 长: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大队领导 ;

副组长:安宣股负责人

警力和车辆:安宣股警力和车辆。

任务: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两客一危一校”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赶赴事故发生地,开展事故救援、现场勘查、善后处理等事故处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配合上级有在部门开展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

组 长:分管联系中队的大队领导和值班大队领导

副组长:队属各单位负责人。警力如下:

一梯队(20人):一中队10人,事发地辖区中队5人,客运股5人。车辆由各中队和客运股提供。

二梯队(30人):一中队25人、治超组5人,车辆由一中队、治超组和办公室提供。

三梯队(30人):除一中队和事发地中队以外的另外三个中队各5人,车管所5人、科技股5人、治超组5人。车辆由相关中队、大队办公室提供。

任务:根据上级的命令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分管法宣股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法宣股负责人

人员:法宣股安排。

任务:

1、加强与县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协作联动,发布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据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向社会发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情况,并通过媒体告之群众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线路,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3、做好雨雪冰冻雾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的收集、报导工作。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影像资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信访组

组 长:分管法宣股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法宣股负责人

人 员:法宣股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 务:负责督查预案落实;协助县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调查追究责任工作;做好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防止发生涉交集访、闹访、非正常上访和重大事件。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 力:办公室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

1.统一交通和通讯器材的分配、管理、调度,保障无线通讯联络畅通、车辆调配及时;

2.做好参与应急处置任务民警辅警的后勤和装备保障工作,储备干粮、手电、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链条等物资备用。

四、预案的执行

(一)启动程序

发生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大队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事发地中队和现场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大队应急管理指挥部,值班大队领导和值班长做好指挥调度,办公室收集相关情况信息,判明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认为有可能升级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大队应急管理指挥部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预案发布进入相应等级应急状态的命令,开展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二)先期处置

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县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如实施交通管制,要向社会发布车辆绕道通行和路况等信息,如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组织实施救援,并迅速启动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处置程序

1、恶劣天气应急处置

①大队应急管理指挥部接报后,根据受恶劣天气影响程度,向县应急办和市局交警支队报告,向受影响的区域发布预警。(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②按照部交管局《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要点》的要求,协调公路建设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检查清点桥梁、弯道、坡道等重要节点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和设备情况,公路经营管理部门停止施工作业,增设警示标志和灯具,扩大预警距离,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措施齐全有效。(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

③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在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办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调动和组织下,调配警力、装备、器械、通讯器材、交通工具,前往事发地增援。(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

④根据恶劣天气对交通的影响,向社会发布恶劣天气信息及恶劣天气驾驶注意事项。(宣传报道组、信息联络组)

⑤实时掌握恶劣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情况,根据道路通行能力、车流量、车辆积压情况,迅速采取有关工作措施。(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⑥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时间。(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

⑦督促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的落实,督导队属单位应急勤务落实情况;收集广大交通民警在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应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好对外宣传。(督查信访组、宣传报道组)

2、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①接到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报告时,现场处理组应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明经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及事故初查原因等情况,并迅速报告值班大队领导、大队分管领导和大队主要领导,同时报告大队办公室。大队应急指挥部评估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经大队领导同意后,立即先口头报告市局交警支队、县公安局、县应急办,随后书面报告。

接到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案件需其他交警部门协查的,现场处理组应做好登记向分管大队领导、值班大队领导和主要大队领导报告,并将线索报送相邻交警大队和市局交警支队情报研判中心。确认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按上款规定呈报。(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②按照大队应急指挥部根据本应急预案,协调各单位、各工作小组分头开展工作。发生VI级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队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发生III级以上交通事故,大队主要领导、分管安宣股的大队领导和分管联系事发地中队的大队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综合协调组、事故处理现场指导组、应急救援组)

③发生一次受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队领导和分管联系事发地中队的大队领导应赶赴现场。由事发地中队受理的,安宣股应协助事发地中队做好事故处理、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工作。事故处理现场指导组、宣传报道组要及时收集、整理、发布交通事故处理的真实准确信息,防止发生炒作。

④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时间。(宣传报道组、信息联络组)

⑤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收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交通事故上报信息表》报送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办、县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队。(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⑥现场处置要点:向县公安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通知消防、卫生急救等部门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无关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做好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引发次生事故;掌握事故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故初查原因,向应急管理指挥部报告,上报支队指挥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

3、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①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车辆是否载物,所载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险程度,是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的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并立即报告值班大队领导、大队分管领导和大队主要领导。经大队领导同意后,口头报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情报研判中心。(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②采取交通管制、交通分流措施,通过电台、广播、电子诱导屏、微博和微信等媒体,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时间。(宣传报道组、信息联络组)

③收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委、县政府、县应急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队。(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④现场处置要点:向县公安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应急、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派员到现场协助处理;了解运载的物品种类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危险化学品种类、是否泄漏、死伤人员及周边河流、村庄是否受到污损等情况;划定警戒区域,清理、疏散无关车辆、人员,安排事故未受伤人员至现场上风口地带,严禁在事故现场吸烟、拨打手机或使用明火等行为;控制肇事者和当事人,防止逃逸和其他意外发生;加强路面秩序管理,确保消防、医疗、救援车辆和人员顺利出入事故现场;经环保、应急等部门及公安消防机构监测可能发生重大险情的,指挥现场警力和人员撤至安全区域。

4、地质灾害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应急处置

①接到报警后,迅速了解灾害具体情况,立即向当日值班大队领导和主要大队领导报告。大队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警力装备开赴受灾地域(应急救援组、信息联络组);

②根据地质灾害及其它自然灾害情况,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防止出现路面堵塞,对通向受灾地域主要道路入口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顺利通行(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

③通过设置绕行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交通广播等方式发布提示信息,按照交通分流预案进行分流(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应急救援组)。

④封闭道路分流后,采取带离的方式清空道路上的滞留车辆;如主要道路出现堵塞、毁损,协调交通部门根据现场情况调度施救力量,清理现场、修缮道路,确保尽早恢复交通(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高度敏感,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行动迅速,收集信息。各单位、各工作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相应工作,并按照信息报送范围、时限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动态信息,确保反应敏锐、行动快捷,确保信息上报准确、及时。

(三)加强备勤,备齐装备。各单位、各工作组的人员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在处突时,必须携带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装备。

(四)服从命令,文明执法。要听从指挥调度,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开展处突工作。要文明、公正执法,积级预防各类重大事件。要严格按照处置重大事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妥善处置。

运输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长兴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完善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满足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州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编制。

(三)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交通运输行业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台风、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事故,交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其中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等自然灾害,执行已发布的专项应急预案,当本预案与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专项预案交叉重叠时,以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类别和等级为准。

(四)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态较轻,仅对局部较小范围内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较严重,对较大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严重,对辖区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特别严重,对辖区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兴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六)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落实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实现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3、防治结合、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七)预案体系

1、《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

2、《长兴县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应急预案》是长兴县交通运输局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故、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3、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站等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公路施工安全,公路(桥梁)安全事故,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公路畅通,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由局属行业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实施。

4、交通运输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各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市、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及时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并实施。

当预案启动与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启动的预案交叉重叠时,以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类别和等级为准。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的种类将不断补充和完善。

二、组织体系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局安委会、局安委办、各专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分别承担。

(一)局安委会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局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局领导及局属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审定局总体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制定交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规划和办法;

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及与应急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

3、决定启动与终止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5、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局安委办

局安委办设在局安全监管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安全监管科和县交通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职责如下:

1、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事后评估等工作;

2、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综合应急培训和演习;

4、指导和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5、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6、承办局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具体事项;

7、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工作组

设置综合协调(新闻宣传)、交通保畅、运输保障、交通工程建设、总结评估五个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工作组,负责行业应急处置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本行业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新闻宣传)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任务由局办公室、局安全监管科、局组宣人事科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相关会议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统一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信息和对外宣传;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保畅组。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负责向有关单位通报自然灾害及公路水路畅通情况信息;负责县级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的制定、更新和管理;负责审定县级水上交通应急设施、设备配备规划、编制县级水上交通应急预算;负责布置预防措施,检查应急处置队伍、物资、机具等落实情况,适时组织演练;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组。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运输设备、基础设施和应急及物资储备和管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以及应急保障车辆、船舶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应急运输车辆、船舶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交通工程建设组。设在局建设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完善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全县在建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在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结评估组。由局安委会按照事件类别指定组长,由专项工作组、专家咨询组、局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安委会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具体职责:

1、参与拟定、修订与交通运输相关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局安委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系统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发生在国内外可能对本系统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局安委办,局安委办汇总整理上报局安委会主任签批后,报送县应急管理局。

(二)预警

依据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局安委办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三)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Ⅳ级(一般)蓝色;Ⅲ级(较大)黄色;Ⅱ级(重大)橙色;Ⅰ级(特别重大)红色。

四、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安委会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上报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一)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时限。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20分钟内向所属行业管理机构报送初步情况,并电话确认。行业管理机构接报后,要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局安委办报送初步情况,并电话确认。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要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再及时书面报告,并电话确认。事故发生及报告后,遇有变化,必须立即补报;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但原上报渠道必须报告。

2、报告内容。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等级和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响应级别:Ⅳ级(一般)蓝色;Ⅲ级(较大)黄色;Ⅱ级(重大)橙色;Ⅰ级(特别重大)红色。

1、先期处置。任何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在报告事态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有关人员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确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动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告,局安委会根据分级管控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三)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解除

由宣布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向新闻媒体提供应急结束的信息,宣布应急反应结束。

1、应急解除条件

(1)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2)险情已经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4)受危险威胁的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2、应急解除程序

(1)根据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的决定,向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2)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负责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配合县卫健、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配合县卫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供水安全等工作;

3、制定并实施防止次生、衍生不良事件发生的措施;

4、根据特定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二)调查与评估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指挥机构要尽快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调查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

调查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结论;

4、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及改进的建议;

5、应急预案效果评估情况和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必要的附件。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畅通相关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移动手机、互联网络等快捷有效形式,确保通信畅通。

(二)应急装备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处置能够满足应急使用。

(三)应急运力保障

局安委办、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要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需要,保障运输运力需求,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应急人员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组织一批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相关业务、专业知识的员工,成立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志愿者台账,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五)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主要包括:风险隐患的监测治理、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装备购置、应急补偿等费用,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依据有关规定和原则分级负担,并予以保障。

(六)设施及物资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设施、车辆、机械设备和物资台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的合理调配与使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局安委会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应急预案及值班电话,局安委办要指导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局安委办要督促相关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2、培训。局安委办和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3、演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七、附则

(一)奖励和惩处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对有漏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等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局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相关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3、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4、其他需要更新的情况。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12

为了积极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春运期间的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我县春运、春节期间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xx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xx春运办〔20xx〕xx号)和xx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的通知》(xx春运办〔20xx〕x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文体和旅游行业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方针,遵循预防为主、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春运期间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险情)后,按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县文体和旅游局领导指挥下,在县春运领导小组指导下,迅速启动此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春运期间文体和旅游行业内发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确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文体和旅游局春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负责xx县文体和旅游春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和实施;负责指导文体和旅游企业xx立健全事故救援预案,并督促演练;发生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四、重大事故救援分工

xx县文体和旅游局春运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小组,分工处理有关应急处理工作。

1。应急救援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紧急事故的组织协调、指令传达、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现场救援小组,由局值班领导任组长,春运领导办公室人员配合,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协调处理等工作。

3。事故调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施救、事故情况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春运工作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原则

1。及时报告。在本县范围内春运期间一旦发生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文体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县文体和旅游局接报后,应迅速核实情况,立即报告分管副局长、局长,并按规定报告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2。紧急救援。确认本县范围内发生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的消息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

3。依序替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各小组负责人因故缺位时,由副职领导按序替补到位,防止出现指挥中断、秩序混乱等现象。

4。保护现场。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的群众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和义务。因抢救伤员、疏散交通、防止扩大事态等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外,应妥善做好取证、记录、标志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涉文体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应针对春运期间的工作特点,xx立健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必须保证人员数量足够、技术业务熟练、装备设施齐全,并组织演练,关键时刻能及时高度到位,发挥应有作用。

2。有关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的信息披露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报道,由县文体和旅游局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报道。

3。各涉文体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县文体和旅游局备案。

4。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13

一、应急演练的目的和任务

1、应急演练的目的: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处置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通过此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完善应急环境下局属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2、应急演练的任务:污水处理厂铬泥运输过程中翻车,落地铬泥可能对周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厂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时启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在园区管委会领导和企业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及时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用最短的时间控制了污染,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5月13日上午8时

三、事故应急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分工:

1、组长主要负责:

a、全面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c、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2、副组长主要负责:

a、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后勤会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3、副组长主要负责:

a、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协调各部门工作;

c、负责调查、监测及应急抢险工作的策划。

4、组员主要负责:

a、传达联络各部门工作;

b、协助副组长做好各项抢险的具体工作;

c、负责新闻媒体报道工作。

四、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单位、部门

肇源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

皮革工业园区:服务局、物业;

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办公室和各车间班组。

五、应急演练的步骤:

1、上午七时五十分全体应急演练单位和人员到指定位置侍命。

(1)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到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会议室;

(2)应急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应急小分队)到县环

2、七时五十五分副组长向组长汇报演练人员到位情况。

3、八时整组长下达指示:“请按《演练方案》开始演练”。

4、八时七分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五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污水处理厂生产部门报到,车间工人在运输铬泥至贮库过程中翻车,铬泥散落道路你和绿化带,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将直污染周围土壤、和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请指马上采取施进行处理。”

5、八时八分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将情况上报园区管委会主管领导,并建议启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经园区领导同意,“启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6、八时十五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9、八时二十分指挥部对下一步处置工作作出了部署,按照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有效措施:一是立组织人力物力,抢救受伤人员,扶正车辆;二是组织现场清理转运组,彻底清理回收落地铬泥;四是环境监测站迅速拟定应急监测方案并迅速开展监测工作,布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和废水取样,启用快速水质测定仪,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以有利于指挥部决

10、八时三十分经各成员单位采取强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了污水直排的事故发生,经环境监测站采样分析,事发地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11、八时三十五分指挥部下达命令:解除应急状态,演练结束。

运输应急预案14

为确保运输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顺利、有序的实施,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为加强领导,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颜建程 副组长: 刘凌

下设办公室,设在业务组,组长由运行主管担任。电话:13870489906

成立应急救援队:公司全体成员均为应急救援队成员,抢险救援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队。

二、职责分工公司经理负责预案的签发

保证每年对预案和实施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抢险救援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任务的上传下达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队伍的组建,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以确保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大事故及险情的报告

1、发生险情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如情况紧急,当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误时机,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现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救援的有关事项;

(7)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安全领导小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实施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实际情况,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4)完成紧急调用的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任务;

(5)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做好事故、险情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2、公司要做到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工具等项工作的.落实,随时做好准备,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要落实到人、落实到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要登记造册。

3、接到通知,抢险救援队要在分钟内在指定地点集结完毕,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4、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实际和环境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公司修改和完善预案内容。

5、公司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督促广大职工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练掌握应急知识。

6、公司全体人员都有预防、参加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重意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传递、通信畅通。

(二)责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人员要依法处理;对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运输应急预案1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协同应对。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辖区内进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泄漏及由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事件,包括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等突发事件,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工作:

(1)较大级别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

(2)超出县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

(3)跨县区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突发事件;

(4)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相关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本预案不适用于水路、铁路、航空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2.1.1 应急指挥部

建立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危运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2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事发地县区政府主要领导。

成员:由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和事发地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市危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副局长担任。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市安监局牵头,成员包括市危化品专家组,市环保、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2 机构职责

2.2.1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政府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习;

(5)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2.2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负责调用相关救援设备;组织协调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现场警戒、现场勘查与交通管制,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

(2)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扑救火灾,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却有关容器,防止爆炸,灾情控制后实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参与突发事件调查。

(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和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协调专家到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4)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现场大气、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突发事件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指导协助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调查处理。事态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污染。

(5)市卫生局: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医务人员、器材、药品调配及伤员转移和伤亡人员情况统计工作,参与突发事件污染特定区域的调查和污染程度测定。

(6)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运输救援物资;负责调用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危运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建立运输、倒罐车辆设备企业数据库,定期检查测试。

(7)市公路局: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应急车辆通行;协助清理公路上的突发事件废弃物。

(8)市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和突发事件对渔业水域污染的监测,进行渔业资源损失的评估;协助环境保护单位做好受污染水体的监测及相关案件调处。

(9)市质监局:负责提出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联系调度大型救援特种设备;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

(10)市住建局:参与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参与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处理。

(11)市规划局:参与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负责为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处理提供规划图纸支持。

(12)市气象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周边的气象监测,提供气象监测资料,制作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3 小时专题预报,为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技术支持。

(13)市民政局:指导协助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4)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5)市农业局:负责突发事件对农田污染的监测,进行受损失农作物损失的评估,并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6)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境内外媒体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7)事发地县区政府:协助市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突发事件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协调落实事发所在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处置后的危险化学品暂(转)存。

2.2.3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修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其操作手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2)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建议;

(3)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突发事件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4)及时向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落实指挥部领导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市危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专家组主要职责:针对火灾、爆炸、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制定和推荐相应科学的应急处置方案,指导现场抢险救援。

2.3 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官由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部可视现场情况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专家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责。

3.预防预警

3.1 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对辖区危运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2 预测预警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突发事件信息,做好对突发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4.信息报告

4.1 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险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和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并逐级上报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市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省政府应急办。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突发事件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4.2 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突发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 应急响应

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等级划分参照附件《安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1 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的依据。Ⅳ级应急响应:启动事发地县区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超出县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组织先期处置,同时报市政府或市危运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组织救援。

Ⅰ、Ⅱ级应急响应:跨县区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突发事件,由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并同时报请省政府启动应急响应。事态超出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报请国务院、省政府牵头处置,市、县区政府全力配合,做好先期处置。

5.1 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区政府和突发事件单位立即启动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调动各方面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控制灾情,防止次生、衍生危害发生,切断突发事件灾害链。如事态超出县区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迅速向市政府或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启动更高级别响应。

5.2 预案启动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报告后,进行信息确认、研判,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时作出启动相应级别预案的指示。

5.3 指挥调度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下达启动预案指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应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同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调集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和相关救援设备赶赴事发现场,会同当地政府一起进行应急处置。

5.4 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调度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环境监测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相互协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5 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次生、衍生危害时,现场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市政府,由市政府视情况启动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如突发事件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市安全时,市政府应按规定立即通报邻市政府。如突发事件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市政府视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省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5.6 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装备合适的应急器材和防护设备。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保护自己,尽快撤离至安全区域。

5.7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参与应急响应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分析,及时检测和计算出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5.8 信息发布

由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5.9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达标,次生、衍生危害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信息保障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设置24 小时值班电话。市工信局组织制定通信与信息保障方案,保障通讯畅通,确保音视频、数据等信息实现双向传递。

6.2 技术装备保障

相关单位应装备特种专业队伍,合理储备、完善有关特种装备。统一清理、登记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应配备相关应急救援装备。

6.3 应急队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发挥当地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适应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6.4 交通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组织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为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市交通局组织和调集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6.5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

6.6 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做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事发地政府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6.7 资金物资保障

应急工作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公安消防、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8 人员安全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遵守进出突发事件现场的有关规定。

7.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协调配合。善后处置经费由突发事件责任单位或突发事件责任人依法承担。

7.2 赔付补偿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类费用,经调用部门审核后由责任单位负责赔付补偿。必要时,市政府和事发地县区政府可先按照管理责任垫付,然后向责任单位追讨。保险机构要及时理赔。

7.3 调查评估

市政府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组,查明突发事件原因,认定突发事件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提交市政府(市应急办)。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向公众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卫生和应急教育活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要熟悉相关技能和知识。

8.2 培训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相关事宜。每3 年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应急培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8.3 演练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演习,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9. 附则

9.1 监督检查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危运经营企业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9.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 预案管理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预案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有关部门备案。

9.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