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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精选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对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对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精选6篇)

对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1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做好居家隔离对象管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隔离对象。对全县所有需要落实居家隔离的人员(近14日内武汉返乡人员、武汉周边重点城市返乡人员、其他县外返乡人员、确诊治愈出院的人员),必须以户为单位,对其共同生活成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的措施,隔离期间禁止一切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二、进行隔离告知。对所有居家隔离对象,由所在乡镇负责下发居家隔离告知书(详见附件一),倡导使用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告知,被告知人要确认收到告知信息。

三、张贴隔离公告。城镇社区要在居家隔离对象所在的楼栋单元一楼对居家隔离对象进行公告(详见附件二);农村要在居家隔离对象所在的村民小组对隔离对象进行公告,但不得披露居家隔离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通过监督热线,发动群众力量共同监督居家隔离对象动态,对举报隔离户脱管等行为核查属实的,给予第一发现人不低于500元的举报奖励。

四、加强自我防护。居家隔离对象要一人一间房,错时分餐,不共用生活用品,不与家人直接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使用中央空调;进入共用空间时佩戴口罩,对共用物品用酒精等消毒剂消毒身体接触的物体表面;勤洗手、多通风,加强营养、注意休息;出现乏力、干咳、鼻塞、流涕、气促、腹泻等症状,主动报告;家庭成员互相监督提醒。

五、压实包保责任。必须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对象“三管一”“人盯人”的包保责任,城镇社区按“一名单位干部、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一名社区医生”配备专班,农村按“一名乡镇干部、一名尖刀班成员、一名村医”配备专班。各乡镇指挥部指挥长负总责,村(社区)包保专班负直接责任,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硬管控措施、日报告制度,层层压实包保责任,确保人员不失控、责任不落空。

六、实行实时监管。由包保专班明确1名联络员添加居家隔离对象的微信号,每天不定时发起位置共享,实时掌握隔离人员位置动态,并通过微信随时询问生活需求、了解身体状况等。

七、做好医学观察。必须对所有居家隔离对象落实每日早晚各1次的体温检测(倡导用微信、电话等报送测量结果),由包保专班当中的医务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如居家隔离对象一天内2次测温异常(体温≥37.3℃)并有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状,必须立即向所在乡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严格按规定迅速转运就诊。

八、强化服务保障。由所在乡镇根据居家隔离规范要求,组建村社干部、尖刀班成员、村卫生室共同参与的服务队伍,提供必备的生活物资代购、配药配送等服务。邀请专业人士开展心理咨询,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九、严格跟踪督办。县指挥部城市管理组、农村管理组及各乡镇指挥部对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办,县指挥部督查组要把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对不服从居家管控的隔离对象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不到位的包保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2

1、居家隔离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程要求,由社区干部、网格员、信息联络员、公安干警、卫生服务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施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专班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具备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原则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认真研判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出行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方式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记录。

5、社区负责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入户核酸采样。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数据清。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隔离人员,所在社区出具《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解除居家隔离。

6、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工作人员(“一对一”管理人员,下同)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要求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7、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独居的老、弱、病、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陪护人员或紧急联系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8、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取药物。

9、社区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及时回应居家隔离人员诉求,为其提供代办、代购、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务。

10、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对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3

疫情防控期间,当被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时,省疾控中心提醒居民应落实以下几方面措施:

1、单独居住。一个居住地址只能居家隔离一人。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家人必须承诺共同居家隔离。成员一人一间,保持相对独立,尽量不离开隔离房间,避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

2、室内清洁。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停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隔离房间随时关闭,在隔离房间开门前,应先开窗通风后再开门。经常开窗通风,至少每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做好居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对分泌物污染的物品或经常触摸的物品进行消毒。桌椅、门把手等可使用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含氯消毒剂使用时需按说明书配制使用,操作时戴好手套);体温计、手机等可使用75%医用酒精棉球或棉片擦拭消毒。不得外出,谢绝会客。

3、佩戴口罩。独处时,可以不戴口罩。与共同隔离人员接触时,请佩戴口罩。戴口罩前、丢弃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

4、用品处理。餐具使用后,可煮沸消毒或使用餐具消毒柜消毒。用过的纸巾、口罩及生活废弃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交由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如有家庭成员共同隔离,生活用品需单独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5、生活规律。保持充足的休息,不熬夜。单独就餐,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保持平和的心态,积极面对。

6、主动监测。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积极配合每日上、下午各一次的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对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4

为切实傲好病毒感来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控能力,按照省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干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互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相关规定:

一、居家隔离对象

疫区返回人员、外地来(返)白人员,尚未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

二、隔离办法

上述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同时主自行家离14天,由指定医疗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做到对或社区(居民小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基本措施

1、实施居家隔高观察时,指定医疗机构人员应当向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书面成口头告知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防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居家隔离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居家需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社区(村)必须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

3、居家隔离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隔离观察员应每天掌握其健状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并做好相的个人防护措施。

4、居家用离观察期间,居家展离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信苗末症状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负责的医疗卫生机诊治或送发热门诊。

5、居家属离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每天房间要通风2-3次,每次15-20分钟),保持心情愉快,清淡饮食。

6、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时,如居家隔离者无异常情况,指定医务机构人员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其解除隔离观察。

7、居家高观察期间,其所在社区(村)应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请各县(市、区)结合社区网袼化管控等指施,认真落实好、指导好居家隔离观察防控工作。

对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5

为切实做好x出院返镇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做到抓住重点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组长:

副组长:

执行副组长:

成员: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二、工作职责

纪委:负责全面督查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和纪律执行情况。

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和指导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派出所:具体负责居家隔离对象的稳控工作。

中心卫生院:负责每天两次的测温,每天一次的消毒,和核酸检测采样。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具体负责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1、建立专班。各村(社区)组建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管控专班,明确分工和职责。专班要下设值班值守组、生活保供组、消杀安全组、应急处置组等小组,各司其职、协同应对、有效管控。

2、严格措施。在完善好隔离户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的同时,对其家庭与外界进行硬隔离。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落实“五包一”挂包责任,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值守,同时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磁贴。镇卫生院安排专人、按照标准,进行测量体温、核酸采样、家庭消杀等健康管理措施。

3、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负责指挥、指导和协调,相关村全面负责管控措施的落实、管控对象和疫情的安全,并每日向镇指挥部报告管控对象有无异常情况。

4、体现关怀。在严控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定时购买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农田治虫、家禽喂养等,保障隔离户的正常生活。

对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6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各类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我镇对已排查出的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确保人员“管得住”、隔离“服好务”。在此过程中,特对居家隔离工作规范做如下要求:

一、工作方法

(一)告知书、承诺书、监督提示卡送达到户。实施居家隔离时,按规定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居家医学观察承诺书》《温馨提示告知书》及《监督提示卡》(见附件),由镇包保干部或村(社区)干部发放。明确告知隔离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以及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二)两次测体温密切关注。所在村(社区)村医对居家隔离人员测量体温(每天测量2次,上午下午各1次),并建立相应台账,村(居)委会也需留有备份。

(三)落实“五保一”保包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1名村(社区)干部、1名辅警、1名村医组成。镇驻村干部为包保专班负责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辅警负责外部环境安全秩序,村(社区)干部负责跟踪管理和信息上报,村医负责体温测量及症状监测,村(社区)要建好管控组落实情况及管理情况台账留存备查。

(四)四项硬举措监督服务。一是包保专班应每3天上门核实1次观察对象的自行监测情况,按相关要求做好登记。二是密切关注身心健康。居家隔离期间,得知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后,立即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采集标本开展检测与排查工作;对于有家庭成员接受隔离治疗的家庭,督促其他家庭成员同样做好居家隔离。三是建立互邻监督机制。重点构建以家庭防控为基础,自报与举报、自我监督与邻里监督相结合的互邻监督机制,大力实施有奖举报,激发群众监督的“主动意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四是强化政策支撑力度。观察对象要自觉地在医学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身体有异常症状要及时向管控人员报告,否则按有关违法法纪处置。

二、工作要求

(一)实施居家隔离工作要求。实行单间隔离,日常生活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居家隔离人员之间交流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戴口罩,且实行分餐制,使用的碗筷餐后高温煮30分钟;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村(社区)对其所需必要生活用品给予帮助代购,保障居家隔离人员的必要生活物资获取;观察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要立即向管控人员报告,若出现症状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被确认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隔离场所须开展终末消毒。

(二)期满解除居家隔离流程

1.居家隔离人员起止时间。对重点关注对象居家隔离起止时间应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乡当日起到14天为止。被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回乡的时间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排后确定,具体时间应有充分的证据佐证,如实名制飞机票、火车票等,如无法准确确定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到达州时间,应将排查到的人员的当天作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一天。

2.居家隔离人员观察期满解除隔离流程

重点关注对象(境外返乡已集中隔离完毕、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由“五保一”包保工作专班对其隔离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所在地村医负责对其进行每天两次体温检测,并建立台账;在14天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症状的居家隔离观察对象,由村(居)委会毎日汇总名单后,向镇指挥部后解除居家隔离。同时,村(居)委会做好动态管理,并保留好观察对象的监测台账记录。

三、注意事项

(一)隔离房间注意通风,并保持与其他房间相通的门随时关闭。

(二)做好居家隔离场所特别是厕所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三)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以任何渠道、任何方式外泄。

(四)无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配个管控人员管控的,被认定后进行集中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