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1
为有效防止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XXXX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XXXX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
(一)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伤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0户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城区政府,建设、公安、交警、消防、卫生、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市政、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应同时协调相关城区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四、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市城管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
相关区政府及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市安监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
(一)报告制度。
1、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发生事故的燃气供应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报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或行政负责人,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
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
3、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区及市、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要建立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供给等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社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2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可能发生在市区的燃气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河源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市区燃气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安全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分级负责,行动迅速,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市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因燃气泄漏、燃气设施火灾、爆炸等引起的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各地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预案。
(一)燃气安全事故具体包括:
1.燃气企业主要储存设施发生严重泄漏;
2.液化石油气(LPG)或液化天然气(LNG)槽车发生严重泄漏或严重交通事故;
3.运载大量液化石油气实瓶的车辆在商业街区、居住密集区发生燃气泄漏或交通事故,严重危及安全;
4.由于燃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5.商业街区、居住密集区燃气管道泄漏,严重危及安全。
(二)事故分级。
燃气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燃气事故(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燃气事故:
(1)造成5万户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居民连续停止供气48小时以上;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10万人以上;
(4)燃气设施(储罐、输气管道)爆炸并严重泄漏,或装置失控,发生严重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
(5)燃气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造成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
2.重大燃气事故(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燃气事故:
(1)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4)燃气设施发生燃气泄漏,导致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5)燃气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造成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
3.较大燃气事故(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燃气事故:
(1)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造成燃气设施受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燃气事故(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燃气事故:
(1)发生1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2)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20人以下中毒(轻伤);
(3)发生燃气用户使用事故或爆燃、爆炸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
三、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成立河源市市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事故调查组等相关组织机构,发出燃气安全事故响应后,相关组织机构立即启动。
(一)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市区在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迅速按本预案的要求,组织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城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和事发地政府的相关领导组成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履行现场指挥的各项职责。
2.组织成立市区燃气安全事故处理专家组,并在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召集有关专家到现场为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援。
3.组织成立一支能应对燃气安全事故的市区燃气事故机动抢险救灾队伍,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市城管局、公安消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源城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城管、经贸、公安、卫生、质监、安全生产监管、消防、供电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分管安全。
社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燃气生产、输配、储存、使用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意识,保障国家、公民的财产、生命及社会的公共安全,确保路桥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编制的目的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以便快速、积极、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态,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镇燃气安全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2号令《城镇燃气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四、公司基本概况
1、公司经营范围:经营管道燃气气种为空混气和即将接纳的天燃气,今后管道燃气以天然气为主。
2、燃气生产、输配、储存设施:位于路院路1#。
五、危险源的识别
(一)各类燃气的基本特性
1、天然气
(1)主要成分为甲烷;
(2)热值约为35.53~37.62MJ/m;
(3)天然气的比重为0.56;
(4)爆炸极限为5~15%。
2、空混气(液化石油气和空气的混合物)
(1)主要成分为C3、C4;
(2)热值约为50、16MJ/m;
(3)空混气的比重为1、40;
(4)爆炸极限3.5~16.81%(体积比)。
以上参数是标准状态下的计算数据。
(一)事故成因分类
1、泄漏:管道接口泄漏、管道本体泄漏、储气设备泄漏、管道其它设备泄漏、用气设备泄漏;
2、非计划停气或超压;
3、人民中毒或死亡;
4、火灾;
5、爆燃。
(二)事故成因分析
1、造成户内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灶具烧煮满溢导致熄火、燃气泄漏;
(2)使用非安全型燃气热水器或违章安装热水器;
(3)燃气开关长期失修,发生松动,引起燃气泄漏;
(4)燃气具的连接不当和燃气具体本身的缺陷;
(5)燃气设备设施的私拆、私装;
(6)其它原因引起的泄漏。
2、造成户外燃气管道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野蛮施工和超负荷载重车辆致使燃气管道松动、甚至断裂;
(2)腐蚀性化学物任意排放,侵蚀燃气管道;
(3)热胀冷缩和自然沉降导致燃气管道接口松动、管道下沉甚至断裂;
(4)管道自然腐蚀导致泄漏;
(5)野蛮拆除旧房屋或违章搭建损坏燃气管道。
3、造成储气设备、气化站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设备故障;
(2)设备泄漏;
(3)违章操作。
4、调压设备事故的原因主要有:
(1)超压保护失效;
(2)阀体、皮膜、指挥系统破损或故障;
(3)过滤器的效;
(4)超压保护装置非正常启跳;
(5)违章操作。
5、阀门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1)关闭性能差;
(2)阀心脱落;
(3)密封点、接口泄漏;
(4)误操作。
6、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管材质量不合格;
(2)未按工艺要求施工;
(3)管道埋深和回填未达到设计要求;
(4)设计存在缺陷。
7、其它因素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信息传递不畅或执行不力造成误操作和工作未到位;
(2)在管道停气降压作业中阀门关闭不严、阻气袋位移、燃气外泄;
(3)在置换作业时采用不适当的燃气或氮气压力,使管道内生产紊流,致使取样结果不真实;选择不恰当的放散口径、位置及放散点,或放散管上未安装防散电丝网;现场联络、通讯、指挥及组织体系不健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4)在带气作业时未佩带防毒面具及保险带;沟、槽开挖坡度不规范使燃气得不到及时扩散或阻气袋位移;违章使用非防暴设备;现场组织实施方案不完善、不周密。
六、抢修等级的划分
(一)特级抢修:
1、500户(含)以上管道燃气用户非计划性(突发性停气或紧急通知)停气;
2、天然气高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泄漏,造成当地居民紧急疏散或影响其正常生活生产;
3、液化气储罐第一道阀门、法兰大面积泄漏;
4、在燃气生产、运行、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火灾;
5、因燃气管道泄漏或设备故障造成5个(含)以上中毒或烧伤,或发生人员死亡的事件;
6、高中压调压器、中低压调压器故障造成高夸窜中压、中压窜低压(超压);
7、液化气槽车罐体泄漏、紧急切断阀失灵、车辆事故导致泄漏、罐体倾覆等。
(二)一级抢修:
1、DN160(含)以上的中压管线泄漏,或造成管道燃气500户以下~300户以上用户非计划性(突发性停气或紧急通知)停气;
2、燃气管线泄漏,造成人员疏散或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生产;
3、燃气管线泄漏或设备故障5人以下中毒或无伤亡事件;
4、液化气储罐区、灌装区发生非第一道阀门因素的大面积泄漏。
(三)二级抢修:
1、DN160以下~DN110户以上中压管线泄漏或造成300户以下~200户以上燃气用户非计划性(突发性停气或紧急通知)停气;
2、液化气储罐区、灌装区阀门、槽车其它部位(除特级规定之外)等泄泥坑。
(四)三级抢修:
1、DN110以下的中压管线、DN160以下低压管线泄漏或200户以下用户停气的抢修;
2、重点设备(有备机)故障造成整机不能运行的抢修。
七、预防和应急措施
(一)户内燃气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1、加强安全用气的宣传;
(1)教育用户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2)不得私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
(3)禁止使用明火查漏;
(4)发现有燃气泄漏应采用自然通风的方法,禁止开关电器设备;应在安全地方切断电源;同时立即拨打抢修电话;
(5)定期更换皮管。
2、设立24小时报警电话,对于用户报警应及时进行处置;定期进行入户安全检察,对查处的事故隐患督促用户及时整改;
3、户内发生泄漏按《民用管道液化气、空混气应急抢险措施预案》执行;
4、户内发生起火、燃爆、人民中毒按《民用管道液化气、空混气应急抢险措施预案》执行。
(二)户外燃气管道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1、加强管线的巡检和巡护,采用先进的检漏仪器,提高自查率,及时发现和阻止各类违章施工;
2、计划内的停气、降压作业应事先明确时间和范围,并提前72小时做好停气、降压用户的通知工作。在作业中要将调压器出口压力调至阻气袋能阻止的燃气压力,支状管距调压器点较近,管内压力较高,则施工部位后面的管道实行停气,前面的管道采取降压;
3、在置换作业时要控制好压力,大口径管道在开戾阀门时应逐渐缓慢进行,防止管道内因流速过快产生紊流,控制好放散口出口压力,放散装置要按要求设置;
4、带气作业时应保持通风,穿戴好防护装,加强警戒;
5、燃气泄漏的应急措施:
(1)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抢修人员赶赴现场;
(2)抢修人员赶到现场后应划定警戒区,对警戒区的人员进行疏散,控制明火,根据现场情况初步确定抢修等级,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抢修指挥中心。发生人员严重中毒和伤亡的应立即通知120进行抢救;
(3)抢修人员根据管线竣工资料利用查漏设备进行查漏,对有燃气聚集的沟槽和其它构筑物进行强制送风,以降低燃气浓度;
(4)具体实施按《抢修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6、燃气泄漏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1)应当立即通知消防部门;
(2)采用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中压管降压一般采用阀门进行控制,低压管降压一般采用向管道逐步注水的方法进行,PE管可以用管夹来控制压力。在降压过程中应设置压力监控点,防止产发负压。DN100以上燃气管道禁止采用直接切断气源的方法灭火;
(3)火势得到控制后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4)灭火后的燃气管道按泄漏管道处理。
(三)设备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1、调压器要做好检查和维护,定期进行关闭压力和调压精度的测定,以及过滤器的检查,副路调压器应确保完好;
2、加强阀门的保养,对关闭性能差的阀门及时进行更换;
3、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启动备用设备,并进行抢修;
5、对设备作业者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6、调压器超压事故的处理方法和要求:
(1)发生下游压力超压时,采用放散的方法进行降压;并立即确定事故调器;
(2)确定事故调压器后应立即关闭该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如超压区域由多个调压器供气,应对其它调压器进行检查;
(3)查找超压的原因,需停气抢修的应做好用户的停气通知工作;
(4)超压区域的燃气设施应进行全面检查,超压压力大于管道强度试验压力的必须进行置换施压,合格后方可恢供气。
7、卧罐气代站抢修应急预案
气化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各项操作规程。遇紧急事故情况,按应急措施实行。
(四)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燃气管网设计标准,积极采用新材米和新技术,提高管道自身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
2、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施工质量。
八、燃气抢修组织指挥系统
1、公司燃气抢修实行组织指挥体系负责制,体系由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作业组组成。
(1)特级抢修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一;
(2)一级抢修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二;
(3)二级抢修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三;
(4)抢修组织指挥体系由公司组织设立。
2、自突发事件发生之时,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抢修组织指挥体系的指令。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抢修工作的总指挥负责,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3、总指挥职责: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
(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3)与企业外应急反映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5)保证现场人员和企业外人员的安全;
(6)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抢险组织;
(7)决定企业或其它部分人员的撤离;
(8)决定企业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9)决定应状况的评估和降低或升高应急报警级别;
(10)决定事故状况的对外通报。
4、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负责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
(3)保证企业人员和公众的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4)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和建议;
(5)控制紧急情况;
(6)现场事故评估;
(7)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5、技术保障组职责:
(1)向总指挥提出应急抢险方案;
(2)指导应急抢险组实施抢险方案;
(3)对应急抢险质量进行验收;
(4)为副总指挥提供应急抢险评价依据。
6、后勤服务组职责:
(1)为应急抢险提供交通运输和物资供应保障;
(2)为应急抢险组成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3)对用户通知停止供气和恢复供气相关事项;
(4)做好应急抢险的宣传工作;
(5)认真记录应急抢险活动全过程。
7、安全监护组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的区域警戒工作;
(2)负责抢险过程的防火,防爆与人员安全的监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总指挥;
(3)积级抢救受伤人员;
(4)在总指挥决定和指导下确定路线组织疏散人员。
8、抢险作业组职责:
(1)根据指挥部决定的抢险方案,必须按规范积极认真进行抢险;
(2)应急抢险的质量必须得到保证;
(3)应急抢险时应注意安全,不得违章作业,以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应急抢险时必须按事故抢险措施预案进行操作。
九、抢修基本原则
1、如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现场指挥应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协助就近送入医院抢救。
2、若现场事态仍有恶化的可能,现场指挥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或扩大。
3、整个抢修工作的组织指挥,实行总指挥负责制,一切听从总指挥命令。各成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随意脱岗或走动。无特殊情况下,应在指挥部待命。
4、任何人员,接到总指挥指令,必须立即执指令。凡不执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抢修方案的确定要以减少操作安全风险,尽量减少用户停气为原则,临时的生产组织要以尽可能确保正常供气为前提。
6、燃气抢修信息的上报应由总指挥令的部门(或个人)向路桥区建设规划分局报告。
7、抢修进度及有关信息的发布由指挥部统一口径发布,现场指挥或安全监护人员应加强抢修现场的安全管理,疏散或劝阻无关人员离开或进入警戒区域。
8、指挥部如在抢修现场的,应设置在上风口,与作业点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十、报警和处置程序
1、凡发生三级以上抢修,处置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119、110报告事发基本情况和初步判断抢修等级。
2、处置单位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采取可行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和升级。
3、值班人员接警后,做好记录,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并汇报总指挥,并听从总指挥的指令,通知体系成员赶赴现场或待命。同时,根据指令,向路桥区建设规划分局报告事发情况。
4、生产安全部门应立即派人了解事态发展情况,协助处置单位采取必要措施。抢修组织指挥体系成员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执行指令,向指挥部报到。
5、现场指挥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事发情况、泄漏燃气浓度(含设备故障部位)、已采取的措施、拟实施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协调配合的单位。总指挥根据现场指挥的汇报,主持召开指挥部会议,首先确定抢修等级。根据等级确定抢修方案,分配工作任务。
6、各组组长应按抢修方案内容,认真落实应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总指挥反馈处置结果或情况。处置过程中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迅速汇报总指挥,递交指挥部讨论,保证指挥部运作正常。
7、后勤服务组应加强现场新闻单位的引导,由总指挥或授权人根据抢修进度统一发布抢修新闻。
8、抢修过程中,现场指挥应根据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升)降级的建议。经指挥部确认后,由总指挥决定升(降)级。
9、抢修工作结束时,应净生产恢复情况报告区建设规划分局。
十一、调查总结
1、凡发生一级以上的抢修,在恢复正常的生产运行之后,由抢修总指挥或授权人牵头,召开抢修情况分析会,写出相应的处理报告,如果外单位因素造成抢修抢险的,应追究外单位的赔偿。
2、发生人员住房或需要进行外部情况了解的,公司由安全科组织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笔录、并递交事故分析会。
3、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时,事发单位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
十二、资源保障和信息管理
(一)内部资源保障;
(二)外部资源保障;
(三)信息管理要求。
十三、抢修的.前置管理和后置管理
(一)前置管理
1、无泄漏管理是防止燃气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2、加强预防,提高及时发现燃气泄漏点的能力。
3、实现管网资料管理的信息化,为抢修决策提供高效的服务和可靠的技术支撑。
4、提供管网的自身可靠性。
5、建立管网安全评价系统,实施周期检测,主动掌握管网的动态信息,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或减少事故发生。
6、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燃气安全保护网。
(二)后置管理
1、不断更新配置抢修设备,提高抢修的处理能力。
2、加强抢修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3、加强抢修资料和案例的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采取预防措施。
4、对发生的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加强本预案的学惮和演练,以满足实战的需要。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目录中提及的九个抢修操作规程结合应急预案中的组织指挥体系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以提高对预案理解和实战能力。
社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意识,保障国家、公民的财产、生命及社会的公共安全.
二、编制的目的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以便快速、积极、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态,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镇燃气安全规定》.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2号令《城镇燃气管理规定》.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四、工程基本概况
常德市常德大道改扩建工程西北起金丹路,东南止沅水二桥,道路全长14091.165m(龙港路~武陵大道的1852.022m除外),金丹路至龙港路段起止桩号为:K0+000~K2+640,武陵大道至沅水二桥段起
止桩号为:K4+492.022~K15+943.187,道路控制宽度70m,它既是常德市江北区的一条重要主干道,又是江北环城路的一段.
在常德大道K5+000~K14+910原有道路右侧均存在燃气管道,且燃气管道较多,位置错综复杂,目前仍然没有迁移.为创造施工条件,加快施工进度,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意见,拟在燃气管道安全距离允许范围外开挖右侧雨污水管道,为预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事故发生,特编制本预案.
二工区燃气管线位于道路右侧,走向及埋设深度具有不规则性,且间隔一定距离设置了一处支管,长度约1.5~2m,设置了阀门.
在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及道路交叉口施工时,应先调查清楚原有燃气等管线的位置、数量等,开挖前燃气公司来人交底,开挖过程中燃气公司要有专人到场监护避免施工对原有管线造成破坏,而引发事故发生.
五、危险源的识别
(一)各类燃气的基本特性
5.1.1.天然气
(1)主要成分为甲烷;
(2)热值约为35.53~37.62MJ/m;
(3)天然气的比重为0.56;
(4)爆炸极限为5~15%.
5.1.2.空混气(液化石油气和空气的混合物)
(1)主要成分为C3、C4;
(2)热值约为50.16MJ/m;
(3)空混气的比重为1.40;
(4)爆炸极限3.5~16.81%(体积比).
以上参数是标准状态下的计算数据.
(二)事故成因分类
5.2.1.塌方;
5.2.2.泄漏:管道接口泄漏、管道本体泄漏、储气设备泄漏、管道其它设备泄漏、用气设备泄漏;
5.2.3.人员中毒或死亡;
5.2.4.火灾;
5.2.5.爆燃.
(三)事故成因分析
造成燃气管道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野蛮施工和超负荷载重车辆致使燃气管道松动、甚至断裂;
(2)野蛮拆除旧房屋或违章搭建损坏燃气管道.
(3)地下管线埋设与所提供的资料相差较大,引起破坏事故.
六、预防和应急措施
6.1.边坡塌方的应急措施:
发生塌方后,急救的原则是首先救出遇险者.其次在塌方的救援过程中,常常会“再次塌方”伤及救援人员,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1)对全身被埋者的急救方法
塌方时造成人整体被淹埋,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如不及时正确救治,可造成死亡.当了解清楚被埋人的位置后,在接近伤者时,
要防止抢救工具挖掘时的误伤,尽量用手刨挖.在救险时,要注意伤员附近的房架、断墙、砖瓦等情况,防止挖时倒塌.
(2)塌方后对受伤者的急救
对塌方受伤的急救方法如下:
①迅速救出伤员;
②救出现场时,搬动要细心,严禁拖拉伤员而加重伤情;
③清除口腔、鼻腔泥沙、痰液等杂物,对呼吸困难者或呼吸停止者,做人工呼吸;大出血伤员须止血;骨折者就地固定后运送.颈椎骨折者搬运时需一人扶住伤员头部并稍加牵引,头部两侧放沙袋固定;
④伤员清醒后喂少量盐开水;
⑤送医院急救.
6.2.燃气泄漏的应急措施:
(1)燃气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及有关部门应急机构电话报告,燃气公司负责人电话:xxx;安监部门电话:xxx.
(2)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应迅速摸清情况,立即电话向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及事发应急管理机构报告及同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市安监部门及有关部门.燃气泄露的自救方法:
(1)发生燃气气体泄漏后,应马上用手帕、餐巾纸、衣物等随手可及的物品捂住口鼻.手头如有水或饮料,把手帕、衣物等浸湿.
(2)当发生燃气泄漏时,不可恐慌,选择沿高处或低洼处逃生,但切忌在低洼处滞留.
(3)当发生燃气泄漏时,要判断燃气源头与风向,沿上风或侧上风路线,朝着远离燃气源的方向迅速撤离现场,防止燃气随风飘散,更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4)当发生燃气泄漏时,假如事故现场有专人引导,应服从他们的引导和安排.
6.3.燃气泄漏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1)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焰,以防事态扩大;
(2)应当立即通知消防部门;
(3)火势得到控制后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发生火灾时的自救方法:
(1)在火场中浸湿的毛巾或者衣物,捂住自己的眼鼻,会让自己坚持的久一些,从而给消防员们更多的时间来救自己.
(2)先要冷静下来,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选择的逃生方法.
6.4应急物品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应备好应急响应的所有物资,如:毛巾、清水、急救药品、灭火器等.
七、应急基本原则
7.1.如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现场指挥应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协助就近送入医院抢救.
7.2.若现场事态仍有恶化的可能,现场指挥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或扩大,疏散或劝阻无
关人员离开或进入警戒区域.
7.3.指挥部如在抢修现场的,应设置在上风口,与作业点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八、报警和处置程序
8.1.应立即向119、110报告事发基本情况和初步判断抢修等级.
8.2.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采取可行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和升级.
8.3.现场负责人员接警后,做好记录,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同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事发情况.
8.4.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相关单位报告:事发情况、泄漏燃气浓度(含设备故障部位)、已采取的措施、需要协调配合的单位.根据等级确定抢修方案,分配工作任务.
九、后期处置
9.1.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9.2.调查总结
(1)恢复正常之后,由抢修总指挥或项目经理牵头,召开抢修情况分
析会,写出相应的处理报告,如果因某个单位或个人因素造成抢修抢险的,应追究其赔偿.
(2)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时,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
十、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
常德大道燃气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办公室电话:
燃气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
应急领导工作组主要职责:
(1)指挥和协调燃气事故的处置.
(2)对相关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
(3)组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4)负责燃气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十一、在燃气管道旁施工的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严格按照设计规定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过程中禁止携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当夜间施工时照明要充足.
(4)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5)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沟槽开挖采用人工进行,同时应通知燃气公司人员到场监督指导.
(6)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应得到现场监理、业主代表、燃气公司代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7)当雨污水管道与燃气管道相交叉时,应设置截面不小于600mmX600mm的砖墩支撑,防止燃气管道断裂.
十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常德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并解释.
十三、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5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对城镇燃气设施造成破坏而引发燃气安全事故或燃气供应中断,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安全稳定供气,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抗台防汛应急预案》,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洪汛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应对台风洪汛等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设施,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燃气行业自防自救和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漳州市区范围内因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城镇燃气储存、输配、供应环节突发燃气泄露、爆炸、爆燃、火灾、停气等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漳州市燃气管理处抗台防汛工作小组
组 长:处主任
副组长:支部书记
成 员:各科室人员和燃气企业负责人
3.2 工作职责
及时传达和贯彻执行市住建局防汛抗灾指挥部的各项决定、指令,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燃气行业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的部署和指导、检查,敦促燃气企业燃气设施灾害预防、抢险抢修及恢复供气工作。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预案准备
各燃气企业应制(修)订完善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4.2 预防准备
组织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安全检查,督促各燃气企业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器材,落实抢险队伍,开展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预案演练,加强防灾宣传工作。
4.3 响应级别
按防台风、暴雨、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5 应急响应
5.1 防台风响应
5.1.1 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市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预报,预计未来72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我市,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或者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我市。
应级响应行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
5.1.2 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市防指防台风Ⅲ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消息或沿海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警报,预计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未来48小时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我市,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应急响应行动: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各司其职,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通知各燃气企业投入防台风防洪排涝工作。
5.1.3 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市防指防台风Ⅱ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强台风、强热带风暴)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强台风、强热带风暴)在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含9级)的热带风暴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应急响应行动:立即按照防台风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省、市防指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各燃气企业,指导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其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情况上报局防汛办。
5.1.4 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市防指防台风Ⅰ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强台风、强热带风暴)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强台风、强热带风暴)在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应急响应行动:单位责任人上岗到位,指导检查各燃气企业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组织各方力量,全力投入防抗台风、暴雨、洪水工作。
5.2 防暴雨、防洪涝响应
5.2.1 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市防指防暴雨、防洪涝Ⅳ级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市造成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九龙江西溪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5年一遇(洪水频率值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的洪水;或九龙江北溪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10年一遇(洪水频率值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之一发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出现险情
应急响应行动: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涝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涝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
5.2.2 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市防指防暴雨、防洪涝Ⅲ级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大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九龙江西溪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九龙江北溪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10~2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之一发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
(3)漳州城区发生5年一遇以下内涝。
应急响应行动:启动防御暴雨洪涝预案,及时通知各燃气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对可能发生内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区域进行重点防护。
5.2.3 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市防指防暴雨、防洪涝Ⅱ级响应。
(1)根据水文预报,预计九龙江西溪干流控制站或九龙江北溪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
(2)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严重灾害。
(3)漳州城区发生5~10年一遇内涝。
(4)保护漳州市区的防洪堤出现险情。
应急响应行动:启动防御暴雨洪涝预案,指导检查各燃气企业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重点检查燃气场站中可能发生内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区域的应急处置情况。
5.2.4 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市防指防暴雨、防洪涝Ⅰ级响应。
(1)根据水文预报,预计九龙江西溪干流控制站或九龙江北溪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2)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严重灾害。
(3)漳州市区发生10年一遇以上的重大内涝。
(4)保护漳州市区的防洪堤出现严重险情。
应急响应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覆行职责,全力组织各燃气企业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6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根据市住建局防汛办指示及时调整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涝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根据局防汛办指示及时宣布终止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涝应急响应。
7 灾后处置
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组织各燃气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保持稳定供气。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核实、汇总灾情,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局防汛办。
8 灾情、险情统计、报告
8.1 灾情、险情统计
8.1.1 组织各燃气企业做好灾情以及因台风、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局台风、洪涝灾害的全面灾情、险情信息。
8.1.2 处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核实、汇总全局台风、洪涝灾害及因台风、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8.2 灾情险情报告
8.2.1 灾害发生后,处办公室应及时将台风、洪涝灾情首次统计上报局防汛办,随后每天按规定时间统计上报灾情变化情况,最后灾情情况应在灾害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核实上报。燃气企业因台风、洪涝引发重大险情、灾情后,企业负责人除按有关事故规定报警(119、110、120)外,应当于1小时内向我处报告。
8.2.2 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按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把所掌握的情况报告局防汛办。
(1)确认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2)确认因台风、洪水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险情、灾情等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3)根据重大灾情、险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及处置情况进行续报,每隔2小时应不少于1次的续报,遇紧急特殊情况时,应随时上报具体情况,直至灾情、险情排除或结束。
(4)重大险情、灾情报告内容: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报告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死亡或失踪人口的基本情况等;重大险情报告内容应包括险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险情态势及抢险情况等;重大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9 保障措施
9.1值班与通讯联络
接到局防汛办防台风、暴雨、洪涝指令后,立即组织安排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电话、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保持通信畅通。
9.2物资保障
建立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保持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得到及时的补充和更新。
10 附则
10.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漳州市燃气管理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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