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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通用)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通用)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卫活动,强化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防治,杜绝轻特大事故的出现,减少事故损失,创建事故情况下快速抢修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保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基本建设本预案。

1.2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空难事件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责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关键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订。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卫及应付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不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旱情、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导致的灾害。

1.5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华能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推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非政府事故抢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确保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设备安全。

2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专门从事电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具备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有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很大,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将对企业的正常运转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非政府机构及职责

3.1集团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内设应急办公室。设于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门负责人出任主任,成员由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组成。

3.1.1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

3.2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设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副职出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出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并设立适当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管理事故应急工作。

3.1.2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xxx。

3.3各部门职责:

3.3.1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明确提出修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管理定期非政府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性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决策,及时非政府、调动应急力量,统一指挥应急工作的展开。

安监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办公厅:负责管理应急积极响应的非政府、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置情况,负责管理应急工作的信息传达与通讯联络。

3.3.2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轻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现场的应急非政府统一指挥工作。

安全生产部门: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管理现场医疗急救及伤势人员救治和押解转院等工作。

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技术咨询组:负责管理研究确认现场事故救治、抢修方案,明确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统一指挥工作提供更多技术支持。

现场抢救小组:负责开展现场事故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积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管理交通运输,确保载运抢修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确保抢修道路的通畅;负责管理提供更多抢修救援的器材和物资;负责管理监测现场有害有毒气体和物质,提供更多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管理生活确保,提供更多歇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会同,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充分反映灾害损失和现场救援情况,招待与应急事件有关的人员。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防治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气象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使每位职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

4.1.2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升安全意识意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二要提升职工自我维护能力和避免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非政府积极开展严防气象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严防气象灾害准备工作工作、严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全面落实情况、严防气象灾害重点监控部位、严防气象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安全设施标准》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1.6基本建设严防气象灾害特定运转方式及反华事故预案,并非政府自学、军事演习。

4.1.7在各类气象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泵房排水系统、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在热带气旋(不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大风、龙卷风、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出现前必须实行如下的预防措施:

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应调整位置、锁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移位、撞击甚至倾覆事故。

海轮、拖轮、船移置等船只应当在可信地点锚定或在避风港进港。

主要建筑物的门窗应及时关闭,生产区域的阀门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水位异常升高,引起设备被淹甚至损坏。

厂区内理应足够多的排洪设施,避免地表水位下降,雨水洪水泛滥至车间、地下设施,导致设备被淹损毁,机组被迫停驶的事故。

4.1.9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必须检查所有的胸膈、伴热措施。

4.1.11大雾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必须利用停电机会,对室外电气设备清洗,做好防污闪措施;对电器绝缘进行检查。

4.1.12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当布置积极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小检查。

4.2预警行动

4.2.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相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融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晚想象、晚通报、晚布置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类气象灾害有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获得以下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超过50毫米以上,或者已超过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将持续。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寒潮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上升16℃以上,最低气温大于等同于0℃,平均值风力仅约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上升16℃以上,最低气温大于等同于0℃,平均值风力超过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将持续。

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将受到大风影响,平均值风力仅约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到大风影响,平均值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将持续。

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冰雹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将发生冰雹充斥雷电天气,并可能将导致雹灾。

4.2.2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办公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各产业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发布,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

4.2.3步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实行如下措施:

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检查证实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采用规定,证实各种救援队伍熟识掌控事件出现后所要实行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应急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招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修队伍步入现场。

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出现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向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含:出现事故的单位、事故出现的时间、详尽地点、事故类别、详细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修设备等。

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1)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报告,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向分管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报告;

2)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或地方电监办、地方安监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行政部门向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报告,事故单位经理(厂长)或分管副经理(副厂长)向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3)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报告。

4.3.2事故快报

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出现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统计;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快报内容、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

2)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

3)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5应急积极响应

5.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级别,华能集团公司因气象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

5.1.1一级积极响应:因气象灾害引致空难事件人身事故一次丧生10人及以上、空难事件火灾事故、空难事件设备事故导致轻易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产业公司事故单位非政府事故应急工作。

5.1.2二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三级积极响应:因气象灾害引致通常人身事故、通常火灾事故、通常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非政府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单位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事故单位轻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集团公司轻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非政府统一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须要及时通告专业队伍救人。

5.2.2实施应急救援

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收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搞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建议非政府实行救援,严禁延期、扯皮。有关部门应立即实行必要措施增加事故损失,避免事故扩散、不断扩大。

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展开救援工作。

针对相同类型的气象灾害,各单位启动有关的应急专项预案。

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保证通讯通畅。包含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非政府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信息通畅。

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物资供应、防护用品供后勤供应。

必要时可以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及时调配,尽可能减少损失。

当事故对人员造成威胁,应注意紧急避险。

当事故对运转设备导致威胁,应立即采取措施,包含应急暂停设备运转,尽可能防止设备损毁。

当事故有扩大倾向,现场无法消除,必须尽快向上级汇报,扩大应急范围,及时采取补充应急措施。

5.3应急完结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完结后,事故单位应当著手准备工作事故应急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含事故情况,人员救治、工程抢修工作情况,赔偿资料,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6信息发布

集团公司系统出现气象灾害事件引发的重特大损失后,有关事故处置情况的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管理公布,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救以及恢复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定期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后期处理

7.1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了解事故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组织并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及其救援情况。

7.2事故单位研究确认生产恢复正常方案,呈报集团公司轻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行,尽快恢复生产。

7.3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监察部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责,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继续执行。

7.5及时补充应急物质。

7.6及时办理保险赔偿。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确保

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确保

为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快速、正确、有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的类别,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以及阶段性兼职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确保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企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列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每个气象灾害发生周期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就绪,应急工作小组应作专项检查。

8.4经费确保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确保

根据集团公司气象灾害事故应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培训必须签定计划、根据当地的气象特点,积极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职工不断提升安全意识,提升严防严酷气象灾害和避免事故风险的能力。

9.2演练

每半年举办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并使职工熟识应急工作过程,掌控应急工作诀窍,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工作,辨认出应急准备工作工作方面存有的问题,恰当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自查存有的隐患。

10奖惩

10.1对在关键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存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与表扬或者奖励。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任务的;

10.1.2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明确提出关键建议,实行效果显著的;

10.1.3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0.2存有以下犯罪行为之一的,视情节酌定,对轻易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展开通报批评或给与适当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转交司法机关处置。

10.2.1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2.2对重特大火灾事故谎报、缓报、谎报或者指使他人谎报、缓报、谎报的;

10.2.3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附则

11.1预案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根据变化和实行中辨认出的问题每三年修改一次,补足健全,经集团公司非政府审核后生效。

11.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备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订并负责管理表述。

11.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局文件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等。

三、安全工作措施

1、当日值班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1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室和学校大门口。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教室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

3、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班主任必须等到最后一名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4、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5、遇到降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四、应急宣布及后项

1、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

2、及时对学校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做出妥善安置。

3、加强对学生天气预警知识的教育,同时对雨天以及恶劣天气时学校安全工作作出应急预案。家长接送学生必须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4、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由校长室制定,根据具体天气状况,在学校广播里临时宣布。

5、宣布为恶劣天气后,各部门应全力以赴组织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大事当前而无所事事的现象出现。

6、对于在恶劣天气中置学生于不顾先行离开岗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批评、处分及至追究相关责任。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流程,形成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高我区气象部门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xx市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专项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xx区行政区域和xx市xx区管辖海域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的气象应急服务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作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协作的原则。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区政府安排,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气象灾害防御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全民积极参与,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应急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际设立区应急指挥机构。区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设在区人民政府,指挥机构在区气象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区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气象、人武、民政、公安、卫计、广电、教育、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电力、联通、电信、移动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2.2 区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

区人民政府: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重大事项;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区气象局(区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督查、落实指挥机构的重大决定;为区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实施雷电防御安全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气象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1)区气象局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情况。

(2)区气象局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3)其他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经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区人民政府,并抄送气象主管机构。

3.2 预防预警行动

区人民政府收到本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做好启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顺利实施。

3.3 预警支持系统

(1)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区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和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各电信运营商应协助气象部门,将各级政府和相关决策部门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手机号码纳入预警短信接收目录,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给一线决策人员。

(3)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保证指挥机构紧急调用救灾资源。

3.4 预警级别发布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十四类。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4.1 Ⅳ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蓝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2 Ⅲ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黄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含本数,下同)、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3 Ⅱ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特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橙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3.4.4 Ⅰ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极端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红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包括我区行政区划在内,全省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4)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国(涉及我区)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确定科学的分级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4.2 应急响应启动

(1)区人民政府确认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预警以上气象灾害的,决定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启动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由气象部门发布。

(2)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Ⅳ级或上级预警标准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相邻地区通报。

4.4 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 通信

(1)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4.6 应急处置

气象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及时向上级主管机构、区人民政府和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2)相关部门

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救灾现场;

按照预定方案开放紧急避难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根据指挥机构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

4.7 动员社会力量

(1)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安排,主动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8 气象灾害评估

(1)气象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区气象局负责组织。

(2)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或者其指定的单位负责组织。

(3)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4)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9 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机构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灾情和救援情况等信息。

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必须使用指挥机构统一发布的信息。

4.10 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终止,由指挥机构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1)区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生产救助工作,会同乡镇(办)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受灾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2)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应当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进行恢复重建。

5.2 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要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 后果评估

区气象局应组织专家对本地区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领导管理部门,在上级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装备保障

(1)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络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

(2)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3)区气象局应当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移动式气象监测站或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4)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6.2 应急支援与实施保障

(1)加强城市应急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防御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天气气候防护工程的建设和应急维护,注重城市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完善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的指示标志。

(2)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和管理气象灾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部队、武警、公安、卫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3)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对灾情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维护救灾现场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道路和其它交通设施进行抢修;根据救灾需要,指挥机构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4)卫计部门及时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现场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1)区气象局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依托相应的气象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演练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各种气象灾害应急演习。气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习。

7.2 宣传和培训

区人民政府要支持和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气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宣传。

7.3 奖励和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应急预案规定,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气象局应当结合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4

为确保选矿厂在发生破坏性暴雨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地暴雨急条例》结合我选厂工作实际,特制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选厂防暴雨灾工作在上级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选厂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由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和各工段长为小组成员,选厂调度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暴雨及防暴雨减灾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长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与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质,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暴雨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度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生产秩序,全面保障生产和员工生活的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暴雨、临雨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负责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雨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抗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大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选厂产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质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暴雨后,领导小组立即赴本机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选厂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各工段员工在段长副段长的组织进入避雨地方。

(2)迅速关闭、切断书店(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暴雨过后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与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元转移并送至附件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

3、积极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选厂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四、其它

1、进入暴雨紧急状态后,选厂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5

为切实有效应付这次暴雪灾害,严防、处理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增添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增加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保护教育教学秩序的平衡,我局制定了《xx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卫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恳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参考制定本单位工作预案,搞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卫工作。

xx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率严防、处理因灾害性天气增添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增加各类损失,二要确保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保护教育教学秩序的平衡,保证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强化气象灾害防卫工作的精神,融合我系统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防治及应急处理。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放到气象灾害防卫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防治放到注重环节,紧密监控灾害性天气,深入细致搞好各项严防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理。一旦出现险情,应当快速积极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非政府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强化对学校师生防灾科学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来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至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告诫师生来往途中注意安全,提升社会各界师生严防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强化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水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展开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放置,切实做好防尘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非政府积极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轻微程度,分成特别关键性灾害(ⅰ级)、关键性灾害(ⅱ级)、很大灾害(ⅲ级)、通常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依据。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存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极易出现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确认预警员,全面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将受到降雨、雪灾等严酷气候影响的,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当强化值守,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维持密切联系,介绍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将发生的灾害,研究防卫对策,明晰防卫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公布信息。强化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实行预警、迁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通常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强化对灾情的观测,专门展开有关防治科学知识教育,提升教师和学生的自我维护能力,并搞好应急抗灾准备工作。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收到灾情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适当的应急积极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晰防卫目标和重点,非政府统一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强化值守,及时介绍天气变化,并向学校表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搞好危险地区师生迁移的准备工作工作,非政府人力、物力搞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坚守岗位,检查全面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推行24小时值守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守电话全天候开机,保证通信通畅,若存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发生关键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呈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命令支持;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建,修整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保证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主动与施工单位协调,防止建材水浸变色,增加损失,防止学校工地事故出现;按照上级建议,非政府抢修小组待命抢险救灾,搞好学校复课、师生撤走、贵重设备迁移征用等工作,以保证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确保

区教育局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确保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确保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确保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强化防卫气象灾害买盘科学知识宣传,提升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中止后,及早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区教育局一方面及时派遣人分片至各地各校检查介绍灾情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区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灾情损失情况。

(二)各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介绍师生家庭的灾情情况,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多种有效率的措施对灾情师生家庭展开适度看望和救助,保证不并使一名学生因家庭灾情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非政府对预案展开评估,视情况变化做出适当修正。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制订适当的防卫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或报区给与表扬;对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当事人的责任。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6

为防范暴雨、雷雨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暴雨、雷电、大风等各种恶劣天气。

三、准备工作

1、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分工到位,落实人员和职责。

6、检查我校周边的水河堤地段,制订防汛安排,作好人员和器材准备;

7、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四、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巡逻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校讯通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家长传递信息、通报情况。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及时组织好人员,并落实各项准备措施。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7

为防止雨季雷电、暴雨对矿井设施及人员安全带来伤害,切实加强煤矿防雷电、暴雨自然灾害工作,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组织机构,提高防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高效的做好我矿防灾工作,特制定防雷电、暴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防雷电、暴雨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防雷电、防暴雨灾害领导小组,负责本矿区域内防雷电、防暴雨灾害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电、防暴雨工作情况。负责突发雷电、暴雨灾害的救援,小组成员必须迅速赶到相关岗位指挥并处理问题。要求小组成员必须对现场工作环境熟悉,具备及时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具体职责

(1)负责研究和制定本区防雷电、暴雨灾害工作安排和应急处理事故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2)负责雷电、暴雨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3)负责防雷电、防暴雨安全联合检查、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4)负责雷电、暴雨灾害的处理、救援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5)负责防雷电、暴雨灾害事故处理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调配人员及物资;

(7)如遇有严重灾情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防灾要求及重点

凡遇雷电、暴雨期间,根据雷雨的实际情况,由应急预案组组长决定发布我矿防雷电、暴雨应急预案启动和截止时间,并组织实施。相关人员随时待命,确保我矿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防雷电、暴雨安全实施情况

1、根据公司建筑物和有关设施的具体情况,对现有防雷装置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水管线是否堵塞等进行检查。对所有泄洪管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

2、每年对所有防雷产品和设施进行年检。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3、雷雨天时厂区各员工,严禁在高压线附近行走,以防高压放电伤人。

4、如发生雷击致使高压线路断线接地时,要和丰县供电局联系停电,并尽快疏散人员,不要靠近断线点30米内,应有秩序、有组织的撤离员工。

5、发生水灾害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预案小组,由预案小组成员统一指挥,各司其责。

6、在地面变电所电缆沟内安装潜水泵,在出现严重积水时及时将水源排至主排水沟内。

7、机电部值班人员要在雨天期间巡视厂区,重点是变电所及配电站。

8、雷雨天必须在变电所安排值班人员值班,确保供电正常。

9、雨季三防物资必须符合要求。主要检查水泵、排水管、开关、电缆、铁掀、编织袋、雨衣、雨靴、帆布、矿灯、安全帽等材料落实,并挂专项牌管理。

10、必须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对两回路供电线路的隐患进行处理:

(1)砍伐沿途对供电线路造成威胁的.树木,避免雷雨天气因架空线与树木的接触导致接地或短路使供电线路跳闸而停止供电;

(2)更换不完好的瓷瓶、拉线等;

(3)所有避雷器必须使用经试验合格的避雷器。

11、对各建筑物的避雷针、避雷线、接地网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2、所有接地电阻大于2欧姆的,都必须采取加盐或其它措施使电阻降到2欧姆以下。

13、雷电、暴雨频发期间,由预案小组值班人员根据天气情况,负责主、副井绞车的开、停。

14、在雷雨期间,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应安排一次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五、35KV地面变电所应急预案

(一)设施维护

电力事故主要是以预防为主,对变电站内的主要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主要措施如下:

1、引自XX煤矿地面变电所35KV两回路矿井电源(首李Ⅰ线、顺李Ⅰ线),要确保一回路运行时,另外一回路必须热备用。

2、做好对35KV变电所设备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3、每月对35KV外线路进行一次巡线,确保首羡变电所、顺河变电所至XX煤矿35KV变电所供电线路正常供电。

4、加强同上级变电所及丰县供电局调度室联系。

5、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供用电技术操作规程及变电所各种规章制度。

6、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按规定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测。

7、定期对继电保护进行整定、校验,确保保护灵敏可靠。

8、设备发现异常或缺陷要及时排查处理,不留隐患。

(二)线路正常运行方式

XX煤矿地面工业场地建有地面变电所,其中两回路电源(首李Ⅰ线)一路引自首羡110kV变电所、另一路引自XX110kV变电所(顺李I线),线路采用架空方式,导线采用LGJ—185,线路长度分别为3.8km、13.2km。

(三)有源线路和事故应急

有源线路:XX煤矿首李Ⅰ线电源、XX煤矿顺李I线电源。

事故应急:若发生一回路电源停电故障,应迅速切除故障线路,倒闸启用另一回路有源线路。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同高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干旱、暴雨(雪)、雷电、冰雹、高温、低温、寒潮、霜冻、冰冻、冻雨、大风、沙尘暴、台风、龙卷风、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御。

临近地区出现重大气象灾害,上级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需要我市提供协助、保障时适用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灾害。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预警信息发布体系、风险防范体系、组织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预警先导、部门联动。根据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可能产生的影响,各部门按照职责开展防御工作。

依法防范、协调有序。依法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有关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文体旅游局、住建局、人防办、商务局、气象局、供电分公司、通信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大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是指挥部的常设办公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组织落实指挥部各项决议、政策和工作部署,并做好督促检查;拟定年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气象灾害防御联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会议、专家联席会议以及组织相关培训;负责督促成员单位编制修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和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联合会商,提出应急响应建议,负责指令的传达、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协调、应急评估等工作;负责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搭建部门间信息交流平台;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制定完善与本预案配套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行业、本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视情况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建议。

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乡镇(开发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应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体系;气象灾害发生地的乡镇(开发区)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好社会秩序。

灾害发生地的个人应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避险工作。

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组建气象灾害防御专家组,建立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气象灾害科学防御提供决策咨询。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报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监测系统建设,优化站网布局,加强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或预警信号。

(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

发布制度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由xx市气象台负责制作、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不得编造和传播虚假预警信号。

发布内容

按照灾害性天气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灾害类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级别、防范措施建议等。

信息传播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由气象部门统一对外发布。广播电视、通信管理部门及有关媒体、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信息传播单位要强化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传播工作,与同级气象部门建立快捷通畅的传播机制。具有实时传播能力的广播电视台站、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政府门户网站等,应在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及时在预警区域准确、无偿播发;报纸等新闻媒体在接到干旱、高温等时效性较长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要尽快在显著位置予以刊载。各媒体、各通信运营商要保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播发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各信息传播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络。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在学校、医院、社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接收与传播工作。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接收终端建设,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形式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传递给受影响群众。

乡镇(开发区)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学校、医院、商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指定专人负责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社区传递机制,形成县—乡—村—户直通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传播渠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第一时间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迅速组织群众防灾避险。

(三)预警准备

各有关单位接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行业、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按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范围,设定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x个响应等级。按照突发事件处置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二)响应程序

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信号级别以及灾害性天气影响范围,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会商研判,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等级的气象灾害,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三)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相关单位部门进入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状态,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密切监视灾情,启动相关预案或工作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

台风、大风、龙卷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教育部门视情况通知幼儿园、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信息,及时调整上学放学时间,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公安部门加强大风影响区域交通管理,暂停或取消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居民低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住建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构)筑物,棚架、施工围板等隐患排查整改。通知施工企业暂停高空和室外施工作业。

交通运输部门指导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调整运输计划,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水利部门对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开展巡查,做好水利工程调度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文体旅游部门暂停重大文旅、文体活动,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大风防范工作,暂停或关闭室外旅游景区,及时安全转移或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大风灾害应急救援,协调大风灾害灾区救灾工作;指导监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化工企业等行业领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做好通信线路设备维护,保障通信畅通。

供电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暴雨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措施建议,通知危险区域幼儿园、学校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组织师生转移。

工信部门做好药品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

公安部门适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取消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协助危险区域人员撤离或转移。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居民低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资源规划部门如因气象变化导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第一时间向上级自然资源技术部门汇报灾情,积极配合相关技术部门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相关工作。

住建部门监督管辖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单位停工,在工地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警戒,转移施工物资、设备,组织建筑施工单位撤离施工人员。

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张庄立交桥和赵位立交桥的防汛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指导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调整运输计划,及时疏导滞留旅客。协助做好人员、设备、物资运送,抢修水毁公路交通设施。

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督促、指导做好河道范围内行洪障碍物的清除工作。做好应急抢险的水利技术支撑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针对农业生产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商务部门组织商贸流通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文体旅游部门暂停重大文旅、文体活动,指导旅游景区进行隐患排查,做好游客转移、疏散等安全避险工作。对发生险情的古建筑、古遗址和古墓葬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文物库房和馆藏文物等采取抢救保护紧急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级别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暴雨、洪涝等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协调重大气象灾害灾区救灾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做好防御相关工作。

人防部门组织对公共人防工程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应急抢险、避险等防汛措施,做好公共人防工程安全工作。

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做好通信线路、设备维护,保障通信畅通。

供电、供水和供气等单位加强设备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故障、排除危险。

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调整工程施工计划,采取措施严防暴雨灾害,如有险情,立即停产和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气象、农业、水利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暴雪、低温、冰冻、冻雨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预报和暴雪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发改部门密切关注煤、电、油、气等供应情况,及时做好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工作。

教育部门通知幼儿园、学校做好在校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暴雪、结冰路段。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居民低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住建部门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暂停室外施工作业。

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区融雪清雪工作。负责融雪剂(设备)的储备、发放和专业融雪人员的培训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做好主要公路的除雪(冰)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调整运输计划和客运班次,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设施农业种植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做好各类农业和养殖设施的除雪及技术管理工作。

商务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指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备足生活必需品货源。

文化旅游部门暂停重大文旅活动,指导旅游景区做好道路除雪(冰)工作,及时安全转移或妥善安置滞留游客。对发生险情的古建筑、古遗址和古墓葬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文物库房和馆藏文物等采取抢救保护紧急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级别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协调重大气象灾害灾区救灾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等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知相关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做好通信线路、设备维护,保障通信畅通。

供电、供水、供气和供热等单位加强设备(设施)巡查、养护和故障排查、抢修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寒潮、霜冻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霜冻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寒潮、霜冻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公安部门做好道路结冰路段交通疏导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居民低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农户和水产养殖户采取防寒措施。

商务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指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备足生活必需品货源。

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级别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综合执法部门对城区内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供电、供水、供气和供热等单位加强设备巡查、养护和故障排查、抢修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沙尘暴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公安部门取消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居民低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沙尘暴发生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运输安全。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地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居民低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农户、农场等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

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级别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干旱应急救援、物资调配等救灾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做好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雷电、冰雹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电、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灾害发生后,组织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开展人工消雹作业。

住建、应急管理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农业农村部门针对农业生产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供电部门加强电力设备设施巡视,修复被损毁的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各单位加强责任区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做好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教育部门视情况通知幼儿园、学校调整教学安排,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公安部门暂停或者取消高温时段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

农业部门采取紧急措施,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级别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企业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文体旅游部门根据需要及时取消大型室外体育活动。

综合执法部门组织对城市主要道路增加洒水频次。

供电、供水部门做好居民用电、用水高峰期保障及设备故障抢修工作。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大雾、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住建部门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暂停室外施工作业。

交通运输部门指导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调整运输计划和客运班次,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设施蔬菜种植户采取补光、增温等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级别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文体旅游部门根据需要及时取消大型室外体育活动。

供电部门加强电力设备设施巡视,修复被损毁的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四)指挥和调度

本预案启动后,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必要时组织专家为现场指挥部提供科学决策建议。

(五)信息共享和新闻发布

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收集、汇总灾情和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并及时报送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突发情况要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报告。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新闻发布机制,组织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及时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受灾情况等工作向社会公布。

(六)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对灾害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群众参与时,应向群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级组织应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有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群众参与应急工作。

(八)灾害调查与评估

灾害发生地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评估和报告工作。

(九)应急响应结束

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应急响应状态的建议,报市政府批准解除应急响应状态。

五、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管理、水利、公安、消防、卫生健康、市政、供电、通信管理等部门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引导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气象部门负责建立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专用网络,确保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的传输。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保证应急救援现场与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之间通信畅通。

(三)装备物资和技术保障

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储备足够的用于气象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安置、医疗救治、抢险救灾等工作必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和受灾群众生活必需品,保证及时供应。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设适用于气象灾害避险的紧急避难场所,并完善各类指示标志。

市气象局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技术支撑。

(四)灾害救助和医疗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气象灾害救助工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发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参与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五)交通、电力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运输秩序;住建部门负责受损城市道路的维修;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受损公路设施进行抢修;紧急情况下,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可依法调用、征用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供电部门要完善专业应急抢修队伍建设,负责保障应急救援的临时供电,落实大面积停电和抢险现场等电力应急保障措施。

(六)经费保障

政府根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防御提供经费保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并根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需要使用资金,不得从中开支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无关的费用。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灾后处置

(一)灾害核实

应急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灾情会商评估,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二)灾后恢复

政府应当尽快组织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发(供)电、供油、供气、供热和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恢复当地的工作、生产、生活、学习和社会秩序。

(三)保险监管

银保监管理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四)评估总结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开展评估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报市政府。

七、风险管理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排查、风险区划和风险评估等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以社区、村镇等信息为基础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数据库,编制修订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标准体系和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制度,对防御标准、措施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导。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应提前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上下级联动、部门互联互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系统。

(二)完善气象灾害风险转移机制

支持和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和巨灾保险等险种,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气象灾害防御、救助和灾后重建中的风险转移和损失分担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保险,分散气象灾害风险。

八、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主动获取预警信号的意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二)预案培训

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对本部门、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三)预案演练

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的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