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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1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15篇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1

一、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职工工资分配应与本单位社会经济效益相挂钩,在保证正常性业务开支,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缴费、提取修购基金等费用后,再决定发放职工工资报酬。乡镇卫生院应保证集体积累。

二、进一步推行职工浮动工资制。根据我区实际,在职职工的职务岗位工资、工资性比例津贴、10%教护龄津贴三项作为“基本保障工资”,可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逐月发给,其余津补贴部分作为浮动工资。

三、列入浮动工资的部分,用于重新分配。各单位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分配方式,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务定酬,职工收入分配要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等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将技术要素、责任要素一并纳入分配因素,确定分配基数,拉开分配档次,重业绩、重贡献。同时要与职工的服务态度、岗位纪律、医疗质量、劳动出勤等相结合,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四、浮动工资分配改革中,应重视集体积累,增强发展后劲。当年全院职工得到的“基本保障工资”与浮动工资总额等于档案工资总额时,单位仍有结余的,可按《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相关内容执行。

五、职工现行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进行管理。今后遇有国家或地方规定增加职工工资的,由区卫生局办理职工个人档案工资增资手续。职工如有调动、退休、解聘的,按本人档案工资数额管理。

六、在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中,应深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在制订浮动工资具体方案时,应认真征求职工意见,得到广大职工的支持。同时要切实加强健全财务制度,改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做好增收节支,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广大职工的工资、福利水平。

七、加强对浮动工资分配改革的监督管理。对巧立名目滥发报酬,造成单位亏损的,则浮动工资抵充弥补亏损。同时将按照该单位年度亏损数额扣发差额补助,亏损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浮动工资分配机制改革后,离退休、离岗退养、病退人员的工资、补贴,职工遗属补贴、怃恤费、丧葬费等仍按国家规定发给。

九、各单位用于退休职工等的费用,由局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十、本意见自二零零六年三月起实施。希各乡镇卫生院认真制订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3篇(扩展4)

——医院工资分配方案3篇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2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吴庄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情况

我校岗位设置业经上级审批通过:全校在职教师83人,其中管理人员2个,专业技术人员83个(管理人员2个双项选择)。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83人,管理人员1人(八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2人;其中副高级1人(六级);中级38人(八级13人、九级16人、十级9人);初级37人(十一级18人、十二级19人);员级2人(十三级);专业见习级3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编教职员工总数),作为学校统筹,其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作为基本的.工作量奖励,按个人岗位津贴比例逐月发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语、数、英教师并担任班主任,每周10–12节;

语、数、英教师不担任班主任,每周12–14节;

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周14–16节。

校长4节;中层领导为学科专任教师的1/3–1/4。特殊情况按规定办。

以上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课时,并且

⑴参与每周23节的导优辅差(或指导兴趣小组);

⑵每周一天的导护工作;

⑶轮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节30元从基本工作量奖励中扣回。

(二)统筹部分的分配方法

岗位津贴

(经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每学期发6个月)

1、班主任、年段长岗位津贴

(1)班主任每月补贴500元。

(2)8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50元;6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00元;4个班的年段长每月250元。

2、其他岗位津贴

a、报账、代办

500元/月;

b、人事

400元/月;

c、少总

350元/月;

d、保卫

250元/月;

e、教研组长

10人以上

300元/月;10人以下

250元/月;

f、配班

200元/月;

g、备课组长、保管、网管、团支书、工委

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长及其他津贴岗位内兼职的,按第一职务100%;第二职务60%;第三职务40%计发,但累计不超过900元。以上岗位津贴逐月发放,每学期发六个月。

h、行政岗位津贴

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50%;

副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35%;

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德育处中层领导负责人: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25%;

以上人员不兼职,不参加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行政及中层领导按比例提取的奖励性绩效数额单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3、超课时补贴

(1)在完成(一)中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课时,每课时补贴30元。

(2)代课:需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的代课,每节30元;一般代课,每节15元。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休息、节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贴150元。(当月不超过三天)。

(三)教学成果奖

1、文章在cn刊物发表或收入区级以上汇编,每篇5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每个个人奖项为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3、区级以上公开课,每节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4、质量监控,全区性的三个考核点,每个点奖励该年段该学科的任课教师每人300元,片区性(统考统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层次计。

5、参与课题研究,获得阶段性成果,每人每学期津贴100元,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每个成员一次性再发200元。

6、校内优秀三好(设计、实施、反思)课,每节奖金待定。

(四)名优名师奖

1、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省级1000元;市级800元;区级500元。

2、入学科评委专家库的每学期省级800元;市级600元。

3、开设学术讲座:每次市级300元;区级200元;校级100元。

(五)优质服务奖

1、每学期评选若干个优秀备课组,若干个优秀导师,若干个班级十项评比等单项奖,奖金待定。

2、由于我校非教师专业系列人员只有1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医务人员或上级文件另行规定。

(六)扣发或停发(这里的100%是指:当月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1、扣发:

a、迟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旷课每节扣10%;

e、旷工每天扣30%.

2、停发:

a、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在处分期间停发;

b、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月100%停发;

c、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当月100%停发;

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当月100%停发;

e、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当月100%停发。

(七)学期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以上各项津贴奖励后,若有剩余,余额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平均发放。

本方案报中心校审核,学校备案,全体教师参与。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3

根据安教[20xx]2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分配原则

学校按多劳多得,按劳取酬;优质优酬,注重绩效;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工作量认定

(一)教职员工工作量认定

教职工工作量包括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总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xx]3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xx]121号)有关规定,根据我校教育教学任务和教职工人数确定教职工标准工作量。教学人员工作量:高考、中考文考学科的任课教师每周10节为标准工作量,其他学科的任课教师为每周12节。高考、中考文考学科的任课教师超过10节的部份计为超工作量,其余任课教师超过12节的部份计为超工作量;跨年段、跨学科教学的加2节计入工作量。非教学人员标准工作量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教学人员课时不满标准工作量,但承担学校委派的其他相当的教育教学或后勤岗位工作的,视为满工作量。

(二)行政人员工作量认定

根据安委教[20xx]53号《溪安县学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文件规定,我校行政人员工作量如下:

校长、书记免于兼课,副校级领导、处室正主任每周兼课4节,处室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每周兼课5节。超过上述标准的',计为超工作量。

因无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兼课的行政人员,必须完成学校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务,才能视为满工作量。否则,一律不得按满工作量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即学校绩效工资总金额÷全校教职工总数,下同)的80%。

学校督导员(从学校行政岗位退居二线的视同督导员)按《溪安县学校督导员管理暂行办法》(安委教[20xx]20号)担任相应的工作量:

1.正校级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副校级督导员及督导员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每周必须任课4节以上或听课6节以上,并协助其它相应工作。

2.凡未达到退任督导员年龄(指完中校、职校、进修学校53周岁以下,初中校、中心学校、县直小学、幼儿园51周岁以下)的原学校副校级和处室领导干部必须任课,副校级督导员每周4节以上,处室督导员每周6节以上。

凡未按上述规定履职的,其绩效工资一律不得超过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

三、项目设置

根据闽政办[20xx]xx3号、闽教人[20xx]5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础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学量化奖励、岗位津贴(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值班值日、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段长等)、教育教学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毕业班奖教金及代课、下班督修、命题、评卷等其他津贴奖励等项目。

1.基础绩效工资

师德表现良好、出满勤、满正常工作量的教师均可领取基础绩效工资,标准为全校人均绩效工资的70%。没有出满勤的教师则根据《溪安八中教职工考勤条例》(见附件一)的有关标准扣除工资后,计算出个人实际所得的基础绩效工资。长期病假、产假按学校原制定办法发放基础绩效工资。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实施量化考评,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评条例》(见附件二)进行考评,并计算出班主任每月所得津贴。

3.超课时津贴

教学人员每周任课超过标准工作量,每节课补贴10元。

4.教学量化奖励

教学量化奖励基数为200元,根据《溪安八中基础年段量化考核办法》(见附件三)计算出个人实际所得奖金。

5.岗位津贴

行政值日每天50元、年段长每学期补贴200元、教研组长每学期补贴xx0元、备课组长每学期补贴200元、工会委员每学期补贴100元。

学校行政人员除发放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不得高于本校班主任津贴平均标准)、值日补贴两个项目外,担任教学工作并超工作量或者兼任班主任、年段长等其他工作的,按相应标准发放超工作量补贴;其他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不再发放补贴。

6.课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

课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分课外教育成果奖、教师专业技能比赛获、教师撰写论文公开发表、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高中毕业班校际组成员、课题研究奖励、教师学科竞赛辅导补贴奖七个项目进行奖励,具体按照《溪安八中课外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办法》(见附件四)计算出个人实际所得奖金。

7.毕业班奖教金

在校董会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会考奖教条例》计算出个人所得奖金,提请校董会拨出资金全额支付。

若校董会不能支付,则按初三年人均1000元、高三年人均xx00元的标准,从绩效工资中拨出资金作为毕业班奖教金,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奖教条例》计算出个人所得奖金。初三、高三毕业班奖教金除下年段行政人员或兼任毕业班教学的行政人员外,其他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含校长)不得参与分配。

8.其他工作量补贴

代课补贴每节10元;早读下班、英语教师早读听力放音(只补贴放音的教师)每次补贴5元,晚自修下班补贴每节10元;双休日值日补贴每天30元;学校运动队课外训练补贴每晚10元;监考按不同时长给予补贴:xx0分钟每次16元,120分钟每次xx元,90分钟每次12元,60分钟每次10元,英语听力放音每次5元;成绩统计每班补贴10元,编制质量分析表初中每次30元、高中每次50元,年段长编排晚自修下班每学期补贴xx元,分发补贴30元。

命题(含统练)每科每次补贴标准(单位: 元)

年段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中部424242303030303030

高中部484848393939393939

评卷(含统练)每科每次补贴标准(单位: 元)

年段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一、初二xxxxxx1010101010

初三xxxxxx12121212

高中部161616xxxxxxxxxxxx

除上述工作量补贴外,其他的临时加班补贴,由行政会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确定补贴标准,列入绩效工资。

四、实施流程

1、健全考核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组,考核组由学校领导、工会和教职工代表23人组成,成员中一线教职工代表10人,考核组成员候选人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并在学校公示后,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全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2、执行公示制度。

各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本《方案》计算出教职工的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送交总务处汇总出个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最终的考核结果由考核组集体签名后并在学校内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教职工有反馈意见的,由考核组及时核实;对考核量化有误或者与学校教代会通过的考核方案不符的,重新考核确定并予以公示。学校考核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与申诉答复工作。

3、组织拨款发放。

每学期末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结果(含发放对象、项目金额、奖教金等)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考核组集体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备案,待县教育局下拨款项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按相关程序发放给每位教职员工。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安教[20xx]34号《关于溪安县教育系统教职工津贴补贴(增加部分)发放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

(1)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2)全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考核津贴分配。

(3)教职工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津贴。凡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不予发放绩效考核津贴。

2、根据安教[20xx]282号文件规定:

(1)经县教育局、公务员局批准(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借用的教职工,根据借用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含出勤情况),考核合格者,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发放。凡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2)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若按本考评方案计算出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超过县教育局下拨的绩效工资总额,在校董会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提请校董会补足差额资金予以支付。在校董会不能支付的情况下,则按公式:根据本方案计算出的个人所得金额×(县教育局下拨的全校绩效工资总额÷根据本方案计算出的累计应分发的金额总数),计算出个人实际工资额。

若按本考评方案计算出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少于县教育局下拨的绩效工资总额,则将剩余金额平均分发给每位教职员工。

4、本《方案》由行政会讨论拟定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全体教师意见后,制定考评方案,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后予以实施。

5、本《方案》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6、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起执行,之前制定的《溪安八中教师绩效工资方案》同时废止。若今后上级对此有新的规定出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4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x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x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5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xxxx】15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xxxx】132号)和温龙政办发[xx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从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向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倾斜,适当照顾老教师【离退休2年内可照顾工作量50%(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95%);离退休5年内可照顾工作量2-3节课时(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100%)。】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实行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原则。实施过程评价,学期或学年累积,再结合结果评价和考核,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

四、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构成及权重

1、工作量(超课时)津贴约占25%

2、考核奖约占30%

3、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约占5%

4、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约占40%

五、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各项目具体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工作量(超课时)津贴

主要考核聘任者岗位工作超量、超课时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

1、超课时津贴(和两周及以上代课津贴)=临时代课金15元×学科折合系数×职称折合系数计算;临时代课津贴按15元/节。

2、安排在非工作日时间的考试,监考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计算。期中、期末考试及安排在工作日时间的考试,该级段教师必须负责二门监考或考务三门,不足则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扣除,超过部分监考、考务分别以每场30元,20元计算,改卷以语文120元,其他80元计算(今后可根据级段学生人数作相应调整),完成学校指派命题以每份200元计算。

3、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值班,抗台按每天80元计算;工作日非工作期间加班,每晚以30元计算;其他时间加班(包括周日、六、寒暑假)以每天60元计算。(各类活动、加班,事先需填写活动加班申请表,由主管科室申报,分管校长审核,再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有效)

4、文体2+1活动以每次15元计算,社团指导每次以20元计算,校田径运动会、校艺术节汇演举行以每天100元计算。

5、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组织每3次折合一课时工作量工资。

6、运动队集训以每次15元-30元计;音、美、信息等参赛辅导以每次20元计(一课时时间),学科竞赛辅导(数学、科学)以每次40元计(一课时)。

7、值周、中午管理、早间管理等补贴,根据原来设立的制度考核。

8、外出进修、培训、学习期间,未经批准需由本人支付相应代课金(每节15元);严格控制在上班期间外出讲座、当评委等活动,经批准同意外出的,也需支付相应代课金。

9、病、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按校请假制度执行

10、各学科周满工作量(课时数)、学科折合系数、行政和处室干事、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等的周工作量折合、职称折合系数根据xxxx年聘任制方案文件执行。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

(二)考核奖(每学期考核结果同时做为期末教育教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上下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周全勤80元、满勤100元,每周统计累计以学期为单位发放。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坐班时间为8:00—16:30;食堂管理人员坐班时间为7:00—15:00;其他教师坐班时间为8:30—16:30。全体教职员工每天考核3次(食堂人员每天考核2次),具体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①8:00之前②11:40---13:40③16:30之后

食堂管理人员:

①7:00之前

②15:00之后

其他教师:

①8:30之前

②11:40---13:40

③16:30之后

行政、班主任、科室和后勤人员:全勤12次(机动3次,即一天);食堂管理人员:全勤8次(机动2次,即一天);其他教师:全勤9次(机动6次,即二天)。

考核超过规定,按如下办法扣除结构工资:(迟到或早退以半小时为限)迟到、早退超过一次扣5元,缺勤超过一次扣10元。外出人员需填写请假单向主管校长或校长办公室请假,外出培训、进修按考勤实际发放(公出办事或会议除外)。

2、周前例会与周一晨会请假1次扣15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30元);学校规定的教职员工必须参加的集体会议活动,请假1次扣30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60元);迟到、早退2次折合1次,扣完为止。(因公办事、外出或正在进修、学习除外)

3、研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月50元。学校各教研组、备课组组织活动每缺1次扣除15元,规定教师必须参加的市、区教研活动每缺1次扣15元,扣完为止。(因公办事、外出或正在进修、学习除外)

4、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奖根据《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分三档(1000元、800元、600元)分配;食堂主要负责人工作补贴每学期750元;教研组长工作补贴每学期650元;备课组长、副段长工作补贴每学期300元。(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会议一周(含一周)以上需扣除相应月工作补贴;班主任病事假或因函授学习请假,班级事务须委托为代理班主任,代理班主任相应地按比例享受班主任当月绩效津贴,由请假班主任扣发给代理班主任。[班主任病、事假、函授学习一周者扣发月补1/4,二周扣发月补1/2,3周扣发月补3/4,四周月补不发,绩效奖励按比例扣发,扣发部分补贴由代理班主任期末领取])。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科室、政教处、教研组

(三)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

具体见附件1《中永中学教师教科研专项奖励办法》。

(四)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

根据教师对学校、学生的发展贡献度实施奖励

1、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根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余额设定奖金W,完成岗位工作量的得基础奖W,另设一等奖(W+1/2W)、二等奖(W+1/3W)。由相关科室根据《中永中学教师绩效评价制度》进行考核,具体见附件2

五门学科任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5%;二等35%

技能组、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40%

(无兼课)行政、后勤人员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30%

注:兼课的行政、处室及教学辅助人员,其处室或教学辅助工作绩效占其总绩效的50%,其教学工作绩效占总绩效的50%。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工会

2、班主任考核奖

具体见附件3《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按班级数划分三个等级(3、6、3或3、4、3)。第一等级的奖1000元/人,第二等级的奖800元/人,第三等级的奖600元/人。(期末考核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一等级人数可作适当调整)

考核处室:政教处

3、毕业班中考质量奖(以学年为单位)

以20000元为基数,上下进行浮动,最多不超过基数的30%,具体由教务处制方案进行考核。

考核处室:校长室、教务处

(五)其他

节日生活补贴: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全年节日生活补贴为4000元,平均按节发放,具体分配如下:教师节1000元,春节1000元,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各为5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1、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不胜任岗位的;

(二)经组织选派挂职的,支教的,可享受绩效工资。

(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学期为单位累计考核统一发放。

(四)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员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高不限低,最低为零,最高不得高于全校教职员工平均绩效工资的2倍。

(五)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职察看、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教师学期教育教学考核奖的20%、25%、35%、45%、55%、65%、75%、100%。

(六)本《方案》解释权为学校校长室,不尽事项由校长室研究,再交教代会通过实施。

(七)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7

一、基本原则

根据靖政综【xx】216号文件、靖教【xx】6号、靖教【xx】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坚持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据此制定本方案。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发放的具体办法

(一)为切实落实绩效考核中“以德为先”的要求,明确师德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作用,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因违纪违法被执法机关处理。

2、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处分。

3、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

4、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班主任、不承担学校或年段安排的相关工作、不服从年段安排的早读、晚自修值班等)。

5、实行年段长责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导致没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学校又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酿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放标准。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以扣除1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应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为考勤履职津贴,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平均,计算出统一的学年考勤履职津贴标准,教职工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额领取考勤履职津贴。教职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职津贴,充到全校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教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南靖县山城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发放考勤履职津贴的依据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额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发放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的依据。

(五)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初中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课时。

(六)教职工每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标准:

(1)校级领导:8课时

(2)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等):6课时

(3)年段长、生管组长:6课时

(4)保卫科人员:5课时

(5)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校长办公室管理员:4课时;团委委员:1课时

(6)教研组长、信息报道员:3课时

(7)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3课时

(8)多媒体教室、农村远程教育课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室管理员:2课时

(9)电子学籍管理员:2课时

(10)学校兼职电工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1)花草管理员:8课时

(12)班主任:2课时

(13)图书室管理员:6课时

(14)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学校安全的校长助理不用上课,每周以满工作量计算

(15)临时性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化为课时

(16)参加各种公派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实际安排授课数计算,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不变,

(17)寒暑假、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以上各项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积计算。

(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2)早读每节以0.6课时、晚自修值班每节以0.8课时计算,

(3)听课扣除每周必听一节外,剩余每节以0.5课时计算(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集体听课、评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每周未达到一节,扣20元,

(4)门卫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时)以3课时计算,

(5)年段长、年段分管领导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课时计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学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课时计算,

(7)卫生值日师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8)初三年毕业班教师坐班每节以0.4课时计算,年段长、分管领导每周以5课时计算,

(9)年段学生周练习、月练习每次值班年段长或分管领导以4课时计算,监考老师监考语、数、英三科每次以2课时计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课时计算,

(10)协助生管值日师(指不领生管补贴)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1)各项兴趣小组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12)后勤人员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3)值班教师不在岗的,取消该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该工作量补贴,

(14)学校或各部门布置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缴交的各项材料没有按时缴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必设项目,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每人每月70元。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教职工考勤履职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固定津贴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优质服务奖励等,具体内容包括:

(1)节假日、寒暑假辅导每节15元,晚自修每晚(3节)12元、早读每次3元,年段长、分管领导实际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数的,以年段平均数计算,

(2)生管教师值班每班次12元,过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护校值班(包括节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学校组织的家访每天每人60元,

(6)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比试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300元,国家级每人每次奖励500元,

(7)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300元,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500元(以上奖项不以学生人数多少累积,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奖项为主),

(8)初三年毕业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最高奖金封顶为4万元,

(9)校级领导每人每学期补贴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及年段长每人每学期补贴300元,

(10)超课时(工作量)补贴及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根据学校财力,超课时(工作量)补贴每课时不少于5元,

(1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推荐评选若干个教学常规工作优秀教师,上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程序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立忠

副组长:张明强

成员:吴琳炜、黄庆文、黄春华、张文龙、阮三木、陈火木、吴文鹏、陈卫平

2、实施考核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把有关数据上报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量化分数统计完成后,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及时核实,发现有误要及时反馈。学校将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核算、审批、发放。若发现上报的各种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严肃处理。

3、发放的时间:每年分两次发放,1—6月,7—12月;或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发放。

五、本方案执行时间: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8

根据卫办3号文件《区卫生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为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本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性,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并经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单位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实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对象

1、分配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现为3人)。

2、不参加分配对象: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3、当月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病事假当月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产、婚、丧、带薪假),不计入事假天数。

四、分配额度及构成

本单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额度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3360元进入基金册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职务(岗位)补贴、工作量(任务)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

五、分配及发放办法

(一)职务(岗位)补贴分配办法

职务(岗位)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5%,每月3人为336元,按月发放。

1、正股级岗位补贴140元;

2、副股级岗位补贴120元;

3、科员岗位补贴100元;

4、以上职务兼职的取高岗位的补贴+低岗位补贴的一半。

以上合计:300元余额36元

(二)工作量(任务)补贴分配办法

工作量(任务)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75%,每月3人为1680元,按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加班情况等,按月发放。

1、出满勤每人按200元发放,对“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计缺勤。因病事假当月累计十五天以下,请假一天扣发30元,迟到三次扣发20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满勤补贴。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发放,工作中出现差错或失误一次扣发50元,效能告诫一次扣发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发放。

(三)业绩奖励分配办法

1、业绩奖励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3人224元12个月2688元,作为年终奖发放。

2、年终考核合格的约按700元发放,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的另奖500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每月或年终考核公示无意见后发放。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9

前言

为了建立玻璃天使服务计划工作激励机制,制定出台《玻璃天使服务机构社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及奖励方案标准》,社工必须服从和遵守机构的管理制度,接受机构的考核。机构对社工的考核内容包括:

工作服务目标、专业技巧理论、团队协作精神、自身定位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勤勉认真负责、工作富有成效的社工,通过每季度或月评分考核的方式按予以奖励,提高社工待遇,调动社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社工队伍。

工作绩效考核

1. 机构定期开展社工目标管理考核,包括服务指标的落实、服务过程评估、服务质量评估、服务满意度调查等内容,并将实务创新及专业探索作为社工考核加分项,以鼓励社工进行开创性探索。

a. 服务指标考核主要依据机构下达的指标数,对社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进度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以保证服务指标在合同期满时的最终落实。

a. 服务过程的评估和服务质量评估主要由社工督导进行具体实施。督导定期对每个社工及小组的工作过程,包括工作方法和工作记录进行检查、指导、控制,用专业的手法和技巧辅导服务对象数据更新、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安排专家并对相应的个人和小组进行专业评价,其评价结果将作为机构对社工和小组的考核依据。

b. 服务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服务对象、家庭成员、社区相关人员以及服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编制调查表收集对社工所提供服务的评价及满意度、认可度,对社工进行综合评价并纳入评优、晋级、续聘等环节中。

c. 实务创新和专业探索评估主要是通过对社工在实务操作中积累的经验总结,以及专业方面的探索,鼓励社工实践和发展专业,形成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机构的'专业优势及创新发展等。

2. 机构将不定期派出人员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抽查社工工作记录档案、走访服务对象和用人单位等方式对社工实际工作进行核查及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

3. 机构完成对社工的综合考核后,出具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本等级是社工奖励办法实施的重要依据。社工被告知考核结果后的5日内,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机构在10日内将复核告知当事人,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经当事人确定签名后,考核资料由机构秘书处存档。

4. 机构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数据统计,由本人将当月业绩情况统计报本小组督导助理,督导助理汇总后上报机构,机构对各小组和每个社工业绩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建档备案。根据统计数据,机构每三个月对社工进行季度考核,针对存在问题向负责本组专业指导的社工督导、小组督导助理以及社工本人提出改进意见,考核结果由业务部门备案并存入社工本人档案。

奖励方案标准

1. 社工在每月的考核评比中分数为优秀者奖最多1000元奖金

2. 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者得到群众点名表扬者,经机构审查情况属实者给予奖金50元到500元不等。

3. 机构对于在重大活动或专业成果评选中获奖或为机构取得荣誉的社工给予奖励。

4. 机构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危机干预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产生重大影响的社工给予奖励。

5. 具体奖励细则办法视情况和条件另行制定。季度业务考核优秀者,机构可以按照特别发放工资规定发放奖金。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10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11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

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12月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20xx于年1月1日起生效。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12

依据《西乌珠穆沁旗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规定,教研室根据《西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对教研员全面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发放。

二、师德师风考核根据《西乌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员考核细则》的结果发放。师德师风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经考评达到该项权重的85%(含)以上发放该项金额的全额部分;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含)—85%内的发放该项金额80%;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以下的扣除该项金额的全部。

三、教研教改工作,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4%。完成规定教研任务的发放该项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超工作量的给付超工作量费,不够工作量的扣工作量费。非教研员按完成教研室分配的工作为准,教研室根据后勤人员考核细则对其进行考核。经考评达到该项权重的85%(含)以上发放该项金额的全额部分;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含)—85%内的发放该项金额80%;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以下的扣除该项金额的全部。

四、教研教改成果(教研业绩)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6%。主要考核教研员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按照《西乌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员考核细则》进行评定。经考评达到该项权重的85%(含)以上发放该项金额的全额部分;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含)—85%内的发放该项金额80%;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以下的扣除该项金额的全部。

五、考勤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10%,考勤奖励主要考核教研员出勤情况。因此项工作牵扯面较广,计发时要充分考虑其他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

(1)事假:一个月内,累计7天以内(含7天),扣当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7天以上,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内连续请假超过10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学期内累计超过1个月的,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病假:一个月内,累计3天以上,扣当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7天,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学期内累计超过2个月,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身患严重疾病住院治疗,并经教科局批准办理病假手续,一个学期内连续超过2个月或累计超过3个月的,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3)旷工:旷工1次,扣当日的全部工资,同时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内,累计7次(或连续3天)以上,扣当月的全额工资;一个月内,连续7天(或累计15天)以上除扣当月的全额工资,同时扣本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4)其他:凡教研室派出的脱产进修人员进修期间按完成满负荷工作计发工资。婚假,产假,计生假和丧假工资在规定的天数内按完成满负荷工作计发工资。病,事假7天以下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批,7天以上由教科局审核批准。考核依据为教研室考勤记载,按月计发。

六、其他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4%。用于教研员加班补助及教研成果奖励。

七、教研室根据此方案做出工资表后予以公示并报请教科局审批后执行,教研员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教研室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小组给予解释,如还有意见可向教科局申诉,坚决杜绝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13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区别”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块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予以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师德:(10%)

师德学习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对其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以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自评、互评作为依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部分校行政领导和教代会部分成员组成)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对综合评定为优秀者考核费不超过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过200元。

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三乱”行为或其它重大违纪行为及师德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为0。

2、考勤:(10%)

中小学依据学校考勤制度,对全月全勤教师按每月50元进行发放,扣款部分具体按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办法:

(1)小学语、数、外和班会每节系数为1.1,跨年级语、数每节系数为1.2,其它科目系数均为1.0。

在编在岗后勤人员(含各室专职管理员)周工作量记为6.0。

校领导班子不足6个工作量的均按6个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类津贴:

①校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90元/月;

②小学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80元/月;

③中学校务成员津贴不超过60元/月;

(4)小学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级不超过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级不超过40元/月;

(5)教研组长不超过30元/月;备课组长不超过20元/月。

4、常规教学考核:(15%)

中小学每月常规教学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60元、55元、50元予以发放。中小学教师无故拒绝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为0元。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25%)

小学部分:

标准:新分教师=362x6x25%=540

其他教师=560x6x25%=852

说明:本项中1项由中心校统一考核,2-6项学校自主考核

(1)考绩奖:在正常差距范围内,统考学科单班教师所带班级获牌洲湾镇年级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参加县、镇级抽考或统考学科,且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例如学前班,本项计平均奖励。在全县范围能进入前三名的学科,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进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绩直接计做镇级第一名。(注:县抽考科目若名列全县倒数1、2名的且单科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超过10分的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师完成教学目标任务,学期末教师能及时上交备课本、教学工作手册、业务及师德学习笔记、教学活动月各项材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考核材料,积极参加教研月活动、课题研究,有交流材料、论文等按规定时间归还图书室借书的..按(150)252元进行考核,每缺一小项扣(10)20元。

(3)在正规杂志【邮局公开发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凭杂志原件及知网可以查询为依据予以奖励,原则上奖金不超过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奖励.

(4)校外比武课: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对应的市级奖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对应的县级奖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其它奖项60元;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优胜奖3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40元、30元、20元、10元;县级为30元、20元、10元、5元。(同类竞赛辅导计最高奖一次,不累计)

(6)教师论文、案例、课件、说课等教研教改活动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200元,其它奖项100元;省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优胜奖4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60元、50元、40元、30元;县级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证书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厅/教科所等印章为准)

6、年度评价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据,每年学校对师德优秀、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鼓励。

四、考核办法

1、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鲁方致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校奖励性工始ㄐЭ己擞牒怂愎ぷ鳎傅肌⒓觳椤⒓喽绞凳┕獭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然后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

1、此方案适用于20xx年秋季学期;

2、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蓝天中学教导处。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14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教育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工作绩效考评,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二、实施对象

当学年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期)度考核造册,报市教育局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

五、发放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与发放

个人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德15分,能10分,勤50分(考勤占15%、工作量占60%、教育教学过程占15%、兼职10%),绩25分。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办法和考勤记载。

1.法定假

①婚假:符合法定年龄者享受婚假3天,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婚期增加7天。②产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胎享受产假3个月;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无论是顺产还是剖腹产产假为4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3天;育龄妇女生育第一胎后应主动采取节育措施,避孕失败造成小产者产假15天,引产者产假1个月。③丧假:本人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丧假3天,其他亲属1天。

2.请假手续

①病假、事假无论时间长短均应写书面请假条。②向校长请假准假后由本人持准假条到教导处备案,安排好课务。(特殊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领导干部、教师出公差应事先与班主任或搭班教师打好招呼,安排好课务方可离校。

3.考勤考核办法(满分10分)

①事假一天扣1分,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2分。②病假每天扣0.5分。③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含学校的会议、教研活动等)④旷工一节扣2分。

工作期间,事假3天以内,一般病假7天以内(住院15天以内)的,按天数扣减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病事假发生在同一月的,合并计算请假天数,下同);矿工1天,事假15天以内,一般病假在15天以内(住院治疗30天以内)的,不得享受半年考勤奖;累计矿工2天以上15天以内的,事假15天以上1个月以内的,一般病假1月以内(住院治疗1一个月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的考勤奖;精神不振,出工不出力,不在工作状态的,视为出勤不全,酌情扣减考勤奖。

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情况,包括学期中事假、病假、旷课、旷工、开会迟到早退等情况,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从总分直接扣减。

(2)工作量(30分)

本项考核以百分制进行,每学期进行一次。

1.根据岗位设置确定教师工作量,教师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视为满工作量。基本为14-16节每周。

2.个别岗位因实际因素视为不满工作量,具体折算如下:图书室管理为满工作量的40%;科学仪器室管理为满工作量30%。团队、工会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核算工作量,也可以按平均工作量增加40%。个别临时性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核算工作量;统一的临时性工作不计工作量,没有参加的一次可以扣3-10分。初中教师周日到岗的每月可以加5分计入(出满岗的才加)

3.工作量考核:达到满工作量为100分,不满工作量的得对应分数,代上一节课加0.3分,因私少上一节课扣0.3分。

4.分配办法

全校绩效奖励性工资总额的30%除以全校工作量考核得分总和再乘以教职工个人工作量考核得分就是教职工个人工作量绩效工资额。

(3)教育教学过程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

1.师德:(15分)

对在教育教学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后果,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向家长索取物品,有损学校形象的;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由行政会研究视情节扣除相应的师德考核分。影响大的老师不得享受德的考核奖,教师德育考核不合格的,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享受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应对学生安全负责。学校把安全考核纳入教师德的绩效考核。集体活动、放学排队,课间课堂上等都应避免大小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造成影响,经行政会研究将扣除责任人安全考核分(总分不超出15分)

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基本分中累计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1.不能正常参加政治学习或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无故缺席者扣1分。

2.因犯有严重政治错误,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扣10分。

3.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15分,造成伤害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处理。

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暗示学生家长请客送礼,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5.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6.教师有严重不团结行为或出现打架骂人的恶性,事件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15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处理。

7.正常上班时间内,不得进行打牌,下棋、球类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扣1分(学校安排的比赛除外)。

8.凡擅自离岗,上班期间随便出入者,发现一次扣1分。

9、上班期间酗酒过度,有损教师形象的每发现一次扣3-10分。

3.教学教研(20分)

1、教学常规10分

⑴备课教师应在认真钻研教材、课标、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并按进度与课时认真编写课案,课案必须精心设计,教案的详略应以有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新教师、青年教师写详案,备课的考核以检查记录累计平均值为准,

管理制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已备课时每少于应备课时(按教参要求)一课时扣1分,直至扣完。

②不按学校要求的格式进行备课,发现一课时扣0.5分,直至扣完。

③考核范围内的青年教师不写详案,每发现一课时扣0.5分。

④教学内容、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难点,教具安排不明确,发现一课时扣0.2分。

⑵上课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上课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正确,改革教学方法,掌握教学的基本功、严格上课常规。达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有课不上,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凡听课中发现满堂灌的老师一次扣1分,

②不按课表上课或擅自调课,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③不按时候课进课堂,无故迟到、早退、离开课堂者或者接打手机等行为,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④上课清点学生人数,因不实行点名制而引发的学生的不安全因素等,发现一次扣2分。诱发的其它责任事故按安全责任合同办理。

⑶作业布置与批改

布置作业要依据大纲和教材要求,作业题要精选,作业量要适当,符合拾减负”规定。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一周内完成作文批改,其他作业原则上在当天(不得超过第二天)批改好。不漏批、错批作业,作业格式和批改格式符合学校规定。教师应严格作业书写要求,对作业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严禁以压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重视口头作业及动手能力训练。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组织或要求学生征订、购买学校统一规定之外的教辅资料。发现一次扣2分。

②美术及劳动科技课手工作品于期末上交,其它各学科应按课标要求对学生进行认真考查并做好记录。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发现一次扣1分。

③作业不按批改要求批改的,或请学生批改的,发现一次扣1分。

④作业布置偏少或偏重的,布置惩罚性作业的,酌情扣分。

⑷辅导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载。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按要求填写好成长记录。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无成长记录每人次扣2分(由教导处统一确定人头)。

②教师单独将异性带到其它隐蔽场所辅导,发现一次扣1分,严重者将追究师德直至解聘等。

③早读课或自习课教师必须按时到班辅导。发现不到班辅导或不按时到班辅导者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⑸考核进行考核是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形成技能的关键。考核将由学校逐步实行改革,考核分过关考核、期末考核进行。

(1)过关考查过关考查由教导处,教研组组织进行,各项目过关率应不低于8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扣分。①不进行重点单元过关考查的每一次扣2分。②对没能过关的学生不进行再过关的扣1分。③过关人数低于全班人数的80%扣1分。

(2)期末考查①期末考查由教办、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成绩进入绩效考核和加分项目。因绩效发放的时间等因素制约可以顺期兑现落实。②音、体、美、电脑等专兼任教师要按照课标要求进行考查。 ③对不完成教学任务的扣2分,按规定无成绩记载的扣2分。

2、教研(10分)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集体备课有书面稿,能主动听课,每学期人均听课达10节以上,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考核对象听课每学期达20节。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教师每人交一篇有质量的"教学论文,认真学习教科研理论,撰写《教师专业成长学习心得》10篇(女50周岁及以上,男55周岁及以上减半),并按学校要求进阅览室看书学习,按要求撰写好读书笔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扣分,直到扣完为止。①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②集体备课,无中心发言稿扣3分。③每学期听课节数达不到要求,每少一节课扣2分,无评课意见,每少一次扣0.5分。 ④青年教师未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公开课任务的每次扣5分。⑤每学期教师未按学校布置的要求参加各级论文竞赛的,无教研论文的扣4分。⑥教师撰写的读书笔记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篇扣2分。

(4)教育教学考核实绩(25分)

“绩”主要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重点考核:①教学工作态度、敬业奉献精神、教育学生成效,主要以学生对教师评价为依据。(5分)②维护团结稳定,维护学校荣誉和教师形象,出色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主要以考核小组的评价为依据。(5分)③教学业绩主要以学期片区统考所教学科的综合分和特优生完成率为考核依据。一等的得满分,二等的得10以上,末等的得5分,因特殊原因中途接班的以起始名次为依据,每上升一个名次加2分,但满分不得超过15分。(15分)

特别要强调一点,凡是需要参加考调的老师,实绩考核当年(期)综合评定不得居于片区末等。(处于自然班倒三分之一名次)

第二项:加分

师德加分:

师德表现考核合格并且被教职工公认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突出的(被评为校师德标兵)加2分,受到校、区、县、市、盛国家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分别加2、3、4、5、6、7分;同时受到不同级别不同类型表彰的以最高级别计分。

在安全隐患排查上,及时发现报告(处置)有重大隐患有立功表现的加3-10分。

教学教研加分:

教师教学评优及基本功竞赛与辅导奖,参照以下条款执行:

1.区级学生竞赛活动中获团体第一名的辅导教师得2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以下不得分。

2.在县、市、盛国家教育部门正规机构举办的学生学习、文艺、体育等竞赛活动中获团体一等奖的辅导老师,分别得3、5、8、10分,二、三等奖(组织奖)按相应级别一等奖的80%与60%标准奖励。在非教育部门举办的上述活动中获奖的按上述标准的25%执行奖励。

3.在县、市、盛国家级教育部门正规机构主办的学生学习竞赛活动中,学生获个人一等奖指导教师分别得1、l.5、2、3分,二、三等奖按相应级别的80%与60%标准奖励。在非教育系统举办的上述活动中获奖的每人次按上述标准的25%执行奖励。

4.学生作品在县、市、盛国家级教育部门正规刊物上发表,辅导教师分别得1、2、4、6分。

教师教学研究有下列实绩,按下列标准加分:

1.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区、市、大市、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分:区级(2、1、0.5),市级(3、2、1),大市级(4、3、2),省级(6、4、3),国家级(8、6、4)(非教育行政部门不纳入此范围),同篇论文以最高层次计分,每个层次特等奖参照上个级别一等奖计算,鼓励奖参照下个层次三等奖执行。

2.区级教育教学评优活动中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2、1分。县、市、盛全国性教育教学评优及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分别得5、8、10、15分,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80%与60%标准奖励。在非教育系统举办的上述活动中获奖的按上述标准的25%执行奖励。

3.承担各类教学公开课任务的区、市、大市、省级、国家级每节课分别加(2、3、5、8、12分)。

4.论文发表(必须有“三标识”的:国内刊号CN、国际刊号ISSN、邮发代号)按同级获一等奖计算,论文交流参照同级论文评比二等奖计算。(主要指教育刊物(校报可以加1-2分))。

5.承担市级课题实验班教师,每学期有明确的课题研究计划,积极开展实验、收集、整理好实验,按时按质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课题负责人加3分,课题组成员、实验班教师分别加2分。当年课题评估合格或鉴定结题另加2分。若获省市教科研成果奖,分别给予课题教师奖励,省级为(5、4、3),市级(4、3、2),县级(3、2、1)。凡参加实验课改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活动中将优先考虑。

6.在学校期末优秀教研组评选中,获得一等奖的教研组,所有组员每人加2分,组长加5分;二等奖教研组所有组员加1分,组长加3分。

7、中三会考中综合排名在区前三名者,语数外老师加30、20、15分。其余学科按70%计分(小学毕业考试语数居片区前三名者),生物地理按50%计分。单科成绩综合处于前三名者,优先享受外出学习进修培训的机会。

分配办法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者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分配原则

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