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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雪灾安全的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雪灾安全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雪灾安全的应急预案

  防雪灾安全的应急预案1

为确保我校防雪灾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雪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校内各种渠道进行防雪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防雪灾知识的普及教育,积极开展防雪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雪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雪、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雪灾工作,把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指示和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雪灾工作。组织教职工随时准备执行防雪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雪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辅导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师生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各种危险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⑵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雪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⑷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其它

1、进入防雪灾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雪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雪灾应急行动中,全校师生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施行。

  防雪灾安全的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编制的目的

为提高全区应对雪灾能力,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雪灾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渭南突发公共事件共体应急预案》及《渭南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3、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是《渭南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高新区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靠群众、科学应对。

5、启动条件

高新区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气象部门预测降雪达4毫米以上且将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造成影响的。

(2)雪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困难,或雪灾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3)雪灾造成房屋倒塌10间以上的。

(4)雪灾造成牲畜死亡50头(只)以上的。

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启动。

(1)在降雪前,气象预报部门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区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由高新区应管理办公室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高新区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本预案启动后,高新区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指挥机构

成立高新区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周庆文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王美丽、管委会副主任师东明同志担任,成员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规划土地局、综合执法局、良田街道办事处、崇业路街道办事处、公安高新分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在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区雪灾救灾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高新区雪灾救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负责请求上级支援,协调住区企、事业单位和驻军共同抗灾;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2、指挥部综合办事机构

高新区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周向锋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张仲卫同志担任,人员由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良田街道办事处和崇业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向各工作组传达市委、市政府、市雪灾应急指挥部和高新区雪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为: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恢复重建组、灾情报道组。高新区雪灾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管委会办公室:其职责是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气象预报和市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做好各项预报和雪灾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区内企业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区安委会的指挥,做好本企业内及门前除雪工作;

社会事业局: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接收下拨救灾款物,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建设局:负责区内供热、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的正常运转,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救灾款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经济发展局:负责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综合执法局:协助建设局动员和组织区内各单位及市民参与城市主次干路积雪清理工作。

党群工作部: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的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良田、崇业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内农业灾害的核查、汇总;组织农村灾民对口安置、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等工作。

公安高新分局:负责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做好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的交通秩序疏通维护工作。

工商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分局:负责对调拨和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检验审核。

三、雪灾预警和灾情报告

1、雪灾预警

雪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预测雪灾将对区内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2、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等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向雪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四、救灾应急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一)、响应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政府统一指挥,部门企业联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1、街道办、企业级应急响应

雪灾发生后,受灾街道办事处、企业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雪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转移过程由各街道办事处和受灾企业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转移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雪灾救灾指挥部。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

2、高新区级应急反应

高新区雪灾救灾指挥部接到重、特大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高新区级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市应急办和驻区部队等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根据灾情,必要时可成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二)、紧急救援行动

按照高新区雪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各工作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1)灾情预测预报组。

由高新区雪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预测灾害对区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2)灾情报告评估组。

由社会事业局牵头,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良田、崇业路街道办事处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抢险转移安置组。

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参加,必要时协调驻区部队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

(4)后勤保障组。

由财政局牵头,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局、建设局、街道办事处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救灾资金,做好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5)安全保卫组。

由公安高新分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灾区特别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负责灾区金融等重点部门、重要设施及物资的安全保卫。

(6)医疗防疫组。

由社会事业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畜牧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7)恢复重建组。

由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规划土地局、良田街道办事处、崇业路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雪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学校校舍的恢复重建和教学组织工作;负责灾后损毁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灾后积雪的清运、处理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组织指导。

(8)宣传报道组。

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三)、应急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发布启动预警的雪灾应急指挥部根据办公室建议,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五、救灾备灾工作

1、紧急救援队伍的建立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根据灾情,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2、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的建立

高新区、街道办事处两级要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区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3、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的完善

高新区、街道办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建设、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工商等部门储备和筹集。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区内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4、救灾的基础建设

高新区、街道办两级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救灾车辆和通讯工具,确保救灾通讯网络畅通。加强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

六、附则

1、高新区雪灾救灾工作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组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预案要详实具体,简便易操作。

2、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定期进行救灾应急演练。

3、本预案由高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预案在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防雪灾安全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XX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市政府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成立XX市交通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分管公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科、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两县交通局、XX区工贸局、XX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交通系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交通厅支援等。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科,主任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属各单位负责应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2.3.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3.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公路抢通小组

由市公路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公路桥梁养护、项目办、安全科等科室负责人、县(区)公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全市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对所管辖的在建公路施工现场开展除雪防滑工作;向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协调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县级以下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道路运输保障小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处长担任,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客运、货运、出租、安全、稽查等科室负责人、县(区)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及相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县(区)运输管理部门及所管辖的运输企业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线路班车、公交车辆出行;妥善安置被困客运站内的旅客,维护站内秩序,做好退票和解释工作;为滞留途中的运营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报道小组

由市局宣传教育科科长担任,市局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安全生产监督科宣传报道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宣传教育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小组

由市局组织人事科科长任组长,市局财务审计科、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准备

3.1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每年应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市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市属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除雪防滑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全市应急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3.2预警发布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道路运输生产领域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3.3应急联络

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各部门和各单位联络人员名单(含单位、姓名、工作职责、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应在每年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4应急队伍

市交通局组建两支应急队伍,即: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和道路运输应急队伍,分别在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4.1公路除雪应急队伍

由市公路管理处牵头,县(区)公路管理部门、施工企业配合,成立两支公路除雪应急分队:

(1)以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企业为主体的公路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公路的除雪防滑工作;

(2)以项目办和施工企业为主体的公路在建工程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在建工程除雪防滑工作。

3.4.2道路运输应急队伍

由市运输管理处牵头,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县(区)运管部门配合,成立两支道路运输应急分队。

(1)以客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客运抢险分队,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

(2)以货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货运抢险分队,负责抢险物资的运送;

市公路管理处和市运输管理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应急队伍的组成、除雪防护机械设备、应急车辆和物资的储备进行统一部署和落实,并于当年的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4、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公路施工现场的积雪,重点保证境内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畅通;

(2)对境内普通公路上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客运站内滞留乘客实施紧急救助;协助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4)协助多方力量对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生产经营受影响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同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各县(区)交通部门要尽快对辖区重点受灾企业、地区实施有效救助,帮助恢复生产运营,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援助申请。

(二)各级公路部门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尽快帮助施工企业恢复冬季施工作业。

(三)各级运管部门要尽快查明车辆运营情况,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帮助企业恢复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力量抗灾自救。及时安置和救助滞留途中和站内的人员和车辆,尽快恢复营运。

8、附则

8.1奖励和抚恤

(1)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全市交通系统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区)交通部门应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内部灾害预警传达和灾害预防与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

(4)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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