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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整治方案模板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整治方案模板五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结合区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相关问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1、现场围挡: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并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工地围挡按文明办要求设置不少于xx0%关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管理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按统一标准设置洗车设施,安排专职冲洗、清扫人员,所有车辆出入一律严禁带泥上路,并保持出口20米内干净整洁,所有人员佩戴工作卡。

3、施工场地:主要道路及加工区应进行硬化处理,现场应有防尘、防污染措施,排水设施畅通有效,裸露土进行网质材料或绿化覆盖。

我局将组织建管、质安、城监等部门按以上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确保在3月12日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停工整改,并上报相关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及经济处罚。

二、“煤改气”工作方案

1、已制定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xx-2030年),推动燃气市场开发,拉动燃气消费。

2、进一步加强天然气输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加气站、调峰储备站的布点配置,力争实现燃气加气站无缝覆盖全区。同时,落实乡镇“煤改气”工作主体责任,全力推进燃气进农户工作, 20xx年底前实现乡镇天然气用户超过xx00户。

3、加快更新淘汰燃气锅炉。鼓励发展的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的蒸汽锅炉。根据政府安排,今年,九申公司在桥南工业园新增八台锅炉集中供热,力争在这一领域有所突破。

4、加强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研究制定促进燃气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比如:现有燃气企业建设延伸管网向镇、村供气的,可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扩大经营区域的申请,燃气主管部门予以标准确认,不再分行申办燃气经营许可。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推行“煤该气”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推行“煤该气”的良好氛围。

xx、加强天然气市场监管。加大了燃气市场的行业指导和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lng加气站同市政燃气管网对接,引导各乡镇制定包括燃气管网布局的市政设施规划。督促相关企业与上级供气单位签订保障供应合同,切实保障整个行业向良性发展。

三、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

1、加强宣传、有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要把黑臭水体与海绵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一边搞好宣传,让老百姓明确其害,一边摸清底子,搞清几处黑臭水体的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2、注重点源、面源控制。要进行一步协同环保、城管等强力部门加强了执法监察和治理。

3、进一步加强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永兴河、阳明湖、红星高低渠等20xx年的治理项目也已提前启动,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力争在xx月底前全面完成上述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

整治方案 篇2

按照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部署,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关于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旅游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工作状态、工作纪律、廉政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庸懒散浮拖”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作风硬、纪律严、素质好的队伍,特制定旅游局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指导,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为主线,强化问题导向、事业导向,坚持自检自查为主,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履职效能、舆论形象等实现根本性转变。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三是落实预案,防患未然积极落实防汛防灾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实行24小时行政值班与防汛突击队待命联动的汛期安全保障制度,确保灾害天气及时预警、突发事件先期正确处理、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善后工作妥善安排。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去年上下联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5个方面20个问题(庆办发[20xx]21号文件“双十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各级特别是市、县(区)两级“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的重点内容及分工如下:

(一)整治文山会海,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

(二)整治检查评比泛滥,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

(三)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由市纪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负责;

(四)整治服务意识不强、生冷横硬,由市纪委和相关单位负责;

(五)整治违反财经纪律,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由市纪委、市接待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七)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八)整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指数配备问题由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

(九)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完善“双十行动”的工作内容、推进措施,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把工作抓实,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加强公文管理。修订完善局机关公文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公文审核、报送制度,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发文范围和篇幅,能通过办公系统传递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简报信息要突出反映重要动态、经验和问题,没有实际内容的简报信息一律停发。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治理的工作标准、阶段目标、进度要求、保障措施、责任部门等,并于20xx年3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市纪委。

答:按照《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面排查互联网相关业务情况。证券、基金和期货经营机构借助互联网平台或者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业务,要严格遵循业务规则和监管法规,同时要关注、识别因借助新型载体而出现新的风险点,持续更新风险防控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边查边改,证监会通过检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治,分类处理,依法合规的要继续支持发展,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整治工作的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促进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互联网业务规范发展。

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个要害,人们更是欢呼雀跃,齐声叫好。特别是对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百姓对会议所提及的廉政为民,农村福利等问题更是非常关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通过大家找、自己查、集体议、互相帮、群众评等方式,自上而下查找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整,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整改情况适时适度向群众公开。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纪委对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和重点抽查,对发现顶风违纪问题,严格问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巩固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上旬)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上报整体工作情况报告。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常态开展评议。建立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每年开展两次社会评价,采取电话抽查、问卷调查、网络满意度测评和群众办事大局(窗口)直评等方式,定期对直接关系民生的窗口部门的作风情况进行评议,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组 长:XXX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一)随机访谈,治庸提能。由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随机访谈党员干部,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实行“五问五看”:问岗位知识,看业务熟不熟;问当前工作,看情况清不清;问基本数据,看掌握准不准;问下步计划,看思路明不明;问学习内容,看认知够不够。详细记录所问与所答情况,向各党支部反馈。

副组长:XXX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XXX 市纪委副书记

XXX 市纪委副书记

XXX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XXX 市纪委常委

成 员: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侨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信访局、市城管委、市政府办、新闻传媒集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接待办、市旅游局、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油田教育中心、市石化教育中心、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

主 任:XXX (兼)

副主任:XXX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XXX 市人才办副主任

XXX 市信访局副局长

成 员:XXX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XXX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XXX 市纪委研究室科员

XXX 市信访局来访接待科科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

(二)做好情况汇总。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市直部门每月至少上报1起专项整治案例,各县区每月至少上报3起专项整治案例。

(三)强化督查问责。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针对工作纪律、窗口单位形象、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公款购买购物卡(券)等问题,坚持经常性监督,持之以恒;对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车、超标准公务接待、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要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发现违反制度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要严格“一问三责”,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依据相关规定对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并严格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形成高压态势。

(四)从严规定要求。狠抓《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的贯彻执行,按照关于公务用车、办文、办会、办公楼、党政机关文艺晚会、会员卡、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吃喝、公款发放节礼、公务接待使用鱼翅或高档烟酒、赠发土特产、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方面具体规定,从严要求,抓好落实。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求机制,完善酒类商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公开机制,加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酒类商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酒类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大力扶植诚信守法的经营主体,大力宣传酒类商品安全知识,改善全市酒类商品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酒类商品消费安全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兰州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重点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格实行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批发,无备案登记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酒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对经营不符合酒类商品质量标准和标示规定的要严厉查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酒类商品要依法查处。

(一)检查酒类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批发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酒类零售企业、名酒店、酒店、餐厅、酒吧及娱乐场所的无备案登记零售经营行为。加大对酒类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方面的清理工作,必须做到一店一证,证照相符。

(二)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特别对一些屡查屡犯、屡教不改,顶风售假的酒类经营企业、“名酒店”,要坚决予以重点打击,该重罚的重罚,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取消,并向社会进行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全面实行酒类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加强酒类商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保证备案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对不符合规定的酒类零售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各县区要把备案登记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商务局、市酒管局及商务部酒类流通信息网。

(四)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制度,保障酒类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各县区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对《酒类流通随单》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要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长期不索榷酒类流通随附单》或伪造、买卖、转借、装让、骗娶篡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五)规范散装白酒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的销售管理,并将散装白酒的购进、销售工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质量监控,确保散装白酒销售市场规范运行,销售商品质量安全。

(六)严格督查“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酒类经营企业,特别是餐饮、酒吧、娱乐场所是否全面落实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对违反规定的酒类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七)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从源头杜绝假酒入市。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对重点市尝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各县区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彻底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加工、制造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窝点,从源头净化酒类市场环境。

(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建全酒类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检化验中心,完善监测手段,加快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XX年9月中旬开始,到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9月10日—9月20日)。各县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21日—XX年3月10日)。各县区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内酒类市场的清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和纠正酒类企业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曝光一批违法经营企业和个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于XX年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项整治组报送工作总结。

(三)测评验收阶段(XX年3月11日—3月20日)。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问卷调查、专项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整治活动成效进行测评,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巩固建制阶段(XX年3月21日—3月31日)。在测评验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强化管理的对应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兰州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市商务局局长司德成任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食药监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酒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市酒管局副局长为成员。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王祖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市商务局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酒类商品流通中无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对酒类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市酒管局负责督促检查以及综合协调工作、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检化验中心,酒类同业协会负责对“放心酒示范店”的评定审核及检查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牵头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中,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搞好衔接,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对重点商品、重点地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名酒店”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对过去有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记录的企业要作为重中之重,逐户上门检查。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依法取消酒类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发挥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申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群众要适当予以奖励,积极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四)发挥舆论监督,引导诚信消费。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典型引导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完善“红黑名单”制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使酒类经营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对酒类守法、诚信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社会舆论力量,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到合法销售渠道购买酒类商品。

(五)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月1日、15日前向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整治动态信息和整治工作情况,重要的要随时报送。

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区整治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组织力量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商业广告进行规范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主要交通节点的商业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水平。

二、整治范围

1、在原中心城区区域的基础上,扩大至镇、镇和高新区北区行政管辖边界。

2、高架、高铁段。

三、整治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宣传围档、墙(体)面、楼(屋)顶、高炮、落地、桥梁(含“三高”跨道桥梁)、大型电子屏等商业广告。

四、整治目标

(一)符合规划。城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商业广告,均具备规划前置许可,并会同区规划部门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减量净化。拆除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划、擅自设置或违反设置技术规范的违章广告设施和泊位,实现“总量得到减少、视界得到净化”的要求。

(三)规范提升。规范留存广告设施的设置,完成主要交通节点商业广告的改造提升;完成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完成欠费泊位清理、催缴工作。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详见《区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五、时间及步骤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从20xx年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户外广告科会同执法大队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采集;以道路或商业综合体为单位,统一完成编号和登记工作。

(二)方案论证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

结合已有道路、综合体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按照户外广告与区域环境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协调、与人文景观相融合以及严控总量、美观安全等要求,制订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提交局办公会商量。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

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执法大队、正源公司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产权人(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宣传广告整治相关要求和政策,认真细致做好产权人(单位)的思想工作,并完成现场勘查及询问笔录。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6月20日)

对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执法大队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拆除工作原则上于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在整治方法上,实行先限期自行拆除,后组织强行拆除;在整治力量上,以执法大队为主体,区工商、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并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规划、财政、工商、公安、镇、高新区北区、镇等部门,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许岳兴书记担任,何国栋、周志华、徐建峰任副组长,组员由户外广告科、执法大队、中队、高新区北区中队、正源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户外广告科牵头负责商业广告信息采集及前期对接;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户外商业广告的拆除工作;正源公司牵头负责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相关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分片负责,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确保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策措施。

1、合同期内的各类商业广告,原则上保留广告泊位,并按原协议执行商定的相关事宜。

2、合同期满的各类商业广告:

(1)属于无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20xx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取消泊位;

(2)属于无规划、有审批、有交费的,在20xx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的,一律组织拆除;能提供规划许可的,按新规定的执行。

(3)属于有规划、有审批、无交费的,按新规定核收费用,否则组织拆除。

(4)属于有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规定时限内如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

3、列入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单位)承担;产权人(单位)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或组织泊位公开拍卖。

整治方案 篇5

当前,随着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出现新动向和新情况,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对象转向国有和集体林木,我县等乡镇不同程度的发生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妨害和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和遏制违法运输木材行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运输木材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林综〔20xx〕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在全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运输木材专项执法行动。为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生态”的目标,巩固我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大造林”成果,确保森林资源覆盖率稳居全市前列。结合公安部部署的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要求,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力度;规范和完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加工的经营管理制度,堵塞销赃渠道;打击各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的车辆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大要案,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提升我县林业执法权威;加大重点林区治安防控的建设,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路口监控设备建设和资金投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科技手段和科技含量,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我县加快建设生态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发展。

二、行动重点

(一)打击盗伐、滥伐国有林场林木、生态公益林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林木,以及盗伐、滥伐边界结合部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无证运输木材和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对非法运输木材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交叉路口和边界地区结合部,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木材存放、窝藏、运输易发场所及地点开展综合整治。

(五)查处木材加工企业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木材加工企业违反林政管理收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木材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5日至8月20日)。各乡(镇)林业站应当对辖区内个人购买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的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了解掌握从事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规律,对发生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山场和伐区,及时做好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确定打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对象,为专项执法打击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打击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5日)。各林业执法单位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措施,对确定重点难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分步骤、有目的、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组织警力快速侦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应当集中执法力量成立专案小组开展破案攻坚;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违法收购、违法经营、违法加工木材的行为依法查处,责令停业整顿;对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木材涉嫌犯罪的吊销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加工木材点依法取缔;对查扣、登记保存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查明情况、照相取证、登记造册备案,移交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林业执法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总结和分析我县在木材流通领域、木材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加工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提出加强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的工作意见,建立管理、监督、处罚有效的运行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行动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林业管理和民主评议行风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进行组织,落实责任。

(二)密切执法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各乡、镇林业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辖区所在村委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工作联系,组织好林业执法力量,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确保执法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林政资源、林业站、森林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排查摸清辖区森林资源破坏情况,掌握辖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人员情况,提供案件线索和打击对象,做到行动目标准确,打击有成效。

(三)运用宣传手段,普及法律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邀请县新闻媒体单位,一方面从正面积极宣传报道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良好社会舆论与氛围;另一方面对行动中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让社会和公众进行监督促使其整改。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宣传促执法,以行动促整治,使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强执法协调,提供法律保障。专项执法行动中,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调查取证、完善证据的基础上,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握法律尺度;加强与公安法制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加大对零星盗伐、偷砍林木行为治安处罚的力度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与交警部门联系,协调解决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及移送交接处理问题;加强与检察院林检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执法办案工作联系,沟通协调、联合磋商研究达成统一处理意见,解决执法办案中疑难、重点案件的处理,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和法律保障,使案件办理做到快侦、快诉、快判,达到打击惩戒和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