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工作方案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1

xx县实验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考评与发放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长教体[20xx]47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考评、发放与激励机制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促进全体教职工树立质量为重的意识,更加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原则

1.师德为先。注重促进教职员工的履职意识、师表意识、爱生意识、爱校意识。

2.绩效主导。注重教职员工提升教育质量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民主参与。成立专门的考评与发放领导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考评方案,坚持奖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4.差距合理。坚持按岗定酬、优绩优酬、多劳多得。

5.激励发展。通过考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师生、学校共同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校财政供给且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在岗教职工。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基础奖励、工作量奖励、取得成果奖励。

(一)基础奖励

基础奖励按照上学期个人绩效的65℅计算。

(二)工作量奖励(按实际得分的25℅计算)

1.课时:每节课2分,超出12节以上课时每节5分,缺1节扣5分(公假不扣),另代课1节赋5分。

2.校本写字课:每节赋5分(要求:当堂有指导、有练习;课后批改全部、及时),缺1节扣5分,另代课每节赋5分。

3.班主任:班主任满工作量,每月赋80分。

4.超班额:班级人数超过46人,超出人数每生每月赋语、数教师各4分,其它学科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平均数超46人,按每生2分赋分。

5.教学检查:每学期三次教学检查,检查结果分A、B、C三个等次,分别赋30、25、20分;特别差或没有的,提出批评,不赋分。

6.听课:听1节课赋5分(每学期不超过15节)。

7.路队护送:语、数教师放学护队,每人每月赋30分,缺一次扣1分;非语、数教师课间操、放学值班,每月赋30分,缺一次扣1分。

8.课间操: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分别赋语、数教师15分、12分、10分。

9.卫生: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每班级分别赋15分、12分、10分。

10.公物管理:所使用公物一学期无损坏、丢失,每位教师赋50分,丢失、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11.安全:每学期在工作期间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每位教师赋50分。

12.教师办公室:每天对教师办公室卫生、粉笔字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办公室每位教师分别赋15分、12分、10分。

13.考勤:教师出满勤每人赋50分,签到、签退缺一次扣1分。

14.学习:教师每次出勤赋5分。

15.师德:教师未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每月赋20分。

16.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体、计算机等团体(3人以上)比赛活动,对支持学校工作的所抽学生班级按每生5分分别赋予语、数教师,对于获得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的.活动,在奖励辅导教师的同时,再给予支持工作的班级,按每生5分分别赋予语、数教师(辅导教师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17.公开课:主动承担公开课每节赋100分(课后须提供教案、1500字以上反思稿);同组参与研讨活动教师每人20分,教研组长40分;首席评课、说课教师每次赋20分(须提供1000字以上评、说课稿)。

18.论坛等全校性教研活动:参加一次活动,每人赋5分;按要求提供1000字以上有质量的文字材料,每篇赋40分。

19.校本研修作业:每月对教师读书笔记、钢笔字、毛笔字评比一次,一、二等奖每项分别赋15分、10分。

20.黑板报、书法园地、图书角等班级布置类评比:每次一、二、三等奖分别赋语、数教师15分、12分、10分奖励。

21.期末素质测试监考缺一场次扣10分,阅卷缺一次扣50分

(三)取得成果奖励(按实际得分的15℅计算)

1.教师在国家、省、市、县正规报刊上发表文章,每篇赋25分、25分、20分、5分;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论文评比在国家、省、市、县级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20分、15分、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15分、10分、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10分、5分、2分;县级一等奖每篇赋5分。“少教多学”系列师生获奖论文,一等奖按市级一等奖赋分,其他奖项不赋分,赋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教师指导学生在各级正规报刊上发表文章每篇赋30分;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评比活动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赋20分、15分、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赋15分、10分、5分;市级一、二等奖,每人次分别赋10分、5分;县级一等奖每人次分别赋5分。(指导学生须署名指导教师)

3.学校期末素质测试等各项评比评价总分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先进班集体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按各项得分高低评选6个,先进班集体每班赋380分,由校办按一个星期班级38节课,每节课10分,分给所有任课教师。

四、学校考评领导组

组长:路付胜

副组长:汤毅、陈冬梅

成员:赵莹、杜和春、郑昭兵、蒋斌、张有顺、伍敬菊、戴中平、贾良华、戴贤松

本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2

为表彰在全镇教学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教师,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当年评选方案要求,蒙阴县教体局关于教学质量奖的通知要求与教学质量奖评选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二)质量核心

教学质量奖为教学专项奖,要以教学质量作为评定的主要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要改进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突出结果评价,注重过程评价,兼顾专项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教学成绩。

(三)面向一线

教学质量奖评定对象为一线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中一线专任教师(实际带课量必须达到规定课时数)不低于 85%,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按兼职单独申报推荐。

(四)注意均衡

教学质量奖的名额分配要兼顾学段、年级、学科,兼顾城乡。原则上按照各学科专任教师数确定名额分配比例,农村教师名名额不得低于平均比例。

(五)学校评选

学校根据各自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评奖学年度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请假不超过 15 天。

(三)教学扎实认真,成绩突出。

1、本学年教学质量在本校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在本县区处于前列。

2、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系统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参加或辅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得团体前六名、个人前三名的成绩。

3、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获市级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并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4、教学管理人员中所分管教学工作在县区处于领先地位,或指导青年教师获省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一等奖以上。

5、教学研究人员在教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分管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市全县处于领先位置。

6、在教学领域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学校要成立 7 人以上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教师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学术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人选须在学校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2、教学质量奖名额的分配

本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原则,既要考虑到各年级,又要考虑到各学科,不得集中到某年级、某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每学科推荐比例(按县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学校管理人员根据每年名额累积按比例占用名额。分配比例均按四舍五入进行(因名额较少如管理人员在教学成绩中已经取得不再单独占用)。学校在评选过程中务必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得突破和自行调剂分配的名额。学校将成立审核小组进行审查。

3、评选办法

按教师20xx-2022年纯教学成绩量化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分配,如遇成绩相同,看综合量化成绩,仍相同由评审委员会民主评议产生。其他方面教学质量奖按相应学科与部门在上级文件成绩基础上按成绩顺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教学质量奖。

1、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2、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3、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者;

4、有其他师德表现不良者。

5、所管辖区域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与恶劣影响的校园欺凌事件的。

6、近三年取得市及以上同级教学质量奖的不再参与评选,工作不满三年的不参加评选。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3

一、检测基本理念

1、改革评价考试过分偏重知识记忆,强调选拔与甄别功能的倾向,逐步建立评价指标多元,评价方式多样,既关注结果,更加重视过程的评价体系。

2、改革教学过程中过分重视接受、记忆、模仿学习的倾向,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活动,改进学习方式,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3、力争让考试成为学生和老师的一次成功体验,促进学生与老师共同发展。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积极探索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方法与途径。

二、检测科目

1、考试科目:小学1—2年级语文、数学两科;3—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2、考查科目:1—6年级品德与生活(社会)、音乐、体育、美术及地方课程;3—6年级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3、检测时限:1—2年级语文、数学各60分钟;3—5年级语文100分钟、数学90分钟、英语40分钟;六年级语文120分钟、数学100分钟、英语50分钟。

4、考试科目卷面满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40分。

三、命题原则

1、面向全体,注重基础;

2、开放新颖,注重创新;

3、联系实际,强化应用;

4、“三维结合”,注重发展。

同时,试题易、中、较难比例控制在7:2:1左右。期中考试为半个学期所学内容。六年级毕业班(或抽测年级)主要考查全年所学内容,并综合考查小学阶段(或本年级以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农村六年级终结性考试英语试题以3至5年级课本内容为主。

四、检测组织与实施

1、期末考试全区统一命题、印卷,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各校组织监考、阅卷、质量分析等。

2、3—6年级考查科目抽测,由区教研室在第一、二学期中期前后,结合常规教学检查时进行,抽测年级临时抽签确定。农村学校中心小学必抽,另外随机抽取1所村小。城区小学分二步进行,第一,3—6年级除体育外的'其余考查科目抽测;第二,4—6年级学生体育素质测试。

3、六年级终结性教学质量检测或4—6年级抽测。

第一,城区小学,在4—6年级随机抽取一个年级测试,具体抽测哪个年级在当年的5月中、下旬由区教育局临时抽签确定。

第二,农村小学,进行六年级终结性教学质量检测。

(1)检测或抽测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组织:全区统一组织考务工作。隔离、封闭命题、印卷,各学校间实行交叉监考,每个考场2名教师监考,局机关干部担任主考。全区统一组织阅卷、登分、核分、成绩评定等;

(3)参考人数由教育股、考试中心和教研室三方共同核定,今后逐步过渡到学籍电子化管理,由学籍定参考人数。

五、对学校教学质量评定办法

小学教学质量评定满分值共为20分,具体分解如下:

1、考查科目抽测(5分)

(1)农村小学3—6年级考查科目抽测(5分)

内容范围有:品德与社会、科学、信息技术、地方教材、音乐、美术、体育。

(2)城区小学考查科目抽测(共5分)

a、3—6年级考查科目抽测(3分)。内容范围有:品德与社会、科学、信息技术、地方教材、音乐、美术。

b、4—6年级学生体育素质测试(2分)。抽到的年级全体学生参加测试,测试项目:60m跑、立定跳。

2、城区小学4—6年级考试科目卷面抽测(15分);农村小学六年级考试科目终结性教学质量检测(15分)

均采用等级评定法

(1)语文、数学、英语3科成绩人数等级界定

A等考生总数20%(最高分数段)

B等考生总数30%

C等考生总数40%

D等考生总数10%(最低分数段)

(2)项目分值:

3科A等人数加权平均比率(3分)

3科B等及以上人数加权平均比率(3分)

3科C等及以上人数加权平均比率(9分)

分城区、农村小学两个系列评比,以加权平均比率最高的为参照并记满分,其它按比例记分(其中,语文权重为1、数学权重为1、英语权重为0.4)。

六、其他

学校评价教师及中心学校评价村小,可参照本方案进行。考试试卷印刷费、抽测评估年级命题、试卷印刷、交叉监考、阅卷费等均在公用经费中划拨,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

另外,期末考试不管是抽测年级还是非抽测年级均是全区统一命题,各校都必须使用全区卷进行考试,严禁学校另行组织考试或用其它试卷考试。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4

一、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一)评价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全面促进中小学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价意义

通过对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各相关要素进行系统、科学、有效的评价,将有利于加强党建工作,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提出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依法规范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中小学内涵发展,形成各自鲜明的特色;有利于教育工作者投身课改,形成民主、和谐高效的课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轻负担高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系统的教育理论为支撑,引导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由原来的“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由“传统型学校”向“现代型学校”转变;教育教学工作由原来的重“智育”,轻“德、体、美”向“全面发展”转变;课堂教学由原来的“学生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教学目标由原来的重“知识灌输”向“知能并重”转变。

(二)综合性原则

坚持“全面评价、全程评价、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不仅要对初中毕业班的学业考试成绩和高中毕业班的高考成绩进行评价,还要对小学的各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对初、高中非毕业班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也要进行检测评价;不仅要对中小学的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还要对与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因素进行评价;不仅重结果,还要重过程。

(三)实效性原则

坚持做到“查实情,重实效”。依照《通辽市普通中小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定期系统收集信息,然后进行详细的归因分析,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对象,以期改进工作。

三、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教学点),根据管理层级、权限,实施市、旗县、校三级评价。

(一)市级评价范围

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对各旗县市区小学、初中进行抽测。旗县普通高中由市、旗县两级联合评价。

(二)旗县级评价范围

旗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旗县所辖的.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同时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评价旗县所辖高中。

(三)校级评价范围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学点由所辖中心校进行评价)。

以上三级被评价的学校均包括蒙古语授课的学校。

四、评价内容

(一)学校管理。主要包括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学生依法入学、在校生巩固等。

(二)德育管理。主要包括德育工作目标的制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教育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教育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落实,德育课程的建设,德育活动的开展等。

(三)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内教基字〔20xx〕18号)、《通辽市中小学教学常规》情况。课程改革方案的落实、课堂教学效果,学科考试成绩、学生的作息时间和学生的作业量等。

(四)队伍建设。主要包括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xx年修订)》情况,学校干部教师两支队伍建设的措施、班子建设情况,干部教师的学历达标情况,教师任课尤其是高级职称教师任课情况,干部教师参加自治区、市组织的进修和教研情况,校本研训方案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蓝青工程、名师工程的实施情况,名师工作坊的建设与作用发挥情况等。

(五)课程建设。主要包括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开发使用,校本课程的建设与使用等。

(六)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对《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掌握,落实《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措施,《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经验总结。尤其注重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课程内容情境化,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

(七)特色办学。主要包括学校文化建设与特色办学的可行性方案、立项、实施过程和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成果。

以上七个方面的具体目标要求见《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

五、时间安排及方式方法

(一)时间安排

终结性评价,以一学年为一个小周期,一般安排在下个学年初,形成学年评价报告;以三年为一个大周期,形成三年评价的结论性报告。过程性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

(二)具体方法

主要采取听、看、谈、测的方法进行。

听,即听工作汇报、听课。

看,即看资料、看教师的备课教案、看教师对学生作业的批改。

谈,即座谈、访谈。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教师的师德水平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测,即测评。按照《课程标准》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进行测评。

六、评价结果的产生及运用

(一)评价结果的产生

按年度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逐一量化,给出结论,分析诊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评价报告。对市直中小学和旗县高中,直接反馈给学校;对抽查的旗县小学、初中,以旗县为单位反馈。

(二)结果运用

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颁发“教育教学质量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批评,限期整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评价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协调组织整体评价工作。各旗县市区、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评价领导机构,确保全市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序进行。

成立专家评估组。市、旗、校三级都要成立相应的专家评估组,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专业化的评估,确保公平、公正、客观。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持续和有效开展,根据评价工作需要,由市、旗两级财政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力度。

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市、旗县、校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宣传好本评价方案精神,严格按照《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真正提高我市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水平。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5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二、具体激励方法

(一)评优评先

1、上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三名直评为校(中心校)优(校优,将纳入职称加分项,等同于镇优加分);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3、县优名额将对毕业班倾斜,其中语、数、英第一名直评县优,其他学科其他名次综合考虑;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三、说明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6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xx〕137号)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东部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xx-2018年)的通知》(温政办〔20xx〕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设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基础教育公办与民办学校。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一、奖励原则

树立全面、全程、全员、绿色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全面导向、改革导向、增量导向”的奖励原则,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机制。

(一)“全面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质量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坚守学校安全、德育、体育、减负等工作底线。

(二)“改革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向改革要质量,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扎扎实实推动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并取得成效的中小学校得到奖励。

(三)“增量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关注学业成绩的增量,在不同学业成绩基础上追求增量,增强学校主动发展意识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预期目标

通过奖励,引导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学校与教师积极性,扎实推进课程改革与课堂变革,不断改进学校德育、智育、体育、艺术教育等工作,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达到以下标准:

(一)义务教育学业合格率达到省均水平。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前四水平。

(三)高中学业水平的合格率达到97%,高考录取率达90%。

(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五)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达标达到95%、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奖项设置

主任教育教学奖励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设以下三类奖项:

(一)学业质量奖(76万)。奖励学业质量高或提升幅度大的.公办与民办中小学校。小学学业质量奖约26万元、初中学业质量奖约30万元、高中学业质量奖约20万元。

(二)精品项目奖(16万)。奖励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示范校建设成效显著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项目组成员。精品项目分精品课程、精品教改项目(包括教育评价改革项目)、教学常规管理精品校、校本研训精品校,每学年评出8个项目,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

(三)优秀成果奖(8万)。奖励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论文、课题)、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得者;市一等奖及以上艺术节与科技节作品的指导教师、市“小数学家、小科学家、小文学家”的指导教师。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业质量奖、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必须要具备以下前置条件:

1.平安校园考核不低于850分,年度内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学生体质健康合格达95%及以上或比上年度提高2%。(高中数据采用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高校新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3.认真践行“四品八德”教育,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具体行动。

(二)申报学业质量奖的学校,学业评价指标达标有以下要求:

1.小学:当年度小学学业合格率达到区均值及以上,或学业合格率在全区排位名次比上年度有进位。

2.初中:(采取团体捆绑式评价)当年度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前20%、T总分、后20%)至少有两项指标达到市平均水平或比上年度有提升。

3.高中:当年度高中学考累计合格率要达到93%及以上或增长率达到4%及以上且高考录取率达到88%以上。

(三)申报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具备以下条件:

1.精品课程。依据学校课程规划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评价、管理,做到科学、有效、精致,在两个年级及以上实施。

2.精品教改项目。根据学为中心教学改革方向,开展课堂变革、作业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取得很好成效;或推广与深化“基于作业单的互助课堂”项目成果, 成效显著。

3.教学常规精品校。根据市教学新常规,结合我区“基于作业单互助课堂”项目成果与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教学新常规建设,成效显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校本研训精品校。认真落实市、区有关校本研训要求;基于校情,创新开展校本研训工作,亮点鲜明、成效显著。

(四)申报优秀成果奖的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2.申报成果奖项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

3.获奖艺术节作品、科技节作品、“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与指导,有完整指导活动记录。

五、奖励办法

一学年奖励一次,奖励考核期为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一)学业质量奖的奖励办法

1.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根据学业评价指标计算积分,再根据积分计算出各校学业质量奖的金额。(具体见附件:学业质量奖的计算方法)

2.学业质量奖发给学校,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奖金分配方案发放给教师。

(1)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注重毕业年级,兼顾基础年级

(2)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向一线教师特别是教学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

(3)学校奖金分配方案兼顾那些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课堂质量高、深受学生欢迎的非考试学科教师的贡献。

(二)精品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精品项目认定程序。

(1)学年初由学校申报创建精品项目并提交方案与工作行事历。

(2)学年中由文教体工作局组织督导组进校督促与指导精品项目的培育。

(3)学年末由精品项目考核组对申报学校条件与项目成果进行认定,择优确定精品项目。

2.精品项目奖发放给学校,由学校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益予以分配。

(三)优秀成果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市一等奖:论文500元/篇,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1000元/人,艺术节指导奖、科技节指导奖1000元/项目,课题成果奖20xx元/项目;市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奖 3000元/生。

2.省二等奖、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国家一等奖分别按市一等奖的1.5、2.0、2.5、3.0倍数计算奖金。同一项目取最高奖,不重复累加计算。

3.优秀成果奖直接发放给有关教师本人。

六、保障措施

(一)区财政要保障每年100万的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若当年度质量奖励发放总额不足100万,财政按实际金额安排预算。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资金不列入绩效工资范围。

(二)文教体工作局要成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小组,确保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实施奖励方案。

(三)文教体工作局全程监督主任教育教学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奖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挪用、挤占。督促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提高奖金的使用效益。

(四)文教体工作局根据我区教育发展,可视情况对本奖励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好地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本方案自20xx年8月7日起开始实施。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7

根据我校实际生源情况,为配合“教学质量诊断跟踪”实施,经校方讨论,现将质量奖励方案公布如下:

一、凡参加区级监控,由区教育学院组织阅卷的考试:

给予语、数、英执教老师奖励

区平均分≦班级平均分<1分,奖励500元

再超每1分奖励100元,小数点保留一位

例:区平均分78.5,班级平均分79.6,奖励500+110=610元

奖励按班级为单位。

二、凡参加区级监控,由校教导处组织阅卷

给予语、数、英执教老师奖励

参照区教育学院组织阅卷奖励方法的50%

三、凡参加区监控的班级,由于区不公布班级平均分,以区监控前校监控的'分数为参照分,参照区平均分及其他班级的平均分按比例折算估出其成绩,参照区级监控,由校教导处组织阅卷的奖励方法同样给予奖励。

四、凡参加区监控的班级,未达到区平均分,但没有轮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矫治,涉及到的教师适当给予200元奖励。

五、凡参加区级抽样、采样,由校教导处组织阅卷

给予语、数、英执教老师奖励

区平均分≦班级平均分<1分,奖励100元

再超每1分奖励20元,小数点保留一位

六、凡参加区级抽样、采样未达到区平均分,又没有轮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矫治,涉及到的教师适当给予100元的奖励。

七、凡参加区级监控、抽样、采样后,上级主管部门到学校调研学科成绩大幅度提高的成功经验,学校奖励涉及到的学科老师1000元。上级主管部门到学校调研学科成绩大幅度下降进行矫治的,学校不予奖励。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8

一、考评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师、学生。

二、考评内容

1、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与教研教改水平:重点考评教学常规管理、质量建设、教科研工作和师资校本培训、专业发展及名师培养与使用情况。

2、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效与学科研究水平:重点考评各学科教师教学常规落实、课堂改进创新、课后辅导拓展和面向全体全面提升质量及立足岗位开展行动研究与自身专业成长情况。

3、学生的学业成绩与能力素养发展水平:重点考评全体学生各学科的学习提高状况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及良好习惯、意志、情趣养成与兴趣、特长发展情况。

三、考评办法

1、分级分类分科评价:

⑴分级全覆盖评价:教学质量监测实行每学期各学校各年级全覆盖质量检测。中学层面县级负责组织高、初中毕业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教研片区负责组织高、初中起始年级和初中八年级起始学科统一质量监测,学校负责组织高二和八年级非起始学科统一质量监测;小学层面县级负责组织三年级、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学区负责一年级、四年级统一质量监测,学校负责组织二年级、五年级统一质量监测。

⑵分类有区别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实行分类分层次评价。中小学均实行公、民办学校分别考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城区、平原、山区学校分类分别考评;公办高中学校按达标等级兼顾高一录取成绩分类考评。

⑶分科多样化评价:各学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实行多样化评价。根据各学科特点,采取测试、竞赛、活动、表演、展示等多样化形式监测与评价。

2、做到“四个结合”:

⑴定量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学科成绩以量化考评为主,学校教学管理与质量建设措施以定性考评为主,既有综合评价,又有单项评价。

⑵过程与终结考评相结合:教学常规工作重日常监控与规范,教学工作绩效重成效测试与考评。监测与评价功能发挥上既要用于比较、考核,更要用于诊断、促进。

⑶统一考试与随机抽测相结合:各年级各学科的.监测与评价可以是期末统一命题检测,也可以通过不定时分期分批分学科随机抽测。

⑷常规量分与奖惩量分相结合:教学管理常规工作和学科教学成绩面向各学校全面考评,教研教改、学科竞赛、特色创建、典型塑造和名师培养、技能竞赛等工作,根据学校参与程度与所取得的实效,分等次奖励或扣分。

四、考评要求

(一)明确分工,形成合力。根据教育局、督导室、教师进修学校和各中小学的工作职能和管办评分离原则,做好学校教学管理与质量建设监测与评价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教学日常工作管理方面:学校负责教学常规工作的具体实施与日常管理,实行教学常规工作月评制度(附件一);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对学校学科教学、教研教改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服务,教研员每周深入学校开展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不少于一天;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每学期至少一次;督导室负责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评估,并组织包校督学不定时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方面:教育局负责全县统一考试、随机抽测方案的制定与考试的组织;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全县统考、抽测试卷命制、阅卷和成绩统计、质量分析工作及组织学科竞赛活动,并协助教育局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学校负责配合做好全县统一考试、随机抽测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中学教研片区、小学中心校参照全县统考做法,做好本片区(学区)统一考试的组织、命题、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各学校自行组织的统一考试,实行年段交换命题、阅卷,教务处、教研室负责组织有关年段、年级、学科人员做好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各层级各有关部门在承担各自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协作,增强工作合力。

(二)以评促建,务求实效。各学校要以开展中小学教学管理与质量建设考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与质量监测评价制度(附件一):一要认真落实好中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及其他教学管理干部随堂听课制度,促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有效性、科学性;二要认真落实好教研组、备课组每周教研活动制度,促进校本教研实现基于教学、源于教学、融入教学、服务教学;三要认真落实好教学常规管理日常检查评价制度,促进教学常规各个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四要认真落实好研究教学质量工作会议制度,促进质量建设监控形成常态化、规范化;五要认真落实好各年级教学质量期末统一测试与质量分析、通报制度,促进各中小学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同时,各学校要加强期中、期末考试及单元检测命题、考试、阅卷、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的管理与研究,讲求适合与实效,落实“教什么、考什么、用什么”,力求单元过关、夯实基础、发展能力、形成素养;要组织开展作业、试题命制的有效性、科学性研究,把握好检测的难度、信度和效度,面向大多数学生,注重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要积极开展学科兴趣小组、培优补差、学科竞赛等活动,促进各种生理心理生长发展期不同知识层次基础的学生的积极成长与个性特长发展。

(三)结果运用,激励提升。质量监测分析结果要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应用到对教师绩效量化考核之中;每年度的学校、教师评优评先时,要综合考评近年来的教学质量情况。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待,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监测成绩优秀的学校、教师将进行适当的表彰奖励。县教育局将在每学年度高中、初中、小学教学工作会议上,表彰一批教学质量先进学校和教学质量先进教师。各校也要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考评激励机制,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教学质量过程监控激励措施,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各学校校长为学校教学质量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教师为学科教学质量责任人,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学校或所担任学科的教学质量负责。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优异的,将授予“教学工作先进学校”奖牌;与本校生源状况比较、与本校前三年的教学质量监测成绩作比较,对提高幅度较大的学校,将授予“教学工作进步奖”奖牌;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单科成绩优胜(义务教育须为均衡编班的)的学科教师,在每年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教学质量监控综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学校,将列为县教学质量挂牌督查校,当年度学校班子成员不提任、不评优;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综合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不理想的,该校列入县教学质量重点督查校,该校领导班子予以调整(含班子重组、调整和个人降职、免职、调任等),当年度学校班子成员不评优。

(四)强化保障,有效落实。一要加强组织保障。县、片区(学区)、学校要成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机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理解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目的意义,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要加强统一考试考务组织,监测的命题、巡视、监考、阅卷等环节要严格把控、从严要求。二要落实经费保障。为保证我县各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顺利、有效进行,形成常态化,每年在中小学教师继教经费中切出一定比例,拨付给县教师进修学校,统筹作为县级及以上质量监测和全县性的教研培训工作经费。县、片(区)统一质量监测有关工作人员津贴项目和标准参照闽财教〔20xx〕84号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考试考务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三要严明纪律保障。统一考试、随机抽测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相关学生参加测试,坚决杜绝替换学生或非正常缺考,坚决杜绝妨害测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各类因素,确保监测的准确度和参与率,确保监测的客观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现有学校、教师在监测中出现违规现象,将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在组织相关测试中的问题、困难和建议要及时与县教育局业务股室或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教研室联系、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五、附则

1.本方案所指评价年度从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2.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9

为了强化教师质量意识,激励教师不断奋发进取,勤奋工作,确保我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保证中小下达的毕业班各分数段质量目标达成,并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进而提升我村小学在全镇范围内的办学地位,结合我校校情实际,特制定以下毕业班奖励方案:

一、奖励范围:

1、全县毕业班检测考试,成绩以教体局评比公布数据为准,各类奖励以本镇六年级成绩评比结果执行。

2、奖励对象:

(1)、语文、数学、综合学科(品社、科学)。

(2)、奖励项目:a/合格率;b/单科三率和;c/中小下达的`质量目标(分数段人数)

二、具体办法:

1、合格率:

本校合格率位居全镇前4名进行奖励,依名次分别奖励班主任100元、80元、60元,50元。

2、单科三率和:

单科三率和位居全镇各教学班前三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80元,第二名奖励60元,第三名奖励50元。

备注:综合科成绩奖金由品社、科学科老师平均分配。

3、质量目标的完成:

中小下达我校各分数段人数达标标准:

各分数段每超一人依次奖励班级30元、25元、20元、15元、10元,按人数累计计算;未下达分数段每进入一人,从高到低依次奖励50元、45元、40元、35元、30元,按各段人数累计计算。

备注:本目标奖励属班级奖励,由班主任根据进入学生各科成绩高低进行分解,分配到教师个人,品社、科学占总奖金的三分之一,再从三分之一中进行平均分配。

三、几点说明:

1、月考成绩按照中小奖励政策执行,本校不再设奖;

2、本奖励方案属本校奖励政策,与中小奖励方案不冲突,获奖教师双重受奖(中小奖励和本校奖)。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和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原则

充分发挥督导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切实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规范科学可持续发展。

三、评价对象

对县域内从幼儿园到普通高中学段的公、民办学校(园)实行分组评价。共分六组。

(一)高中组为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部;

(二)初中组为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三)小学组为局属小学、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各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

(四)乡镇村小组随机抽取乡镇中心小学辖区内1所小学(不含教学点)进行考核,且一年内不重复考核;

(五)幼儿园组为局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及随机抽取乡镇学区的1所民办园,民办园一年内不重复考核;

(六)其他学校(园)组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特教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其他幼儿园由职能股室单独评价。

四、评价指标体系

(见附件)

五、评价方式

(一)学校自评。学校建立自评领导小组,制订自评工作方案,发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等参与自评工作。自评应做到真实、客观,既要总结成绩与经验,也要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发展对策。按照学校发展概况、规划实施的主要成绩、年度目标达成程度分析、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理由及失分原因、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新学年(期)目标调整等方面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督导办)。

(二)随访评价。督导室成立评价专家组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重点对办学行为、课程改革与实施、学校管理以及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情况进行“四不两直”检查。原则上每学期开展一次,采取听取汇报、实地验证、查阅材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推门听课等方式,按照评估细则进行赋分。

(三)集中评价。主要考评学生、教师、学校教育教研获奖情况、总结性材料(自评报告)等,每学年一次。学年结束,局督导办会同局有关股室进行集中评定。

(四)综合评价。在完成上述三项评价工作后,对下列各项指标进行评价,一并汇总。

1.党建引领(意识形态(党建团建、队建等)。局党建办联合局团工委评价赋分。

2.开学工作(规范办学)。教育股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双减”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教育股、体卫艺股结合“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评价赋分。

3.学额巩固。教育股评价赋分。

4.中职招生。教育股根据初中学校完成县教体局下达的职教招生任务情况评价赋分。

5.德育与劳动教育。教育股评价赋分。

6.信息宣传。由局办公室(信息宣传中心)根据各校(园)学年度内报送信息的质量与数量进行评价赋分。

7.学区工作。督导办联合教育股评价赋分。

8.学前教育。教育股评价赋分。

9.安全管理。办公室评价赋分。

10生源稳控。教育股依据有关文件,对全县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和全县中考生源稳控情况进行赋分。

11.教育质量监测。根据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县教学研究室出台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惩办法予以评估。

12.体育与体质健康。体艺卫股评价赋分。

13.特长发展。监测中心对参评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体育与艺术教育进行监测、评价赋分。

14.教师发展(教师聘任、研修与培训)。人事股会同县教师进修学校,结合教师聘任、研修与培训等开展情况评价赋分。

15.支教工作。人事股评价赋分。

16.满意度调查。人事股组织,根据参评学校(园)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17.特色校园创建。教育股评价赋分。

18.文明校园创建。办公室评价赋分。

19.新优质学校创建。教育股评价赋分。

20.奖励与处罚。

1.奖励。参评单位在某一方面获重大奖项奖或因工作突出,年度内在市级以上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媒体上报道宣传学校的做法的,按照等级进行赋分,累计封顶10分。

2.处罚。由教体局纪检组、办公室、人事股等提供依据。学年度内学校教职工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凡因学年度内各单位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节能减排、统计造假、党风廉政、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方面被问责或被上级通报的;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评估细则扣分外,均实行“一票否决”,该学年度不得被评为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先进单位。

六、评价赋分

(一)高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局属小学(中心小学校本部)、村小。所有评价项目得分之和就是该校本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评价的最后得分。其中教学质量分是以县监测中心提供的参与监测的各年级得分为基数,分别按比例折算后(高中满分为60分,初中、小学满分为50分),再取平均值,即为该校的教学质量得分。

(二)中心小学。校本部办学质量得分的70%(不含教学质量分),加上样本校办学质量得分的30%(不含教学质量分),再加上学区学前教育评价得分、学区集中评价分值和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分即为中心小学办学质量督导评价的最后得分。其中中心小学(学区)教学质量分以全学区参与监测的各年级总评得分为基数,分别按比例折算后(满分为50分),再取平均值,即为教学质量得分。

(三)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高中部、初中部、小学部分开统计,初中部纳入中学部分评比,小学部纳入局属小学和校本部评比。

(四)幼儿园。根据评估细则,结合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进行评价,并确定等次。

(五)特教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主要采取实地查验方式,重点对工作计划的落实、年度报告的提交以及有关表彰奖励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等次。

七、评价结果

(一)评价等次。办学质量督导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分六组,即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乡镇村小组、幼儿园组和其他学校(园)组。各组按工作实际和相应比例分别设立“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次。

1.“优秀”等次学校(园)数量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8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取同类学校(园)数量的30% (并列计入)。

2.“良好”等次学校(园)数量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7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取同类学校(园)数量的30%(并列计入)。

3.“合格”等次学校(园)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60分及以上的学校(园)。

4.“不合格”等次学校(园)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学校(园)。

(二)结果公开。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

八、结果运用

依据《教育督导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规定,设立五河县中小学(园)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奖,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园)年度考核、校干考核、奖惩、任免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一)每学年对办学质量督导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并表彰,对获得优秀等次单位授予“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先进单位”称号。

(二)对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在同类学校(园)中倒数第一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并限期一年整改;对连续两年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在同类学校(园)中倒数第一或连续三年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排名后三位的单位负责人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调整或问责。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11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 考核办法

(一)教学管理考核 (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 (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 2 x GB3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 3 x GB3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 2 x GB3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3 x GB3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四、考核的实施与保障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对集体舞弊、大面积雷同试卷、不按统一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扣除该校当年考核得分30-50分。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六、本办法由石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全面加强我县小学教学精细化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科学运用教学质量监测结果,引导学校端正办学思想,树立正确的质量观,规范教师教学行为,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履行教学常规工作,努力推进课程改革进程,促进我县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监测范围

1.监测单位:县直各小学、中心小学(中心校)等27所学校的校本部及所属一般完小(含校区、分校及设有3~5年级的教学点,下同)。

2.监测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法、科学等5门学科。

三、监测安排

(1)监测频率与范围:每学年对各校校本部及一般完小的3~6年级监测学科进行质量监测,1-2年级语文、数学质量监测由各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小学组织实施。

(2)监测组织:由初教股、小学教研室负责组织,按考前核定人数、考生单人单桌、县派巡视员、标准化考场实施监测、集中网上统一阅卷等程序要求进行监测。

四、质量考评

按核定的参评学生为基数,统筹考虑学困生转化成效核计教学质量。所监测学科的教学质量,分教师个人与学校团体两个维度进行考评:

(一)教师个人教学质量考评、奖励

以班级为单位,以学科班级的平均分或合格率为指标(核算办法见附件),参照学校生源特点、城乡差别及学校规模等实际情况,分四个组别对教师个人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1.组别划分

城区一组(六校):城南小学、临城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分校、城东小学分校、城东小学黄竹校区、第二实小水西校区。

城区二组(六校):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城东小学、第二实小、进校附小、城西小学、实验小学紫金校区。

农村一组:农村一般完小、教学点

农村二组:农村中心小学校本部。

2.奖项设置

(1)监测学科的平均分或合格率(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以平均分为指标;道法、科学两科以合格率为指标,合格率相同时以平均分为指标),排序居全县同学科同组别班级总数的前50%(获奖个数按四舍五入取整)为获奖班级,再按2:3:5的比例分设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设奖个数按四舍五入取整)。

(2)鉴于城区学校校际生源略有差异,城区组教师个人教学质量按如下比例打折考评:

城区一组:城南小学、实小分校、临城中心小学、城东小学黄竹校区、二实小水西校区等五校(区)教师的个人教学质量按学科平均分或合格率的100%核计;城东小学分校教师个人教学质量按学科平均分或合格率的98%打折。

城区二组:城西小学按100%核计,进校附小按99.5%核计(城东小学本部、第二实小、实验小学紫金校区教师个人教学质量按平均分或合格率的99%核计,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按98%核计。

(3)道法、科学的班级原始合格率原为100%,打折后未进入一等奖的班级,可视为一等奖参评对象;当一等奖总数多于下达数时,按班级打折后平均分由高到低取定;二、三等奖奖项设定同上。

(4)本学年度教师所任教班级未重新编班的(由学校提供两学年班级学生原始花名册确认),当年度的班级教学质量在同组别名次较上一学年县级质检同组别名次进步达30%及以上的(获奖名次按四舍五入取整,下同),增列为教学质量考评三等奖;进步名次达40%及以上的.,增列为教学质量考评二等奖。进步名次率考评与正向教学质量考评均获奖时,取较高值奖项。

(5)完善小学校一、二年级教学质量的校级考评。一个年级只有1-2个班级的小型学校(如步云、茶地、珊瑚、泮境、蓝溪、溪口、下都、中都等),通过自行商议推荐一校牵头组成教学质量考评联盟,按县级要求规范实施试卷保密、监考、评卷、统计、考评等流程,以考评监测学科科任教师的教学质量等级,确定奖项。

(6)奖励金设置

①县级教学质量奖励

在县级教学质量监测中,语文、数学学科教学质量考评为一、二、三等奖的,每班每科分别奖励500元/班、400元/班、300元/班;英语、道法、科学考评为一、二、三等奖的,每班每科分别奖励200元/班、150元/班、100元/班,由县教育局在教学质量管理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担任多个班级、多个学科教学的教师,其教学质量奖励金可以累计。由于产假等原因,中途接班,多人合上一个班级的,学科教学质量奖励金按教学时长折算核计。

一、二年级教师个人教学质量奖励金由县局按3-6年级的设奖比例及奖金标准下拨到各校。各校参照上述标准结合校情考评、奖励。

②市级以上教学质量奖励

学校接受市级以上教学质量抽测,以语文、数学的学业成绩居全市各县(市、区)位次为评价标准,按以下标准给质检样本校颁发奖励金,并对样本校所在中心校给予教学质量指导管理奖分或扣分(英语、科学、道法等综合学科按折半核计):居全市各县(市、区)第一名,样本校每校每班800元,样本校所在中心校(县直学校)的学年度教学质量管理考评最终总分基础上另奖励1分/校;第二名,每校每班600元,另奖励0.8分/校;第三名,每校每班500元/校,另奖励0.5分/校;第四名,不发奖金,不奖励分值;第五名,扣0.5分/校;第六名,扣0.8分/校;第七名扣1分/校。

③教学指导管理奖励

参加市级及以上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以平均分或学业成绩颗数为参照指标,根据参加监测学科的总评成绩居全市各县(市、区)位次情况,按以下标准核拨教学指导管理奖金:居全市各县(市、区)第一名,5000元/人;居全市各县(市、区)第二名,3500元/人;居全市各县(市、区)第三名,2500元/人;居全市各县(市、区)第四名,1500元/人。第五名不予奖励;第六名及以后,学科教研员提交学科教学质量调研报告,提出整改工作计划,并做好跟踪与落实。局、校有关领导、小学教研员和初教股人员按教学质量贡献绩效参与教学指导管理奖励金分配。

(二)学校团体教学质量考评、奖励

1.分组考评

(1)县直学校组(6校):以监测班级参评学生的原始成绩为统计基数分校统计,城南小学按考评总分的100%核计;进校附小、城西小学考评总分的98%核计;城东小学本部按考评部分的97%核计,城东小学分校及黄竹校区按考评总分的100%核计;第二实小本部按考评总分的97%核计,第二实小水西校区按考评总分的100%核计;实小人民路校区按考评总分的96%核计,实小紫金校区按考评部分的97%核计,实小分校按考评总分的100%核计。

一所学校下辖多所学校(校区)的团体质量考评,按一校一评的原则,先分校统计考评,再按校本部与校区(分校)质检学生人数的结构比例汇总成学校团体考评总分(示例:城东小学团体质量考评分=城东小学本部考评分x97%x本部质检学生比例+城东小学分校考评分x分校质检学生比例)。新办学校开学当学年度不参加所在县直学校团体教学质量考评,次年列入县教学质量团体考评。

(2)农村小学组(21校):下辖3所及以上一般完小的中心小学(中心校),按总分的100%核计;下辖1-2所完小的中心小学(中心校),按总分的98%核计;仅有校本部1所完小的中心小学(中心校),按总分的97%核计。

按农村小学校本部与一般完小两组分类统计、汇总后,按校本部与一般完小的学生数的比例合成学校团体总分。

2.计分方式

(1)分值结构:全学年满分为300分,其中六年级期末考试150分;平时质量检测总共150分。每次质检考评采取分组量化、汇总打折的办法取值。

(3)学科分配:语文、数学各占30%,英语占20%,科学、道法各占10%。

(4)学科指标:语文、数学、英语设三个指标,其中平均分占50%,及格率、优秀率各占25%;品社、科学只设合格率指标。

(5)指标计分

各指标分值的80%为基本分,指标分值的20%为绩效分。学校学科教学质量所涉指标(平均分或合格率)达到全县一般水平得基本分(即80%);以全县最高分值与全县一般水平的差值为标准,计算出各指标绩效分。

学科考评指标计分公式为:基本分值(占学科分值的80%)+绩效分值(占学科分值的20%)

其中学科绩效分计分公式为:[绩效分(20%)÷(最高得分-全县一般水平分)]×(学校学科得分-全县一般水平)

3.奖项设置及奖金分配

以学年度为单位,根据各校教学质量考评最终得分,分县直小学组与农村小学组设立教学质量管理优秀奖:县直小学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农村小学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0元/校、8000元/校、6000元/校,结合该学年度在校生数按以下比例核拨教学质量管理奖金:学生数499人及以下的,按1倍核拨;500-999人(含)的,按1.2倍核拨;1000-1999人(含)的,按1.5倍核拨;20xx人以上的,按2倍核拨。

全县27所学校团体教学质量考评排名次与上学年相比较,进步名次居前3名的学校评为教学质量管理进步奖,奖励3000元/校。

教学质量管理优秀奖与教学质量管理进步奖不重复叠加,同时获得两个奖项学校,只取教学质量优秀奖,同时教学质量管理进步奖不再替补。

五、考评结果运用

1.每学年度的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考评量化结果,以折扣前的原始分值纳入县教育局对各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小学及校长绩效考核暨素质教育目标管理督导评估。

2.在教学质量考评量化管理中受表扬的学校和校长,优先推荐参评各类先进,由县教育局按规定发放教学质量管理奖励金。学年度团体考评总分在全县倒数三名(含)内且与全县量化考评平均分相差40分的学校,列入黄牌警告,责成学校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取消该校及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学校团体教学质量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并责成学校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在全县有关会议上作整改表态发言。学校团体教学质量连续三年被黄牌警告的,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于质量监控整体落后较大的学校,由县局领导约谈相关学校校长,并组织初教股、小学教研室相关人员深入学校开展专项调研督查,加以整改落实。

3.县教育局根据县级教学质量检测数据按等级制对教师个人教学业绩统一赋分。教师个人业绩主要作为教师绩效考评、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职称晋级、职务任免和城区教师遴选等方面重要依据。县教育局对县教学质量监测中获得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将发文表扬,并按规定发放教育质量奖励金。语文、数学、英语平均分低于全县同年级同组别平均分15分以上的学科教师,道法、科学等综合学科合格率低于同学科同级别整体合格率20%的学科教师,列入县学科教学质量薄弱科任教师,由所在学校跟踪了解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整改材料提交县教育局,同时,教学质量薄弱科任教师列入县教学常规重点跟踪督查对象;对于三年内两次被列为县教学质量薄弱的科任教师,将作出高职低聘、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4.县教育局将严肃查处教学质量监测中的违规舞弊行为。对于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人员及学校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每年9月初,由教育局初教股、小学教研室汇总、编制上学年小学教学质量管理考评奖励花名册,经局务会审定后,将奖励金款项拔至各校。教师个人教学质量奖金由学校直接发给教师个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奖由学校负责分配,各校在分配教学质量管理优秀奖、进步奖的奖金时,70%以上的奖金用于质检年级相关科任前60%的优秀教师,其余30%奖金用于学校管理团队。

6.各校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教学质量管理方案,使聚焦主业、潜心教学,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成为广大教师的共识和自觉追求。

7.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学校招生变化可适时作出科学调整,未尽事宜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13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也是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切实调动各校尤其是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过中心小学研究通过,特制定该奖惩办法

一、参评年级:各小学所有年级。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二、奖惩办法:

在镇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

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

(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1000元,第二名奖校长800元,第三名奖校长600元。

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本办法经全体校长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小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