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工作报告

非煤矿山检查情况汇报

尊敬的省督查组领导:

非煤矿山检查情况汇报

首先,我代表荆门市安监局向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荆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15年上半年,在省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们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历年来同期最好成绩,截止到目前,全市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比分别降低66.7%、60%,安全生产形成了良好的态势。

一、安全大检查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鄂安监管监一[2015]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汛期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我们一是迅速制定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于3月下旬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荆安监管非煤[2015]3号),对非煤矿山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设计、评价单位资质情况等14个方面拟定了37项详细检查标准,实行三级检查责任制,即: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全面检查和市安监局组织专家组全面复查。二是全面组织了地采矿山安全大检查。4月下旬至5月底,市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市直企业的安全科长和市矿山救护队人员对全市地采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33家,查出隐患或问题225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9份,责令停产整改企业3家,对11家企业给予了经济处罚。并于6月22日召开了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和全市所有地采企业法人会议,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三是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水患企业。在制定下发《荆门市非煤矿山防治水工作方案》的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此次安全大检查结果,明确了熊家湾磷矿、柴湖磷矿、刘冲磷矿、喜人磷矿、秦冲磷矿、治国磷矿为防治水重点矿山,要求相关企业迅速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防治水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渡汛并在下阶段有效消除水患。四是加强了尾矿库汛期安全管理。我市现有的5座尾矿库(均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3座为新建库,尾矿堆存于初期坝内;2座利用尾矿筑坝,均实行了位移观测和浸润线观测),均开展了安全自查,完善了应急预案,准备了应急救援物资,尾矿库的安全度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今年上半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严格程序,切实抓好年初复工安全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统一部署,严把复工关口,确保非煤矿山复工安全。一是及时部署节后复工工作。春节前,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矿山复工“八要”(即一要全面安全检查;二要设施设备检修保养;三要安全教育培训;四要制定年度采掘计划;五要绘制填充各种图表;六要健全责任制及各种规章制度;七要办理复工报批手续;八要接受上级检查验收)。二是强化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复工前教育培训,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知险、识险、防险、排险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三是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检查。企业复工前,实行层层把关,切实抓好安全检查工作。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统一由企业进行全面安全自查,消除隐患后,提交书面复工申请,经乡镇检查验收合格,签署明确意见,报各县市区安监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重拳出击,着力做好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4月下旬至5月底,市局组织对全市地采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大检查,共检查企业33家,查出隐患或问题225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9份,责令停产整改企业3家,处罚企业11家。上半年,市安监局共检查企业120余家次,下达隐患责令整改书50份(已整改回复47份),提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287项。二是严查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2家违法生产企业下达责令停产整改执法文书,实施了2.0万元的经济处罚;通过安全监察执法,查处了9家不按规范设计违规开采、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冒险作业的企业处罚10.5万元。

标签:情况汇报 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