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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弱势群体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关于“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调研的安排部署,扶贫攻坚和农村弱势群体保障课题组会同县扶贫办、下乡办、民政局、残联、老龄委及财政局、统计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现结合调研情况,提出一些粗浅的思考和建议:

农村弱势群体调研报告

一、我县的贫困现状及农村弱势群体保障面临的现实

(一)贫困及农村弱势群体的界定

贫困在在扶贫实践中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两种状态,我国的扶贫政策在2017年前,有两个扶贫标准,一是1986年制定的绝对贫困标准,把198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6元的农村人口定为扶贫对象,后来此标准随物价调整,到2017年时为785元。二是2000年制定的低收入标准,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在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之间的为低收入人口。到2017年底,低收入标准调整为1067元。

2017年底,我国宣布上调扶贫标准,把绝对贫困标准与低收入标准合二为一,统一提高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取消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区别对待的政策。

“弱势群体”的提出源于扶贫工作不断深化,随着贫困工作内涵和外延的拓展,弱势群体的扶助逐步成为扶贫救助的重要对象与内容。根据时下关于弱势群体的一般解释,农村弱势群体在狭义上一般可以理解为包括以下两类人群:一是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和抚养义务人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和未成年人,即传统的五保户;二是农村贫困人口。在我们县,由于贫困的面积较大,上述两类人群大体重合。

(二)我县的贫困及农村弱势群体现状

榆社县的贫困现实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县穷、民贫、发展水平低。县扶贫办的统计数字显示:按照国家最新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的贫困人口标准,截止2017年底,全县贫困人口19636户,7.12万,共200个贫困村,分别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72.7%,全县农户总数的71.9%和全县农业人口总数的74.8%、全县总人口(统计数字13.23万人)的53.8%。全县现有人口在400人以下的、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边远山村140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51%,涉及9488户,30293口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26.11%。

2017年榆社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296元,仅仅是全国平均水平5153元的44.55%,全省平均水平4244.10元的54.1%,晋中市全市平均水平5193.83元的44.2%。

“十一五””期间的前四年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8.3%,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增长时期之一,而同期

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7个百分点,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增长幅度已经连续下跌,年均下跌2.3个百分点。

按照狭义的弱势群体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全县共有农村五保户1234人(其中残疾人624人),比例不是很大,只占全县总人口的不到1%。截至2017年底,全县共有残疾人951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2%,其中贫困残疾人7897人,占全县贫困人口总数的11.1%。

(三)我县扶贫攻坚及农村弱势群体保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一五””的五年间,我县虽然遭受金融危机重度冲击,但是,经过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扶贫攻坚及农村弱势群体保障在艰难形势下取得较好的成绩,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扶贫攻坚和做好农村弱势群体保障奠定了基础。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在政策层面为我县扶贫攻坚及农村弱势群体保障带来一些机遇:

一是国家民生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医疗、交通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及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在“十二五”期间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和完善。二是扶贫力度进一步加大,扶贫标准进一步提高,将会对我县的扶贫攻坚带来积极影响。三是拉动内需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将对我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四是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县在农业产业

发育及旅游等新兴产业开发上积累了一定的产业基础,在扶贫开发及新农合等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五是汾邢高速路开通。

但是,从我们县“十一五””期间的贫困现实及脱贫状况来看,我县的扶贫攻坚及农村弱势群体保障工作在未来“十二五”期间也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1、国家政策机遇的不确定

扶贫攻坚及农村弱势群体救助对于我们这样自身经济实力及财力薄弱的县份来说,在立足自我的基础上充分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是扶贫及保障工作的必经之路。我县自2000年未能列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以来,在享受国家项目投资及政策资金补贴等方面损失巨大,以2017、2017年为例,两年间左权县享受的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为5.8866亿元,而我县享受的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仅仅有1.6823亿元,相差4.2043亿元,差额几乎相当于我县历史最好时期2017年的财政总收入,由此可见失去国家级贫困县以来的十年间我县累计损失政策资金高达数十亿,如此巨额的资金扶持机遇丧失对于我们榆社来说是既影响当代又影响未来长远发展的重大损失。尽管县委、政府及全县上下做了很多努力,但是目前能否进入“十二五”期间的扶贫开发重点县范围,局势仍很多不确定因素,倘若再次被排除在“十二五”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外,则由此导致的政策、资金和发展机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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