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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材料范文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是对公众的知情权告知的一种体现,想知道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怎么写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的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一起来看一看吧。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材料范文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最新篇)

县检查组:

根据《关于对救灾经费及物资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象财字[2005]第18号)精神,我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了救灾款和物资的管理使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6月19至22日,我镇普降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出现了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损失惨重,全镇13个村委(社区)均不同程度受灾。据统计,这次全镇受灾人口2.8万人,农作物1.6万亩,水毁公路13条64公里,水毁水利19条74公里,淮坝6处,山塘水库9座;房屋全倒688间,造成危房1699间,特别是因地质灾害及暴雨袭击造成++、++、++3个自然村均有30户以上房屋全倒。灾害给全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困难。

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十分关心,为缓解我镇灾民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下拨了大量的救灾款和救灾物资,保证了我镇灾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截止7月20日,共接收到救灾款20万元,救灾粮59.95吨,帐蓬15项,油毛毡 捆,蚊帐173床,被套68床,毛巾被300床,席子 床,服装 套等一批救灾款和物资。为切实管理和使用好救灾款和救灾物资,我镇坚持专款专用、突出重点的原则,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指挥长,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的救灾物资发放组,制定了《++镇人民政府发放救灾物资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认真执行。这些资金和物资被迅速的发到灾民手中,有力地保障了灾民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由于早计划、早安排,监督到位,救灾款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一是救灾款及物资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同时注意完善申领救灾款和物资的各种手续,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二是救灾对象需经过镇工作组和各村委(社区)工作人员一而再,再而三的核实,并经过张榜公示,才能确认。此举有效的避免了“人情款”和“关系款”的发生。三是以因灾造成的无房无地无财产的新“三无”户和无粮无钱无自救能力的老“三无”户为重点,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把工作做细,避免了扩大救灾款及物资的发放面,使真正受灾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四是坚持实物救济的原则,避免了利用救灾款高价调入、购进救灾物资的行为发生。五是把监督检查始终贯穿在发放救灾款和物资的各项工作中,避免了救灾款和救#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end#灾物资被挤占、挪用、贪污的事件的`发生。六是对水毁的路桥、水渠同步进行抢修,做到有计划、有预算,分步实施,专款专用。七是对直接捐助到镇里的救灾款和物资,做好造册登记并开据收据,同时向社会公布。由于在基层发放过程中做到了款物来源公开,救济方案公开,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关于救灾款及物资管理使用的情况汇报关于救灾款及物资管理使用的情况汇报

二、采取措施

1、领导重视,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果断把这次救灾工作纳入了当前的中心工作,救灾款和物资的管理使用严格照章办事,保证救灾款物的正常合理使用。在这次的救灾款和物资的管理使用上,镇具体掌握到户,对重灾区、重灾民的生活实行动态管理,严密注视灾民生产生活困难。民政办根据受灾程度和灾民的生活状况确定救济对象和救济标准,编制灾民花名册,保证了救灾经费投向的有效和合理。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认真贯彻区政府、民政厅、及市、县政府有关加强救灾款和物资管理使用方面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基础上,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出台了《++镇人民政府发放救灾物资工作方案》,规范了救灾经费和物资的管理使用。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办事,按照不同类型实施有效救济,突出重灾区和重灾民。把救灾经费和物资的发放作为民政办政务公开和基层组织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监督机制完善。在接受和发放救灾捐赠款物方面,我镇规范了接收、管理、发放和监督检查的程序,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村委(社区)没有建立和完善救灾经费和物资管理使用的各项管理制度,对救灾物资发放的规章制度了解甚少,操作不规范,给救灾经费和物资的发放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个别村委(社区)在发放救灾款物时,不同程度地存在平均分配的问题。由于监督到位,能及早发现,也及时做了纠正。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1、督促各村委(社区)尽快建立和完善救灾经费和物资管理使用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救灾经费和物资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严格执行救灾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制度,进一步严格控制救灾经费使用范围,建立好救灾物资帐目,把救灾款和物资发放到最困难、最需要救济的灾民手中,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关于救灾款及物资管理使用的情况汇报各类报告

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0XX年七月二十五日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热门篇)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通知》文件及州民政局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内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组织发放。1---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78万余元。根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1900床,棉衣棉裤200套,大衣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采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及时充实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意见。

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的现象。

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在过渡期间进行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条例”的要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损的,我局通过实地查灾核灾统计,经受灾户申请后,对其进行公告、评议,对无异议的提交审核后报我局进行审批。最终对受灾户进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通过自查,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对偏远地区的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缓慢。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精选篇)

根据《莆田市救灾救济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了确保救灾专项资金结合本部门实际,现将2009年以来省财政下达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1、资金收支发放情况:2009年以来共接收上级下拨资金180万元(莆秀财[2009]109号27万,莆秀财[2009]178号12万,莆秀财[2009]231号43万,莆秀财[2010]47号56万,)莆秀财[2010]152号10万,莆秀财[2010]224号20万,莆秀财[2010]245号12万),现已全部下拨。另莆市财社【2010】125号文件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6万元,莆市财社【2010】147号文件的灾后重建省级补助资金66万元,已形成文件予以下拨。

2、主要做法:

推动“直通车”式灾民救助。为了从源头上避免救助款物挪用和滞留现象的发生,即由区民政部门根据灾民的需求直接救助到位,特别是灾后重建的救助,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根据灾民的家庭经济状况直接予以安排救助资金;另外大力推行灾民救助物资阳光采购,“6.13”暴雨洪涝灾害中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采购单衣,由各乡镇政府进行采购,减少中间环节,以确保及时将救助物资发放到灾民手中。

加大专项监管力度。我区以民政为牵头部门,重新调整充实救灾救济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下发救灾救济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并于8月18日- 26日,由何金添主任带队,区纪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救灾救济资金专项执法监察,并随机进村入户核实资金发放情况和公示情况,进一步促进各项救灾政策的落实,维护了灾区群众的利益。

加大核查力度。严格贯彻落实盛市救灾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于7月29日协同区建设局分为二组,对上报的375户严重危房户逐家逐户开展全面核查,为下一步救灾重建资金的安排提供详实的依据。对6.13暴雨引起倒房户,全面核查,全区共有受灾重建户41户;严重危房需重建136户;地质灾害点重建5户。

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救济款使用管理制度。针对去年检查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救济款使用管理制度。一是救灾预备金制度。二是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制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重点要保障自救能力较差的灾民,做到“五优先”,即:做到重灾户优先、受灾特困户优先、受灾优抚对象优先、受灾五保户优先、受灾残疾户优先。三是申请、拨付和审批制度。四是检查和监督制度。五是使用情况报告和核销制度。六是公开公示制度。对所有下拨的救灾救济资金在区政务公开栏、秀屿区民政局网站和区纪检监察网予以公开,乡镇的救灾款物发放在镇村两级公开栏予以公开,从而扩大公开的范围,接受来自各界的监督。

在救灾专项资金自查自纠过程中,并未发现在使用发放资金中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救灾、医疗救助资金均能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但检查也发现基层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问题。

1、救助问题越来越突出。一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边缘,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会因并因学、因灾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财政投入有限,社会救助能力的薄弱,救助不能及时解决。

2、资金下拨不够及时。按照要求必须在上级下达资金十五个工作日内下拨到灾民手中,而按照救助规程,需由救助对象申请,经村评议,镇审核上报后,实施救助,以及财政资金的调度等原因,造成资金下拨不够及时。

3、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公开公示程序。因救灾资金量少,涉及面不多,个别村居在公开公示方面做得不够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救灾专项监管和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抓好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和措施,跟踪落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区强农惠农资金工作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