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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大企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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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经济实力我们有目共睹,但掌握日本经济的最大集团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你带来资料。

日本最大企业有哪些

日本最大企业有哪些

1.三菱财团

成立于1954年,共有28家大企业组成,是日本数一数二的巨大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有:东京三菱银行、三菱商事、三菱重工、三菱汽车、三菱电机、本田技研、麒麟啤酒、旭玻璃等。该集团主要以汽车、成套设备、军火、电子、石油化学、飞机、造船、核能等产业为重点,并致力于城市住宅开发和新材料开发等,控制着日本的军火工业,1977年后开始积极开展与我国经济交往。经理会称"金曜会"(金曜会,每月第二个星期五聚会,日语星期五为"金曜日")。

2.三井财团

成立于1961年,目前有25家大企业组成。其中三井银行、三井物产、三井不动产公司是财团的三大支柱企业。其核心企业有樱花银行、三井物产、新王子制纸、东芝、索尼、三洋、NEC、丰田汽车、三越、东丽、三井不动产等。该财团在化工、重型机械、综合电机、汽车制造、房地产、核发电、半导体、医疗及办公电子设备等行业拥有优势。经理会称"二木会"("二木会",每月第二个星期四聚会,"木",日语的星期四为"木曜日")。

3.住友财团

成立于1951年,目前有20家大企业组成。该财团在金属业、金融业以及电气产业方面有较强的实力。其核心大企业有住友银行、住友金属、住友化学、住友电工、住友商事、松下电器、日本电器(NEC)、三洋电机、朝日啤酒等。在石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精细化工等部门有基础,后来又经营海洋开发和核能。经理会称"白水会"(白水会,住友财阀起源的"泉屋"的"泉"字分拆为"白水")。

4.富士财团

日本人称富士山为"芙蓉之峰",所以富士集团又称芙蓉集团,成立于1966年,目前有29家大企业组成。该财团在日本制造业、商业和金融业等各重要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其核心企业有富士银行、日产汽车、日本钢管、札幌啤酒、日立、丸红、佳能、以及日本生产轴承最大企业"日本精工" 及农业机械最大厂家"久保田"等。以纺织业起家的丸红商社(MARUBENI)为日本的大型综合商社,是广东省的"省长顾问"企业,在广东省的投资企业有10多家,今后积极寻求与中国的物流业方面的合作是其目前经营目标之一。经理会称"芙蓉会"(芙蓉会,得名于"芙蓉集团")。

5.三和财团

成立于1967年,目前有44家大企业组成。其核心企业有三和银行、日商岩井、日本电信电话(NTT)、日棉、科思摩石油、神户制钢所、夏普、日本通运、积水化学工业等。其中日商岩井及日棉居日本九大商社之列。该财团在钢铁制造业、通讯业、液化气、陶瓷、橡胶等行业有较强实力。经理会称 "三水会"(三水会,每月第三个星期三聚会,日语星期三为"水曜日")。

6.劝银财团

成立于1978年,目前有48家大企业组成。该财团是六大财团中成立时间较晚而成员最多的一个财团。其核心企业有第一劝业银行、伊藤忠商事、富士通、兼松、清水建设、川崎制铁、旭化成工业、富士电机、横滨橡胶等。该财团在化工纤维、金融、光通讯、计算机、石油开发、食品等方面较有优势。经理会称"三金会"(三金会,每月第三个星期五聚会,日语星期五为"金曜日")。

日本最大企业知识小拓展

什么是财团?

财团是"以资本为纽带"的"财团型"企业集团,其特点是:各成员企业之间呈环状持股,是"以资本为纽带"的;但是,各成员企业之间只是一种横向联合,主要是为了相互提携业务,因而它只是松散的联合体;虽然集团也有核心(主要以大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主),最高权力机构是"经理会",但集团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集团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财团特征:

日本财团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独特的金融制度,主要包括主银行制度和相互持股制度,这两种制度是在日本特殊的历史进程中生成和发展的,日本财团金融制度的形成极大地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发展。

1、主银行制度

主银行制度是企业与银行之间通过长期交易形成的,是银企之间通过长期交易形成的一种惯例。在银行与企业的融资交易中,主银行的.融资额最大,这是主银行制度的定量特征,这一特征使银企双方间确立了重要的交易关系。日本财团中的主银行是借款企业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企业结算的中心银行,通常也是企业的主要股东,向企业派遣重要职务的人员。主银行制度中,主银行和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是以合同形式明确地规定的,而是双方默认的。银行帮助企业稳固其经营权,在企业经营业绩恶化时,企业将经营权移交给银行,由主银行负责进行救助。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期,主银行关系不断扩展,在企业融资和企业治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2、相互持股

日本六大财团的成员企业之间实行圆环形相互持股,这种持股关系使财团各成员企业之间的资本联系得到空前加强,是财团赖以存在的重要基础和最强有力的结合手段。相互持股比率是衡量财团凝聚力强弱的重要标志,不仅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持有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股票,工业和商业企业也持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票。相互持股比率越高,财团的凝聚力也就越强。从股票持有关系看,财团内各企业的股票都被对方相互持有,而不是一方单向持有,这也是日本财团的一个显著特点。日本财团内部的相互持股是日本长期以来禁止持股公司存在的一种变通形式,以法人持股代替过去自然人的家族财阀持股。20世纪90年代,日本六大财团的内部平均持股比率为55%左右。

3、人事派遣

除了主银行制度、相互持股制度,日本六大财团还存在系列融资和人事派遣等特征,以加强企业之间的人事结合。一般主要是由银行、综合商社向各大企业派遣高级职员,如银行向其融资数额和持股份额高的企业派遣职员担任企业的重要职务,以保障银行的债权和对该企业的经营决策权。企业为加强同银行的密切联系、保证其资金来源的稳定和贷款,也愿意接受银行所派人员,并委以重任。同时,由于工业企业有时也是银行的股东,工商企业也向银行派遣人事,对银行施加影响和控制。

标签:日本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