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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通体育中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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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教育局新近印发《2017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并提出相关意见,表示:

2017年南通体育中考方案

■ 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 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市直学校)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南通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各县(市)、通州区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各地教育局、招考办按照《2017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组织实施。

通州湾示范区的体育考试工作由通州区统一组织实施。

■ 为确保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各地要统一测试器材(械)标准,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按照规定要求选择好考试场地,加强体育考试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高体育考试的诚信度和透明度。

  2017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考试对象

全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

2017年5月中旬前。

  三、考试内容和总分

1.考生体育成绩包括体育过程性测试(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平时体能素质与运动技能水平测试)、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两个方面组成。

体育过程性测试30分;毕业升学体育考试30分;总成绩共计60分,计入中考总分。

2.2017年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必考项目为初三年级第二学期女生800米跑和男生1000米跑,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测试,按照体育过程性测试规定记入分值,即达到合格标准记取1分,未达到合格标准记取0.5分,无故缺考为零分;

选考项目有三项(每项满分为10分),由考生在三类组合项目中每类自主选择一项。

第一类:200米跑;立定三级蛙跳;原地正面胯下双手向前抛实心球。

第二类:男生引体向上、女生双杠直臂前移;1分钟立卧撑;横箱跳上成蹲撑——挺身跳下。

第三类:篮球运球绕杆;排球发球过网;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3.为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操作有序、规范,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自主选择项目确认工作将继续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考生于3月底前在学校统一组织下进行网上自主选择确认。各校要特别提醒考生,一旦考生自主选择确认考试项目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信息,无法进行更改。

  四、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考试规则与评分标准详见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的通知》(通教发〔2017〕3号)。(请点击本条微信最左下方的“阅读原文”查看。是个Word文档,需要下载)

  五、组织工作

1.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在南通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市区学校初中毕业生的体格检查、体育考试,由南通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选调的裁判员、监督人员必须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讲原则、守纪律,并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裁判、监察、计分等人员均由教育行政部门选派。

3.800米和1000米跑项目在考生所在学校田径场进行测试。三类选考项目的体育考试考点须选择具有400米标准田径场的学校,但考生不得在本学校参加考试。800米、1000米跑和三类选考项目的所有测试器材(械)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配置,必须经当地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进行严格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4.各体育考试的'考点学校,要制定完善的医务应急处理措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校,在考试现场规定时间和区域内,认真组织好考生考前热身等准备活动,准时检录进场。

5.体育考试现场的各项目环节都要设立监察员,成绩要有监察员监记,确保准确无误,成绩必须当场向考生公布。各项目测试过程中,考生在不违背测试规则的前提下,出现鞋裤带脱落、摔倒等突发事件,裁判员须当场记录、鉴定,并及时向考点领导小组汇报;经考点领导小组同意后,考生可在当日或限定期限内进行一次补考。

6.无故不参加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成绩为零分。

7.必考项目(800米、1000米)成绩录入由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各县(市、区)统一负责。3月10日前,市教育局按照“南通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初三学生名单,制成统一模板格式发给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按照名单进行编排,并组织测试。测试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登录、汇总本地区考生测试成绩,并按模板格式要求将成绩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8.往届生的体育过程性测试补测工作由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生的测试成绩必须公示一周,补测工作于4月10日前完成。

9.各学校必须将考生的体育过程性测试成绩公示一周并加盖学校公章,于4月20日前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地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要对每一所学校的测试成绩进行审查认定。

10.各县(市、区)于5月31日前将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六、对病、残考生体育考试的处理办法

1.体育过程性测试:按《南通市初中学生体育学科学业水平过程性测试管理办法》(通教体艺〔2014〕23号)执行。

2.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1)免试对象:对于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的学生(须出具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的残疾证明材料),可申请免试,并按6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它因先天或后天造成身体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并以满分60分的80%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2)减试对象:因先天或后天造成身体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减试。减试一项,按该项80%的分值记取成绩。

(3)缓试对象:因近期或临场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经批准后可给予一次集中补考机会。补考由县(市、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组织,统一集中进行,测试方法与规则不变。如仍不能参加补考者,缓试一项,按该项60%的分值记取成绩。

(4)申请免试、减试和缓试的考生,均须出具学校证明和医疗机构证明(县<市>、通州区<包括通州湾>考生须出具县级医院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市区考生须出具三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由任课体育教师、班主任、分管校长签字和学校盖章,经县(市、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其成绩由各地考试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审定。

  七、本方案解释权属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