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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规定

高考2.8W

从6月3日召开的新疆乌鲁木齐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招生暨考务工作会上获悉:2014年乌市小学升初中人数为31587人,初中升高中报考人数为28059人,乌市27所高中计划招收15342人。2014年,乌市在原有15所一批次重点高中的基础上新增了乌市实验学校、乌鲁木齐第四十一中学两所学校,以满足乌市初中升高中学生的需求。

2014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规定

根据《乌鲁木齐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2014年由乌市教育局制定的乌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普通高中招生的唯一依据,任何学校均无权改变招生计划擅自招生,未经自治区教育厅和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审批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在乌鲁木齐市以外的地区招生。同时,2014年乌市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严格实行普通高中录取编号、学籍号、毕业证号“三号统一”,未经正式录取,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录取编号的考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且不能发放所在学校的高中毕业证。2014年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和原重点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仍为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20%,非自治区级示范高中、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15%。

据了解,针对民办学校在招生和学籍管理方面,乌市将给予适当的政策照顾,鼓励初中毕业生自愿报考民办学校。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长胡军海表示,2014年普通高中的招生与考试,要做到“两不一追究”,不批条子、不办学生,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对责任人追究责任。

乌市小升初实现“一房一学”制

自2014年起,乌市小学升初中的学生,同一户籍和地址三年之内只能有一名学生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这意味着学区房再也不能每年都进行一次买卖,这一措施将有效遏制“择校热”的问题。《乌鲁木齐市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具有乌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初中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外地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国办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录取号编号、学籍号、毕业证号统一的“三号统一”要求进行,并坚持初中招生与学籍注册同步进行。没有取得录取编号的.学生,不能注册初中学籍,不能在所在学校参加中考,不能发放所在学校的初中毕业证。

 民考汉考生上普高单独划定分数线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按照自治区《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的决定》,对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在招生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双语班的毕业生到汉语系高中学校就读,并在高中招生录取时给予政策照顾,加强民考汉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的录取率的提高。胡军海说,往年有一批民考汉考生的考试成绩,距离普通高中划定的480或500分数线仍有一定差距,导致这部分学生不能继续进行高中学习。针对这部分考生,乌市教育局对其改革力度将有所加大。同时,为和自治区高考政策调整内容相适应,2014年民考汉上普通高中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整体分数等情况进行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一张表填报普高、中职志愿

“每个考生都有12个志愿可以填写,其中普通高中有两个批次共计10个志愿,中职院校2个志愿。考生必须要注意这一点,普高和中职志愿填报在同一张表格上。”胡军海说。

据了解,2014年乌市中考将于6月24日至26日进行,预计6月底进行高中、中职的志愿填报。目前,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具有乌市常住户口的初三应历届毕业生,均可以自愿填报两个批次10个志愿。非乌市常住户口,但取得三年(含三年)以上疆内常住户口,并在乌市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高级中学、实验中学、二十中、二十三中、101中学共五所一批次学校计划内志愿及所有一批次学校计划外志愿和二批次计划内、外共10个志愿;虽未取得疆内三年(含三年)以上常住户口(包含疆外户口),但在乌市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实质性就读的考生,可以填报普通高中第一批次计划外、第二批次计划内、计划外共7个志愿。目前,乌市共有26所中职教育学校供初中学生报考。

 保送生做到“四倾斜”“三公开”

向民汉合校、地处偏远、硬件条件相对薄弱且因择校原因造成生源较不稳定的初级中学适当倾斜;向双语班初中毕业生倾斜。同时,民语系保送生、推荐生的比例要略高于汉语系保送生、推荐生比例。民语系双语班保送生、推荐生比例要适当高于民语系普通班保送生、推荐生的比例。根据《2014年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生工作的通知》,由学校集体研究、严格审查确定学生名单,这一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由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乌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教育局网站向全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自主招生必须公开透明

2014年,乌市为了促进学校的特色发展,探索实施自主招生制度。各普通高中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仍按照一批次学校5%、其他学校2%的比例,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标准刚性化,过程规范化,结果公开化。于2014年6月6日之前,由自主招生学校提出具体的招生方案报乌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市教育局监督下,各自主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确定“预录”名单,并将学校测试或面试的“预录”名单在学校的醒目位置公示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