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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单选模拟练习题

很多朋友都在准备2017年的司法考试,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复习题,大家可以参考练习。

司法考试单选模拟练习题

单选题

1.吴雁于5月9日收到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吴雁准备提起上诉。但第二天便被单位派到黄山去学习,到5月13日学习结束后又因山洪暴发,交通中断,直到5月30日才回来。吴雁还能否对判决提起上诉( )

A 吴雁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耽误期限,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B 上诉期间为法定不变期间,不能顺延

C 吴雁逾越上诉期间,丧失上诉权

D 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吴雁不能上诉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上诉期间的问题,参见《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的内容。

2.白林与刘明发生纠纷,在开庭审理时,白林作为原告提交了下列证据,哪些不属于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A 白林的妻子所做的证言

B 白林提供了一个书面证人证言,证人王某不愿意出庭作证

C 无法与原件相核对的一张借条的复印件

D 白林提供的证据与刘明提供的证据相矛盾,但白林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刘明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

【答案】:D

【解析】:

《证据规定》第69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 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 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第73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由此只有D项不属于。

3.某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为企业的厂房及设备,保险费2万元。投保后的第二年,该企业谎称其厂房内的设备被盗,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其对保险费2万元的正确处理办法是( )。

A 不退还2万元保险费

B 应退还2万元保险费

C 只退还2万元保险费的现金价值

D 应退还2万元保险费及其利息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保险法》第27条的规定,即"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

4.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应当如何解释条款的含义?

A 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B 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 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 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答案】:D

5.刘某出外做生意,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人民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

A 王某,因为王某提出宣告失踪的申请

B 王某,因为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财产代管人

C 刘某的父母,因为指定王某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 王某和刘某的父母,因为他们都是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在失踪的情况下,其财产管理人应为与失踪人生活最紧密的人,其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但是,对失踪人财产的管理应有利于失踪人,这是最高原则。本题中,由刘某之妻管理刘某的财产明显不利,故应由刘某的父母作为财产代管人。

6.在一起纠纷中,甲、乙两人共同将丙打伤,致使丙被送往医院,花去医疗费5000千元,后丙起诉甲、乙两人赔偿人身损害,法院判决甲承担其中的3000元医疗费,乙承担其中的2000元医疗费。后甲不服,认为其与乙的责任相当,)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赔偿额,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乙未上诉。问该案件的被上诉人是谁?

A 只能是乙

B 只能是丙

C 乙和丙

D 乙或丙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提起上诉的,若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由于甲承认其打伤丙,只是对赔偿的数额认为与乙比较起来不应承担那么多,因此其上诉针对的对象是乙,因而被上诉人只能是乙,丙依原审诉讼地位即原审原告列明。

7.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A 甲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乙、丙共同拥有的一辆载货卡车撞毁,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请求其赔偿损失

B 某贸易公司借用一机械厂的合同专用章与某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商场诉至人民法院

C 甲乙分别租用了丙的一套住房,但均拒付租金,丙以甲乙为被告起诉到人民法院

D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合伙成立一家生产家具的工厂,因与广大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该工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广大公司

【答案】:C